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精品8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1
石狮市的发展得益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逢勃发展,但繁荣背后也埋藏着隐患。全市有危险化学品企业179家,其中生产企业5家、经营72家、储存16家、使用85家、运输企业1家。部分企业在安全意识、安全投入和安全生产条件还比较薄弱,给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相当的难度。因此要减少事故的发生,就要摸索出一套符合本市实际的安全监管办法和经验:
一、监管服务齐抓到位
在实践工作中,石狮市安监局深有体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环节多、部门多,协调难。因此,在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定期不定时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加大服务力度,把服务经济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进行分工协作,监管服务齐抓到位。在强化对企业安全监管时做到三个要求:一、执行首问不罚制;二、提供全方位服务;三、以服务促监管。
今年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整治工作要求,结合丰泽、晋江发生的两起危险化学品事故,认真分析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形势,及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利用安全生产会议等场合,重复强调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市安监局精心编制下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方案》、《石狮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循序渐进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密切协调,形成监管服务齐抓到位的格局。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职能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整治工作“一盘棋”的运转。制定《石狮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先后组织开展3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二、增强民众法律意识
石狮市安监局把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为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法律意识的一个关键问题来抓,强化教育,加强基础环节的安全防范。利用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组织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各镇(办)也充分利用各种场合进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规定的宣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整治工作要求。如鸿山镇政府专门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企业主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工作,并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利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整改整治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例子,在搞好正面宣传报道之中,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查处曝光,批露不法行为。经过三年多来的宣传教育,全市上下基本形成人人参与监督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良好氛围,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有序开展进行。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2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住建系统城市建设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起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面。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落实《省城市体检指标体系》,结合实际,构建《县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将城市安全韧性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提高城市通讯、能源、给排水、交通、防洪和防疫等维持城市正常运营的生命线基础设施应对灾害的能力,为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奠定基础,为城市规划提供参考依据。(局城建股)
2.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摸清现有公共设施布局是否合理、数量是否适度、功能是否完善、日常保养维修是否到位,推进城市公共设施新建和改造计划。(局城建股)
3.推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收集公共网络信息中涉及城市管理的舆情信息,及时分析研判高发舆情类型、区域及特定时期舆情趋势。(局办公室)
4.推动市政安全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城市防洪安全设施等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生命线、公共交通、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风险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风险和洪涝、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以及统一指挥和多部门协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城市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鼓励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工程建设,设立独立的应急水源区,保障其灾时免受污染。(局城建股)
(二)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方面。
1.持续开展城市危险房屋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强制性标准的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危险房屋数据库,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分类治理。对改变房屋原有的使用功能,重塑房屋建筑空间形态的房屋建筑,一律列入城市危险房屋排查对象。(县房管局)
2.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重检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安全生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项目该停则停、该罚则罚,督促限时整改,逐项落实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局建管股)
3.对涉及公共安全的改扩建以及拆除项目进行重点执法监督检查。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后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加固整改。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严肃查处“四无”违法建设行为和违规改建行为。(县房管局)
4.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货市场秩序的意见》,指导督促住房租赁企业编制房屋使用说明书,告知承租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方式,提示消防、用电、燃气等使用事项。对出租房屋进行改造或者装修应取得产权人书面同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县房管局)
5.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未按规定配备具备专业能力的电梯安全管理员,未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使用未经许可生产、未经使用登记、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电梯建设、运行使用安全。(县房管局)
6.完成对城区范围摸排整治对象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建档造册和系统录入。发现有结构安全问题的,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整改整治阶段要抓住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逐一执法、逐一排险、整治到位。(县房管局)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方面。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1)落实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正确使用和维护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及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定期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县房管局)
(2)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对危险房屋采取修缮、加固、拆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房屋使用人应当合理、审慎使用房屋,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出现变形、白蚁危害、建筑幕墙和外墙外保温系统脱落等险情的,立即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使用人应当配合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履行房屋使用安全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未经批准擅自拆改结构或其他影响房屋安全行为的,应予以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报告。开展既有房屋玻璃幕墙及外墙面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房管局)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设施设备、环境绿化、应急管理等物业管理事项,加强对物业合同约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以及消防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县房管局)
(4)落实《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未落实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安全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信用扣分,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县房管局)
2.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和持证到岗履职,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安全责任书面承诺等制度和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局建管股、县质监站)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1)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建立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互联网在线监控、移动终端实时传输等辅助监管模式,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协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县质监站、局建管股)
(2)落实《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严格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管理,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强化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在资质许可、招标投标、监督检查、工程担保、评奖评优等环节应用。加强安全信用约束,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建筑市场环境。(局建管股)
(3)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监督机构人员结构比例和专业人员数量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专题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典型案例等),提高监督队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保障监督机构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同时保证购买社会服务以及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相关费用。(县质监站)
(四)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方面。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掌握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1)加强城市桥涵、道路的安全管理,按照《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理维护办法》,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人行通道的巡查、检测和维护。(局建管股)
(2)持续推进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结合综合管廊建设、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工作逐步摸清城市地下管网“家底”,建立健全台账,编制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促进安全隐患精准防控。(局建管股)
2.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和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1)加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省城镇地下管线数据建库导则》,对城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进行成果梳理、质量自查与查漏补缺。建立城镇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同共享平台。(局建管股)
(2)结合地下基础设施普查成果,加快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及时录入最新建设信息,实现动态更新、实时监控,计划2022年形成地下基础设施“一张图”,且不断动态修正,逐步具备安全隐患预判预警能力,为日常维护养护、事故发生后迅速妥善处置提供保障。(局建管股)
(五)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
1.执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标准,强化行业安全监管。
(1)推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燃气供应和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完善供气系统应急指挥体系和预警机制,完善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应急调度指挥有力有序,应急处置科学有效。(局市政股)
(2)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2020年完成燃气经营许可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对安全措施不到位和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停业整顿。2021年完成全县燃气供应场(站)新一轮集中排查,促进老旧场(站)设备设施更新换代。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液化石油气使用以及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安全管理。广泛开展用气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局市政股)
(3)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和公用管道检验专项整治,聚焦气瓶充装和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等重点企业,以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公用管道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法充装、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缺失、报废气瓶处置不规范以及新建公用管道未履行开工告知和监督检验程序、在用公用管道未定期检验等突出问题。(局市政股)
2.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1)按照《省城市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强化技术指导,推动工作方案落地落实。(局城建股)
(2)推进城市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对市政排水管网运行情况的信息化监管,提高信息化安全管理水平。(局城建股)
3.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1)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深基坑、起重吊装、大型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关键环节施工安全管控。(局城建股)
(2)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工作信息沟通,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局城建股)
(3)常态化开展公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高风险时期安全管理,将节假日客流高峰期、炎热季节火灾高发期、汛期等作为防风险重点时段加强管控。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抢险应急人员、物资、器材等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管理人员和游客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局市政股)
(4)将防灾避险要求融入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全过程,并作为城市公园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内容,涉及安全的'规划设计全部纳入强制性内容执行。具有应急避难功能的公共绿地要合理布局、设立标识标牌,配备应急供水、供电、厕所等避险设施。(局市政股)
(5)参照省、市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相关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细化适用范围、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抽查方式、部门协同、责任追究等内容,指导各地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系统建设,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消防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把进场产品质量关和工程验收关。(县质监站)
(6)贯彻《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落实农房建设属地监管责任、行业指导责任、建房户主体责任。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建房户,对存在违反农房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的予以劝导或制止。督促镇、街道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落实整改。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术水平及从业素质。(局村建股)
(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方面。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1)严格事故责任人追究,坚持每起责任事故必须追究到具体责任人,依法对责任人执业注册资格和安全能力考核证书作出处理。提高责任事故处理的时效性,事故责任主体明确后,及时依法作出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等处理,依法依规实施职业禁入。(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力度,及时查处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企业。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暂扣或吊销等处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予以限制,直至永久性禁入。(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加强事故督办和约谈制度,加大对一般事故的督办和查处力度,对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事故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坚持对事故多发及事故查处工作薄弱地区主管部门实施约谈制度。做好事故通报和案例总结分析,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1)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省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和实施。全面排查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逐项落实整改到位。严厉查处关键岗位人员缺位、安全投入不足、压缩合理工期施工、安全措施违反强制性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管控好重大安全风险,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县质监站、局城建股、局建管股共同牵头)
(2)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至2021年年底),摸排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理清起重机械事故链,研究出台针对性措施。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把方案编制、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工序验收、备案登记、安拆告知、持证上岗等关口,规范租赁、检测、使用、维保等环节的市场行为。(县质监站)
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
(1)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责任,保证合理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要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安全监管不得缺位;房地产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可暂缓预售许可直至整改完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局建管股、局房管股共同牵头)
(2)落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自动驾驶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技术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用表规范等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推进建筑施工标准化建设。(县质监站)
(3)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注重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综合评价,项目安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主要业绩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的重要依据。(局建管股、县质监站)
(4)推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城镇燃气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制定“四项清单”。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物业管理等企业安全责任、岗位责任、隐患辨识、日常检查等清单编制和报备工作,形成安全生产照单履职、照单追溯、照单追责工作机制。(局建管股、局市政股、县房管局)
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1)持续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强化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注册人员出借执业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提高企业自律性。(局建管股)
(2)建立完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依托各相关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联合失信惩戒。2022年建立起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应急、交通运输、水利、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财政、金融管理等部门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用监管机制。(局建管股)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1日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更新“清单”,针对重点难点和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会同有关部门将通过现场推进会、观摩会、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促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和预控体制逐步健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需要在县级层面进行破题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告,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及时总结提炼整治行动中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牵头的城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
(二)细化工作举措。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坚决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根据xx州交警支队统一部署,xx县交警大队迅速部署,扎实推进,积极投入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力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可控状态,现将近期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一是先期召开筹备会。大队召开全体民警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布置落实,明确各自分工和工作职责。二是专门成立工作小组。由大队长xxx任组长,教导员xx、副队长xx任副组长,其他正式干警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三是定期召开推进会议。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大队制定落实了定期例会制度,根据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定期由工作小组领导召集各成员参加,分析总结前阶段工作推进情况,拟定下阶段工作措施和计划。
二、深入调研,排查隐患
一是实地踏勘情况。大队对涉及到的危险路口、路段逐一进行了实地踏勘,并在分析各项事故数据的基础上,拟定了初步上报意向。二是邀请专业部门论证。为确保大队排查的交通隐患路口切实可行,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能取得实效,大队要求事故防范处专家对道路进行实地调研,逐一分析目前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探讨治理措施。三是综合分析上报。根据实地踏勘和专业部门论证情况,副大队长xxxx次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进会,通过会议分析讨论,确定了x条危险路段x个危险路口。并详细分析主要隐患,拟定治理措施和治理目标,明确责任单位。
三、滚动排查,严格监管
一是结合捉漏找差排查隐患。大队结合“优信号、纠差错、促长效”交通设施捉漏找差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交通信号配时,梳理排摸各类交通标志。对需要维护或完善的立即进行维护完善;对暂时无条件维护完善的,积极协调县发改局等相关单位完成。二是加强道路施工监管。大队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施工工地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占用车道施工工地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执行情况。
四、强化整治,广泛宣传
一是明确整治重点。大队根据交通违法的特点和规律,坚持警力跟着时段走、跟着违法行为走,向危险路段倾斜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措施和勤务安排,采取白天与晚上整治结合、定点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超载超员、危险品运输、酒后驾驶和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大队会同县司法局、路政执法大队在县客运站大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宣传“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守序有礼,文明出行”、“拒绝酒后驾驶、平安出行”等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安全法规。三是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大队依托“六进”工作机制,深入社区、寺院、农村、学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不断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剖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提醒驾驶人在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等。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4
1、项目安全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设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安全工作,保证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特点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蛀、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特点安全施工组要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引进相应的控制。
3、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对高空作业、井下作业、水上作业、水下作业、深基础开挖、爆破作业、脚手架上作业、有害有毒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等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以及从事电气、压力容器、起重机、金属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作业,应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应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
5、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6、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7、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
8、对安全隐患处理应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修订和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9、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经检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10、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向责任人当场指出,限期纠正。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
11、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12、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按照报告安全事故、事故处理、事故调查、调查报告的程序进行处理。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5
自4月15日至今,板桥镇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我镇根据、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为建设“平安板桥,和谐板桥”务实了基础,现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整治重点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对所辖区域、所属行业和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整治要合理安排,突出重点,消灭空白,不留盲区。
(一)涉水领域安全。黑河沿岸、昔喇渠、头坝渠等河道、香姑寺景点等涉水领域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是对水渠接头处和有水利设施处进行严密检查。
(二)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客货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情况,查禁“三品”上车和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的情况,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五不出站”、“三勤三检”等制度和规定。严把车辆技术、驾驶员资质、资格审查关,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行为。
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重点查处客货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载、带病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违章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落实重点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安全措施,确保行车畅通、安全。
(三)消防安全。重点对饭店、娱乐场所、商店、集贸市场、广场、学校、卫生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电源、火源等部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和消防通道畅通。
(四)非煤矿山安全。重点检查板桥粘土矿、板桥金城砖厂“三证一照”是否齐全;开采设计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是否落实;是否存在“一证多点”、超层越层、无证非法开采情况,对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坚决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重点检查各类加油站、加气站和剧毒化学品及民用爆炸物品等重大危险物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要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农村“三合一”加油点,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五整顿、两关闭”的要求,坚决予以取缔或关闭。
(六)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防爆电器、危险化学品容器、游乐设施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各项特种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测检验。坚决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违章行为。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要严肃查处,确保各种设备设施使用安全。
(七)建筑施工安全。重点加强乡(镇)、村社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拆除等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架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加强众鑫建筑公司施工队伍特别是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不安全行为。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的施工工地,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安全。
(八)学校安全。重点检查板桥园林中学、土桥小学等10所学校的安全,有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场、学生宿舍、校车、租用车辆以及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校园内外的人身安全。
(九)自然灾害安全。重点加强对危房、山坡以及病险河道、沟渠、河堤等易发生倒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灾害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管,防止各类灾害事故发生。
(十)其他行业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热、医药、卫生、食品及农、林、水、牧等行业部门,要突出检查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
二、检查方式
(一)阶段任务
1、安排部署阶段(4月15日---4月18日):镇政府指导督促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村、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2、企业自查自改阶段(4月18日---4月2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整治安全生产隐患。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镇安监站和行业主管部门。
3、镇安监部门督促检查阶段(4月20日---4月23日):镇安监站、各行业监管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有关情况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4、“回头看”阶段(4月23日---4月25日):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结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出现反弹,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二)工作分工
镇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镇安监站负责专项行动的实施和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村、各行业监管部门分别对辖区内、行业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总责,分别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本行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是一项特殊而重要的工作,乡(镇)、各村(社)、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紧紧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要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的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本单位的各类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全权负责。二要全面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各部门一把手是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坚决克服检查过程中心慈手软、失之过宽、失之过轻的现象,坚决防止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等图形式、走过场的行为,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措施不落实不罢手,隐患不整改不回头。三要全面落实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乡镇政府一把手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从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工作制度、职责落实和方法措施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通过层层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彻底改变安全生产工作中政府急、部门懒、企业冷的被动局面。
今后,凡因企业、部门、政府三个层面责任不落实,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措施,排查隐患。乡(镇)、各村(社)、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政府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全面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铁”的标准,落实“钢”的措施。一是对排查出的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彻底关闭取缔,坚决杜绝非法生产。二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必须断然停产整顿,隐患不消除,企业不复工。三是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必须落实24小时监测监控措施,一旦发生险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四是对近几年来新、改、扩、建项目,全面进行“回头看”,凡安全生产“三同时”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已经投入生产的',必须补办“三同时”手续,坚决杜绝新的安全隐患产生。五是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三包”措施,即:政府领导包行业、行业领导包企业、企业领导包隐患,确保隐患排查整治见到实效。六是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四不放过”措施,即:整改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资金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七是落实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排查事故隐患不深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使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导致发生伤亡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是县上7个检查组各牵头单位必须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深入乡镇、行业、企业,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认真排查,督促整改,确保排查出的隐患一一得到消除,不能蜻蜓点水、敷衍了事、蒙混过关。隐患不消除,检查组不撤离。
(四)严肃纪律,务求实效。乡(镇)、各村(社)、各部门、各单位要严肃检查纪律,明确目标责任,确保检查时间、人员、内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按要求检查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落实整改方案,并确定专人跟踪督查隐患整改情况,直至消除事故隐患。特别对重大安全隐患,相关责任乡镇、部门、单位要立即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尽快予以协调解决,决不能久拖不决,留下后患。
(五)及时沟通,加强交流。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乡(镇)、各村(社)、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认真搞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查出一项,登记一项,整改一项,上报一项。
总之,我镇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各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住特色,抓住成效,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6
一、总体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领导下,用两年左右时间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从而进一步健全食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工作安排
根据全省局质监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利用两年时间,分3个阶段完成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任务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7月20日前)
各县(分)局要明确本地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点和具体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做出周密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舆论宣传,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任务,接受社会监督。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21日-2010年11月30日)
按照工作安排和实施方案,明确各自工作任务,抓好落实。各地年中和年终都要组织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总结,报送市局。市局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三)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2010年12月1日-31日)
市局将组织专门的检查组,对各地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根据考评结果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段。确定“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结合时令特点,在节假期间开展节日食品专项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区域。以谯城区镇(白酒)、县义门镇(蔬菜制品)、县城关镇(肉制品)、县镇(酿造食品)为重点整治区域,各地要重新摸排新的隐患区域,确定整治目标,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整治行动。
(三)重点产品。确定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白酒、粉皮、苔干、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酿造食品等产品作为重点产品。
(四)重点企业。对谯城区镇白酒生产加工企业、县义门镇蔬菜制品加工企业、县城关镇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的`企业作为整治重点企业。
四、工作任务
(一)对生产企业开展大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分类摸清企业底数。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者进行全面清查,动态掌握食品生产加工者状况,健全完善企业和小作坊“一企三档”,掌握证照不全的食品加工者名单,彻底摸清食品生产加工者底数。
2.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大检查。一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对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是否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生产必备要求,是否严格实施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和出厂检验,是否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法定要求的,如实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并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二是对小作坊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能够保证所生产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对符合要求的,签定承诺书,监督其按照承诺销售产品,监督其如实记录原料进货台账与产品销售台账,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应的地方法规进行监管;对具有区域性或行业性特点的,要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集中整治。
3.实施“黑名单”制度。对制假制劣,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各类食品生产加工者,依法严肃查处。对屡整屡犯、违法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对重点产品开展大检查,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1.确定重点产品监控目录。对生产加工食品开展全面清查,以动物源性食品、特殊人群食品、容易制假食品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等大宗食品为重点,掌握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高风险的食品品种、主要问题和生产企业状况。制定重点产品目录,实施风险监控。
2.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继续开展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规范产品标签标注行为。
3.建立预警防范机制。一是对行业“潜规则”问题进行调查,主动收集食品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开展风险监测。二是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突出白酒、肉制品、酿造食品等重点品种,进入企业现场检查,掌握一手资料。三是加强对已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监控,实施跟踪抽查,对不安全的食品坚决实施召回。
(三)对重点地区和行业开展大检查,建立重点地区整治机制,协助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
1.确定重点整治区域。确定重点隐患区域、隐患行业开展清查,摸清具有区域性集中生产特点、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食品加工区,以及生产加工者数量较多、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加工业的状况。
2.制定方案,对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积极向地方政府提出整治建议,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各方责任。在各级地方政府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开展区域和行业整治。
3.建立龙头企业典范机制。坚持打击和帮扶相结合,鼓励优秀企业发展,起到行业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守法经营的小作坊的帮扶,促使其提升、转化为正规生产企业。
(四)对自身监管工作开展大检查,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
1.开展自查活动。针对食品生产加工业易产生质量安全问题的薄弱环节,查找自身监管与执法工作中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合理、工作不到位、能力不适应的地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2.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完善巡查制度和措施,提高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实施办法,使风险监测的信息收集情况报告、食品监测和问题处置等工作制度化。
3.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成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机构和技术研究机构,提升风险监测能力。积极推动各地地方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落实基层食品监管专职机构和人员,提高基层监管保障能力。
4.加强食品检测能力建设。加大对检测装备的投入,积极引进人才,开展检验检测项目专题研究、技术攻关,配置必要检验检测设备,强化县级食品检验机构建设。
5.加强人员培训。开展食品监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增强操作技能和研发能力;组织学习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先进经验,开展工作交流。
(五)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和企业标准化建设
1.宣贯实施《食品安全法》。以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加强企业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企业业主质量安全意识、质量管理水平。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配套实施办法和方案。
2.推动企业实施标准化管理。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需要,鼓励企业建立标准化生产加工程序,鼓励开展质量体系相关认证。
3.鼓励乳制品企业推行先进管理规范。进一步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秩序,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五、着力做好2012年下半年工作
(一)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所有企业必须符合生产许可证发证细则要求,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进货验收、出厂产品检验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记录要求。
(二)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所有生产许可证企业必须符合发证细则要求,所有企业生产的添加剂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并加大对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企业的查处力度。
(三)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所有签定承诺书的小作坊持续符合基本卫生条件,建立原料进货、产品销售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监督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小作坊进行整改。
(四)对重点区域开展整治。突出产品集中区域和小作坊集中区域,坚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严防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发生。
(五)加强风险监测工作。按照总局出台的相关规定,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风险信息报送的及时性风险监测工作的有效性。
(六)加强队伍建设。做好食品监管市级试点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在食品监管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作为当前首要任务,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对每一项具体整治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和考核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二)争取政府支持,搞好协调配合。各音准要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政府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在政策、技术装备等方面支持质监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形成监管合力。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7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有关建筑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工程建设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 、各单位要根据施工安全的需要,建立、健全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工程建设期和年度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后,组织落实,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4 、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5 、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6 、企业和各单位在签订工程管理合同时,要将安全生产要求列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供销联社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社在排査整治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责任”为核心,在我社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为打造平安x村供销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健全领导机制,加强防患意识。
我社成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各承租户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要求各承租户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社广大员工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供销环境。
二、严格排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
1、把供销社消防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严格我社防火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我社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如:饭店、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对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进行了整改。做到了排患务尽、不留死角。发现不安全苗头和现象迅速整改。
2、我社组织各承租户人员进行消防演练两次。
三、认真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通过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经常不断地组织各承租户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按有关要求加以整改。同时要保证整改工作做到责任、措施、经费和时间四个落实,不留死角。在整改工作和预防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以改促防。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创新意识,对易于引发事故的.环节给予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进行整改。
我们将把供销社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管理和防范,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下大力气、不懈努力,狠抓落实,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我社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初步建立起我社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我社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绩,但我们仍会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结合日益变化的客观形势继续努力做好供销社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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