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分享十一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脱贫村的帮扶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篇1
霍邱县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实施办法》,加强我县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管理,规范救助资金的筹集、发放,确保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制度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资金(以下简称生活救助资金),是指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的专项用于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的资金。
第二条、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来源,省与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第三条、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所需资金由省与县财政按照6∶4的比例共同负担。省级财政应承担的生活救助资金采取年初预拨、年终清算的办法,一年分两次下拨。超出任务范围的,由县级财政承担。以后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第四条、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规定专项用于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生活救助,不得用于其它支出,严禁挤占和挪用。不得从生活救助资金中开支工作经费,也不得向贫困救助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县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第五条、财政部门在金融机构开设“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财政专户”,对生活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财政部门要将预算安排的资金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及时拨入财政专户,用于经审核、审批后的'生活救助资金支出。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第六条、生活救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县残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按核定的享受人数和补助标准提出用款申请,报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金融机构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发放到救助对象个人存折,并及时告知救助对象。
第七条、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的审核审批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残联、财政部门不予审批。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的;
(二)没有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上报资料的;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第八条、生活救助资金的收支管理和发放,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施单位要将救助范围、对象、经费等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布,保证生活救助资金运行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县残联、财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生活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区别不同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纠正。
第十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篇2
在驻村工作队工作一年多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及村“两委”的支持和广大村民的配合下,紧密围绕全村发展规划,认真履行驻村工作职责,始终坚持认真、负责、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开展驻村扶贫工作。现将我的驻村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资料收集、整理
今年,是我村脱贫摘帽的关键年,为确保我村顺利通过脱贫攻坚验收工作,我协助第一书记对村级脱贫攻坚资料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完善,务必保证我村在今年的脱贫验收工作顺利摘帽。
(二)政策宣讲,落实
通过农名夜校、入户宣讲政策方针,每月至少开展2次农民夜校学习活动,确保农民夜校学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三)全心全意服务群众
驻村以来,紧紧围绕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宗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完成了村社道路硬化等一系列项目,确保每一位村民都能享受各项扶贫惠民政策。
(四)严于律己,恪守纪律
驻村以来,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每周从周一到周五吃住在村,与村两委一起坚持在工作第一线,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日常管理制度
二、工作体会
(一)努力工作,依靠组织
驻村工作者一年多以来,我深深的感受到只有把群众的'期盼转化为工作的动力,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问题,才能不辜负这两年的驻村工作;及时向单位汇报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及困难,单位给予最大的支持,让我能够静下心来,将全部精力放到脱贫攻坚的工作中去。
(二)加强学习,锻炼本领
在驻村期间,只有以“练真本领”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党的政策、理论学习,才能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不理想。由于我村基础设施滞后,限制了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回顾这一年多的驻村工作,不仅仅让自身在思想上得到了提高,也让我工作能力得到最好锻炼,党性进一步加强。同时,让我深刻的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纠正不足,把工作做好做实,为脱贫攻坚工作作出自己做大的贡献。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完善中央财政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有关文件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339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补助资金是指在原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的现金补助,用于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补助范围、标准和期限
第三条补助范围是原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到期的退耕地还林面积。
第四条补助标准为:每亩每年补助生活费105元;每亩每年补助管护费20元,并与管护任务挂钩。
第五条各市、县(区)财政部门会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可适当提高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部分,由市、县(区)财政解决。
第六条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
第三章补助资金申报和拨付
第七条对20xx年前到期的补助资金,省财政厅按照省林业厅核查结果于20xx年一次性全额拨付市、县(区)财政;对20xx年以后到期的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依据省林业厅提供的国家林业局核查验收结果(包括管护任务完成情况),逐年核定。
第八条省林业厅收到国家林业局核查验收结果后,将核查验收结果明细到各退耕还林工程市、县(区),并于每年的10月底前将核定的补助面积报送省财政厅。
第九条省财政厅收到省林业厅报送的核查验收结果,并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到省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财政专户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市、县(区)财政专户,由市、县(区)财政及时落实到退耕农户。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核算,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十一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层层明确落实管护任务,并依据国家林业局核查验收结果和认定的管护任务建立补助资金发放分户表。
第十二条各市、县(区)财政凭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结果、认定的管护任务以及补助资金发放分户表通过财政补贴农民“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
第十三条对符合检查验收标准的,完成管护任务的退耕农户,全额兑现生活费、管护费。对未按照规定履行管护任务的,暂扣管护费,并督促整改。整改后,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暂扣的管护费予以发放给退耕农户。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补助资金发放前,各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乡镇在各自然村公示退耕农户名单、退耕地保存面积、应补助的资金金额,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给退耕农户。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退耕还林原补助政策尚未到期的粮食补助资金,继续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34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禁牧舍饲粮食补助资金后有关财政财务处理问题的紧急通知》(财建明电〔20xx〕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退耕还林原补助政策尚未到期的现金补助,继续按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38号)执行。同时,从20xx年起,对原补助政策未到期现金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根据省林业厅核查结果核拨补助资金。
第十七条各地财政部门商同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实施细则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并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备案。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领导,落实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责任,村建立目标考核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完成20xx年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和谐新村建设。
二、新村镇实施20xx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2、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使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xx年分散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400元;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500元。
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以户为单位参保,要求农户参合率不低于90%,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不低于45℅。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本辖区内城镇非农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20xx年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不低于180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6、城乡医疗求助制度。扩大城乡医疗求助覆盖面、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方便群众,增强医疗求助的及时性。
7、充实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项目内容。对艾滋病、结核病、晚期血吸虫病、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并对其医疗救治费用按规定标准给予减免。
8、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xx年按照农村卫生民生工程服务体系总体规划,并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完成2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添置的填平补齐任务。
9、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继续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用。从20xx年起,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均公用补助标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20xx年继续按照提标后的政策实施。
10、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及时、准确、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移民个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继续对移民村实行项目扶持。
1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特别扶助,确保奖励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12、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从20xx年开始用5年时间,完成全镇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13、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20xx年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10例。
14、重度残疾人生活求助制度。完成符合政策规定296名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向41名持有低保证的特困精神病患者每人每年补助500元药费。
15、新型农民培训工程。20xx年完成新型农民培训任务30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15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20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30人。
1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国家有关标准,20xx年,建水厂一个(郑寨村)解决5089人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17、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结婚前医学检查率40%以上;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00%,适龄儿童乙肝疫苗、长介苗、脊苗、疫苗、百白破病苗、痳疹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新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乙脑、流脑、甲肝适龄儿童接种率达80%以上。
18、“农家书屋”工程。20xx年建成5个农家书屋。
19、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组织推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户、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参加农业保险;及时足额筹集保费,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准确及时理赔,提高农业保险的农户参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
20、镇综合文化站建设。20xx年,完成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
21、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改建、扩建力度,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20xx年新增床位100个。
22、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20xx年,在乡镇创办1个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添置必要的图书和体育活动器材;依托学校创办7个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话、电视机等设备。
23、校舍安全工程。以全省校舍排查鉴定结果为基础,对中小学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等三类重点校舍进行加固或重建,使其达到重点设防标准。完成刘老小学教学楼1157平方米加固任务。
24、实行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新政策。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大城市消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三、强化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实施民生工程具有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的双重效应,已经提升为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调控政策的重要内容。今年24项民生工程涉及领域宽,受益面广、工作强度大,各村、镇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实施每一项民生工程,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协调调度。为切实加强领导,镇委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新村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民生工程工作的领导,搞好服务,加强对民生工程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对发放类民生工程的管理力度,继续执行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监督检查、动态管理的“一线实”工作法。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综合督查,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辖区的民生工程分类指导,推动各项民生工程平衡、有序实施。镇民生工程督查组要加大对民生工程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民生工程落实好的村、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制追究制。
(五)提升实施效果。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使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深入人心,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提高社会影响力,为民生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我街道贫困人口真实情况和基础数据,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好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我街道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方案》通过对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社区到户,着力提升贫困对象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我街道贫困人口整体脱贫。
二、扶贫对象
排查对象:全街道范围内低收入家庭,重点是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和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
排查方式:采取入户走访、逐户填写《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和《城市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并汇总审核上报。
排查分工:各社区分别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安排。各排查工作组可根据本社区人口规模及分布成立若干个调查小组,如期完成各社区排查信息数据的`填报、录入和街道汇总信息数据的上报工作。各社区及时组织抽调人员编入排查工作组,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并负责本社区贫困家庭基本情况统计数据的初审工作,确保采集各项数据准确无误,调查工作按期完成。
排查统计:各社区排查工作组先入户调查,户表要经调查对象、调查员签字确认,由社区汇总后,填写本社区统计表,报街道进行首次审核,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社区表由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20xx年7月5日前报街道再次复核。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动员阶段
各社区制定贫困人口排查实施办法,组建工作机构和排查队伍,完成排查工作业务培训。召开居民、党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本社区低收入贫困家庭并公示,经公示后确定入户调查对象。
(二)入户调查摸底阶段
各社区排查工作组入户调查,逐户填写户表,汇总社区表,完成入户信息录入以及将户表和社区表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工作。
(三)贫困人口确认阶段
街道审核分析户表和社区表信息,根据统计调查基础数据,再次对摸排的贫困户进行二次核查,并征求社区班子意见,初步认定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规模和具体人员,由街道汇总,建立台账,一式三份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各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工作落实,保证排查质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工作督导。各社区要按照街道排查工作统一部署,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排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排查工作。要重视排查数据质量,保证排查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街道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社区进行督查,发现不按时公示、数据不实,认定不准,将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限期整改,并在街道予以通报。
(三)统筹组织力量。发挥社区“两委”班子的作用,选调有责任心、能力强、肯吃苦的人员开展调查工作。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篇6
20xx年3月起根据组织安排,本人有幸再次帮扶xx镇xx中心村开展驻村工作。在乡镇和单位领导的关系支持下,在村两委会及全体村民的大力支持下,展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半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面实现小康的总体标,我扎根农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制定帮扶计划,并和村支两委的干部到有关部门和相关帮扶单位寻求帮扶,力争为当地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促进小康建设步伐。现将半年开展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
我们工作组每天都走村窜寨,逐户走访、入户调查、分散宣传、集中学习等方式,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突出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党的富民政策,让群众真正明白惠在何处,惠从何来,不断增强党在群众心中的感召力、凝聚力。并协同村支两委定期入组入户开展保护森林植被、做好森林防火杜绝火种带入山林、搞好房前屋后院落村貌的环境卫生、邻里关系、安全等综治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活动。
二、做好民生工作
在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以来,我紧紧围绕群众利益无小事,积极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在驻村工作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上级领导的帮助下,各级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比如:帮助种养殖户跑项目、做项目资料、办理各种相关手术、联系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作技术指导等,帮助村委协调资金,改善办公条件,新修便民桥,修善村活动中心等等
三、做好维稳工作
在驻村工作中,工作组和村两委班子定期召开会议,排查村民与村民间存在的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回顾半年的驻村工作,感到自身在思想上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工作能力得到了提高,党性认识也得到了加强。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搞好调查研究是做好驻村工作的基础;为群众办实事,是打开驻村工作局面的突破口;支持村级班子的各项建设,是完成驻村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认真履行职责,纠正不足,把工作进一步做好做实,为贯彻落实“全省同步建设小康社会”,为大力推动同步小康社会发展而做出更大的奉献。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篇7
根据《攀枝花市扶贫开发规划20xx-20xx》的相关要求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现就我局20xx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指导思想
定点扶贫帮困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为重点,通过发挥本单位、本部门职能优势,采取智力的、科技的、经济的、科学的方法和措施,牢牢把握“奉献爱心,共建和谐新村”这一主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定点帮扶对象解决他们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原则
在定点扶贫帮村工作中,应坚持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出个好主意”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努力落实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解决定点扶贫对象的实际困难,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三、定点扶贫工作的对象
定点帮扶对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贫帮困规划和指示要求,以市扶贫办下达的具体扶贫点和单位进行扶贫。
四、定点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攀委办函〔20xx〕14号、攀扶贫办函〔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职能优势和盐边县渔门镇十村的实际情况,拟从以下几方面对帮扶对象进行定点帮扶:
1、由局领导带领局扶贫帮困小组成员,深入扶贫帮困村进行实地调研。
主要是摸清基本情况,特别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和失学儿童等情况,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扶贫帮困工作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2、签订帮扶协议。
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帮扶对象充分研究协商,拟定帮扶协议。帮扶协议一旦形成,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则按协议条款逐条加以落实。
3、帮扶工作的重点。
一是提供智力支持。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实际,加大对帮扶对象智力支持的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在五·五普法期间,我们要经常对帮扶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一定的方式,结合当前农民群众的实际情况,以给他们上法制课、赠送法律书籍和音像制品的方式,教育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以外出务工农民工中取得成功的.人士为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当前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一条重要途径;以宣传学文化、学科学为重点,引导农民群众打破传统的种养殖模式,学会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实现帮扶对象经济收入有较大的增长;以运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手段,解决好帮扶对象的各类矛盾纠纷,无偿为他们提供公证、律师及法律援助服务,达到建设和谐、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
二是提供经济支持。尽管目前司法行政经费有限,但我们要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为帮扶对象着想,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尽最大努力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
本年度我们要在上年度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扶贫资金的来源:采取行政挤一点,协会出一点,职工个人捐一点的办法。在春节期间,向特困家庭提供一定的实物支持,鼓励单位职工捐款、捐赠衣物和其他用品。市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一些他们紧急所需的物资。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篇8
推动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改善城镇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城镇困难群众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赣发〔20xx〕7号)要求,通过结对帮扶,党员干部深入城镇困难群众家中,传达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宣讲民生政策,通过入户走访,及时发现群众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生活困难,及时将其纳入救助范围。查看低保、特困救助、孤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住房等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针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资金、物资以及就业等方面的援助,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帮扶对象
20xx年纳入全区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的对象,包括城镇低保户、特困户、孤儿、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组成帮扶主体,与本辖区城镇贫困群众结成“一帮一”、“一帮多”对子,每名党员干部最多帮扶5户,帮扶时间不少于一年。帮扶党员干部工作有变动的,所在单位要及时调整,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
1.开展政策宣讲。通过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面对面向帮扶对象宣传解因脱困方面的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对因灾、因病或遭受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主动帮助申请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救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帮助申请低保、特困救助等政策。
2.查看待遇落实。在走访过程中,要查看帮扶对象各项救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家庭符合条件的人口是否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是否与实际困难情况相符等。查看教育保障政策、城镇困难群众大病保险、重大疾病救治、困难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以及住房保障、技能培训等政策的落实情况。
3.帮助解决困难。对有就业能力、就业意向的困难群众,要积极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实现就业,增强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开展教育扶持,对子女读书有困难的'家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困难家庭助学政策,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城镇困难群众捐赠慈善款物。开展扶残助学、金秋助学、寒冬送温暖等活动,给予帮扶户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帮助他们改善学习、生产和生活条件。
4.促进精神文明。引导帮扶对象树立爱国、爱党、爱集体、爱劳动的思想,消除“等靠要”和不思进取的思想,提升他们的道德素质和精神境界。教育帮扶对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推动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理婚丧事,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赌博酗酒恶习,维护社会治安,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
四、活动方法和步骤
1.搞好调查研究。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摸清本辖区困难群众数量,家庭基本情况,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台账,明确帮扶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需于20xx年10月15日前,将《城镇贫困群众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表》上报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2.组织开展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帮扶干部要做到每季度上门一次,对照实施方案和解困脱困目标要求,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到位。压实帮扶人责任,不能停留在走访慰问、送钱送物的表面形式,要着重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增加收入和减轻因患病、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
3.考核检查验收。加强结对帮扶活动的考核验收,区民政局将对帮扶情况实行每季一次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各乡镇(街道)在帮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区进行推广。实行年终考核验收,考评分值将纳入对各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1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xx〕23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xx〕2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xx〕77号)和省民生工程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坚持兜底线、救急难,做到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的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实现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二、实施内容
(一)救助对象
具有本地户籍或符合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救助条件的人户分离的家庭和个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1.急难型救助对象。因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二)救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1.资金救助。临时救助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支付到临时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对紧急衔接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等其他需要紧急实施临时救助的情形,也可以直接发放现金,但应由受领人及2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2.实物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或紧急救治等方式。除紧急情况外,采取实物发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3.转介服务。在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对需要社会帮扶的,及时向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转介。
(三)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10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1.急难型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救助对象为个人的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实物救助标准以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的,可发放临时救助金。
2.支出型救助对象: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给予救助,应按照个人自付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倍;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应结合教育费用支出情况给予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6倍。
(四)救助程序
临时救助一般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的程序实施。紧急情况下,申请人可直接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应提交居民身份证、临时救助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等申请材料。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具体申请、审核、确认程序按照《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xx〕77号)执行。
(五)备用金制度
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用于乡镇(街道)在紧急情况下,对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临时救助备用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转移支付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资金采取按需循环拨付。动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实施救助的,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4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临时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应当严格规范开展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工作,财政部门应当强化救助资金规范使用管理。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临时救助资金保障机制,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到精准救助,突出绩效管理,确保临时救助资金足额安排、及时拨付、规范使用和效益发挥。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加大对政府临时救助的补充支持力度。
(三)加强考核监督。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临时救助工作的绩效评估,突出制度效能的发挥,强化结果运用。民政、财政部门应当积极会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临时救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临时救助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篇10
我连支部再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扶贫措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农三连党支部努力形成党政领导、工会负责、职工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为不断提升我连扶贫帮困工作的整体水平而努力工作。
二、目标任务
-
活动范文吧(f236.com)小编精心推荐:
-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 学校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 | 村级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怎么写 |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连队的经济发展。
2、帮助困难群众落实脱贫解困措施,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病能医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
3、帮助有生产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寻找一项致富途径,掌握一项生产技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实现家庭人均收入逐步达到或超过连队人均收入水平。
三、领导小组
组长:朱建堂、林江山
副组长:薛菁
成员:彭国玲、周檑、张修泉、易蓉、邓勇
四、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连扶贫帮困连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标语、板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扶贫帮困的意义、作用和措施,扩大扶贫帮困的影响,争取全连职工群众的支持,营造全连职工群众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
2、落实扶贫责任。本单位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将干部职工编入结对帮扶贫困户,采取每人帮扶一至二户的办法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明确了扶贫责任人的目标任务。
3、加大"就业扶贫"力度。要在解决帮扶对象就业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广避门路,千方百计寻找就业途径,切实增强其"造血"功能。
4、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智力扶贫,通过农业技术培训,加快帮扶对象脱贫后向致富示范户的转变。使之在帮扶活动中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带动其他的困难户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我连党支部加强扶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扶贫帮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组长连长、书记担任,副组长薛菁担任,成员由彭国玲、周檑、张修泉、易蓉、邓勇等人组成,明确职责,并作为考核各位干部职工的重要内容。真正让各位干部职工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转变作风,联系实际,切实将扶贫措施落到实处,力争较好完成农三连的扶贫帮困任务。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政治任务,将其列入连队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切实解决贫困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要坚持物资救助与精神文化救助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不断探索扶贫帮困新思路、新形式、新办法,确保扶贫帮困工作发挥最大的社会效应。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连扶贫帮困领导小组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扶贫帮困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激发全连职工群众的扶贫帮困热情,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为搞好扶贫帮困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强我省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省政府设立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成果转化资金”)。为加强成果转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果转化资金每年由省财政拨款,省财政厅、科技厅共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指已取得科技成果、经中试并进入产业化开发或直接进入产业化开发、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四条成果转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突出重点、集成联动、科学管理、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金融机构、民间和外资等多方面资金支持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设立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
(二)审议成果转化资金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议成果转化资金的年度经费预算及决算;
(四)审议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
(五)协调解决成果转化资金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由省政府分管科技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科技厅和财政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信息产业厅、农林厅、环保厅、药品食品监管局、中科院南京分院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第七条省科技厅具体负责成果转化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省财政厅拟定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标准;
(二)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统一受理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
(三)组织专家开展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工作;
(四)会同省财政厅编制成果转化资金工作计划,提出成果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项目及经费安排建议;
(五)负责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包括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合同签订、项目监理、验收、统计等,并向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汇报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
(六)办理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省财政厅是成果转化资金的监管部门,与省科技厅共同拟定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实施细则及工作指南,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标准,编制成果转化资金年度工作计划及项目安排建议;根据成果转化资金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成果转化资金年度经费,并依据项目合同及实施进度拨付项目经费;负责成果转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金支持范围与对象
第九条成果转化资金主要支持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药、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环境保护技术及高科技农业等重点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十条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二)产品的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能力的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品群;
(三)市、县财政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对经济薄弱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适当降低财政配套资金要求。
优先支持获国家资助的重大科技项目进行成果转化。
第十一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体。实施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第四章资金使用方式
第十二条根据项目和企业的不同特点确定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方式。主要有:
拨款资助。主要用于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试或产业化过程中的研究开发工作给予补助,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研究开发经费的50%。
有偿资助。主要用于能较快产生经济效益、在合同确定的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的一定期限内能偿还资助资金的产业化开发项目。回收资金继续用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贷款贴息。主要用于为形成较大产业化规模效益而向银行大额借贷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根据项目技术水平、贷款规模等采用全贴、半贴方式,确定相应的贴息额度。
上述方式可以单项使用,也可以混合使用。
第五章项目申报
第十三条由省科技厅发布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指南。
第十四条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符合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企业或者企业与技术依托方联合按要求向所在地省辖市科技局申报。南京地区的省直和中央部属单位也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
第十五条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应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
第十六条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
(二)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并提供最近一个月的各类会计报表(复印件)。
(五)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第六章项目审批
第十七条由省科技厅从专家库中选聘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专家组由省内外科技、产业、管理等方面的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和可行性、市场前景、风险性、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等进行评审、论证,并提出明确的咨询意见。
第十八条省科技厅、财政厅依据专家组的咨询意见,并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提出项目安排建议,报省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审定。经审定的项目,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省科技厅、财政厅行文立项,并与有关责任方签订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
第七章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可行性论证报告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落实自筹资金等实施条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定期报送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十条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负责落实地方财政配套经费,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监督检查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并及时报告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省科技厅、财政厅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省科技厅组织对项目的验收。
第二十二条建立成果转化资金使用效果的绩效考评和奖惩机制。考评的重点是使用成果转化资金的项目是否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是否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并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第八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成果转化资金由省财政厅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批准立项的项目,其经费由省财政厅按项目合同和实施进度及资金合理流向予以拨付。
第二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经费,加强经费管理和核算。成果转化资金、配套资金与自筹资金等实行统一预算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挪用或挤占成果转化资金的,由省财政厅、科技厅采取通报批评、停止并追回拨款、终止项目、取消申报资格等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省科技厅、财政厅依据本办法制定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日前,江苏省设立并启动了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也已专门制发。这一专项资金旨在缓解科技型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江苏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江苏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这一专项资金的准确投放,《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对项目的申请条件进行了严格规定。申请企业必须是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下,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职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0%。为强调申请项目的技术创新性与领先性,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完成研究开发,具备产业化生产的基本条件。
据了解,该专项资金将协作银行的授信贷款用于扶持江苏省高技术新兴产业的小企业成果转化项目。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专项资金的风险责任由省、市县、项目单位及贷款银行共同承担。其中,省对所贷项目承担70%左右的贷款损失风险,市、县承担30%左右的贷款损失风险。首批项目将选择部分省辖市及县级市开展试点工作,共安排省风险补偿资金5000万元,组织银行贷款项目2.14亿元,每个企业最多可获项目贷款200万元。
-
为了您方便浏览更多的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网内容,请访问产业扶贫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