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经典11篇。
学生时代,或许会经常被要求写读后感,读后感是一种抒发自身思想的文章,我们在这本书籍中读着读着就哭了,说明我们与作者产生了共鸣。此时可通过读后感进一步分析作品中的人物情节与故事,你搜集过哪些作品的读后感呢?栏目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的详细介绍,此篇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使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这部小说几乎没有明显的高潮,但却有一波有一波的感情。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
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
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
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替一乐还铁匠的钱,第二次是请二乐生产队队长吃饭,第二次是给一乐治病,不断地买卖鲜血。
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这部小说的具体情节非常逼真。就像告诉我们身边每天发生的事。没有太多的写作技巧和华丽的词汇量。然而,在这个迷茫的时代,我们不需要刻意追求什么。只要有感情,就够了!然而尽管《许》中到处隐含着余华对世界“非理性本质”的认知,但该作仍大大区别于他早期的作品。这首先表现在余华流露于文本中的感情色彩上余华在八十年代末是以其“零度情感叙述”而知名的,在《现实一种》、《世事如烟》等作品中,余华总是不动声色地将人物推向一个个灾难,读者似乎能够听到作者冷眼旁观的无声冷笑。
然而在《许三观卖血记》等新作中,余华则流露出隐约的悲悯和温情。叙述者本身脱去了“非理性”的盔甲,这就很大地缓解了读者阅读时承受的心理压力。比如,余华在许家周围建立了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群,一群老百姓总是愿意窥探别人的隐私。人们被锁定的个体生活在闲言碎语中,敞开心扉。
然而,余华的描写并不意味着攻击,而是表现出一种客观现象。这些闲言者并非如一般文本定式中指斥的那样“人心险恶”--“窥探”只是一种爱好,其中并不包藏祸心,如果造成恶果(如因一乐出生的问题而起的许、何两家的仇隙)也只是无意而为之。这些普通人在遇到危险时仍然向别人表示同情。比如,一乐病重时,很多邻居都慷慨解囊,就连一向不安的何家也伸出了援助之手。
这样的处理使《许三观卖血记》一文洋溢出一种动人的感情色彩,从而给读者以慰藉心灵的阅读快感。
其次,《许》中的各种“非理性”现象是建立在我们熟知的生活真实之上的。比如小说中的主人公许三观,就具有中国男人的典型特征:他平时骂妻子打儿子,但在关键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支柱,不时流露出父子的温情。
同样,许玉兰也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没有多少知识,惯于撒泼骂街,但又勤朴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细算使一家人得以度过三年灾害的困境。这种贴近生活的人物形象使余华摆脱了以往作品中夸张、变形的极端倾向,使他的作品达到了看似现实主义的效果,同时也使读者能够用传统意义来解读文本,从而提高了文本的可读性。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在我看来,是对自己以往文本清醒的颠覆和重建。它成功地将后现代主义的情感方式埋在了传统故事的表层之下。作者似乎找到了一种正确的表达方式。余华仍然是一个独特的余花。随着先锋派的冷落,他不懈的创作正逐渐展现出他非凡的艺术技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该小说以许三观作为主角,讲述了一个普通农民在特殊时期出售自己的血液以谋生的故事。小说通过许三观的经历揭示了中国农村在改革开放时期的困境与现实,展现了人性的美好和悲哀。下文将详细描述作者的读后感受。
小说以许三观这个普通农民为主人公,通过他的视角展示了改革开放时期农村人民的艰辛生活。许三观是一个淳朴善良的农民,他为了能够养活自己的家人,不得不去卖血来换取一点微薄的收入。在那个时代,农民的生活条件极为艰苦,许三观这样的人物正是许多农民的缩影。他们没有土地,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只能依靠出卖自己的血液来维持生计。
通过许三观这个形象生动的展现,余华成功地展现了中国农民在那个时代的生活状态。小说中描绘了血站的残酷现实,许三观携带着痛苦和绝望,却依然坚定地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和奋斗。他的坚强和善良让人为之感动,也让人感到痛心,因为这样的人物无法改变命运,只能默默地承受苦难。
除了对农民的描写,小说还涉及到了人性的探讨和反思。在卖血的过程中,许三观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有些人对他善良友好,但也有些人对他漠不关心甚至冷漠。这种不同的态度让许三观深深感受到人性的复杂和矛盾,也让他对这个世界产生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通过《许三观卖血记》,余华成功地展现了人性的美好和悲哀,同时也揭示了中国农村在改革开放时期的现实困境。小说中的许三观形象鲜活地展现了当时农民的生存状态,他的坚韧和善良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读者,我们也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于人性和社会的深刻思考,让我们对这个世界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思考。
小编认为,《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具有深刻社会意义和人性思考的作品,通过许三观这个形象生动地展现了中国农村人民在改革开放时期的生存状态。余华的文笔朴实而真挚,让人感觉真实而动容,读完这部小说让人不仅感受到了对农民的深深敬意,更让我们深深思考自己对社会和人性的态度,这是一部让人感动,思考的好书。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许三观卖血记》是钱钟书先生创作的小说,讲述了一个贫穷普通人许三观为了生计不得不去卖血的故事。这部小说让人深切感受到了许三观的人生遭遇和坚强的生存意志。
许三观是一个普通的小人物,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小城市。他没有出众的才华,没有显赫的背景,只有一颗敢于拼搏的心和一份坚定的信念。在生活的困境中,许三观没有选择放弃,而是选择了勇敢地面对,去做一些与尊严有关的事。
在这个物质欲望膨胀的社会中,许三观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卖血。卖血对于他来说不仅是为了挣钱养家糊口,更是一种对生活的挑战和对自我的尊严的守护。在卖血的过程中,许三观常常体会到了无尽的痛苦和辛酸,但他从未放弃,始终坚守自己的信念,用坚强和勇敢打败了生活的无情。
在这个过程中,许三观也结识了许多与他有着相同遭遇的人,他们无私地帮助和支持着彼此,共同面对着生活的困境。他们在卖血的过程中患难与共,互相鼓励,共同维护着一份珍贵的友谊。
最终,许三观的生活逐渐好转,他的孩子也能够去上学了,家庭生活渐渐恢复了正常。但是,许三观并没有因此放松对生活的警惕,他知道自己要时刻保持清醒,时刻准备着面对生活的任何挑战。
通过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我深刻地感受到了生活的残酷和无常,也感受到了坚强和勇敢所带来的力量。无论面对怎样的困境和挑战,我们都要像许三观一样坚持自己的信念,勇敢地面对困难,用勇气和信念战胜一切。
通过这个故事,我也学到了珍惜眼前的生活,努力去做出一些改变,为自己和家人创造更美好的未来。许三观的坚韧和勇敢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让我更加坚信只要努力奋斗,就一定能够克服困难,迎接更美好的人生。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生活中的坚韧和勇气是多么的宝贵,也让我相信只要不放弃,努力拼搏,就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迎接更加美好的未来。愿我永远保持着许三观的坚韧和勇气,永远追寻自己的梦想,坚定地走向成功的道路。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再一次合上《许三观卖血记》发现泪水早已淌湿了书页,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面抽走,随看我的泪水飘回那个年代,飘到那条河边。
带走我的血!许三观,我多么想去你身边陪你在冬天把一大把盐放进你的嘴里,一大匙水放进你的肚子。我多想陪你在阳光下暴晒两个小时,将脸晒红去卖血,我多想在你十来天卖四次血时能搀扶你一会儿,陪你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在我看来。你是个伟大的父亲,你身上的每一滴血。都凝结了深深的爱,谁敢说一乐不是你亲生的儿子?
你身上的每一滴血都是测试。是你,用白己的血“喂”了三个孩子。你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还有对爱的思考。
或许是由于我天性冷漠.觉得平常里父母并没有那么疼爱自己。把他们对我的好当成理所当然。
现在仔细想想,才发现他们那么爱我。父母倾尽一切把他们所有的、最好的给我们,却只要我们一个笑容。一个拥抱作为用回报。
世界上的父母是如此渴望他们的孩子,所以作为孩子,我们应该有一颗感恩的心。
所幸,此次余华笔下许三观一家最后能团圆在一起,不似《活着》里福贵的悲惨命运。从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我们可以看出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渴望让自己和家人过上好日子。
其实,许三观是幸运的。他没有像方和根龙那样因为卖血而丧命。他们这一代经历了饥荒和*****。无论受了多少难,吃了多少苦.
不放弃生命的希望是最令人震惊的。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几千万中国农民和几千万中国人在为自己的理性生活而奋斗。活着不易啊!
曾经有多人是靠着卖血而活了下来,而如今又有多少人因一点儿小事就放弃生命,我们是应该珍爱自己,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要相信人有无穷的力量,就像《老人与海》里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
”书中最让我讨厌的,莫过于二乐的队长与城里的李血头。两人吹嘘着自己有多么公正廉洁,却接受别人的“好处”。在大家都受看苦难时,仍要剥削别人,却大声歌赞着自己的“善行”。
我恨不得给他们揍下一拳。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寄生虫。才给当时生活已经很艰难的人们雪上加霜,当官仍至做人还是光明磊落着好。
倘若满城的**都像这两人一般,那么百姓无疑处在水深火热中。希望所有当权者都能秉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不以人民的观点,真诚地为人民服务,与人民和睦相处。要是所有**能做到“酌贪泉而觉爽”,那么便是百姓莫大的福气了。
书中结尾处,许三观哭了。隔十一年没有卖血的他因被嫌弃老卖不了血。他想卖一次血,然后吃一盘炒猪肝,喝22黄酒。
他三个儿子都不明白他父亲为什么哭,认为他在街上这样哭是不光彩的。对啊,许三观哭什么呢?儿子们都长大了,有人给钱的花,他再也不用为了生存,隔三差五地去卖血。
那么,他为什么哭呢?看到这儿,我一直觉得很奇怪,直到我看到了这么一句话:;世上最大的孤独莫过于,你放了盛世烟火,人们都在欣赏这美丽的烟火时,唯独忘了你”.
许三观大概以为没人要他的血,家里也没人记得他为这个家卖了这么多血。当他因自己的血没有人要而难过时,儿子们并不懂得他的内心。好在他的妻子许玉兰知道,这是一个男人为自己以后不能担当起这个家的恐惧。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感受到了人生百态,悟出了人情冷暖。书中人物情节仍一遍又一遍地在我的脑海中回放.抹一抹眼角的泪水,挺直腰板,觉得自己成长了不少。
我原受到了文字的巨大魁力,并被他所深深吸引。我感觉到他正把我拉向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个我不曾涉足,却时刻冲击着我的视角和灵魂的世界,这个世界唤醒了我!(陈依婷)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原创: 冠县风采
今日有幸读完了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自我感觉书中有一些词语不适合青少年**,如果单独拿到网上去发表,一些违禁词会毁掉一本书的形象。建议大龄已婚人士**。
书中的主人公叫许三观,一生卖了许多次血,每一次卖血都是补贴家用,最后当他老了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可是医院的血头不肯要,还讽刺说他的血只适合刷漆用。
为了娶媳妇,许三观第一次卖了血,他成功地嫁给了在油条西边的许玉兰。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分别是一乐、二乐和三乐。也有人说,一乐不像许三观,他终于发现一乐的父亲是何小勇。
许三观又爱又恨一乐。他多次赶他出去寻找父亲,但最后还是为他卖了血。有一次,许三观卖完血就带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但毫无乐趣。一乐去找不认识他的父亲。他走在街上哭,因为他不能吃面条。最后,许三观带他去吃面条。
文中的人们经历着饥荒、锅碗瓢盆粮食上交一块吃大锅饭、城市知青下农村……闹饥荒的时候许三观便让大家闭上眼睛,用语言给每个人做一道想吃的菜,并让大家"吃"的津津有味。
卖完血后,许三观一定会去胜利饭店好好吃一顿。这也是文章中多次出现的最感人的一句话或一幕:一盘炒猪肝,两两黄酒,还有黄酒给我取暖。
文章还有一些美好的句子摘抄了下来。
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煎一道菜,你们用耳朵听。不要用嘴,你连一个屁都不能用嘴吃,你会竖起耳朵的。我很快就要炒盘子了。
夹一片放到嘴里一咬,味道是,肥的是肥而不腻,瘦的是丝丝饱满。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
他一个人坐在桌边,把还热着的红薯放在桌上,开始小心翼翼地剥皮。他看到剥皮后,里面有一片橘黄色,就像太阳一样。他闻到了来自红薯热烈的香味,而且在香味里就已经洋溢出了甜的滋味。他咬了一口,香和甜立刻沾满了他的嘴。
之后他继续坐在那里,让舌头在嘴里卷来卷去,使残留在嘴中的红薯继续着最后的香甜,直到嘴里都是口水。他知道红薯已经吃过了,但他还是想吃,于是就去看剥皮的红薯皮。他拿起一块放进嘴里。在烧焦的面糊里,他仍然尝到了甜味,所以他把所有的红薯皮都吃了。读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初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为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而紧张,担心他在每次的卖血中因为输出过度而死去。再读《许三观卖血记》留下更多的是对当下美好生活的敬畏和对父母感恩。
书中故事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写到了九十年代初,横跨四十年。许三观是个一个普普通通的送茧工,对许三观来说,他唯一能对付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方式就是“卖血”。许三观卖血11次,接连开启了他长寿的救赎之路。
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娶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许玉兰。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他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家的儿子头上砸了一个洞后,需要赔对方钱,可是许三观家却没有这么多钱,在许三观得知大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亲儿子时,还是去卖血还了方铁匠家的钱。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都会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上了,才会有办法,在没有上绝路前,不是没有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在许三观的意识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信念,卖血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平凡而勤劳。许三观每次卖血,都是把自己的生活和别人的生活融为一体的过程,所以他觉得身边的人,圈子里的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文章的主色调还是积极的,通过人物的命运改变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负下人物的抗争,除了忍耐除了适应,人物还是表现出了强烈的求生欲望,所以,用个大的框框来说,我认为,全文充分表达了主人公的自强不息。
读完全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
说不清**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在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他总是抱怨,但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为灵魂哭泣,这就是生活的矛盾和无奈。
性格矛盾是**的亮点,它出现在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流动的故事中,但却蕴含着深远的意义。这也让我体会到了底层劳动人民许三观的智慧。**还有很多矛盾,比如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矛盾,以及城乡人民对卖血的两种不同态度。这些矛盾都成为**的精彩之处,读完**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家庭情感是我最感动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我以为这样的随意婚姻没有感情,也不会幸福。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
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两个人都犯过错误,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没有破裂。
到了**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的眼睛明亮起来,仿佛在绝望和无助中找到了希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
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对父子的深情,也让我体会到人性的温暖。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遗弃和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是极大的痛苦。不过,许三观和一乐终于松了一口气。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彼此的伤害,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为一乐卖血。这是世界上一种珍贵的血缘关系。
整篇**以卖血为主线,诉说着下级阶层人物的生存苦难,他们生活的酸甜苦辣有着言不尽道不明。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
所有这些都像一捆捆捆起来的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拉到路的尽头。”《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8)
许三观第一次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爷爷,认识了龙和方。他知道他们要卖血,他也跟着他们。他也知道卖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
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没有什么文化,但他很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血很多次,第一次娶媳妇,第二次赎别人留下的,第三次,第四次,他每次都用卖血来解决问题,这似乎是他每有办法的。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是他的习惯。
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一些人知道的时候,他们发现他们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二)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____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它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一生卖血的故事。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
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许三观卖血的场景。他捏了捏手指数了数。许三观为了家庭和生命卖了12次血。
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都是用自己的血养大的。许三观让全家承担起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的痛苦经历感染了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在文章的最后一章,许三观已经六十多岁了。他想吃猪肝,喝米酒。他决定卖一次血。但当他到医院时,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工和漆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当时,许三观哭了。在整个故事中,他很少看到许三观哭。他知道他的血卖不出去,但他哭了,哭的很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
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它给了我一种简单和真实的感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三)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惨的命运,活着比死还需要勇气。他仍能在苦难中拥有普通人的悲欢离合。面对苦难,他不是在抱怨,而是在思考解决办法。
他就像一根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痛苦。
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这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吃了一顿精神大餐。
他用嘴给儿子们做美味的食物。首先,他把四块肉放在水里煮了一会儿。当他煮不出红烧猪肉时,他就把它煮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盘炒猪肝,说许三观笑了。他说我今天过生日。让我们尝尝我的炸猪肝。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
苦难是真实而残酷的,但面对意志坚强的人类,这是一座可以攀登的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
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卖血的结尾比较随意,第三次卖血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
每次卖血的原因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战斗。面对伦理、自然、社会、家庭等因素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许三观表现出不可思议的力量。尽管他只能用自己得生命来赢得生存权,但他从未被打败过。
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位伟大的父亲,是他家族的顶梁柱。他总是想着他的家庭。当许三观年事已高,不能再卖血抗争生活的困境时,我们庆幸会有千万许三观长大,用自己的方式抗争苦难。
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
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
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的生活是踏实、善良、自信的。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
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
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
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9)
读完余华的《第七天》和《活着》,觉得余华的小说很吸引人,便去找了他的另一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看到书名,便想到这本书可能会是写许三观这个底层人物的悲惨生活,故事的结局可能会是一个悲剧。但当我真正阅读这本书时,随着文字在屏幕上的跳跃,我完全将自己投入这个故事中,当许三观北上卖血在医院晕倒时,我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我害怕他会就此死去,而待医的一乐也无力回天。幸而不是这样的,许三观被救活后遇上了划船的两个兄弟一同前行,许三观将血汗钱带给了一乐,一乐也最终痊愈。故事结局很美好,让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让人在悲苦中尝到喜悦。
本书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人生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骏浪。 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许三观一共卖血十二次, 其中他卖血最多的是为了一乐。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一开始许三观并不承认一乐,饥荒时他为了让全家吃上点好东西去医院卖血,卖血得到钱,许三观带着二乐、三乐和自己的老婆许玉兰下面馆,但对于一乐却不愿意接受,许三观的理由是自己卖血的血许钱要用在自己亲生儿子身上。可见许三观当时打心里并不接受一乐,也为一乐受委屈离家出走做铺垫。许三观对一乐的出走其实是很心痛的,他大骂一乐,觉得一乐不领自己的情,自认为将一乐抚养成长,又在一乐闯祸时为其卖血付赔偿款已经付出了很多。这时许三观身上体现出了人性的自私与丑陋,他责怪许玉兰,觉得自己被戴了绿帽子,觉得自己白白付出了那么多。许三观对此事耿耿于怀,后来借探病的机会,许三观对自己的初恋动情,有了一次婚外行为,这次行为可能是无意的不受控制的,但又带着点报复心理。善良与丑陋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许三观的小气自私令我为在全家人下馆时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的一乐心疼。许三观将他们这辈人犯下的错误惩罚到一个无辜孩子的身上。多么可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在受到亲爹的驱赶后,漫无目的,无路可去,没有人愿意当他的亲爹,当许三观背着委屈可怜的一乐时他动容了。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止于血缘关系,还有真心对待与无和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他与一乐在何小勇家门口前的对话令人感动,就在那时,许三观的形象便高大起来,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物。
最让我难忘的是许三观一路为一乐卖血,为了卖的血多一些,每次卖血前都要喝七八碗河水,河水在严寒的冬日是那么的冰凉,一包盐便让许三欢喝下那么多的水吗?是对一乐的亲情让许三观喝下一碗碗凉透全身的河水,让许三观一次次到医隐去卖血。失血过多的许三观全身发冷连五六床被子都无法捂暖他,冰冷的脚冻醒了他被窝里的小猪。许三观为了一乐连自己的性命也不顾了。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坚持了下来,他的三个儿子也有一番作为。许三观在时间的推移中老去,老了的许三观想要吃猪肝黄酒而去卖血,却被沈血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悲从中来,潸然泪下。许三观觉得仿佛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破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有着一颗着良的心,有着一种包含一切的大爱。他身上的闪光点足以掩盖他的不足,他所做的一切足以让每一个读者动容。
这个故事向我们传达了一种亲情、爱情的美,生活中珍惜身边的人,且行且珍惜。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只要所何无惧,一往向前,经历困难之后会迎来享福与快乐。
在这个世界上,一星陨落,黯淡不了星空灿烂;一花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次挫折,荒废不了整个人生。跨越无数险峰,才能收获无限风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0)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1)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作家余华的经典作品之一,该书以许三观这个普通人的血汗故事,展现了当年中国的贫困与曲折,作品读后让人深思。
这部小说以1945年至1960年间的中国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平凡农民许三观的故事。书中描写了许三观在二战结束后回到故乡,面对困苦生活与种种艰辛,他不屈不挠地默默承受着种种磨难,并最终靠着卖血维持生计。小说真实、细腻地展现了当时农民的艰辛与心酸,其中渗透着希望与坚强的力量。
许三观是一个普通的农民,没有任何特殊的技能或学历。然而,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将他的血汗故事展现在读者眼前。许三观在一次次的磨难中,没有放弃,始终保持了对生活的热爱与坚持。他卖血换取生活费用,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他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品行,不愧是一个普通人的楷模。
通过许三观的故事,作者余华让读者深刻感受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贫穷与不公。在二战结束后,中国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战乱,人民深受其害,生活艰难。许三观身世平凡,却为了维持生计而不得不进行血液交易,这无疑暴露了社会的不公与贫富差距。小说通过描写许三观一家的生活状况以及社会环境,无情地揭示了当时大部分农民的生活困境,让读者深感惋惜与同情。
然而,尽管许三观的处境非常困难,他却从未抱怨命运的不公,始终努力面对生活的艰难。即使在挣扎与迷茫中,他还是迎难而上,挥洒着自己的热血与汗水。他的坚强和努力,逐渐为他带来了重生的希望。这种在困境中坚持前行的精神,让人深受感动和敬佩。《许三观卖血记》通过许三观这个角色,展现了中国人民面对生活时的坚韧和勇气,无论外界环境如何恶劣,总有一些人能够坚守希望和信念。
这部小说给我带来了很多的思考。它让我明白了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时我们的处境可能很艰难,但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应对和面对这些困境。许三观的故事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对生活保持着乐观和勇气,不断努力,那么将有一天我们一定能够突破困境,迎来希望。
总的来说,《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令人动容和思索的小说,它通过许三观这个平凡的农民之手,向读者传达了许多深层次的思考和反思。通过这个血汗苦力的故事,作者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贫穷与不公,展现了人们在困境中的无尽坚守与奋斗。这部作品不仅告诉了我们生活的艰辛,也让我们明白了何为希望与勇气。阅读后,我深感自己应该学习许三观那种勇往直前的精神,不管困难多大,都要坚持下去,勇敢面对,追逐梦想。
通过《许三观卖血记》,我进一步认识到人生的价值在于我们如何度过困境,而不是依赖困境来定义我们的人生。无论贫穷还是困苦,坚持自己的信念,努力奋斗,就一定能逆袭命运,带来美好的未来。这个故事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激发了我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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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系列15篇
读后感或称为读书笔记,是我们在阅读过程中记录下的感悟。作家所写的作品让读者深感触动。阅读能够唤醒每个人独特的内在思维和感受。活动范文吧编辑为您准备了可能需要的“疯羊血顶儿读后感”,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帮助并提供一些启示!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篇1)
读了郭懿萱的《疯羊血顶儿》,我深有感触。
书里主要讲的是:一只羊,在出生时,他的妈妈为救他,入了狼口,一片血喷到了他的头上……从此,他又对付狼,却被羊群误以为是疯羊。羊群背叛了他,血顶儿从山崖上摔了下去……
这只可爱、勇敢的小羊,因为要给母亲“报仇”,把角磨得直直的,为了报仇,把一只狼连连教训两次……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为血顶儿抱不平。为什么羊群看不起他?为什么羊群以为他是疯羊、又取笑他?
我想起了被嘲笑的贝多芬,他也被人嘲笑过,可是就是因为有人鼓励他、安慰他,他才成为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作曲家。可是疯羊血顶儿却没有一个人鼓励他。
可能只有一只羊鼓励他,他就可以活下来,就可以为羊群再做贡献,可以再次对付狼群。
我也被嘲笑过,可是有个朋友的安慰,我就提起勇气,勇敢的面对学习,面对生活。最后收获了成功。
我相信,只要不嘲笑别人,世界就多出一点爱;只要不嘲笑别人,别人也不会嘲笑你!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篇2)
书,是我的好朋友。书,能帮我打开知识的大门,通往知识的殿堂;书,能给我提供一个老师,教给我知识;书,是一叶扁舟,能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今天,我和往常一样,捧起我的电子书,看我昨天才买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它那动人的情节,吸引着我,让我欲罢不能。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是一个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是一只盘羊,刚刚出生就遭到一只黑母狼的攻击,把它的母亲给杀死了,它的母亲死的时候还把一片红色的血洒在了它的额头上。之后,它一直觉得有一片光晕在他额头上,就把它的角每日每夜插在了电击石的中间,改变了它们从古至今的盘羊的角的形状,变成了禾杈状,作为衡量奥古斯盘群羊中的一只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
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谁也没想过要去改变形状。可血顶儿却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母亲报仇。
历经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把黑母狼消灭。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群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
如果不是羊群的自私,血顶儿就不会死,甚至可以把黑母狼置于死地,这让我学到了做人不能背弃信义,要信守诺言。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篇3)
趁着放暑假的时间,我看完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刚看到题目,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自己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原因,叫它“疯羊”是因为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部分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至于羊群之间总发生冲突,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成心愿,那是因为: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余的羊为了能恢复往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帮助它,就这样,狼看自己的仇敌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故事的结局,天经地义,依然是狼吃羊,但是因为“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受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拯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精神已经为羊的历史增添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篇4)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徐子桁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我看完了沈石溪伯伯的作品:《疯羊血顶儿》。顿时浮想联翩。
书中的内容是这样的:血顶儿是一只盘羊,他刚出生的时候,他的妈妈便被灰母狼吃掉了。仇恨驱使流血。他认为那些公羊太软弱了。即使母狼来了,他也只会逃跑。那头上有一对角有什么用?
只有我们变得更强,我们才能在这个丛林的世界里生存。这种念头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甚至把自己正要弯曲的犄角插在落雷石里,把犄角绷得笔直,好似一把利剑。他还在业余时间练习性技巧,只是为了替他妈妈报仇!
几个月后,羊群去山上吃草,无意中碰到了怀孕了的灰母狼,血顶儿二话不说,冲上前去把灰母狼打的是哭爹喊娘,狼狈地逃走了。从这以后,小公羊们也都有样学样,把犄角绷得笔直,而小母羊更是与他寸步不离。又过了几个月,羊群上山去吃草,恰巧碰见了灰母狼的儿女,血顶儿又是疯狂**,把灰母狼的儿女杀得一个不留。
这样的狂乱举动招来了灰母狼的疯狂报复,羊群遭遇史前最大危机,关键时刻,血顶儿良心发现,挺身而出,让灰母狼杀了自己,报了血海深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篇5)
昨天,我终于把沈石溪老师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看完了。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头叫血顶儿的小公羊,它的妈妈五月怀胎把它生下来后,半小时内,为了帮助它逃跑,自己用身体挡住黑狼的攻击,最后被黑狼撕裂并吃掉。然后血顶儿,就慢慢长成了小伙伴眼中的,不怕危险,仍然迎头面对的疯羊。血顶儿在经历妈妈的那件惨事后,成长得非常快,自己学会了跑步,自己学会了捕食,不怕别人的嘲笑,还自己学会了面对强大的敌人。
血顶儿凭着自已的不断努力,强大自己,还不断帮助伙伴,最后终于把它的仇敌——杀死它妈妈的那头黑狼打败,和它一起滚下了山崖。
血顶儿虽然死了,却赢得了小伙伴们的尊敬和崇拜。
合上书,我的眼泪又没有止住。不仅仅是因为血顶儿的妈妈为孩子牺牲的伟大母爱,也为了血顶儿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
我想起妈妈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做饭、陪我做作业。等我做完作业,洗刷完睡下后,妈妈再开始做家务,很晚才能睡觉。我有时候还要发脾气,真是很不应该。
过了年,我就11岁了,我要学习血顶儿的精神,努力学习,自己完成自己的事,可以让妈妈少为我操点心。将来我想要凭自己的努力考上医科大学,帮妈妈保养身体。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篇6)
薛顶儿出生时,看到母猴戏被黑母狼杀死,其他公羊则四处逃窜。为了救他,母猴子在它的头上喷了它自己的血。为了替母亲报仇,他每天都把角插进被雷电击中的石头里,不断练习技艺,最后制作出了两个尖角和直角。长大后,为了给母亲报仇,他用角杀死了黑母狼的两只幼狼。
黑母狼愤怒了,血顶儿被黑母狼咬下了脑袋,此时金蔷薇为了他的孩子,活了下来,但当孩子出生没多久后,她也跳下了悬崖,追随血顶儿而去,从此盘羊的世界又恢复了往日狼吃羊的时代。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孩子往前冲的。血顶儿猴戏的死去,从小就被人隔离、讨厌,没有一只羊去关心、爱护他,更没有好好地去引导他,尽管他们知道羊被狼吃是自然规律,可是没有一个人区告诉过他,只有当他傻傻地与狼搏斗。从血顶儿的例子中,我们应该好好反省一下我们人类本身,有时你给人多一点关爱,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误入歧途的人了!
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也要读懂什么是人类社会必须知道的真谛!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三)
你想了解羊的内心世界吗?你想了解疯羊血顶儿的故事吗?你想了解狼与羊的激烈战争吗?快来跟我一起走进《疯羊血顶儿》一书,来体会动物们的内心感受吧!
薛定谔不是一只疯狂的羊,因为在出生的时候,他的母猴为了救他脱离狼的口,就扑到自己身上,被狼活活吃掉了。从那一刻起,发誓要为母亲报仇的血顶儿变成了一只“疯羊”,一只羊儿们心中公认的“疯羊”。
你看,疯羊血顶儿为了能够报仇,立志要把头上的角弄直(因为他是盘羊,羊角都是盘曲着的)。于是他天天把角伸进一块闪电型的石头缝里,数百天如一日,终于将盘曲着的角磨成了尖尖角。他等了又等。最后,为他母亲报仇的机会来了----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杀死她母亲的黑狼回来了。她怀孕了,肚子很大。母狼经过羊群时,没有理睬羊群,而是径直走了过去。但是血顶像疯子一样冲向狼。她头上的尖角刺向了她。狼躲了一会儿,绕到血顶后面,差点把他打死。
但勇敢的血顶子拼命踢母狼的肚子,母狼受不了剧痛,便跑开了
虽然所有的羊儿们都认为血顶儿是只“疯羊”,但我觉得他并不是一只疯羊,而是一只孝顺、勇敢、有头脑、有方法、意志坚强、宁折不弯、为了替母亲报仇敢于面对狼的一只羊,是“前无古羊,后无来羊”的千古第一羊,他的这种精神不就是世代传颂的沉香救母的精神吗?只是沉香成功了,而他失败了。虽然他最终被狼吃掉了,但他为了保护羊的尊严而死。
读到最后,我的眼泪就没断过。他想除掉黑狼,但结果却适相反的。如果我有能力,我真的很想帮助他。哎……我在心中不断感叹,感叹天违羊愿;感叹血顶儿死于非命;感叹羊群对血顶儿一无所解……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篇7)
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我看完了沈石溪伯伯的作品:《疯羊血顶儿》。顿时浮想联翩。
书中的内容是这样的:血顶儿是一只盘羊,他刚出生的时候,他的妈妈便被灰母狼吃掉了。仇恨驱动着血顶儿,他觉得,那些公羊实在太软弱了,连一只母狼来了,都只会拼命逃窜,那头上的一对犄角有什么用?只有变强,才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生存下来。这种念头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甚至把自己正要弯曲的犄角插在落雷石里,把犄角绷得笔直,好似一把利剑。他还在空闲时间里练习打斗技巧,只为了为妈妈报仇!
几个月后,羊群去山上吃草,无意中碰到了怀孕了的灰母狼,血顶儿二话不说,冲上前去把灰母狼打的是哭爹喊娘,狼狈地逃走了。
从这以后,小公羊们也都有样学样,把犄角绷得笔直,而小母羊更是与他寸步不离。又过了几个月,羊群上山去吃草,恰巧碰见了灰母狼的儿女,血顶儿又是疯狂屠杀,把灰母狼的儿女杀得一个不留。
这样的狂乱举动招来了灰母狼的疯狂报复,羊群遭遇史前最大危机,关键时刻,血顶儿良心发现,挺身而出,让灰母狼杀了自己,报了血海深仇。羊群终于脱离了灭顶之灾······
这个故事告诫了我们:冲动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俗话说得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耐心等,等到最好时机,那也不迟!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篇8)
故事发生在奥古斯草原的奥古斯盘羊群。母羊猴戏在生下血顶儿时,碰巧遇到了奥古斯盘羊群的死对头黑母狼。猴戏替下了血顶儿,它的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头上。后来血顶儿把自己的角板直,开始为母羊猴戏报仇。黑母狼对羊群进行疯狂报复。最后,羊群们在血顶儿睡着的时候抛弃了它,用血顶儿的牺牲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看完书,有一种想哭的感觉。血顶儿是一只非常有孝心的羊,它也为羊群出生入死,可为什么羊群却抛弃了它呢。像这样的好羊,怎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群里自相残杀,那并不是血顶儿的错呀,错就错在小羊们盲目模仿,却怪在血顶儿头上。
而且,后来因为血顶儿几次没有挡住黑母狼,被羊群指责。那怎么能怪它呢。血顶儿不是神,单枪匹马的它,角再锋利,又怎能每一次都挡住黑母狼呢,毕竟,一只是羊,而另一只是狼呀。羊群把希望全放在一只羊上,却不团结,这样怎能挡住黑母狼呢。
实用主义的头羊绕花鼎,还有摇摆不定,懦弱的盘羊群,它们哪懂得疯羊血顶儿的心呢,它是为了羊群,为了母亲在战斗,可哪一次,除了爱慕着血顶儿的金蔷薇,有哪一只盘羊来帮帮它呢。愚蠢而懦弱的盘羊群,如果它们能团结一心,能坚信、帮助血顶儿,那黑母狼即使没有上西天,也不敢来侵犯羊群了吧。
在社会里,又何尝没有这种人,这种团体呢。依靠一个人来盈利,却不给他帮助,不团结,稍有错误就大加指责。社会需要团结,只有团结才能前进,才能拥有美好的明天,不被外敌所侵犯。
我想,血顶儿最后虽然没能为母羊猴戏报成仇,但它的那种精神肯定能一直留在羊群里。也许,在某一天,头羊能醒悟到它的那种精神,团结的重要。奥古斯羊群一定能打败狼,那时血顶儿也可以死而无憾了。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篇9)
在大霸岳的小山坡上,有一个盘羊群,由一只盘羊绕花鼎带领着其中有一头母羊猴戏在生产的时候被母狼追杀,她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被母狼所杀鲜血洒在了她孩子的头上,因此那孩子就叫血顶儿,血顶儿亲眼目睹了她母亲的死,他的眼中充满恐惧,在他的羊角还没有长成的时候他便在一块石头上天天磨砺自己的羊角,最后给自己的母亲报仇的故事。
血顶儿他的故事给人以深厚的启迪他改变了自己生活的方式,坚持不懈的让自己的羊角变直就为了给自己的母亲报仇,他曾今被人看成过异类,却在后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是多么激励人的故事啊,再被人看作异类,在被人看作英雄的过程必然是艰辛的,这需要多大的忍耐力和承受能力啊,你想想看在别人都在玩耍的'时候你被冷落在一边,在别人都在吃草的时候,你小心翼翼的凑上去想和别人一起吃,但别人一看到你就如同看到瘟神一样躲开了。但是在尝到胜利果实的时候,必然是美好的,也必然是甜蜜的,所以同学们当你们再看到别人冷落你的时候不要灰心丧志,更不要一蹶不振,相信吧那快乐的日子总会来到!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篇10)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疯羊血顶儿》中主要讲的是生活在日曲卡雪山对面的盘羊群中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血顶儿是围绕出生时发生的一件需要纪念的事来取名的:血顶儿在刚刚出生时遇见了一只黑狼,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
不久,血顶儿能够跑跳了,可它的大脑就像新拆封的胶卷,一出生就录到了一个恐怖的画面:一只黑狼咬住了自己母亲的动脉血管。它呆住了,不知如何是好。母亲不断发出"咩--咩--"的声音催促血顶儿快跑,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如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清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突然,血顶儿惊醒了,它撒开四蹄奔进了山沟…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
血顶儿狼口逃生了,它想要为母亲报仇。可羊杀狼是不现实的,血顶儿倔强地硬要把它变成事实:先是在其他盘羊休息时亮出自己的角,做出一副打斗的姿势。这是为了锻炼打斗技巧,为了以后和狼搏斗时胜利几率高一些;然后又长时间凝望着雪山,这是为了以后和狼搏斗时不胆怯;因为雪豹等食肉类动物喜欢看雪山,所以血顶儿将自己的生活尽量与食肉类动物的生活拉的近一些;盘羊,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头上的角扳直,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早晨、上午、中午、下午、晚上,一刻不停歇地训练着,做好万全准备。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不但是因为血顶儿经常做不符羊的习性的事,还向黑狼挑战。血顶儿凭着出其不意,用羊角狠狠地戳了黑狼一下,黑狼受伤狼狈而逃。于是后来直角成了羊群中最流行的模样了。
可这还不够!血顶儿要为母亲报仇,要杀了黑狼才行,便继续练习,向黑狼挑战。可黑狼知道了:羊群里有个不好惹的羊。于是每次都躲开血顶儿,以猎杀小羊羔发泄,没过几次,羊群里的羊羔就被黑狼屠宰殆尽了。
血顶儿将自己全身和角都绑在荆刺丛里,以吸引黑狼来。
黑狼小心翼翼地来了。在黑狼与自己仅相差几步时,血顶儿猛地从荆刺丛中挣脱了出来,就势把黑狼逼近了绝境中:左右是悬崖,后面是绝壁,血顶儿又守住前方的关口,黑狼无处可逃。
可就在黑狼快被饿死的时候,变数发生了:羊群背叛了血顶儿。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血顶儿却认为黑狼逃不掉,有羊群的大家帮我守着黑狼呢,我不用担心,也可以睡一会了。
黑狼抓住了机会,用了最后一丝力气,将熟睡中的血顶儿推下了悬崖…
我觉得: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坚定一步步走,不断前进,和血顶儿一样努力训练,终能完成自己的目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篇11)
我在暑假里买了一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书——《疯羊血顶儿》。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血顶儿降临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亲“猴戏”遇害的血腥场面。正是因为这件事,让它的性格变得十分古怪,甚至连行为也很古怪——居然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放在一块叫雷击石的石头缝里打磨成禾杈状。
它所做的一切就是要为母亲报仇。历经了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要把黑母狼消灭。可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就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都变不了的。”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道的:“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就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
再说说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这本《疯羊血顶儿》虽说是动物小说,但从这些动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篇12)
近期,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疯羊血顶儿》,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小公羊血顶儿跟黑母狼斗智斗勇,并把将要盘成圆形的角伸进电击石里,变成了一对枝杈羊角。
在血顶儿出生时,母羊猴戏血顶儿的妈妈为了救血顶儿而被黑母狼咬死了,一片血液顿时飞溅到了血顶儿的额头上,血顶儿马上撒开四蹄,向远处的草原跑去。
为了为妈妈报仇,血顶儿在小山上与黑母狼战斗时,脖子上耷拉下来了一大块儿皮,动脉血管也漏在了外面,但是,血顶儿却把黑母狼堵在了小山上,但是,头羊绕花鼎却带领众盘羊撤离了小山,把血顶儿送到了黑母狼的嘴边。
血顶儿虽然死了,但是,它为了替母亲报仇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它为了羊群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把黑母狼的一个小狼崽踩死,把另外两个用枝杈似的羊角穿成了冰糖葫芦;挑死了在三天之内杀死七只大公羊的滚雪窝
我讨厌绕花鼎,因为它在最重要的时刻离开了可以为羊群报仇的血顶儿,还称呼血顶儿为疯羊。
血顶儿虽然死了,但是,它的爱母精神却永远留在我们心间。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篇13)
《疯羊血顶儿》也是著名小说家沈石溪写的。
写的是:血顶儿的母亲被一只黑母狼吃了,所以血顶儿不愿意自己在生长的两支角像其它公羊一样也朝左右两侧盘绕,就把角嵌进狭窄的电击石,让角笔直地向前生长。就是也要把黑母狼杀死。
血顶儿来到世界上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黑母狼咬死了母羊猴戏这恐怖的镜头被铸定在它幼小的心灵,随着长大而放大并占据整个心灵。倘若只是看到狼吃羊的场面,那么它的心态只能永远浸泡在恐惧里,但他不仅看到了狼撕碎了羊这个血淋淋的场面,还看到了公羊们撇下母羊猴戏逃命去了,看到了狼的霸道和养的懦弱,更看到了虚弱的母亲为了救它甘愿以身喂狼,它看到了弱肉强食的无情和酷烈,更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更关键的是母羊猴戏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豁开了自己额头上的动脉血管,一汪热血沾在了它的额头,即使一年多过去了,仍是忘不了。
我想:你想哦你母亲报仇也不能这个时候去报仇,你可以找一个时机呀,唉,可怜的血顶儿呀。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篇14)
它是一头疯羊,一出生便目睹了狼吃羊的血腥场面。它名为血顶儿,它是否能违背自然规律,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血顶儿一出生,母亲便被狼咬死了。它一直想为母亲报仇,因此,空闲时间它不再休息,不再晒太阳,而是练习格斗动作,为了报仇,它甚至把羊角变成羊羊讨厌的禾杈。它曾一度是羊群眼中的异类,也曾一度是过英雄;它是羊群的保护伞,最终却被抛弃。没错,血顶儿曾经击退过它的杀母仇狼——黑母狼,为羊群避免了一次又一次的狼害,从那以后,羊群才视它为英雄,视它为保护伞。可谁又能想到,眼看血顶儿就要把黑母狼逼死之时,羊群却留血顶儿独自作战。它们赌不起,它们不相信血顶儿一定能够胜利。最终,黑母狼胜了。羊群再也没有了名为血顶儿的那头疯羊。
羊群为什么不能相信血顶儿?血顶儿恐怕到死都不知道羊群为什么要抛弃自己,明明再坚持一下就胜利了啊?这就像是自己最信任的人在背后捅了自己一刀的感觉一样,都是背叛的感觉。这就像我们常说的一句话“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捉摸不透,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血顶儿死了,它最终也没能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也没能给母亲报仇。与其说它是死在了黑母狼的狼爪下,不如说它是死在了对羊群的信任上。人心是我们这一生最捉摸不透的东西,也是最不能轻易相信的东西。通往实现梦想的路的确很美好,可却不要让一块名为“背叛”的石头成为你实现梦想路上的绊脚石。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篇15)
上个星期,我读了《疯羊血顶儿》一书,收获很多,下面是我的2点收获。、
先这本《疯羊雪顶儿》里面故事很多,有血染的王冠、雪崩、疯羊血顶儿等,个个都很吸引人。我来说说雪崩吧!是这样的:有一头叫艾蒂的牦牛跟着儿子花面崽上日曲卡雪峰,刚到半山腰,老天爷就刮起了暴风雪,冻得花面崽和牦牛艾蒂直打冷战。这时山上落下了一颗颗冰雹。哦!原来是仁慈的日曲卡雪峰在警告它们离开这座雪峰。它们正要离开,花面崽忽然从高达6米的山峰上滚落下来。艾蒂大叫,冲下山峰想去救儿子,但已经来不及了。这时天上的冰雹越来越多,越来越大,越来越硬。一会儿工夫,一堆堆的落了下来,掩盖了小路,掩盖了花面崽,把整座山峰变成了白茫茫一片。
其次是读了这本书让我领略了动物之间互助互爱的精神,我们小朋友在学习中,也应该互助互爱。
读后感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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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周记 篇1
那天,我照例背着墨绿色的画板来到车站等车去少年宫学素描。忽然有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闯进了我的视线,他拄着一根和他一样苍老的拐杖,头发很乱,两颗眼珠子深深地嵌在眼窝里。
我上下打量着他,断定他是个叫花子,一个叫花子,跑到车站来干什么呢?是乞讨吗?可他的手里并没有拿讨钱的工具啊,正想着,只见他慢慢地向我走来,我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他却毫不介意地走近我说:小妹妹,去阜湖路乘哪班车啊?我惊讶极了,他也是来乘车的?也是去阜湖路,和我一班车。我皱着眉头指指车牌:你看啊。老头尴尬地笑笑:小姑娘我不识字。我怔怔地说:噢,乘101路车。那老头诚恳地说:谢谢你。我再没有说什么。
一会儿,车来了,我默默地走上车,车上只有几个空位,因为我晚上车,所以上去时,只剩一个座位了,而那个老头比我早上车,我紧跟在老头后边,他看了我一下,我到底要不要与他抢这个位置呢?我不禁犹豫了,这时,那老头对我说:小妹妹你坐吧,我坐地上就可以了。我红着脸坐在那个本不属于我的位置上。
我低头看看那老人,他目光坦然地依在扶手边上。我木讷地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一掠而过的风景,心里百感交集。
读后感周记 篇2
《小海蒂》读后感-周记350字
一天,小海蒂的阿姨迪蒂带着身穿厚重衣服的小海蒂,吃力地爬着山。小女孩脸热得通红,像是一个熟透了的苹果。也难怪,这可是六月的天呀!原来她们是要去高山牧场的奥尔姆大叔家。奥尔姆大叔是海蒂的亲爷爷。大家都以为他性格非常孤僻,直到小海蒂的到来,才让村子里的人消除了对他的误解,其实他是一个非常友善的人。
在高山牧场,奥尔姆大叔和小海蒂让那个从法兰克福来的残疾小客人——常年坐在轮椅上的克拉拉学会了走路,还热情地招待了从法兰克福来的赛赛曼一家……
小海蒂也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她不相信老奶奶的眼睛是瞎的,带她去见阳光,看雪地,得知老奶奶咬不动那黑面包时,便拿出了自己的钱替老奶奶买软面包。当她看到老奶奶缺少枕头和衣服时,就让她在法兰克福的伙伴克拉拉寄来了可以取暖的东西。
我觉得,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是善良的,友好的,只是我们误解了他。你看当奥尔姆大叔握着小海蒂的手时,目光里是多么温和慈祥呀!
读后感周记 篇3
格林童话读后感-周记200字
格林童话之选择未婚妻读后感
这个故事是说一个人要结婚便把他认识的三位姑娘请到家里吃饭,把干酪放在她们前面。第一位姑娘把干酪连皮吞进了肚子;第二位姑娘急急忙忙地切,把许多新鲜干酪连皮削掉了;而第三位姑娘比另两位姑娘都小,她削得十分仔细,既没多削也没少削,而且削好的干酪看起来十分精巧。这个人把这些告诉了他的母亲,他母亲让他选择了第三个姑娘结了婚,他们生活得十分幸福。
看完这个故事我最想说的是细心、认真很重要。第一位姑娘做事不过脑子,粗枝大叶;第二位姑娘做事不细心,很浪费;第三位姑娘做事很细心,吃多少拿多少,所以那个人娶了她。
读后感周记 篇4
一年前,我在医院检查后发现身体缺乏钙元素,于是爸爸妈妈就买来了许多钙片放在家里,由妈妈每天早、中、晚各准备两片给我,并监督我定时定量服下。
那天,我回到家后,发现妈妈原本红润透亮的脸颊却略显暗黄和沧桑,我赶快随手把书包扔在一旁的沙发上,伸手扶住妈妈摇摇欲坠的身体,我看出妈妈恬静的笑容下,那悄无声息掩藏的是被病魔所折磨的苦楚。我强忍着心疼,把妈妈安顿在床上,倒了一杯热水,又叮嘱了几句,才回到书房开始做作业。或许,今天要自己吃钙片了,我想。
过了一会儿,身旁传来了拖沓的脚步声,紧接着,两片橙黄色的钙片映入眼帘,这时,我正才思泉涌,便习以为常地只应了一声,连头也没抬就接着奋笔疾书了,半晌,我才发现不对劲,急忙抬头注视妈妈离去的方向。这时,妈妈还未回到床上,她正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蹒跚地慢慢走着,妈妈的背影与鹅黄色灯光的辉映重叠,平添了一抹淡淡的温柔、悲伤色彩,这又使我回想起记忆里年幼时妈妈的模样作文,身姿挺拔、面容姣好、眼神锐利,浑身上下透露着青春和活力。而如今,妈妈历经十多年风雨的洗礼,已将年少时不服输的热血盖上薄纱,慢慢潜藏。妈妈的背没有那么挺了,面容多了几分憔悴,眼神中带着几丝疲倦,妈妈的身上投射出对家庭的责任与担当。
我定定地看着妈妈失落的身影,消瘦的脸庞和汗湿的鬓角,心中酸涩,眼神顿时模糊不清,蒙上一层水雾。我不敢去看那日夜为我匆忙、心焦,直至苍老的背影,一低头,滚烫的泪珠浸湿了衣襟,恍惚间,我看到一侧静静仰卧的两片钙片,正散发着耀眼的橙光,这种光芒不似烈阳咄咄逼人,而似冬日里忽现的暖阳,令人沉醉,令人难忘。
我忙把这两片钙片放在掌心,视若珍宝,谁曾想钙片还留有妈妈手心的温暖。我忍不住了,急切地朝妈妈奔去,泪如泉涌,我扑进了妈妈的怀里,高声说:"妈妈谢谢你!妈妈我爱你"!
妈妈的爱原本藏在钙片里,藏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里,它不仅有沁心脾的暖,更有令人着迷的光,你感受到了吗?
读后感周记 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数学家的故事》。这本书讲了许多的数学家,比如:毕达哥拉斯、华罗庚、高斯……其中我最喜欢有关于高斯的故事。
“数学王子”高斯从小家里就穷,在他七岁的时候,小高斯上小学了。教师名字叫布特纳,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数学家”。这位来自城市的青年教师,总认为乡下的孩子都是笨蛋,自己的才华无法施展。他在发了一通脾气之后,在黑板上写下了一个长长的算试:81297+81495+81693+……+100701+100899=?孩子很都被难倒了,布特纳很是得意。不料,小高斯却算出了答案。原来,小高斯不是像其他孩子那样一个数一个数地加,而是细心地观察,动脑筋,找规律。他发现一头一尾两个数依次相加,每次加得的和都是182196,求50个182196的和可以用乘法很快算出。
小高斯这种细心观察,乐于动脑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会,数学不只是纸上死气沉沉的公式,而是一个个跳动的数字,我们要让数学活起来,才能使我们的思维能力提高,才能攻略更多的难题。如果我们的脑袋里只有各种僵硬的公式,而没有半点活跃的思维的话,即使做再多的题目也是没有用的!
所以,不要让你的脑袋塞满机械的公式。留出一点空间,让数字活起来;让思维活起来;让数学活起来!
读后感周记 篇6
主人公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简爱是个孤女,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爱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早已去世,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
简爱在生活的磨练中,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读《简爱》,我为幼年的她所受到的虐待而气愤,我们根本想象不到简爱那幼小敏感的心灵所受的伤害。我也喜欢她在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面对爱时表现出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
“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被这段话所震撼。她在用自己的语言和行动表明:自己有权平等地追求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不美、卑微,却以自己的独特气质吸引着所有的人。
在当今的现实世界里,人们都疯狂的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也许当人们穷得什么都没有时,他们会去追求“真爱“。在追求物质生活的时候,应该在生活中灌注一些真情和温情,追求一份本真的温馨、和谐和宽容。
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简爱》吧,去和简爱的灵魂对话。简爱就是一个童话,她让我们相信,拥有了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立、自信的女子,即使是一株野花,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永远的春天。
读后感周记 篇7
本书的第一个看点就是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爱情悲剧。一开始是宝玉和黛玉情投意合,后来薛宝钗的到来,使黛玉受到了冷遇,宝钗受到了欢迎,可这也没使他们分开。可贾母非要宝玉和宝钗成亲,黛玉知道后就开始绝食,说宝玉是个狠毒、忘恩负义的人,没过几天就去世了。
第二个看点就是贾家一开始享受荣华富贵,穷奢极欲,儿孙满堂,每个人都挂着玉,宝玉身上挂得玉最名贵。卧室、书房全都悬挂著名贵的东西,纱窗也是最好的,勺子和筷子都是金的和银的。一家子天天开开心心,热热闹闹的。可后来因为他们太过贪婪,想拥有更多的荣华富贵,结果物极必反,被朝廷抄了家。从此:
为官的,家业凋零。
富贵的,金银散尽。
有恩的,死里逃生。
无情的,分明报应。
最后的结果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读后感周记 篇8
“假作真时真亦假。”甄士隐和贾雨村,这一“真”一“假”,在《红楼梦》的全书结构和主题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结构上,他们起了“未雨闻雷”的预示作用和“穿针引线”的线索作用,《红楼梦》叙写了极盛家族由盛衰败的故事。而作为全书引子出现的甄士隐和贾雨村,他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的家族都是由盛转衰。尤其文中细说了甄士隐的故事,让我们在书一开始便隐约看到了贾府的命运。到头来不过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适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而同时,二人在书中又具有一种“穿针引线”的作用,甄士隐沟通了仙凡世界,贾雨村则联系了贾府和整个社会官场。尤其贾雨村,他在官场的荣辱沉浮直接关系到贾府的命运,他与贾政、贾赦的交往让贾府始终处在与社会官场的联系中。
在主题上,二人的名字谐音中,是作者将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的简单叙事的交代。二人一以道家超脱出世为主导,一以儒家汲汲入世为指归;一清高自洁,一势力鄙俗。甄士隐的“隐”是真,却又虚无缥缈,贾雨村的“仕”是假,却又是现家中实实在在的,正如太虚幻境中,石牌坊两边的那对对联,“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用两人正是写出了儒道两家相互对立又共存。
总而言之,两人在全书结构和主题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读后感周记 篇9
每次读《简·爱》后,总让我心情久久不能 平静下来,就像平静的湖面忽悠被人扔下一块石头一样,泛起一阵阵涟漪。
简·爱这个家喻户晓的名字,留给后人的总是无尽的敬佩。赞美她能够勇敢于并顽强地追求妇人在社会的地位那坚持独立自主平等时所表现巨大的人格魅力。
我曾一度想象不出,那样一个出生低微的没有高贵的女子,究竟是怎样的富于激情?是怎样的地位的女子,始终坚持维护独立的人格,始终坚持追求个性自由,始终坚持主张人生平等。
想象不出,这样的一个自幼父母死亡,寄人篱下身无分文又受尽歧视的弱女子,究竟是这样的热忱刚烈、是怎样的不甘屈辱、想象不出当她的表兄欧打她时,她是怎样的勇于回击;想象不出当舅母嚷叫着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是怎样的高傲地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也想象不出,面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的教师,她是怎样的深恶痛绝地对好友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是的,我想象不出。我不是幼年父母双亡,我不用寄人篱下,我并不出生低微,我也不会受人欺负,被人虐待,可以说,我比简·爱更强大,更幸运,但为什么我会如此自卑,而不是像简·爱一样坚强自信?为什么我会如此平庸,而不是像简·爱一样人生如此丰富?
我迷惑了。
清风,穿过花香,掠过竹林,踪影漂漂渺渺。骄阳,跨过高山,漫过沦海,渐行渐远。我知道,从此以后我将不再自卑,不再甘于平庸,我也知道,那被我废弃于心底已久的理想种子,将被我重新播种。
我在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像简·爱一样,把理想带在身边,那么,这个世界上会不会少了一批平庸之人呢?
卡耐基读后感(系列三篇)
卡耐基读后感 篇1
没错,正如上面所述,美国《时代周刊》给了卡耐基这样高的评价。他就是卡耐基,“神”一样的人物。
戴尔?卡耐基(1888~1955)是20世纪最伟大的成功学大师,美国现代成人教育之父。卡耐基曾经从事过教师、推销员和演员等职业,但他的理想并不在这些地方,他认为从事有意义的工作、过自己喜欢的生活比赚钱更重要。
成功,从字面的意思解释,即成就功业或获得预期的结果,达到既定的目标。成功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社会承认了个人的价值,并赋予了个人相应的回报,比如金钱、地位、房屋、尊重、荣誉等,二是自己承认自己的价值,从而充满自信心,充实感和和成就感。古往今来,各个时代的人们大多都忽略了成功的后一种含义,以为只有获得社会的承认,赢得他人的.尊敬,才是成功。事实上,成功是人的一种主观感觉,是每个人达到自己理想和目标后产生的一种自信和满足的心态。
成功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它起源于美国,出现19世纪末,20世纪初。
卡耐基读后感 篇2
卡耐基一直是我所仰慕的国际级演讲大师,如果没有看过《卡耐基经典全集》这本书,根本无法理解他的成功原来经历那么多的挫折。常羡慕为什么成功人士的人格魅力如此之强,原来都是在克服困境中成长起来的,决非一个幸运便能创下一个天空。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追求梦想的野心和动力。
人生按年龄分大概可分为少年、中年、老年,卡耐基的少年虽然顽皮却也是辛酸的,贫困生活,经历曲折。家中因为洪水而没了收成不得不迁移,母亲过世的打击,失恋的痛苦,贫困受到嘲笑的自卑。他是一位早熟的少年,学院的演讲屡屡失败,可是他不断地练习,失败灰心笼罩着他的心灵,但也正是顽强不息的奋斗精神终于能够在学院的比赛中屡屡获胜。
我拿自己已走过的短短人生路与卡耐基作比较。我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到了少年拥有良好的教育环境,可惜却不好学,父母的庇荫而无大磕大碰的走到了大学时代。可是,卡耐基此时都在做什么了,一颗不甘平庸的心,一颗高贵的心,一种实实在在的行动和决心,他比我们成熟多了。卡耐基的童年既有欢乐,也有忧郁,正如我们每个人的童年一样。所以,卡耐基后来的成名并不是因为他的童年比我们优越,而是卡耐基顽强地从童年的忧郁中走向未来,走向成功。
失败与成功的每一次循环,都将人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和高度,都是向成功的目标迈进了一步。因为一个正确认识的形成,往往需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在这种多次反复的过程中,每一次反复都包含着错误和失败。一项事业越艰巨复杂、工程越浩大,越具有探索性、创新性,奋斗与失败的循环次数就越多,有的甚至可能要经过成百上千次循环才能享受到成功的愉悦。
我在工作和学习中,也经常面临着如何看待失败与成功及调整自己的心态的问题,只有通过实践,认真体会卡耐基关于如何取得成功的理论,懂得成功的一般规律,把握奋斗、失败与成功的辩证关系,才能取得更大的工作业绩,实现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卡耐基读后感 篇3
在这次学院的图书漂流活动中,我很荣幸的拿到了此书籍。它犹如智慧的锦囊让我受益匪浅,同时也是今后为人处世的明灯照亮我今后的人生之路。也如久旱逢甘霖帮使我的心灵接受一次神圣的洗涤。看完此书,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旷世才学与高超的语言驾驭能力,此书中例举了美国以及欧洲绝大部分为人鲜为人知的经典语录,它包罗万象、驰骋古今、而又幽默风趣、寓庄于谐。这也难怪,因为它的作者是戴尔·卡耐基!他是誉满全球的美国公关学家和杰出的教育家。他运用心理学知识,对人类共同的心理特点进行探索与分析,开创乐并发展了一种融演讲技术、推销技术、做人处世术、智力开发术为一体的独特的成人教育方式,把开发的内在潜能合成人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卓有成效。这本书确实使我爱不释手,但无奈此书只在我手中“逗留”了一个星期,没来得及慢慢用心品味其中的精髓是一大遗憾,然而我相信我一定会把它看完的—在未来的某月某日。
此书共有七篇:快乐人生、快乐人生、人性的弱点、人性的优点、写给女孩的信、智慧的锦囊、伟大人物、思想的光辉。每篇中又有许多分支,可以说这是我看过的所有书籍中例子与素材做多的一片,几乎没说一句话都有一个例子来辅佐,并且都是些很有说服力的证据,因为所举之例全是权威人士的言论或众所皆知的伟人的故事、感言以及作者本人的亲身体会。所以这些论据绝不是道听途说的'无稽之谈。作者是做了多次亲身考察与阅读了矢量历史文件来考证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去怀疑故事的真实性,又怎么能够去反驳他的观点呢?下面我就来探讨一下我所读过的那几篇文章。
正如此书所说:人类百分之七的烦恼都跟金钱有关,人们在处理金钱时却往往意外的盲目。因此处理好你的金钱至关重要,主要要注意一下几点:1把事实记录在纸上2拟出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预算3学习如何聪明花钱4不要赌博,永远都不要5如果我们无法改善经济情况,不妨宽恕自己等等。在这现实的世界里,不为金钱烦恼的人有多少?我想绝大部分人都要面对如何支配手中现有资金的问题吧,那就好好思考如何理智开支吧!当然人不可能是一台挣钱的机器,人们需要适当享受一下生活,品味与欣赏快乐的人生,然而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现实生活又有多少人能拥有欣赏人生的权力呢?所以我们自己先要培养快乐的理念,所谓“生活是由理想造成的”只要知道你在想些什么,就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因为每个人的特性,都是由思想造成的。我们的命运,完全决定于我们的心态。如果我们想的是快乐的念头,我们就能快乐。其中有主意的两大是:一寻找自我,保持本色。我们要永远坚信这点,即我们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个体,任何他人都不能代替我们。又何需去模仿别人呢?崇拜就是白痴,模仿就是自杀。二就是要拥有一种“闻过则喜”的心态,固然每个人都不希望别人说自己是错误的,但人无完人,有许多地方是需要他人指导与改正的。不为别人批评而不快乐,不公正的批评是一种伪装的恭维。他人批评你就说明你还是可劝导之人,若是那些死不悔改、无可救药的人,他人就会免开尊口了。
人类最大的无知与挑战就是了解自己,但人性中的弱点你仔细思考过吗?人性中的优点你又探讨过吗?那就让我们来看看作者的敏锐的观察力吧,一增加自己吸引力的方法就是了解对方兴趣,针对他所喜好的话题与他聊天。因为打开人心的最佳方式就是,跟他谈论他最珍贵的事情。二给人良好印象的简单办法就是,你真诚的笑容,一个人的面部表情比穿着更重要,笑容能照亮所以看到它的人,像穿过乌云的思想重新注入了活水,我将以新的面貌、新的心态面对漫漫人生之路,它交给我的做人、做事、励志知道也将伴随我一生,同时我也很感激学院举办的这次图书漂流活动,让我今生有幸与你相遇。当然也十分感激此书的主人,是他把你贡献出来,让更多的人了解你,并被你的无穷魅力所折服!
古诗读后感(经典9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古诗吧,古诗言简意丰,具有凝炼和跳跃的特点。那么都有哪些类型的古诗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古诗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古诗读后感 篇1
在灿如星海的唐宋词中,有一颗星星时时照亮着我。那是文天祥在临死前吟成的一首千古绝唱——过零丁洋:辛苦遭逢起一经,千戈寥落四周星。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里叹零丁。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一个响亮的名字,南宋末年杰出的民族英雄。他的一生,处于元军大举南侵,南宋濒临灭亡的时期。为了救亡图存,他积极组织和领导宋军抗元。这首诗表现的正是文天祥被俘之后宁死不屈、正气凛然的高尚节操。就是这“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句,表现了他坚强的爱国意志,成为我们热爱祖国,献身祖国的座右铭。每当我吟起《过零丁洋》,就觉得文天祥的一腔浩然正气充溢于天地之间。
看文天祥的这首诗,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我的自白书》:我渴望自由,但人的`身躯怎能从狗洞子里爬出?人人都渴望生命,生欲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可矣!又觉得国亡我不亡就是耻辱,我必须与邪恶斗争。这首词告诉我历史上宋元两朝的盛衰,让我更加地热爱祖国,愿为祖国效力,宁死不当亡国奴。
宋词是回味无穷的,宋词给我带来无限的遐想。
古诗读后感 篇2
我读了这古诗很有感触,很是欣赏杜牧的才华,但同时我也很同情杜牧那生不逢时,空有一身的本领,却没被重用的悲惨遭遇。
前两句说的是诗人在外面捡到了一把已经生锈的折戟,洗干净以后发现这是前朝赤壁大战时期留下的古物,于是,诗人感慨万千。
后两句说赤壁之战中,周瑜借强劲的东风,火烧赤壁,战胜了曹操的百万大军,要是东风却助曹操一臂之力,那么,大乔和小乔便关进了铜雀台。诗人借助东风与战争的'胜负,来抒发自己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悲伤和愁苦心情。
我觉得诗人那个时代太黑暗了,如果诗人在我们现在这个时代的话,那肯定大有作为,会为国家做出巨大的贡献。
从诗人想到自己。自己生在太平盛世,有这么好的条件,平等的竞争机会,可是我却不好读书,只知道玩乐,韩愈曾说“业精于勤荒于嬉”,说的就是我这类人吧。但杜牧不同,他满腹经纶却得不到重用,就好比一块上好的木料,没有好的木匠师傅来雕刻,那也只一块普通的木头。如果来雕刻的是一位很好的木匠师傅,那这一件雕刻品将会成为一件价值连城的上好艺术品,所以我为诗人的遭遇感到同情。
读了这一片课文以后,我觉得自己生活在这个伟大的时代而万分庆幸!如果我不努力读书,那真是浪费了身边巨大的资源,如果我们不好好珍惜短暂的青春,那将追悔莫及;如果不把自己变成一块好木料,那就对不住了辛勤付出的师傅们!
所以,我要好好读书,不能让自己留下任何的遗憾。
古诗读后感 篇3
在一个新的学期,我们班主任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朵拉的古诗奇幻之旅,这本书又好看又有意思,其中有好多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现在,我就正式的给大家分享这本书。
作者简介“姜秋月”作家,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国际注册礼仪培训师,20xx年被聘为前沿讲座特约专家,20xx年被任命为中国家庭教育联合会阜新亲少年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著有优雅一生的.33堂礼仪课完美女孩青春期手册完美男孩青春期手册我有超级自控力我能行我很棒等三十多种图书,深爱读者喜爱。其中完美女孩青春期手册完美男孩青春期手册被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评为20xx年度优秀图书奖,并入选20xx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的百种书。曾在国内知名期刊上发表过学术文章多篇。
现在我为大家说我最喜欢的故事“粽子妈妈”朵拉和安迪来到一片竹林里,听到了一骗幽默的竹琴声,一看,云中君和土地老在说话,安迪听到了,云中君说土地老坏话,很生气,就拿石头打碎了酒坛,土地老生气极了,把她们俩变成了粽子,被扔掉,又被一位农夫拣走,过了一天,安迪、朵拉和其他的粽子被扔到了江里,他们快要喘不过气的时候,土地老的一张大渔网把他们救了上来,土地老又把他们变了回来,朵拉有感情的背了一遍“游子吟”。
好了,就先分享到这里,同学们,再见!
古诗读后感 篇4
读过《离骚》才发现,原来那是一支不朽的绝唱;读过《离骚》才顿悟,原来屈原占据着浪漫与壮丽的完美姿态。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中华五千年历史长河中涌现出了多少风流人物啊,可真正被历史记住的有多少呢,然而屈原,这个伟大的名字,却被人们传诵了数千年,屈原虽死了,但他却活在人们的`心里,原因何在?因为他活着的时候心里所装的国家的安危,是百姓的忧乐,而不是他个人的荣华富贵。
正如XXX所言:"屈原不仅是古代的天才歌手而且是一名伟大的爱国者。"无私无畏,勇敢高尚,他的形象保留在每个中国人的脑海里,无论在国外国内,屈原都是一个不朽的形象,我们就是他生命长存的见证。什么是是什么是非,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屈原的吟叹和所为给我们做出了最好的诠释,千百年来,作为中华民族不朽的精神典范,他把执著的人生追求与爱国情怀融为一体,向世人展示了一种高尚的生活姿态。
古诗读后感 篇5
岁月悠悠,唯书独伴。书,让世界简单的人变得丰富;书,让世界喧嚣返璞归真。在人生漫长而短暂的旅途中,在深沉的行囊里,在学校课桌里;家中书桌都会有某个角落属于自己的爱书!
读书,已然习惯了在夜间。虽无红袖添香,也无佳人相伴;不过一盏床头小台灯足矣!寂夜窗前,银辉洒落;一书相伴,便可祭梦远去。夜深无人,便吟几首唐诗蓦然上心。灯光下,翻开那本唐诗三百首。这书还是爷爷作礼物赠与我的,说是许多年前买的。看着泛黄的书页,想必年纪都比我大。翻开扉页,两行字亦刚劲飘逸;这想必是爷爷挥毫而作的吧!起初不知爷爷留我一句"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是何意。随着年龄的长大,起发顿悟其中道理——苦尽甘来。
读书,已然习惯了在夜间。虽无红袖添香,也无佳人相伴;不过一盏床头小台灯足矣!寂夜窗前,银辉洒落;一书相伴,便可祭梦远去。夜深无人,便吟几首唐诗蓦然上心。灯光下,翻开那本唐诗三百首。这书还是爷爷作礼物赠与我的,说是许多年前买的。看着泛黄的书页,想必年纪都比我大。翻开扉页,两行字亦刚劲飘逸;这想必是爷爷挥毫而作的吧!起初不知爷爷留我一句"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是何意。随着年龄的长大,起发顿悟其中道理——苦尽甘来。虽然才十几岁,却也历了不少事,更能体会苦尽甘来的`不易与喜悦。
翻来唐诗,独到爱国诗人陆游的“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勿忘告乃翁"是,便被这临之将死,也念着国家安定的精神而感动不已。在抗日战争时期,多少战士也是浴血沙场临死也念着驱逐日寇,战士们不惧死亡换来我们如今的国泰民安,我们不应该珍惜吗?
翻下一篇,读到了李白的”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那是何等的豪情壮志,还欲上九重青天将明月摘下。再看看如今,科技发达明月天宫,人类而然涉足。可,由于科技发达,许多学生已然沉沦于科技电子产品继而荒废学业。学生本该学习,树立远大的目标理想,为人类谋福。可手机这些科技产品极大的消磨了这种豪情壮志,沉溺在虚无的网络世界。更不用说心怀李白那种上青天将明月取下的气势于壮志。时代在进步,社会气象万千,风起云涌,想要站稳脚跟,除了好好读书,认真学习之外应该就没什么办法了吧!
不过固守死板,也不是什么好事哟!放下《唐诗三百首》不自觉看了一眼别的书一句:“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写出来时代改变的必须来早,那边是创新。有何意义呢?倒不如将书里的道理实践起来,让它们“活起来”,以新的思维面对它,研究它,或许会发现许许多多好玩而新奇的事物,不知不觉不可以创造历史。以创新的思维去面对,或许就有许许多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哟!
书书卷卷,留下不少眷恋,一页一页泛黄的纸,一首首古老的诗,教会我不少做人的道理。从爱国,到满怀豪情壮志的群号憧憬明天去未来,再以新思维创新事物,这情怀无一不可以流传古今,书中的黄金屋需要自己找,书中的颜如玉也要自己寻。书中的青灯古佛;书中的竹林亭居;书中的云雾仙境,无一不令人向往。书,给内心留一片净土!
书如一杯清茶,仔细品;口中的苦涩,舌尖的回甘;也许只有自己明白吧!
古诗读后感 篇6
我读了《唐诗三百首》这本书,里面有写爱国的诗,有写想念家乡的诗,有写美丽风景的诗……而我喜欢《游子吟》这首诗。
《游子吟》写的是慈母拿着针线为即将远行的儿子赶制身上的衣服,直到儿子要走的时候,她才停下手中的活。这首诗的焦点就在“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意思是:谁说儿女像小草那样微弱的孝心?能够报答得了像春晖普泽的慈母恩情呢?
我们的一切都是父母给的`,吃的,穿的,住的……父母是世界上比较伟大的人。
看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这天晚上我和朋友在外面玩,忽然我晕倒了,妈妈听说急忙跑过来。她连忙背着我往医院跑。到了医院,医生说要去更大的医院,妈妈这下都要急哭了。
妈妈跑到车站去等车,一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八分钟过去了……妈妈急得直跺脚,好不容易才找到一辆车。因为天已经晚了,妈妈上台阶的时候不小心崴到脚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慢慢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跑向医院,直到医生说我没什么大问题,妈妈才放下心。
《游子吟》这首诗给我的启发是:母爱是无私的,伟大的,做儿女的不要顶撞父母,要爱他们,要好好孝顺他们,报答他们。
古诗读后感 篇7
苏轼是一位有才华的诗人,他曾被誉为是最浪漫的诗人,最豪放的词家,最洒脱的文人,最潇洒的过客,最具人格魅力的大师~~乌台诗案后,他被贬黄州,写下了《赤壁赋》。被贬谪离京,对于一个处在官宦生涯的人来说,是莫大的苦闷失意,但是,从苏轼那“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顺,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中,我们不难发现出,他旷达开朗的胸襟,超脱的人生态度。有人说这是他政治失意后的精神苦闷的自我排解。但是,潜藏的是作者内心深处的`抑郁和悲伤,谁能看出来呢?
现在的我们,处于一个新时代,虽不曾有那么多动荡不安,但充满了人世险恶。社会是现实的,是残酷的,是美好的,是需要我们慢慢适应的。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无理由的选择面对,与其整天面无表情的度过自己的一生,还不如每天对自己微笑,对他人微笑,开心的面对生活,面对不开心,面对困境。
古诗读后感 篇8
《游子吟》这首诗是唐朝诗人孟郊写的。
全诗是: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这首诗描写了母亲为远行的孩子缝补衣服的情景。
歌颂了母亲的慈爱像太阳的光晖,沐浴着阳光的小草无论怎样也报答不了太阳的恩情。
每当我读到这首诗,我都会想到妈妈妈养育我长大,为了健康成长,妈妈每天变着花样地给我做饭,还为我检查作业,辅导我的功课。
我还会想到姥爷,我小时候身体不好,经常生病,姥爷就在医院陪着我。
有一次,我在医院住了八天,姥爷就陪了我八天。
我的病好了,我又活蹦乱跳了,姥爷头上却多了许多白发,脸上的皱纹也更深了。
姥爷虽然不是妈妈,但却给了我比妈妈更多的爱。
还有我的姥姥。
舅舅在上海工作,每次舅舅回来,姥姥都要给他准备很多好吃的',每当舅舅回去时,姥姥又会在他的行李里装很多好吃的。
我喜欢这首诗,这首诗也写出了我对亲人的爱。
古诗读后感 篇9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我们这学期学的一首古诗,是明代诗人于谦赞美石灰吟的一首诗。这首诗表面上是写看似平常的石灰,实际上也蕴含着诗人的雄心壮志
这首诗既形象地告诉我们石灰是怎么来的,又赞美了石灰的品质。意思是说,一锤锤地把大山中的石灰岩凿出来,运到高温的窑中进行焚烧后,就产生了石灰。石灰甘愿被千凿万凿、粉身碎骨、烈火焚烧,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的清白留给人间,贡献自己。
《石灰吟》也激励着我学习。一次,老师留了几道数学题,题很难,有一道我绞尽脑汁,最终还是想不出来。回到家里我打电话问了同学,原本是想让她为我讲解,但拿起电话就让她直接把答案告诉了我。之后,妈妈检查我的数学作业,我全做对了。妈妈问我:“这道数学题是抄答案的还是照同学写的.?”我羞愧的看着妈妈,低声说:“是同学告诉我答案的。”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石灰吟》这首诗,它使我努力学习,激励着我的前进。它使我明白了:只有自身高洁的人,才能独具慧眼,在寻常事物中发现其中的不寻常。更不要光看事情的外表,更要看清事物的本质。我更明白了,我要做一个纯洁的人。
2025项羽之死读后感(经典三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现在就让我们写3篇走心的读后感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项羽之死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项羽之死读后感 篇1
晚风习习,月牙高悬中天。我独自坐在窗前,品一杯淡淡的清茶,手捧一本书,细细的品读《项羽之死》。轻轻的合上书,心中有着无限的感想,勇猛无敌的一代霸主,兵兵败垓下,自刎于乌江,这应是他的结局吗?不,不管遇到了什么样的失败,不管遇到了什么样的绝境,只要有一颗不干涸的心灵,人生没有真正的绝境。
古往今来,有多少的文人慨叹项王忠义,惋惜其兵败垓下,更有文人为他写一曲又一曲赞歌,然而项羽当真配得上如此的厚爱吗?当被困乌江时,他并没有找到失败的原因,重整旗鼓,而是以死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对他是真正的绝境吗?这世上没有真正的绝境,只要心灵不干涸,人生无绝境!
人活在世上,最难的绝境应该是国破家亡身不由己吧?一代君王沦为阶下囚,身受凌辱,心中的苦楚可想而知。勾践面对这种处境,他并没有这样结束自己的生命。为了报国仇,他宁愿臣事吴王,屈尊为奴。再为吴王喂马的日子里,勾践饱受轻蔑与鄙视,他心中的希望之火并没有熄灭。归国后,卧薪尝胆,立强立国,宵衣旰食励精图治,寻找失败的'原因,终于,打败吴国不再是梦,他完胜归来。
面对同样的境地,勾践选择卧薪尝胆,励精图治,重振国家。而项羽则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他值得人们如此的称赞吗?人的一生总会遇到很多的困境, 我们不应该这样放弃,更不应该如此不爱惜自己的生命,世上没有真正的绝境,这是我们要铭记于心的。
海伦·凯勒,在她刚刚能感知世界的五彩缤纷和盎然生机时,是因为一场高烧,失去了视力,也失去了听力,多姿多彩的世界从此变得暗淡而岑寂。命运之神对海伦过于残酷,但海伦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在父母的支持鼓励下,在沙利文老师的耐心帮助下,用顽强的毅力克服了种种生活缺陷,用不屈的信念化解重重精神的痛苦,她创造了奇迹。她不仅学会了读书和说话,成为了一位学识渊博、掌握五种语言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以无比的热情拥抱这个世界,她把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家。看似无路可走,海伦却走出了一条光辉之路。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说过;“十九世纪出了两个了不起的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一个又聋又瞎的人,被誉为世纪臣人,会给我们这些肢体健全的人怎样的启示呢?很多时候,绝境不过是上天给人类的一道难题,他要考验我们的心灵,有道是,心若在,梦就在,只要我们的心灵不干涸。
读《项羽之死》使我明白了世界上没有真正的绝境,不管是怎样的境地,我们都应怀着希望。无论来自外界的打击多么沉重,无论源于自身多大的灾难,脚下总会有一条暂新的道路,只要心灵不干涸,世上没有真正的绝境。
项羽之死读后感 篇2
在华夏几千年历史的长河中朝代更迭,人才辈出,可谓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然而在这源远流长的长河中,有一位真正的英雄,可能他在整个历史中是昙花一现,如流星般快速划过了天空,但他所留下的痕迹,却名垂青史,他就是项羽,一个虽败犹荣的真英雄
在司马迁所著的《史记》里,他把项羽列入了本纪中,而本纪乃是记录帝王,可见司马迁对他的推崇,如果说项羽要是不自矜功伐,刚愎自用,可能坐上帝王宝座的.就是他了吧,但是如果项羽要是真的这么完美,也许也就没有那么多史学家对他那么推崇,正所谓有缺陷的美才值得欣赏,虽然他死的可以说是理所当然,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猛士,只可惜他坐错了位置,就好像名家所说,可用之人却居用人之人之位。
在项羽这轰轰烈烈的一生中,可以说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鸿门宴中,那一次可以说是杀掉刘邦的绝好机会,但项羽没有做,他放他走了,很多人都说是项羽刚愎自用,不知谋略,但我觉得这是王者风范,只有对自己真正自信,对那些阴谋不屑一顾,光明磊落之人,才会这么做。不屑用阴损之计杀之,要杀就要在战场上正面杀他,也许对于项羽来说,名声真的比姓名都重要,你单枪匹马来,我不屑杀你,你带军队来,我再于万军从中取你首级,这就是项羽,一个勇猛无畏的真英雄,有人说为人处事,应当圆滑,有刚有柔。但项羽不是,他就像王者之剑,一旦出鞘,就勇往直前,不折断不归鞘。
垓下一站,汉军使用计谋,在四面围唱楚歌,打消楚军气势,项羽听闻,不禁悲泣,难道楚地自己的家乡被人占领了吗,为什么楚人这么多呢,他连夜起来,慷慨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有人说这里表现了项羽懦弱的一面,实则不然,这里更表现了他的儿女情长,铁血英雄也有柔的一面,他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啊,他并不只是在战场上拼杀的项羽,也是一个爱惜美人与爱马的柔情之人。
项羽,一个直至现在也颇有争议的一位历史人物,也许想想他若是还在,面对这些评价,怕也是不屑一顾吧,也许到了他那一个境地,已经不叫自负了,毕竟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呢,或许我们怎么推测,都不会真正读懂项羽,但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他那纵使敌众我寡,吾亦于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的拔山盖世的英雄气概与铁血柔情的儿女情长,项羽,虽败犹荣!
项羽之死读后感 篇3
项羽重瞳,圣人之相。举千斤鼎,巨鹿破秦。善于武艺,精于兵法。驾乌骓,拥美姬。可为何到头来,却自刎于乌江?
骁勇善战,所向披靡,天生神力的西楚霸王,竟倒在乌江血泊中,怎不叫人扼腕叹息?若霸王尚在,定使历史改了进程。
纵览古今,唯有智者成,忍者胜。然而,项羽战力盖世,却少了份智,缺了份忍。
智者胜于勇者,不智之勇,匹夫之勇也。战场无往不利但政治上却尽显幼稚,或许是幼时“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的.思想所致。坑杀战俘,放弃关中,放逐义帝,自立为王,失尽人心。刘邦手下萧何、韩信、张良各自发挥所长,而项羽一范增都不能用。敌凭智,羽凭勇,何以言胜?
即举兵征战以来,大胜秦军,打了多场如巨鹿一战般载入史册的战役,但现出项羽有些许鲁莽。破釜沉舟,看似激起楚军斗志,将士们视死如归故乡,但项羽可否想到秦军若破了楚军,那该如何是好?连跳逃出生天的后路都未留给自己。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能包羞忍耻才能战胜困难,才是大丈夫。杜牧有诗云:“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项羽曰:“天亡我,非战之罪。”非也,其必有因。然而,项羽却执迷不悟,负气自刎。
失败不可怕,放弃才令人惋惜。“无面见江东父兄”一面表现项羽气节,更突显了他刚愎自用,不愿放下架子,一副士可杀,不可辱的样子。若他采纳忠言,重返江东,再整旗鼓,那么胜负之数,或未易量。似气节之态,败也!
项羽勇者也,然缺智、少忍,必是可用之才,但非用人之才也。
乌江自刎,着实令人惋惜,是天妒英才,将其亡之?非也,是因籍骁勇而独缺智忍尔。
读后感周记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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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周记(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薇薇的周记》。我从里面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说:在学校里,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争吵起来。要学会友爱!
在学校里,不能偷别人的东西,应为你不应该根被人,比家庭条件。而是应该比学习、人缘、善良……
做父母的因该疼爱孩子,不然给不了孩子快乐的童年。
有时候一些善良,会给别人,造成很大的负担与伤害。所以,应该区分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还记得,有一次,我跟邹博涵因为一点小事情争吵起来了。回家的时候,我把今天的事情跟爸爸妈妈说了。而爸爸妈妈竟然不但不帮我,还让去跟邹博涵道歉。我在心里暗暗的想:“明明都是她先挑起的事情,凭什么我道歉?”
后来,我读啦《薇薇的周记》这位书之后,就去跟邹博涵道歉了。
我明白了,和朋友玩,要把友爱放第一位。这样才能和朋友成为天长地久的朋友,并且,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争吵。不然是做不了天长地久的朋友的。
还有一次,我跟我的同桌小乔,因为谁最美争吵得起来。后来,造成了谁也不理谁的后果。
我读完《薇薇的周记》,之后才跟小乔道歉。因为,友谊是不分,谁美谁不美的。友谊最重要的是:同伴互相包容、互相原谅、互相谈心、互相交流、互相玩耍、互相帮助……
我除了很喜欢《薇薇的周记》这本书以外,也很喜欢其中包含的写作手法。包含的写作手法就是:感慨。我很喜欢这种写作手法,因为感慨可以让文章出现一定的好效果。
我感觉我学会的这种写作手法,是我最大的收获。
我希望读过,《薇薇的周记》,都能获得这些知识,并且获得一定的写作手法。
我喜欢,《薇薇的周记》这本书。
读后感周记(篇2)
这本书称赞了小林宗作的美妙心灵。我觉得他的心灵非常美妙,也非常爱孩子,他用了自己独特的方式来把爱传播给孩子,让他们快乐成长。小豆豆是个性格开朗、喜欢和同伴们一起玩的孩子。不仅这样,小豆豆还是个不嘲笑别人的.孩子。小豆豆这一种不嘲笑别人的品格,鼓楼,不仅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还是我们学习的典范。
相反,有的人,却以着自己家里富有,就经常买一些名牌的衣服,穿回学校夸耀自己的衣服多美,而看到哪个同班同学穿得不比自己好,就会嘲笑那同学。我要学习小豆豆那样,不嘲笑别人,多帮助同学,宽容对待同学,我相信我一定可以做到。
读后感周记(篇3)
《金银岛》读后感-周记600字
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一个有趣的故事,《金银岛》就是这样的好书。让我把心提着看完了它,替书里的人物捏把汗,紧张的都想冲进书里去,帮助正义的人打跑坏蛋。
《金银岛》这本书是世界流传最广的一部海盗探险小说,它自问世以来,就被翻译成各国文字广泛流传,也曾多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影响十分深远。
这本小说情节曲折,充满冒险乐趣,书中人物形象丰满、特点鲜明。机智勇敢的吉姆,两面三刀的西尔弗,冷静睿智的李沃西大夫,忠诚勇敢、随机应变拥有领导才能的船长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看完这本书,正义、邪恶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好像就在我眼前。我要学习他们的勇敢、机智、冷静、睿智、随机应变,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就能化险为夷。他们的探险精神让我钦佩,不过我不喜欢他们为了宝藏去冒险,为了钱财把自己置于那么危险的境地,让我提心吊胆地看完了这本书;我也不喜欢那种打打杀杀的日子。
读后感周记(篇4)
西天取经的路上,师徒四人不畏艰险,百折不挠的精神,他们那稳重的步伐,时时刻刻在我眼前回放。
《西游记》主要讲述了师徒四人行程十万八千里,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一路过五关,斩六将,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章书是第六十一回,这一回中作为运用了大量笔墨写了牛魔王和孙悟空打斗的过程,十分惊险,这一章节中,大圣和牛魔王各自变啊变,互相纠在一起,孙悟空总是压过牛王一头。
赛,我失利了,给了我当头一棒我才明白,如果不像师徒四人,没有恒心,没有耐力。只会让自己一落千丈。
作为21世纪的小学生,我们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时代,但是,我们不能懒惰,必须要磨炼出坚强意志,一定要做到今日事,今日毕,陶冶高尚情操,把认真学习放在第一位,把认真做事作为自己的职责。不畏艰险,百折不挠!
读后感周记(篇5)
今天是第八组和第九组进行分享,我就是第八小组中的一员,所以我又紧张又期待。
虽然这一次读书分享会我心里非常地害怕,因为我没有背稿,然而,我却大胆地跟第八小组的其他成员走上了讲台,当我看到李拓阳在台上大方地背出了稿,一字不漏地背了出来,我顿时傻了眼。
因为昨天排练的时候,他也只能断断续续地背,有一些地方也是卡,现在却能倒背如流。可我不行,只能看着ppT读。起初我读的声音不够大,后来我想让我放开了读,让自己变得大胆一些,我也就尽量放开声来读,最终还是完成了读我那一小段话的任务。其他人也完成得不错,也都“倒读如流”地读了出来。
第九组分享的书比较多,有:
读后感周记(篇6)
人的性格无疑有三个,野蛮、淑女当然还有既不野蛮也不淑女;可马文静和李野就是那种很极端的人,咋一听,都以为是马文静是一个乖乖女,李野是一个野蛮丫头呢!可是真相是:马文静不文静,李野不狂野。
怎样,被吊起胃口了吧!那就和我一起走进书里去吧:
马文静的名字来的很离谱,这是她的大嗓门爷爷为她起的名字。大嗓门的爷爷娶了话多的奶奶,生下了大嗓门话多的爸爸,爸爸又娶了出生在草原,有点泼辣的妈妈,所以就生下了马文静。一家人聚在一起谈话,邻居就以为他们在吵架呢!爷爷想让马文静文静一点,所以就起了这个名字。
而李野的名字呢,则是她奶奶起的。话少的奶奶嫁给了话更少的爷爷,生了话一样少的爸爸,然后话少的爸爸娶了文静贤淑的妈妈。家里整天静得让人发慌,所以奶奶想让家里的气氛活跃一点,所以就把自己的孙女取名为李野。希望她后会活泼一点,话多一点。
可是就是这样的两个人成了同桌,她们两个人都受不了对方,所以,老师让她们调了位置,慢慢的,他们开始“各据一方”了,马文静是活泼女生的偶像,文静女生是李野的粉丝,她们开始互相的排挤对方,这个说这个的不好,那个有说是这个的错,所以老师就想了一个办法:让马文静当一周文静女生,李野当一周活泼女生。
一周下来了,囧事可是发生了不少啊!不管怎么样,马文静永远也变不成李野的性格,李野永远习惯不了马文静的'泼辣,她们之间的关系开始有所缓和了。最起码不是明显的厌恶了,她们开始找对方的长处了,也懂得欣赏别人和容纳别人的缺点了。
实际上,还是做回本色的自己最好了,最真的自己比较自然、舒服,永远不会感觉到别扭,只有懂得欣赏别人的人才算得上是有眼光的人。亲爱的同学们,你身边的又是什么类型的人呢?试着去接纳他们吧!
读后感周记(篇7)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爱尔莎的狮子和叫乔伊的女人,爱丽莎的妈妈在一次狩猎中它还有三个兄弟,但是送到了动物园,被人误会而击杀,但是乔伊收养了她。
他们两个如亲人一般生活在一起,是乔伊教会爱尔莎如何捕猎,如何处理动物的尸体,是乔伊在爱尔莎挺身而出,有一次爱尔莎被鬣狗包围,乔伊看见后立刻拿上猎枪还叫上她的朋友乔治去保护爱尔莎,还好他们及时赶到,把鬣狗们驱逐。
爱尔莎是一个淘气包,在乔伊家旁边有一只犀牛,它每天都会到这里,爱尔莎很想与它交朋友,有一次在犀牛睡觉的时候,爱尔莎就趴到犀牛的面前,在犀牛醒来的时候,被爱尔莎吓了一大跳,犀牛立刻逃亡,爱尔莎追着犀牛,足足追了大概有3公里,过完这一天之后,爱尔莎就再也没见到犀牛,乔伊大笑的对爱尔莎说:“大概是因为你这个新朋友太热情了,它承受不住。”
爱尔莎还非常有礼貌,一但家里来客人,爱尔莎就会向每个都叫一声,像是在说:“欢迎你们。”
在这个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乔伊对爱尔莎如母亲一样的爱,当爱尔莎患病跑回家时,她又心疼又欣慰,这种感情,完全是一个母亲对儿女的感情,爱它,并让它自由,让他在更广阔的世界里遨游。
读后感周记(篇8)
《精灵鼠小弟》读后感-周记600字
精灵鼠小弟,一个令我们听后随之振奋、人人皆知的名字。有这么一本生动有趣的书,也有这样一部温馨浪漫的电影。六一到了,老妈送的礼物中便有这本书。如此精彩的书,此时不读何时读
《精灵鼠小弟》的作者就是《夏洛的网》的作者,美国的EB怀特,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
这本书讲述的是:在美国的纽约,住着利特尔一家,他们也和我们一样,是普普通通的家庭。但是,他们的第二个儿子却非同凡响。他叫斯图尔特,并且生下来就会走路,长得像老鼠,个子非常小,即使他安安静静、一丝不动地坐在椅子上,你都很难发现他。于是,这个家庭自从有了斯图尔特这灵巧的小家伙以后,变得更加欢快而富有情趣。
小小的斯图尔特非常活泼,它具有一种令人无法想象的冒险精神,他敢与猫作对,他帮助小鸟摆脱猫的魔掌。当然这只小鸟也在危难时刻救了斯图尔特。可是,春天来了,小鸟飞走了,斯图尔特想念着小鸟,便向北方,向着自己的目标出发了一直向北走,去找那只可爱的小鸟。
斯图尔特说过一句话:我将一直朝北走,直到我的生命结束。多么有毅力的一句话,多么有信心的一句话,多么执着的一句话啊!这不也象征着我们人类的一生吗?
读后感周记(篇9)
《简爱》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实在写得太好了,这本书打动我的原因,是里面人物所说的话,我自己认为,那些话是真理,但也也让我为难的地方。
我对于主人公的话很赞赏,因为她所说的话,引起了我的共鸣,我心理也确实是这样想的,跟她的观点完全一样,正如她说的:“不过,我是这样想的,海伦。有的人,不管我怎么想讨他们的喜欢,他们还是一个劲地讨厌我,对这种人我不能不讨厌。还有,对那些毫无道理地责罚我的人,我一定要反抗。这是很自然的事,正如有的人爱我,我也会爱他,或者我自己认为该受罚,我心甘情愿地受罚。”她所说的这句话,我非常赞同,因为我也认为这本来就是这样的。虽然我也很喜欢海伦说的话,(或者不应该说喜欢,应该说是我觉得有道理)但是也并不是说就完全赞同,因为她的话让我觉得很懦弱,例如她说“可是既然你躲不了,那就只好忍着点了。命中注定要你忍受的事,你尽说受不了,那是软弱和愚蠢的。”关于这句话,我并不认同,因为我认为,既然不是你做错的事情,那么为什么要忍呢?为什么不起来反抗呢?为什么宁愿忍着也不敢起来为自己辩解呢?这样不也是懦弱吗?不也是愚蠢吗?相反我更喜欢简。爱的言论,即使看起来有点冲动。当然,海伦有一些话却让我大有感触,她说“要是你尽力去忘掉她对你的严厉,忘掉由这引起的激愤情绪,那样你不过得更快活些吗?”“你们的仇敌要爱他,诅咒你们的要祝他幸福,恨你们、凌辱你们的要待他好。”“最能克服仇恨的不是暴力,最能医治创伤的也不是报复。”她的这些话引起我的深思。
我想活的更自在一些,我也不想去为了不值得的人而浪费时间,把恨人、怨人的时间花在写作上,多写几篇作文,那不是更好吗?
就让那些无聊的人去白白浪费生命吧!要打要骂随他们的便,我不会再还手了,也不去责骂他们了。只要我的灵魂没有被玷污,其他的我已无所谓了。
读后感周记(篇10)
《昆虫记》八百字九年级读书笔记周记1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
读过《昆虫记》作者的生平和《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八百字九年级读书笔记周记2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
这本书讲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有螳螂,蟋蟀,石蚕,被管虫等等昆虫,它们和人类一样有感情,是一个集体,告诉我:人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蝉在地下生活了4年,在阳光下歌唱5个星期;螳螂喜欢吓唬敌人,在出其不意的抓住它;象鼻虫憨厚老实,在豌豆中生活,把生的希望留给身体强壮的伙伴……这种奇妙的景象,使我觉得昆虫世界有无穷的奥妙。
法布尔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昆虫写的活灵活现,使人仿佛身临其境。上小学开始,我就很少在接触大自然,接触田野,读了这本书,我好像又听到了它们的歌声,看到了它们忙碌或悠闲的身影,想起儿时的事来。那时,我总喜欢一个人往田里跑,一整天一整天地趴在麦地里,观察或捕捉那些可爱的小虫子,每天都“满载而归”,但大人总让我把这些“不干净”的东西扔掉。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对这些小东西不再有兴趣,而法布尔呢?他的一生都在观察昆虫,研究昆虫,还为这些小东西写了整整十卷书,这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壮举,这本书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轰动,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读完这本书,我被泥水匠蜂造地屋子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蚂蚁们的团结友爱的品质,还有等等一系列的事情所感动,它们和人类一样,有优秀的品质和精神,它们都为了生存而努力。法布尔的这本书,充满了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细致入微的体现出了作者对昆虫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我觉得自己在读时仿佛是一只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的情感。另外,法布尔抛开了人们普遍的看法,在研究蝉时,他发现,蝉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勤奋者,而蚂蚁却是一个凶悍的劫掠者,把蝉辛辛苦苦得来的食物都抢光了。这让我发现,我们不能完全赞同别人的看法,要通过自己的仔细观察和认真研究去寻找真正的答案。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法布尔老人让我了解昆虫世界,而昆虫让我永远记住了法布尔老人。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昆虫记》八百字九年级读书笔记周记3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科学家法布尔。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所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才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巨著,受到了人们的爱戴与尊敬。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学习,坚持不懈地观察研究昆虫,终于获得了成功。
这本书几乎介绍了所有的昆虫:圣甲虫、节腹泥蜂、黄足飞蝗泥蜂、砂泥蜂、泥蜂、黑胡蜂、红蚂蚁……让我这个整天窝在家里看书的人大开眼界。
如萤火虫,作者是这样描述的:“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我看了,觉得再平常不过的萤火虫是那样的可爱温柔,像一个刚出生的小娃娃;如舍腰蜂,“幼小的舍腰蜂,是以各种各样的蜘蛛作为食物的。甚至,在同一巢穴中,其食品的形状各不相同,因为,舍腰蜂只要个头适中,什么样的蜘蛛,都可以充当食品,太大就装不到罐子里去了。在幼蜂的各种食品中,那种后背上有三个交叉着的白点的十字蜘蛛,是最为常见的美味佳肴。”我眼前仿佛看到了贪婪凶残的舍腰蜂,让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可见,作者描写得多么生动啊!此外,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片段:如“在充满泥泞的池边,随处可见一堆堆黑色的小蝌蚪在暖和的池水中嬉戏着,追逐着;有着红色肚皮的蝾螈也把它的宽尾巴像舵一样地摇摆着,并缓缓地前进;在那芦苇草丛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群群石蚕的幼虫,它们各自将身体隐藏在一个枯枝更应该去财务做的小鞘中——这个小鞘是用来作防御天敌和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灾难用的。”这描写得多生动啊!此时,我觉得它们仿佛不是昆虫,而是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小朋友。如“在金属笼子里,椎头螳螂的幼虫停在一个地方后姿势始终如一,毫不改变。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高高挂在笼顶,四个悬点承受着整个身体的重量。倒挂栖驻姿势是如此艰难,然而苍蝇的倒挂姿势却截然不同。苍蝇虽然也抓挂在天花板上,但是它总要抽出时间松弛一下,随便飞一飞,操起正常姿势走一走,肚皮贴地,肢体舒展。”法布尔对昆虫的描写,真是细致入微,令人赞叹。试问一下,哪个人没看到过苍蝇倒挂的姿势,但又有谁去注意它呢?法布尔观察得真是太仔细了,太认真了。我想,这也许正是法布尔的成功之处。
《昆虫记》八百字九年级读书笔记周记4
今年暑假,我看了很多书,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他用了一辈子的时间去观察各种昆虫,书中记录的各种有趣的昆虫,让我着迷,但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对于昆虫的了解,还有我成长的感受。
《昆虫记》记录了33种昆虫,其中就有今年暑假,我也曾经抓到过的昆虫——蝉。在书中,法布尔写道,为了“唱歌”,蝉牺牲了很多,由于蝉是靠腹部的发声器唱歌的,所以只能把器官放到最小的地方;在我手中,只要我轻轻抚摸蝉的腹部,蝉就又会大声歌唱,然而不幸的是,没有人喜欢蝉的歌声,听了总是让人觉得很烦燥。法布尔的描写,让我对这些昆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我也非常奇怪,法布尔是如何了解这些昆虫不为人知的秘密的呢?
在《优雅而凶残的杀手》这篇故事中,法布尔给我们讲了螳螂有一个前腿伸向半空像人在“祈祷”的动作,这其实是螳螂在等待自己的猎物送上门来,只要有一只蝗虫无意间路过,螳螂就会立刻展开一副准备战斗的样子,而蝗虫因为受到惊吓,会忘记自己是昆虫中的短跑健将,最终被螳螂的两把“锯刀”捕杀。我想,螳螂在捕杀蝗虫的时候,法布尔一定就在边上,屏住呼吸,一动不动,也许一呆就是半天,也许花很多天,才看到这一幕,否则,怎么可能写出如此生动的场景呢?
法布尔用生动语言描写的各种昆虫让我着迷,但让我收获最大的还是法布尔的执着与好奇,在做确定蜜蜂有着独特的回家能力的实验时,法布尔把三十只蜜蜂放到陌生的地方,看它们能不能飞回来,为了确保飞回来的是不是放出去的蜜蜂,他在蜜蜂的背上画一个白色的标记,在画标记的时候,法布尔经常会被蜜蜂蛰到,但他早已忘记了疼痛,沉迷于昆虫的世界,他的执着精神让我敬佩,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也需要这种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执着精神。记得以前,我搭“乐高”玩具的时候,因为有个零件怎么也装不上,而大发脾气,轻易放弃了,结果到现在,这个玩具还是没有搭起来。而在我学游泳的时候,虽然我会经常喝到水,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坚持下来了,最终,我学会了游泳,而且,还能游很远。从6岁开始,法布尔对昆虫产生浓厚的兴趣,为什么蜜蜂会采蜜?蜘蛛会织网?正是这样的好奇心,让法布尔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放弃对昆虫的观察。暑假里,我的作业并不多,但有的题目有些难,我就停止了思考,把题目搁在了一边,其实,这些题目的答案,都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只有保持一颗不断探索寻找答案的好奇心,才能激励我们克服困难,不断进取。
合上《昆虫记》,闭上眼睛,我的眼前会出现很多书中描写的昆虫,它们是这么真真切切地存在我的脑海中,同时,我的眼前也会出现法布尔的身影,他或是蹲着一动不动地观察蚂蚁,或是为了寻找萤火虫整夜行走,正是他的执着与好奇,才给我们带来这本非常有趣的《昆虫记》,让我还想再看一遍。
《昆虫记》八百字九年级读书笔记周记5
以前,我是很讨厌昆虫的。因为昆虫长得很丑,感觉很恶心,恐怕现在没有哪个小朋友会跟昆虫在一起玩吧。但是我看了《昆虫记》以后,不但改变了我的看法,而且想要和它们做朋友呢!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他花了一生的时间写下了这部著作,这本书主要写了昆虫们的有趣的生活和法布尔从昆虫们身上学会的生活哲学。
就以蜜蜂来说吧,我有一次差点被它“咬”了,所以蜜蜂在我的印象里是十分凶猛的。但是我看了这本书以后,觉得蜜蜂也是很机智的。作者法布尔捉来了二十只蜜蜂,给它们做标记后放走了它们。没想到,仅仅两分钟左右,就有两三只飞回屋子。第二天,他发现有十七只飞回来了。蜜蜂有很强的认路能力,真厉害啊!
还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只蜜蜂,我之前因为讨厌蜜蜂,所以我立刻一脚踩下去。那蜜蜂立刻被我踩得血肉模糊了。
过了一会儿,蜜蜂又动了,我又一脚踩下去。直到蜜蜂很长时间都一动不动,我都以为它死了,没想到蜜蜂仍然活着呢,过了一会儿就飞了个无影无踪。我们怎么能不学习蜜蜂这坚强的精神呢?
说到坚强,我想到了攀岩:我以前因为手臂力量不足,父母便让我学攀岩。最初,我一没有力气,内心马上就乱了起来,结果前功尽弃。但是蜜蜂都很坚强,我怎么能那么软弱呢?后来,我觉得没有力气的时候,就咬紧牙关,拼命往上爬,往上一步就再往上步,凭着毅力终于爬到了顶。那时候,我的心情别提有多高兴了。父母和教练都为我鼓起了掌。
狼蛛让我学会了坚持:在书中,作者说有一次,它在洞前等猎物,没想到一整天都没有捕到猎物。但是狼蛛想:猎物今天不来,明天一定会来;明天不来,将来也总有一天会来。于是它便继续等,果然,又过了两天,狼蛛捕到了一只很大的猎物。坚持这二个字,在我的学习与生活中十分有用,这种品质会让我成功,也让我深刻体会了“坚持就是胜利!”
不仅是蜜蜂和狼蛛,其他昆虫也是如此神奇,如:萤火虫吃蜗牛、又聪明又笨的马蜂、面恶心善的蚱蜢……
《昆虫记》给我的启示真多啊!
读后感周记(篇11)
只要谈起时间,人们总会叹着气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还。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可见,时间总是在悄无声息地流逝。因此,当我看完《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以后,我对时间又有进一步的了解。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作者在他读小学的时候,他的外祖母过世了,爸爸妈妈告诉作者外祖母永远不会回来了。什么是永远不会回来了呢?作者觉得好奇怪。当作者的爸爸告诉作者时,他的心里不仅仅是着急,还有悲伤。一天,他放学回家,看到太阳快落山了,就下定决心说:我要比太阳早回家。于是,她就狂奔回去,当她站在庭院里时,太阳还没落山,他一蹦老高地说:哈!我跑赢了时间。以后他一直和时间比赛。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到十分惭愧,平时的我做事总是喜欢拖拉,在一些不必要的事情上浪费的许多时间,而到做事情时却又总发现时间不够用。今天,我懂得了,做每一件事都要争分夺秒,要与时间赛跑,为理想而跑,为人生而奋斗,真正成为时间的主人。
读后感周记(篇12)
《稻草人》说的是稻草人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一天夜里,稻草人连续遇到了三件悲惨的事件,他呼救着人们赶来,就像是飞蛾扑火一般。为了不再看到这残酷的景象,稻草人祈祷着阳光的到来,却又是无能为力。
我觉得善良的确是人的一种美好品质,可是薄弱的力量是不能唤来求救的。但稻草人那种善良、纯洁的美好品质值得大家一起来学习的。
稻草人没有王尔德笔下的快乐王子那样有朋友的帮助,但稻草人没有朋友也能做得这么好,他的独立性也是值得我去学习的。
《稻草人》这篇童话虽然有点悲伤的情调,但是这篇童话却写出了一个人该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读后感周记(篇13)
曾经,有这么一个人。他文采出众,满腹经纶却恰逢乱世;他精通英文,翻译了众多名著却被贬为势力;他爱子心切,望子成龙却因方法不当而被认为是苛求。
他,就是傅雷。
轻轻地翻开那本米白色封面的《傅雷家书》,心被那朴实无华但语重心长的文字慢慢的濡湿了。不浮夸,不华丽,不激扬,不澎湃,却以平淡的,宁静的,温柔的叙事般的姿态撞击着我的灵魂。孩子在自己左右的时候,他对他们极为严厉甚至可以说是苛刻。当他们远离自己时,他却以一番柔情,用纸笔向他们倾诉自己的关心、思念、忏悔和浓得化不开的爱。有些人,不善于将自己的感情准确的表达出来,他们拼命压制着,而当忍受到极点时,却会以偏激的形式爆发出来。傅雷就是这类人。他那严厉得近乎不近人情的家教方式令傅聪和傅敏受尽了折磨。他逼着傅聪满世界的闯荡,毫不留情地打碎傅敏的音乐梦想。兄弟俩满腔的不愿,但是他们还是照着父亲的话做了,因为他们相信他的远见。结果,傅聪成了世界闻名的音乐家,傅敏则作为一位平凡而伟大的教师留在人们心间。
期间,傅雷因不堪凌辱,自杀身亡。而他与傅敏的大部分书信也因各种原因而被烧毁,只留下三封,因此我们现在看到的《傅雷家书》大多是他寄给傅聪的信件。后来,傅敏重新将书信编纂起来,出版成册,其间经历了多少挫折与磨难,我不清楚。但我知道,手中这不重的一册家书,却凝聚了傅雷对儿子们千万担的爱以及兄弟俩对父亲的感恩。傅聪的勤奋努力誉满全球是对父亲的感恩,傅敏的孜孜不倦恪守岗位是对父亲的感恩。
不知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段话:“在亲情世界里,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都是父母的手指头,忽视了哪一处,父母都会感到疼的。而那疼,正是最亲最爱的骨肉之情。而父母是我们生命的一大部分,没有他们,生命就不完美。”通常,我们感恩老师,因为他们对我们的谆谆教导使我们受益匪浅;我们感恩朋友,因为他们对我们的支持鼓励使我们坚强成长。而最应该感恩的却是最容易被我们忽略的,一直都在我们左右的,给了我们生命并给我了我们无私关怀与呵护的父母。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这是某次老爸跟我聊天时写在纸上的话。当时爷爷刚去世不久。爷爷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和奶奶辛辛苦苦供老爸上学,老爸也争气,县里只考了两个大学生,老爸在其中。后来因为在城里工作,回家的次数便很少,有时我们一年才回去一次。我上初二的时候,爷爷患了癌症,老爸便将爷爷转到了县里最好的医院,特地托了在县医院当医生的同学多关照关照爷爷,自己则三天两头往家里跑。到了后期,便请了长假回老家专门照顾爷爷。但是,爷爷还是走了。爷爷去世后的那段时间,老爸很沉默。他自责自己不够孝顺,爷爷在的时候陪他不够多。其实,老爸做的已经够多了,但是有些事情,除非遗忘,否则永远也不会释怀。现在,老爸经常回家看奶奶,因为怕她孤独,又怕自己再一次后悔。
再想想我自己,长这么大似乎还没有跟老爸或老妈说过一句“谢谢你”或“我爱你”之类的话。每次总是因为莫名的不好意思,刚到嘴边的话又被生生咽了下去,久而久之,便产生了“其实不说也没关系吧”的想法。我总认为他们陪伴我的时间还很长,他们还将在我的左右,而转眼,我已经十七岁。十七岁,懂事了,也明白了,感恩,就要趁他们还陪伴着我们,还在我们左右的时候。就像《傅雷家书》中的一句话:“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偶尔流露一下不是可耻的事。”一杯温暖的茶,一句关切的话,都会使父母倍感欣慰。有些情感,他们都明白,但是如果我们用行动表达出来了,会获得不一样的效果。
感恩是一种美德,更是一则芬芳的誓言:是一种幸福,更是一个永恒的支点。活在世上,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学会了感恩,才会体会到幸福与快乐。
感恩,宏大的话题,却只要一些小小的行动来实践。感恩父母吧,在感恩中成长吧,趁他们还在我们左右的时候。
我希望,你们能永远陪在我左右。
永远。
读后感周记(篇14)
这几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是英国最大的小说家狄更斯在1838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这本书反映了19世纪初英国社会最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弗尔悲惨遭遇让我非常同情。他才11岁,却过着非人的生活,每天吃不饱,穿不暖,并且几次误入贼窝,但他没有和他们一起犯罪,宁肯受尽折磨也不和他们同流合污,并且用坚强的意志抵制坏人的威逼和诱惑,后来梅里夫人救了奥利弗尔并且好心收留了他。经过一段时间,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文中主人公的年龄和我一样大,可是,和他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但是我们却还是不满足,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放弃,缺少意志力。我要学习奥利弗尔的坚强品质,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珍惜现在的一切,刻苦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后感周记(篇15)
《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是台湾名作家林清玄写的,林清玄写的《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让众多读者触与感动,
这篇课文讲的是:最疼爱我的外祖母去世了,我很悲伤,爸爸对我说:所有时间里的事物,都永远不会回来了。
爸爸的话让我懂得了: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从此以后,我常常和时间赛跑,在以后的几十年里我受益无穷。
学了这一课,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可是如果我们去抓紧时间、争取时间、利用时间,就能做许多事情。这篇文章写了作者的外祖母过世作,者无法排除自己的,忧伤每天都在自拔。最后作者决定和太阳赛跑,养成了和时间赛跑的习贯,告诉我们要善待生命,节约时间,不要浪费时间,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就是延长生命,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把节约的时间用在有用的地方。
我们以后要珍惜时间,不要去浪费时间。如果我们去浪费时间,就是在浪费生命。生命是无价之宝,时间也是。时间要是过去了,就永远不会回来了。
读后感周记范文
读后感周记 篇1
在一个晴空万里的日子,我们的学校正式开学了!开学了我抱着好奇心急不可待地踏进新校区的大门,映入我的眼帘的是一个陌生的环境。是好奇心牵引着我新教室门口。往里张望,又见到了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心里不由得多了一份亲切感。
坐在教室里,我和同学们一样,都想老师快点到来,这样,就可以拿到新课本了。上课铃终于被我们盼来了!听到那走廊上咚咚的'脚步声,便知道了老师的到了。
老师唠叨了几句,就叫上十几个同学到资料室去领课本……发课本了!先发到课本的同学,有的津津有味的欣赏着课本的内容和插图,有的坐在一块儿讨论着课本里的内容……还没发到课本的同学,欠着身子往前边张望……课本发齐了,老师对我们进行了一番教育;“新学期开始了,同学们一定要更加努力的学习,知道了吗?”“知道了”我们响亮的回答着。下课铃随着我们的回答响了起来……
读后感周记 篇2
昨天,是上英语辅导班的第一天,我心里有点害怕,因为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没有写完,所以我心里很害怕。
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勇敢的.去上了,一到那里我问了问同学,结果他们都没写完,甚至,有的人就没写,经过老师耐心的讲解之后,我知道了学好英语课,走遍全世界,现在我就不害怕了,不但更喜欢英语课了,还想天天上。这次课我感觉很轻松就上完了,不像以前那么费劲,那么想快点下课了,也不在讨厌英语课了。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英语,还有其它课,长大一定要考上一个好大学,做一名优秀的学生,将来找一个好工作,做一名国家的栋梁之才,还要做一个优秀而又负责任的家长。
读后感周记 篇3
漫长的假期被春风带走了,新学期也悄悄地跟着来了。清新的空气,崭新的步伐,放下心中那沉重的包袱,迎接一个全新的开始。转眼间,我六年级了,也应该大了。马上,我就要升入初中,踏入一个新的阶段。这是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要努力了,懂事了,不再会像以前那样任性妄为,不再会像以前那样小肚鸡肠。从此,我多了一份责任,少了一份无知;多了一份理解,少了一份任性;多了一份努力,少了一份贪玩。
踏入这所久违的学校,站在这间活跃的教室里,望着那张张熟悉的脸——还是一点也没变。同学们的'心情都很好,嘴角微微挑起,亲热地和大家打招呼。老师,留给我们的仍然是那辛勤的身影——这么多同学来到班上,一定让老师累坏了!看着那发下来的崭新的书本,每个人心里都很激动,它即将要伴随大家度过这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了,而我们,也都要进入这紧张而充实的学习了。捧着新的课本,怀着新的心态,走在忙碌的人群中,告诉自己:每天要对得起夕阳!
读后感周记 篇4
“嗨,伙计们,学校又在举行语文老师课堂教学比武的活动了,胡老师借我们班上课,在下午第三节课。”不知哪位灵通人士一边跑进教室,一边嚷嚷着,听到这个消息,教室里炸开了,同学们纷纷议论:“就是隔壁班班主任吗?”“听说她很凶,对学生很严厉。”“哎,我们做错了什么,让她上我们班的课!”说实话,我对胡老师的印象也不怎么好。
终于等到了下午第三节课。伴随着清脆的上课铃,“笃,笃,笃”的声音离我们越来越近,胡老师迈着轻盈的步伐,直径走进门口,落落大方地走上讲台,放下手中的书,用眼睛微笑着扫视了一遍全班同学,她的微笑像柔和的月光,微笑里流露着慈爱和关心,流露着支持和亲切,把我们的关系拉紧了一些。一会儿,她清了清嗓子,铿锵有力地说了声:“上课!”这一声使我们不由对她肃然起敬,她胸有成竹地翻开书本,生动流畅地读起课文《触摸春天》,她读得绘声绘色,像一块磁铁一样把我们牢牢地吸引住了,她的声音时悠时扬,时缓时急,抑扬顿挫,仿佛身临其境,让人陶醉其中。读完课文,她把生字写在黑板上,那秀气的字中藏着几份韧劲,工工整整,颇有几份韵味,写完后她开始带领我们读生字,迷人优雅的音声传入我的耳畔,在我的大脑里回荡……读了几遍后,她希望我们来展示一下自己的学习成果,单独读一遍生字。我们都不敢举手,生怕读错会遭到她的冷落。这时她发话了:“同学们,要对自己充满信心,相信自己能读出这些字,相信自己是最棒的。”经过她的鼓励,我勇敢地举起了手,同学们也纷纷举起了手,恐先恐后地踊跃发言,老师指定我读生字,我大胆响亮地读了一遍,一个也没读错,受到了她的表扬,我的心里美滋滋的。下一个环节是分析课文。当盲女安静拢住了花蝴蝶,我们心潮澎湃,热血沸腾,胡老师和我们一起激动;当安静放飞了蝴蝶时,我们心存留恋,心有遗憾,胡老师和我们一起悲伤……就这样,我们在有喜有忧中度过了这堂课。
时间流逝,下课铃响了,我们和胡老师成功合作完成了一堂精彩的课,享受了学习的快乐。
读后感周记 篇5
要开学了。开学后,我就是初二的学生了。离中考越来越近了。
这两天都没时间来写博客。天天在家里预习新课。真的好辛苦。开学后,要教新的一批鼓号队队员,还要准备学生会的改选。这次我们除了班主任也就是语文老师没有换之外,其余的老师全换了。开学后还要去适应新的老师,新的教学模式。原来我最喜欢的数学老师也换了,每天就不能躲在老师办公室睡觉了,不能没吃早饭的时候去吃老师的,不能喝办公室里的'矿泉水了,不能每天吃到巧克力了。真是搞不懂学校。
开学后,不能偷懒了。现在每个同学的都在拼命的学习,即使我再聪明,也不可以松懈了。初二,很重要啊!
还有,长跑。我的弱项,在初二一定要克服掉。要不然到初三就苦了。
这次还加了几门新课,最重要的就是物理了。不过这两天看下来,物理其实不是很难。物理一定要学好啊!
新学期开始,我不能经常上网了。有空我会回来。
加油!冲吧!赖赖,你是最棒的!
读后感周记 篇6
开学了,我开心得像一只小鸟,引吭高歌,我喜欢我的新课本,里面有可爱的图画,我一拿到新课本马上打开来看。
开学了,我又可以看到我和蔼可亲的老师,但换了好多科任老师,叫我的心情忐忑不安、七上八下。有的同学变得很黑,有的变得很胖,我心里把大家想成奇形怪状,不禁哈哈大笑!开学这一天,同学有的`在比身高,有的在说暑假里有趣的事……大家变成奇形怪状的三姑六婆了。
开学后,不能再睡到日上三竿,太阳晒屁股,每天都要六点起床,不能再睡到自然醒,让我觉得很没精神,好难过。暑假的太阳好大,不知道为什么开学就很少大太阳了呢!暑假的太阳让我每天都觉得很热,如果暑假要上课,学习的效果一定不好,但是这样的好天气,却很适合旅行、游泳、户外活动,我整个暑假都在做这些事情。
现在秋天了,天气不再炎热了,又是适合读书、学习的好时机,拿到新课本了,我会利用最适合读书的天气努力学习,就像我在暑假努力玩耍一样。
开学了!大家的心情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啊!而我呢?也该收收心了!
读后感周记 篇7
今天的天气真好,天空晴朗,妈妈的朋友约我们全家出外郊游,我们一同去了三个家庭,加上我的外婆共有10人。
我们从青草路口出发,刘叔叔开着他家的面包车载着我们10人,高高兴兴的一边观看路边的花木走廊,一边大家聊着开心的事,一路上停停走走,有美景有好玩的就会不放过好机会,路过镇头镇的时候我们还看到了耍龙的`和玩竹马的,听外婆说:“她也很久没看到过这些玩竹马的了”。
接着,我们又在爸爸朋友的带领下参观了柏加山投资最大品种最齐的苗木基地,那里的树奇型怪状,有盘栽的还有土栽的,基地里面还配有给客人住的小别墅,和浇灌花木用的几个大水池,在水池周边栽有垂柳,怕在我们浏阳市都并不多见,非常的漂亮,最让我们大家赞不绝口的是园内两棵七芯茶花树,高高大大的树上远远看去好像挂满了红红的小灯笼似的,那花瓣,那形状,可不是普通的茶花,黄色的花蕊,无数个红色的小花瓣衬着朵朵鲜艳的茶花,真是美极了。
后来,我们从苗木基地依依不舍的出来就到了大平桥那里吃了当地最有特色的活鱼,我们的小朋友都吃得很开心,回到家的时候虽有些累,但觉得参观了柏加山的美景又增长了一些知识,心里就舒畅了!
读后感周记 篇8
这一天值得纪念。我可以骄傲的说我大一,告别了高中生活。
新的学校很大,学校后边有个白龟山水库,特别漂亮。学校里有热心推销电话卡的学长,有爱打球的。有闲的浑身颤抖去帮人搬行礼的。总之,你见到的人都是笑脸相迎。
大学生都喜欢交朋友,很少人去闹矛盾。大学里主食便宜,但是菜特别贵。说真的舍不得吃,所以我决定买些咸菜,不吃肉。不光是省钱,来了之后根本没胃口,不知道吃些什么?昨天还是满脸好奇,今天就装的跟个老生似的。
呵呵,新鲜出炉的大学生活。
我清楚我是来学习的,我要学英语,我要去图书管,我要考研。都说大学生闲得难受,我要让自己充实起来,最终实现自己的目标。
寝室的`同学有几个人很不错,大家都能和睦相处,相信我可以处理好关系,在这里度过我的四年。
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学,除了专业。我要广泛涉猎,我要博学然后精。
读后感周记 篇9
今天,邓老师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语文课。怎么精彩呢?请你来到我们的课堂上看一看吧。
老师在我们自由朗读、仔细默读课文《海豚救人》之后,宣布要召开“海豚研讨会”,请大家再按照学习提示做好准备。
准备工作做好了,首先进行研讨会的第一个议程——“新闻发布会”。几名同学扮演被海豚救助过的人讲述被救经历。“韩国船员”甘利业做介绍:“我是一名韩国船员,就在我们求生无望之际,一群海豚……”我扮演“南非姑娘”,正有声有色的讲述着海豚救我的经历,言语中带着对海豚的倾佩之情。“印尼船员”薛韬正描绘着他和同伴的被救经过……
第二个议程“答记者问”开始了。同学们个个兴高采烈,小手举得高高的,迫不及待地要当记者,问一问黑板前那群可爱的“海豚”呢!你看,“谢记者”正在拷问艾敏“海豚”:“为什么你们会有救人的崇高品质呢?”艾敏“海豚”捧着书,大步走向讲台,清了清嗓子,自信地代表家族成员回答到:“我们海豚救人的美德来源于我们对子女的照料天性……”回答完毕,“谢记者”满意地点头坐下。
接着,“余记者”提了个问题:“为什么海豚出生时头在后,尾在前呢?”这问题难住了其炎“海豚”,正当他冥思苦想,快要招架不住时,一只大“海豚”——叶磊抢先一步,滔滔不绝地说起来,完美的回答使“余记者”心服口服。
我的目光落在许琪“海豚”身上。她十分紧张,生怕“记者们”问到自己。看着许琪“海豚”那惊慌样,我决定“逗逗”她。我向胖乎乎的许琪“海豚”提问:“人类不是你们海豚家族的成员,你们为什么要救他们?”许琪海豚眉头皱了一下,不知如何回答,好一会儿才说:“嗯,这是因为我们……”由于问题有一定的难度,她对这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多,回答时语言不够流畅,我对她的回答不怎么满意。
接下来是第三个议程“交流研讨”,议题是:如何加强人类与海豚的合作问题。同学们都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课堂气氛非常热烈。下课铃响了,主持人邓老师宣布“海豚研讨会”结束时,同学们还意犹未尽。
啊!一篇课文就这样快乐地结束了,多么生动有趣啊!我喜欢上这样的语文课。
读后感周记 篇10
进入新的环境也有几个月了,怎么感觉新学校没有原来的学校好,每天也认真学习,但总感觉每天不在状态,每天晚上虽然3个晚自习到10.00但总觉得干不了什么,当下可铃一响,全班“哎”的一声,然后各自回宿舍,好像每日过的像发条上的机器,平淡而又单调,但又不知道该干什么,每天总是忙碌,但回家(因为我是跑校的)后也总觉得晚自习什么也没干,每天老师留那么多作业,写到十一二点,但总感觉干的比初中时少,效率也低,每天10:00回家早晨6点多又得上课,辛苦比初中多,但总感觉不好。
还有我们的物理老师,我们全班对他感觉都不好,觉得他什么也不讲,和我的初中的物理老师比起来,简直差远了,但也没办法呀!只能忍受了,后来,也就慢慢适应了,虽然还有一些不满,但比起一开始还是好多了。
还有班主任让全班的前几名介绍一下经验,我觉得这根本没必要,因为经验只对某一个人管用,而且只有自己总结出来的经验,才能高兴的使用,而不是听别人的,有的同学讲了许多,但我觉得这都是一些定式,好像是哪个“教授”介绍的,其实都没用,这使我突然想到一个名词叫在“形式主义”实事不干,只管说话,这样的人只能成为社会的庸人,即使因为会说话而官位显赫,但终究得不到百姓的认可,心情是永远不会安定的。
读后感周记 篇11
今天下午第一节课是方老师给我们上口语交际,题目是“购物讲价”。方老师说:“可以模拟生活中的情景。”于是我找到黄威等几个要好的伙伴,开始演习,别人也三个一伙、五个一团的,叽叽喳喳地说起来。
开始了,我和黄威一伙人上了台,我当卖家一号,黄威当卖家二号,黄剑和许圩当买家,邓京川和林先帝当模特。黄剑和许圩到我这儿问:“模特身上的衣服多少钱?”我狮子大开口,说:“一千元,不过看你是外地人就八百元吧。”黄剑说:“再少一点就买下了。”我说:“这衣服一阴一阳,一半是德国的天蚕丝织成,一半是美国的金丝甲织成,是一件珍品,世间少有啊!看它表面一文不值,知道模特为什么这样栩栩如生吗?因为这件衣服到了夏天可以你让更凉爽些,到了冬天让你变暖和,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还有着养生之功呢!”
黄剑还在考虑,也许他认为“货比三家不吃亏”,就走到黄威那儿去问衣服的价格了。黄威也瞎吹:“五百元。这件衣服是当年秦始皇穿的,刀枪不入……”许圩过来了,我为了不输给黄威,便说:“这件衣服是汉武帝穿过的。知道汉武帝为什么能百战百胜吗?是因为他穿过这件衣服。这件衣服还能水火不侵,刀枪不入。”我叽里呱啦说了大半天,还是不能成交……
短短的四十分钟过去了,我一直留恋着这节课,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更何况是我。
最新合欢读后感(经典十三篇)
小编费尽心思创造的“合欢读后感”一定能够让您满意。书籍教人明理,给予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我们读书的目的从根本上来说是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并且进化自己的想法。这时候用文字的方式将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是很有必要的。将这篇文章加入收藏方便日后查看!
合欢读后感 篇1
看完《欢乐树》(一):母爱如水,五班李雨潇如果父爱如山般坚强,那么母爱如水般温柔。--在传说中,相思树永远是永不放弃的象征。它没有牡丹、玫瑰那样娇嫩的花朵,也没有白杨、松树那样挺拔的身姿。它没有骄傲的外表,更不用说过去的名声了。
但它坚韧、朴素、纯洁,最重要的,还有它的名字——合欢,合在一起才有最欢乐的时光。史铁生的母亲就像他母亲种的相思树,或者说她是相思树。她不像那些所谓的天皇巨星、全民女神那么娇贵、耀眼,也不像上疯传的各种"女汉子"那样霸气、强势,但她却能让自己的儿子给他一个"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人"的评价;她还能让自己的儿子在两腿瘫痪的时候将她作为最坚实的靠山。
女人一旦做了母亲,就会毫无保留地、毫无怨言、无悔地把爱献给孩子,一辈子都不会偷懒。这就是母爱最伟大的地方。没有过多的修饰,没有过多的言语,我们需要的只是一颗心——一颗像水一样爱母亲的心。
是的,母爱就像水一样——温柔如水,多变如水。当孩子不小心做错了什么事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大海——包容你,体谅你,她知道你不是故意的,需要宽容;当孩子伤心难过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小溪——爱抚你,理解你,她知道你遇到了麻烦,需要引导;当孩子生病闹灾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眼泪——心疼你,呵护你,生怕你因为她的什么过错酿成无法挽回的过错;当孩子失败的时候,母爱变成了激流——鼓励你,推动你,让你跨过一切困难,忘记一切失败;当孩子远行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蒸气——你看不见她,但她时时刻刻在你的身旁,你永远都能感受得到。珍爱自己的母亲吧!
我找不到第二个这么爱你的人!无论走到**,母爱是你最坚强的后盾,是你前进的保障。别让她受伤,别让她担心,别让她失望——只有努力工作,我们才能用光明的未来报答这份水汪汪的母爱!
合欢树读后感(二)大岙小学吕志仁《合欢树》是史铁生早年的作品他的作品一向以清淡悠远见长,而《合欢树》同样秉承了这种平淡之中见真情的特点。文章以母亲生前和死后分为两个段落。在回忆母亲去世前的那忆母时,作者用大量笔墨书写了母子俩的生活细节:
10岁那年"我"作文得了第一,母亲居然不服,盎然童趣跃然纸上;20岁那年"我"双腿残疾,母亲因此劳累奔波,但终究无济于事,绝望与希望的交替出现将这一切渲染得更加哀凉;30岁了,"我"在写作上小有成就,可是母亲已经乘鹤西去,这里作者将"我"对母亲的怀念与感激描绘得不动声色。母爱的博大与沉重,在前文中随处可见。"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
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毫无疑问,在作者眼中,这棵喜树是他思念母亲的天堂慰藉,也是母亲爱的象征。也正因为如此,笔者不断流露出“停不下来”的情感。
()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文末的升华无疑是全文的点睛之笔。
作者把生命的希望寄托在新生儿身上。"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那棵树,但他不知道是谁种的,怎么种的
在这个孩子的设计上,我们明显地感到作者流露的物是人非的苍凉,但所幸作者只是一笔带过,所以这里表现出的消极和颓废反而能为全文增添一种沧桑感;倘若作者此处笔墨过多,我想一定颠覆了母亲对儿子的希望。从史铁生的一生来看,希望能给“相思树”一个积极的意义。它不仅是后世母亲的象征,也是作者成熟人生观的见证。
《合欢树》 是赞扬母爱的文章,尽管全文开篇就确定下了忧伤与怀念的基调,但是其对独特人生的独特感悟,依旧耐人寻味……我的感受最深的莫过于这句话: 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
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
"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合欢树读后感(三)《合欢树》是史铁生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谱写了一曲感人至深的追忆母爱之曲。曲中音符如行云流水般演绎着,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
有些话渗透着母亲去世的悲伤,跳动着真正怀念母亲的心。
合欢读后感 篇2
合欢树读后感 第一篇
刚学过史铁生的作品《合欢树》,为他所流露出的感情所吸引。
第一个镜头是:10岁时,“我”作文获奖,母亲很高兴,说自我当年的作文写得还要好。“我”不服气,故意气她。年幼的“我”想来是还没读懂一位母亲对自我的良好禀赋能传给儿子的那份喜悦与自豪的。最终两句话“可是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我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体现出“我”重新回首这件事时,内心充满对母亲的敬意与眷恋。
第二个镜头是:20岁时,“我”两腿残废后,母亲为了让“我”重新站起来,不辞劳苦,“全副心思放在给我治病上”。当时,医院放下了“我”,“我”也“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而母亲从不肯放下。这是一位母亲对儿子最深沉的爱。文中说到“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样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人生在世,能为自我疯,为自我痛的人有几个?
最终,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如此的母亲是伟大的,她们总是默默地为儿女无私的付出。“我”怀念母亲,遥想母亲,静静地在树林里遥问上帝,“风正在树林里吹过”,母亲似乎曾回来过。也许母亲从未离开过,她活在儿子的心灵里,陪伴他一生。
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下的,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它的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凝聚着深沉的母爱。母亲虽已逝去,而合欢树仍在健康生长。
看完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母亲那种无私的爱,史铁生应对困境顽强的精神鼓励着我,遇到困难不退缩,勇往直上。
合欢树读后感 第二篇
记得有次我女儿生病,发烧、呕吐,吃药总不见好。只好求助于孩子小的时候,给孩子看病的曾主任。曾主任现在已经不在我们所住的城市工作,但他依然耐心地根据孩子的症状,血常规数据,指导我给孩子买什么药。为了买到那种药,晚上我一连跑了几个药店,也不觉得累,因为心存希望。
天下的父母每次遇到孩子生病,总是默默守护,无怨无悔地付出,祈盼奇迹:早早好起来。孩子生病对于父母是沉重的,尤其是总不好转的时候。
每次孩子生病,尤其发烧,我总每隔一段时间就起来给孩子测温,唯恐温度高会导致严重后果。
孩子的成长是做父母关心的,无论下班回家后是否劳累,一旦到家,就会精神满满地准备孩子的饭菜。
无论刮风下雨接送孩子上学,只要孩子有爱读的书,想去旅游的地方,总尽可能满足。孩子越大,父母似乎越不会拒绝。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一般说教,更多的都是引导,只要合理,父母总是尽力满足。
也许对于身体不健康的孩子,父母做得尤其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唯恐敏感的话语或者行动刺伤孩子的心。
合欢树读后感 第三篇
最近,我看了一篇文章——《合欢树》,文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史铁生母亲的坚持。
在二十岁时,史铁生的双腿瘫痪了,他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在医院都已表明,史铁生的腿在当时无法治疗的情况下,她却依旧坚持,为了他的腿日夜奔波,坚持着为史铁生找医生、打听偏方,坚持着照顾常常莫名其妙发脾气的史铁生,坚持着想要让史铁生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后来,她发现史铁生在写小说,又开始为史铁生借书,带他去看电影,虽然当史铁生的第一篇文章发表获奖时,她已经不在了。但史铁生的坚持就像母亲一样,给他带来了回报,更带来了希望。或许我们也是一样,只要坚持了,总会有成功的可能,如果不坚持,那就真的没有希望了。
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就说上初中以后吧。我意识到,不可以再像小学时一样,学习总是看自己的意愿和心情了,所以我开始了坚持。每一天,我都如同在与时间在赛跑,当然我也会有累的时候:“时间啊!你等等我好么?”我内心总是无力地喊着。有时候我想停下,却发现时间在飞快地逃离。“生活如此无趣,但总还要继续。”这是上初中以后我一直告诉自己的一句话。为了学习,我不得不再坚持下去,再次迈开追赶时间的步伐。现在,我看到了《合欢树》一文,它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坚持不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而是生活本身。精彩的生活,就是要坚持。
史铁生的母亲,带着一个残疾的儿子和一个尚未成年的女儿生活,日子过得比我苦,比我累。一个自己都还生着病的女人,面对着精神和生活的双重压力,努力坚持着,想把女儿拉扯大,想帮儿子治好腿,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这一份坚持,或许也在不知不觉中感染着史铁生,当我读到这篇《合欢树》时,也在不知不觉中感染着我。
史铁生的母亲压力再大,也没有喊过苦,叫过累,而我只是学习上的压力,又算得了什么?她都可以顶着压力坚强向前走去,我又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其实压力就如同大风一样,你的坚持,就像在暴风中逆风而行。风越大,你走得越困难,走得越慢。但你始终都应相信,坚持住,风暴再大,也有平息的一天,压力再大,也有化解的一天。别害怕,今天的风暴过去了,明天就是阳光明媚的一天。
时间,你等着,我可能超越不了你,但我一定会坚持着逆风而行,匀速向前的!
合欢树读后感 第四篇
读完《合欢树》,我似乎明白史铁生所有勇气的支柱:那一株永不服输的合欢树。那一株合欢树是种的?为什么要种?仲教师就这样带领着学生们遥望逼近观赏,一步步走近史铁生的世界,了解他的故事,感受史铁生心灵的慰藉,遥想着自我和母亲的点点滴滴
生活中的坎坷有时能摧毁人的心智,但有时也能给人华丽的转身。史铁生的破茧成蝶,他最感激的人是给予合欢树生命的人母亲,可是子欲养而亲不待。心中的遗憾故意掩饰成平静。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他的思念化作无形的脚步,慢慢走,不急着回家。所有的情感凝聚在字里行间,体会情思于是成了本堂课的重点。仲教师用她那饱含活力的语言,引领着孩子们去寻找他们眼里的情思,并用一段和煦的音乐烘焙出丝丝情韵。聆听母亲的絮语,让我们想起了自我的母亲,自我以往也亮丽过的母亲,自我那以往也怀揣梦想的母亲,可却为了自我的孩子收起了自我美丽的羽衣,化为农妇,精心耕织,哺育孩子
人生不可能走回头路,史铁生遗憾,这遗憾不仅仅是因为没去看合欢树,更多的是对母亲的思念怕被合欢树触动,一泻而下。有时候你所逃避的往往是你心灵最需要的东西,史铁生明白,于是他说悲伤也成了享受,享受孤独,享受挫折,享受以往与此刻的幸福。
看淡人生的起落,看清人生的轨迹,用一颗豁达和从容的心透过人性,品悟人生。
合欢树读后感 第五篇
林徽因写给自己刚刚出生的儿子梁从诫说,“你是那一树一树的花开”,该是怎样绚烂美好的景象呀。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母亲的爱就跟着绽放成花开的模样。
我看《合欢树》,总觉得史铁生是在写我和我妈,他用他的笔,写出了我表达不出的心情。
我十岁时贪玩弄断了胳膊,整天吊着胳膊可怜兮兮的。妈妈带着我到处跑,到处治。其实我得的又不是什么不治之症,休养一下就会慢慢好起来,但是妈妈特别紧张,尤其是有一个坏医生告诉妈妈我断掉得那只胳膊可能永远也不会再长了。妈妈吓坏了,更加努力地带我到处求医。敷鸡蛋清、薰艾草,各种偏方她都往我身上试,鸡蛋清黏黏的感觉至今是我的噩梦。
那时候每天晚上睡觉都成问题,躺着睡会很疼,所以就坐着睡。我哪里睡得着,睁着眼睛胡思乱想,越想越委屈,委屈了就乱发脾气。妈妈守在我身边,我发脾气她什么也不说,就那么抱着我。所以每天晚上我都带着一脸泪在妈妈怀里睡着。只是有时候半夜我不小心压到自己把自己疼醒,会听见浅浅的啜泣和轻轻的叹息。现在想想,她本来就有失眠症,那段日子怕是整夜整夜得睡不着觉。可惜我当时太不懂事,只知道在疼的时候大哭大闹,却看不见她因我而慢慢苍老的面庞。不过我远比史铁生幸运的多,我慢慢痊愈了,妈妈的笑容又灿烂起来。
后来我慢慢长大,回想起那段日子,才看到那段灰暗的岁月里沉淀着的她的爱,就像暗夜里的星星,闪烁在我的生命里。这件事被我反复写在作文里,可写出来的东西连我自己都不能打动,老师也并没有因为我断过胳膊的可怜遭遇而多给我几分。塞林格说:“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本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我好想打电话给史铁生,妈妈给我的感动,我在他的文章里找到了。
倘若我真是一棵能开花的树,那么妈妈便是水、是光、是空气、是我扎根之土壤。若我有一日花开,一定要把她抱上我最高的枝头,把我所有的芬芳所有的美好送给她。
合欢树读后感 第六篇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的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美妙的歌声,浮起在同学的嘴角,欣然陶醉。但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
又到了馨花烂漫的季节,学校里的那一片合欢树,盛开在绚烂缤纷的花季。那片绿叶白绒中夹带着粉红的色彩,装点了学校,也装饰了我们的视野。
嗅着合欢花的清香,翻开书,缕缕墨香迎来,交织在一齐,点到《合欢树》一文,花开的时节读花一般的文章。
清风微抚,合欢花飘落枝头,迎风飞舞,悠悠地飘向教学楼,轻叩窗台而登入教室,起舞在教室里,迎来,在我们脸上抚慰几下,轻轻的、柔柔的,散落在书上,躺在扉页的标题旁,俨然般相映成趣。
往下读,我不禁失去了赏花时的兴致,开始陷入在史铁生的深情至感中,他的人生本就活在不幸的遭遇中,而他的母亲,能够说,活得比他更惨。幸而“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了。字里行间饱含着满是对母亲去世的悲伤之情,又深深渗透着儿子对母爱热烈真挚的称颂。
初读此文,总感觉史老先生的记叙,与标题相距甚远,他从儿时及年轻时与母亲的冲突写起,写到之后得奖时母亲已故,还提及了自我在大杂院的经历,“合欢树”,似乎是配角中的配角了,而母亲,无疑是主角,史铁生笔下的母亲是一个爱美爱子爱生活的妇女,穿自我做的蓝地白花裙子,为儿子的病儿劳累奔波,又进取鼓励支持儿子的创作事业,栽种了合欢树,是生活的寄托,悉心呵护、照顾,是对生命的态度和生活情趣。虽然处于困境,但心存完美、光明和期望。
细细研读之下,不难看出,史老先生心系“合欢”,情系母亲,那株合欢树是母亲在为儿子多方奔走、承受着痛苦时种下并艰难地成活下来的。母亲去世后,它无疑成为了先生对母亲回忆的寄托物和思念的凭借物。在那合欢树已高与房齐的日子里,母亲已离世七年,所谓“触物伤怀”,又如何能直面那株寄托了哀伤与思念的合欢树呢?
起身,伫立窗前,看着绒绒的合欢花,将手中的那一朵轻轻放出,随风飘去,目光——凝视着,将我的思绪带向远方。
母亲这时候或许还在田间地头劳作吧?我的母亲是位典型的农村妇女,年轻时也是那样的美丽大方,然而,多年的辛勤劳作,母亲早已苍老了许多,粗糙的皮肤不再白皙,黝黑的手指不再纤细,皱纹在操心中悄悄长出,白发在劳累中慢慢催生,母亲呵,热爱生活,为之,她付出了太多太多……
侍弄花草是父亲的习惯,而母亲则细心照顾着她的那片小菜园,南瓜、番茄、豇豆、辣椒等各种作物应有尽有,不禁向家里的餐桌上供给丰富的菜肴。平日里的母亲,不像史老先生的母亲那般总是默默注视着儿子,而总是絮絮叨叨的,但我并不抱怨母亲的苦口婆心,因为其中藏者的是母亲无尽的爱与关怀,在母爱的光环下是那异样的幸福!
最难忘,母亲在细雨中送我上学,虽然是那么的平凡,可是爱往往蕴藏在平凡中。那是一个星期天的傍晚,住校生正常返校,天灰蒙蒙的,母亲用她的小电瓶车载着我奔向学校,空中下着牛毛细雨,母亲没有穿雨衣,我看着母亲的头发,黑中夹带着银丝,那一粒粒微小的“雨珠”,闪烁着莹光,就像闪烁着母亲的爱。到了校门口,我像往常一样,进了学校,回首相看,是母亲那注视的目光,渐渐遥远,天空下,是爱在回荡。
望着那些晃动的树影儿,我不明白这些合欢树是谁种的,是怎样种的,但这些生命的花儿,随风触动,每一朵都承载着人间的爱,弥漫学校!
在这合欢花开的时节,母亲的那片小菜园里的作物也都该开花了吧?
合欢树读后感 第七篇
你失去了奔跑与行走的自由,却很幸福。这幸福被妈妈不断浇灌,长成一株合欢树。它在成长,你在成长。上帝总是公平的,在不幸的一端加重,那么幸福的一端也会加上同样的砝码。因为她的爱,你很幸福。
《合欢树》是史铁生先生用质朴无华的文字记录他母亲的对他无微不至的爱。每个字每句话无不透露着母亲深沉伟大的爱,以及他自己的懊悔。总是很喜欢他的文字,觉得他笔下清淡的文字划过心头,如同秋水无痕,去留无意,不知不觉间,却总能让我难忘。
后来,母亲终于在绝望里绝望了。她又开始鼓励他写小说,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她像是当初为他治腿那般热情地为他借书、推他去看电影。人人都知道她对于他的腿曾经不知疲倦。其实,她只是不想他失望,她要他坚强,要他相信一切都还有希望。母亲只是急切地想证明阳光能冲破云层,将自己那只有他的小世界照进一丝光亮。让他的人生不再只是沉浸在病痛、不幸之中,母亲总是希望的吧,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绝望中找到希望,找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既然儿子已经有了努力的方向,自己为什么不去支持他呢?
母亲去了,去一个不那么苦的地方。睁开眼睛,看见风正从树林间穿过,吹向那棵合欢树。他在母亲去世后一直都放不下那个心结,推说手摇车进出不方便。他不想回忆有关母亲的一切,哪怕那是母亲留下唯一的念想。不想看的合欢树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看不到了,他也后悔,后悔没有看一眼,看一眼那棵幸福的合欢树。当曾经的含羞草已经长成合欢树,当曾经自暴自弃的孩子已经长成作家。母亲应该是欣慰的吧。
合欢树读后感 第八篇
《合欢树》是史铁生的作品之一,文章短小精悍,却十分地感人肺腑。
这是一个讲母爱的故事:史铁生双腿残疾,头上开始有了白发,母亲总找来稀奇古怪的偏方给他吃,但是始终不见疗效。为了让儿子高兴一些,母亲挖来一株“含羞草”,种在花盆里,后来才知道这是一棵合欢树,是个好兆头,母亲很高兴。多年以后,合欢树长到很高了。可悲的是,他的母亲早已不再人世了。
多么感人,多么善良的母亲。每次找来偏方,洗、敷、熏、灸,忙得不可开交。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但是是上帝是多么的不公平,最后一次,儿子的胯上被熏成烫伤,母亲几乎疯了。为了儿子,她能吃的苦都吃了。正是由于母亲的照顾,史铁生没有因此颓废下去,而是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了有名的作家。读到这里,我怎能不感动?怎能不为之落泪呢?
我的母亲也是这样,为我辛苦,日夜操劳。母亲还健在,但是岁月的痕迹,无情地在她的前额刻上了皱纹。有一天,天阴沉沉的。放学了,我抄写好家庭作业,磨磨蹭蹭地整理书包。等我慢吞吞地走出教学楼,才知道天气是那么寒冷。母亲在寒风中等我,探着身子张望着,我很不好意思。母亲怕我冷,就让我穿上她带来的外套,还不停地问:“冷吗?没冻着吧?”没有怨言,眼神里只有温柔。一路上,我和母亲说说笑笑,再也感觉不到任何寒意。
母亲曾说:“父母给了我十分的爱,如果我只能够还一分恩的话,她也感到很欣慰。”但是我想对母亲说的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为我操劳一生的父母,我一定要成才,报答你们的恩情。
合欢树读后感 第九篇
在文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多年以后,当史铁生想要去看看母亲亲手种的合欢树时,过道因为小厨房的扩大而变得更加狭窄,无法摇着车进入小院了。他深感后悔,如果前两年没有自己可以摇车进去看看,是否一切都还来得及,可惜这一切都只是如果。史铁生写道,他曾经颓废暴躁,甚至一度认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直到母亲病逝,他才明白母亲的辛苦和用心。这样的心情,又哪里是“后悔”二字可以形容的?
在现实生活中,也常常发生类似的事。在《爱,是等不得的》一文中,母亲从小就希望孩子成为有本事的人,长大以后带着她去坐飞机。当孩子终于成为母亲口中“有本事的人”,准备报答母亲时,却因一天的工作耽搁,就再也没有机会带着母亲坐飞机了。我们总认为一切还早,却不知造化弄人。是啊,有些事来不及去做,就再也没有机会做了,只能留下无限的悔恨。
小时候的我,天真地认为无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母亲都会宽容原谅。以至于每一次“对不起”这三个字都在嘴边了,却依旧会因为自己的气傲而说不出口。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母亲只是在默默承受,悄然抹泪。但是,当我现在想要说出“对不起”这三个字时,母亲已经不是当年的母亲,我也不是当年的我了。这一份遗憾和后悔,就像《合欢树》中的史铁生一样,或许再也无法弥补了。我们能做的,就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常怀敬畏和感恩,用更多的耐心、细心和用心来照顾她,回报她,不因后悔留下遗憾。
合欢树读后感 第十篇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子去。小院在一个大院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子,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子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到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太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哀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看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
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喜欢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了,过道窄得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去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合欢树读后感 第十一篇
闲暇时,偶然翻看了史铁生的散文《合欢树》,因他母亲的所作所为而感动。
史铁生二十岁时,双腿残疾。母亲为了给他治病,总是怀抱着期望到处去求药方,却遭来了儿子的埋怨。之后为了让儿子写好小说,四处借书,冒雨顶雪地拉他去看电影。当初,她种下一棵小小的合欢树,满怀完美的期待,当这棵树长大,儿子的小说也发表时,她却已经不在人世多年。
“多么伟大的母爱,为了儿子,不顾惜自我的身体,为了儿子开心,自我什么都能够付出。”我常常这么叹息着,为她感到怜惜。合欢树的花早已开满枝头,可那个以往照料它的母亲却不在了。所谓的合与欢,迎来的竟是离与悲,好不痛惜。
回想自我的母亲,小时候我生病,母亲贴心地照顾,劝我喝药;雨天撑伞,稳稳地倾着,让自我淋得透湿,我却没沾上一滴水;饥了渴了,热心为我准备食物和水……她为我做的,我总疏忽了,以为是她该做的,该忙的,微不足道又理所当然。想想那时的自我是多么不懂事?!如今我母亲渐渐老去,我也渐渐长大,那么还要不懂到什么时候才罢呢?
回想每次自我犯错时,母亲偶尔也会批评我,我常常是烦不胜烦。可她又亏欠着我什么呢?可是只是期望我能好好的,走上正确的路,就是这么简单而已。
合欢树读后感 第十二篇
闲暇时,偶然翻看了史铁生的散文《合欢树》,因他母亲的所作所为而感动。
史铁生二十岁时,双腿残疾。母亲为了给他治病,总是怀抱着希望到处去求药方,却遭来了儿子的埋怨。后来为了让儿子写好小说,四处借书,冒雨顶雪地拉他去看电影。当初,她种下一棵小小的合欢树,满怀美好的期待,当这棵树长大,儿子的小说也发表时,她却已经不在人世多年。
“多么伟大的母爱,为了儿子,不顾惜自己的身体,为了儿子开心,自己什么都可以付出。”我常常这么叹息着,为她感到怜惜。合欢树的花早已开满枝头,可那个曾经照料它的母亲却不在了。所谓的合与欢,迎来的竟是离与悲,好不痛惜。
回想自己的母亲,小时候我生病,母亲贴心地照顾,劝我喝药;雨天撑伞,稳稳地倾着,让自己淋得透湿,我却没沾上一滴水;饥了渴了,热心为我准备食物和水……她为我做的,我总疏忽了,以为是她该做的,该忙的,微不足道又理所当然。想想那时的自己是多么不懂事?!如今我母亲渐渐老去,我也渐渐长大,那么还要不懂到什么时候才罢呢?
回想每次自己犯错时,母亲偶尔也会批评我,我常常是烦不胜烦。可她又亏欠着我什么呢?不过只是希望我能好好的,走上正确的路,就是这么简单而已。
合欢树读后感 第十三篇
《合欢树》是史铁生的作品,文章虽短,却十分的令人感动。
这是一个讲母爱的故事:史铁生双腿残疾,头上开始有了白发,母亲总找来稀奇古怪的偏方给他吃,但始终不见疗效。为了让儿子开心一些,母亲挖来一株“含羞草”,种在花盆里,后来才知道这是一棵合欢树,是个好兆头,母亲很高兴。多年以后,合欢树长到很高了。可悲,他的母亲早已不再人世了。
多么好的母亲啊!为了儿子的腿能治好,每次找来偏方,洗、敷、熏、灸,累的满头是汗。可是这几种方法都没奏效,最后一次。儿子的胯上被熏成烫伤,母亲几乎疯了。这位母亲为了能治好儿子的腿,吃了很多苦。可是,她没有停下来,因此史铁生才没有放弃希望,成为了名作家。这样的母亲,我岂能不被她感动?
读到这里,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对啊,所有的母亲都一样,为了自己的孩子,自己不管多辛苦也要去做。
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您对我付出了许多,我也会去回报您。
合欢树读后感 第十四篇
合欢树,在史铁生的岁月中坚强生长,也为我的中学时代倾诉着母爱。
史铁生的轮椅,一坐就是几十年。在文章中,母亲为史铁生的腿四处奔波,给他找大夫,打听偏方,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可有一次,他的胯上被熏得烫伤,对于一个母亲来说,这是多大的打击。后来,他开始写作,母亲又到处给他借书,顶着雨,冒着雪,推着他去看电影,从来没有放弃。
母亲会放弃吗?一个为儿子的希望坚持奔波着的母亲,一个伟大的母亲,会放弃吗?母亲在世时,史铁生的字中只有悲哀,字间只有无奈,无一处流露出史铁生对生活的坚持,这是一个被上帝遗漏之人的悲壮。而母亲,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她对儿子不公命运的抗衡,她的不甘与坚持。她愿尽己所能,许孩子半生安乐,背起了孩子半生的与众不同。这样一个母亲,耗尽了心思,竭尽了心力。
文章中世事的沧桑衬出母爱的永恒,以坚硬的笔将本身软弱的生命书写得钢硬而有力。这一份坚持与领悟,在史铁生的的生命中开放得灿烂而盛大,它以稀有为名,不以银两定价,但它同时又很平凡,我很幸运能拥有。
幼时的夜晚,我总有一盏灯和一个保护神。那是周末的最后一个晚上,我为了漏写的作业奋笔疾书。这将直接影响我第二天的课程,我的心情变得焦躁,握着笔的手指涨红,怒火冲昏了头,仿佛要把面前的一切毁灭。母亲就坐在一旁,细碎的声音从她嘴中传出。她干了一天的活儿,生意上遭到了“滑铁卢”。我清晰地看到了她的黑眼圈,与那欲张欲合的无神的眸子。
“我这一时半会儿补不完的,你先睡吧。”我突然有些心疼,她不应该多受这些苦。
“不用,你安心写”。我还想劝儿句,她果断阻止了。次日早晨五点,我噩梦惊醒,从桌上抬起头,书和笔已经整齐地摆放在一旁,手边是一个靠垫,上面没有母亲。肩旁的被褥滑落,我一回头,那个劳累的身影靠在我的椅背上,手上还抱着几本书……我忽地明白,愣着,出了神。
母爱暗暗现身,为我们披上一道金光,陪伴、守护,它是鸟儿结实的巢。合欢树渐渐长大,成长为坚强的母爱。
合欢树读后感 第十五篇
生活中的坎坷有时能摧毁人的心智,但有时也能给人华丽的转身。史铁生的破茧成蝶,他最感激的人是给予合欢树生命的人—母亲,可是子欲养而亲不待。心中的遗憾故意掩饰成平静。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他的思念化作无形的脚步,“慢慢走,不急着回家。”所有的情感凝聚在字里行间,体会情思于是成了本堂课的重点。仲教师用她那饱含活力的语言,引领着孩子们去寻找他们眼里的情思,并用一段和煦的音乐烘焙出丝丝情韵。聆听母亲的絮语,让我们想起了自我的母亲,自我以往也亮丽过的母亲,自我那以往也怀揣梦想的母亲,可却为了自我的孩子收起了自我美丽的羽衣,化为农妇,精心耕织,哺育孩子……
人生不可能走回头路,史铁生遗憾,这遗憾不仅仅是因为没去看合欢树,更多的是对母亲的思念怕被合欢树触动,一泻而下。有时候你所逃避的往往是你心灵最需要的东西,史铁生明白,于是他说悲伤也成了享受,享受孤独,享受挫折,享受以往与此刻的幸福。
看淡人生的起落,看清人生的轨迹,用一颗豁达和从容的心透过人性,品悟人生。
合欢树读后感 第十六篇
“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地,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在树林里吹过。
史铁生的母亲是一个苦命的人。史铁生在二十岁时双腿瘫痪,脾气变得暴怒无常。他失去了信心,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那个,可他不知道儿子的苦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她全部心思都放在给史铁生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她在孩子的胯上被熏伤时,惊惶了两个月,差点崩溃;她在听得史铁生在写小说后,到处借书,顶着雨雪推史铁生去看电影……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可怜天下父母心。”生活中,我们就像那运煤车,永不停歇地朝前方疾速开去。而母亲则像那清洁工,默默地在我们背后,为我们捡拾撒落的煤块。其实,学习不是最苦的,工作不是最苦的,“捡煤块”才算得上是“苦中苦”,而母亲也就是“人上人”了。
这不禁让我想到,每次周末回家,母亲都为我操碎了心思。我在家写作业,看书,看电视的时候,母亲一刻也没有闲着。她打开洗衣机,熟练地为我洗掉从学校带回来的脏衣服;她系上了围裙,为我做上一桌我爱吃的香喷喷的饭菜;没过多久,她又开始为我准备一周的营养餐……我看着她忙前忙后的样子,觉得有点儿愧疚,拉着她的手,把她扶到椅子上,替给她一杯水,对她说:“你先休息一下,剩下的我来帮你干。”可是母亲马上就站了起来,抹了抹脸上的汗,边走向厨房边对我说:“我不要你干,你安心地念好你的书就成,这些事情不需要你来操心,我不累的。”话音未落,厨房里就再次传来了乒乒乓乓炒菜的声音了。我呆呆地愣在原地,泪水很快充满了我的眼眶。
每一个母亲都是苦命的,她们有许多事要为孩子做,为孩子考虑。可是她们也是幸福的,上帝给她们每人人都派了一个或几个天使,降临人间陪伴她们,使她们感到幸福。我们也要当好母亲身边的小天使,与母亲分担辛苦,分享快乐。
合欢树读后感 第十七篇
放假,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在感恩中成长》。回家,我翻了翻词典查了下“感恩”的意思,即对别人所给的帮忙表示感谢。望着词典,我感到“感恩”一定有更深含义吧。
王符说过“生活需要一颗感恩的心来创造,一颗感恩的心需要生活来滋润”。鲁迅这样写的“感恩命运,感恩人民,感恩思想,感谢一切我要感恩的人”。萧楚女也这样教育我们:做人也要像蜡烛一样,在有限的一生中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温暖。
我要感恩。感恩生活,因为他给予了我一切,虽然并不完美;感恩父母,因为他们在给予我生命的同时给予我无私的爱;感恩朋友,因为你们的关心才让我有了勇气;感恩老师,因为你们给了我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感恩对手,因为你们让我认识了自己;感恩自然,因为他让我生活在如此美丽的世界;感恩所有我爱的和爱我的,你们是我生活最大的动力。
让我们一起感恩,感恩所有的一切。让我们一起成长,让我们在感恩中成长。
合欢树读后感 第十八篇
要从容地着手去做一件事,一旦开始,就要坚持到底。——题记
《合欢树》这一篇文章是史铁生的作品之一,它讲述了史铁生从双腿残疾,到母亲不幸去世,再到他坚强地活了下来,最后三十岁时得了奖的故事。史铁生终于从苦难中走了出来,但母亲早已不在人世,但母亲的离世,让史铁生变得坚强起来。
合欢树,它本身就是母亲为了让儿子开心一些,挖来一株含羞草种在院子里,后来才知道那是合欢树。母亲逝世以后,史铁生明白了合欢树意味着什么,也懂得了母亲想说什么:你和妹妹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要坚强地活下去。史铁生确如母亲所希望的那样,坚强地活了下去。当然这不仅仅是因为母亲的临终嘱托,更是因为史铁生选择了坚持,而不是放弃。他后来从事写作,把自己的遭遇说出来,把自己的故事写出来,给别人看,给读者看,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多年以后,当史铁生重新回到小院,曾经的“含羞草”就像不顾别人的眼光,不在意别人的误会,成长为合欢树,并依然坚强地生长着,就像史铁生一样。或许每一株“含羞草”,都能成长为坚强的合欢树吧!
我突然想起,多年以前,母亲曾帮我买来了一株含羞草。它好像生来有病,买来就感觉要死了一样。起初,我精心地照料着它,每天给它浇水,搬着它去晒太阳,但渐渐地,它不但没有了生机,并且连长都没长一点儿,我失去了耐心,便不再照顾它。
几个月后的一天,母亲过来对我说:“儿子,你种的含羞草居然活了过来,肯定是你照顾得好。我本以为它要死了,真想不到居然还能活……”我既惭愧又自责,赶紧跑到含羞草跟前,只见它的叶子高高地竖着,茎直愣愣地竖在哪儿,像在空旷的角落里昂首挺立的士兵,完全不像曾经生病的样子。它似乎在告诉我:“我自己会活过来,不需要别人的帮助,我很坚强。”
看着它生机勃勃的样子,我想,含羞草或许就代表着史铁生在无人照料、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坚持着,坚持着,活了过来,也代表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坚持和希望。我们相信,每一株“含羞草”,最终都能成长为顽强的合欢树,就像史铁生一样,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合欢树读后感 第十九篇
这是一个讲母爱的故事:史铁生双腿残疾,头上开始有了白发,母亲总找来稀奇古怪的偏方给他吃,但始终不见疗效。为了让儿子开心一些,母亲挖来一株“含羞草”,种在花盆里,后来才知道这是一棵合欢树,是个好兆头,母亲很高兴。多年以后,合欢树长到很高了。可悲,他的母亲早已不再人世了。
多么感人,多么善良的母亲。每次找来偏方,洗、敷、熏、灸,忙得不可开交。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但是上帝是多么的不公平,最后一次,儿子的胯上被熏成烫伤,母亲几乎疯了。为了儿子,她能吃的苦都吃了。正是由于母亲的照顾,史铁生没有因此颓废下去,而是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了有名的作家。读到这里,我怎能不感动?怎能不为之落泪呢?
我的母亲也是这样,为我辛苦,日夜操劳。母亲还健在,但岁月的痕迹,无情地在她的前额刻上了皱纹。有一天,天阴沉沉的。放学了,我抄写好家庭作业,磨磨蹭蹭地整理书包。等我慢吞吞地走出教学楼,才知道天气是那么寒冷。母亲在寒风中等我,探着身子张望着,我很不好意思。母亲怕我冷,就让我穿上她带来的外套,还不停地问:“冷吗?没冻着吧?”没有怨言,眼神里只有温柔。一路上,我和母亲说说笑笑,再也感觉不到任何寒意。
母亲曾说:“父母给了我十分的爱,如果我只能够还一分恩的话,她也感到很欣慰。”但我想对母亲说的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为我操劳一生的父母,我一定要成才,报答你们的恩情。
合欢树读后感 第二十篇
那棵孤独的合欢树站在那里,引起了我的遐思。
人作为一种能思想的动物,真的太麻烦。至少不会像一棵树那样简单。站在那儿,在春露冬霜里,看尽了人世纷飞,走过了一年四季,其实,它只是“局外人”,或许它已超脱,又回归到最初的一棵简简单单的树。
它的视野里有一片花开正盛的白玉兰,把这初春的娇嫩衬托得恰到好处。那白玉兰这枝叶繁盛,我爱极了看这些淡淡的绿,浅浅的白,我就那么贪婪地盯着这初生的白玉兰,看着它的花,它的叶。就连它的梢头已然枯黄的几串果实也不肯从眼前放过。
这棵合欢树许是看惯了这景,它须真的不是凡物?那散开的细碎的枝桠,还是冬日的枯褐色,不见一丝生机。然而,它脚下的草已开始绿了。于这初春,它已这样的姿态,高高地站在土墩上,俯视着,顺从着,等待着,不着急地应着属于自己的季。
想来,人这一世,总在追逐自己的季,就像明明是春种秋收的种子,却妄想在春天的时候,就得到果实。很多东西无法强求。
合欢,为什么叫合欢呢?试问,天下几人能得长聚。自古云:“无筵不散”。只是悟了吧。这世上,太多的不尽人意,看的这树亦有些心灰意冷。如此,不如只给自己的一个安慰。聊表之,亦好,合欢,合欢,只愿一切合欢。
合欢树读后感 第二十一篇
史铁生生在一个欢乐的家庭中,他的童年无忧无虑,有一个温柔和善的母亲。然而,20岁那年,他随着上山下乡的潮流到偏远农村插队,却生了一场大病,从此永远失去了双腿。史铁生侥幸抱住了一条命,可是却从一个阳光的青年变成了一个颓废的失败者。之后又患上尿毒症,考血液透析维持生命。应对重重打击他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多次试图自杀。
然而,史铁生的母亲在他的人生低谷之时鼓励了他,史铁生重燃信心,决定不向命运低头,并开始着手写作,竟一发不可收,成为了中国现代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
上帝是公平的,他为你关上一扇门,必将为你打开一扇窗。然而,这是有条件的。想要打开窗户必须要用你的心灵——这个天然的钥匙打开它。是否要经过这扇窗户——心灵的窗户感受外面的世界,全看你是否愿意。史铁生不对命运低头的品质感动了上天,他为史铁生打开了能看到写作花园的窗户。上帝固然公平,可是更重要的是自我要做一个不被困难吓倒、不向命运低头的人,这样才能得到上帝的眷顾。
多少年后,史铁生回归故宅,看到院子里的那棵合欢树也已长大,不禁思绪万千。母亲在他小时候栽下这棵树,合欢树陪伴史铁生走过了童年时期,走过了青年时期,见证了史铁生的一生。如今时过境迁,史铁生在这棵树下回顾他的一生,这奋斗的一生。
合欢树读后感 第二十二篇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但丁
今日读了史铁生的《合欢树》。文章以平淡的语气陈述了昔日往事,字里行间透露出对母亲的怀念,内心难以掩饰的愧疚。
经历了生活的洗礼,有笑但对母亲来说更多的是泪,有欢乐但对母亲来说更多的是痛苦。但她为了儿子的志向,无怨无悔的耗尽了余生。
儿子最终踏上了成功的正途,但那时母亲已经不在了,余下的除了儿子对母亲浓浓的眷恋——还有那棵顽强的合欢树。
母亲的爱,母亲的自责,母亲的愧疚,多年以后儿子才想明白,可惜已经太迟了——“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回首往昔,固然母亲没有好好的倾听儿子的心声,但儿子不也一向跟母亲怄气吗?小时候装不在意气母亲,残废后对自我毫不在乎,以致母亲加倍的担忧。母亲去世后搬家,那是因为悲伤。不敢再踏入小院子,那是儿子的歉疚。因为歉疚,儿子甚至没有勇气独自应对那棵以往寄托了母亲期望的合欢树。更加遗憾的是,一向以来的没勇气,最终变成了不可能——“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我摇车进去看看。”因为遗憾,所以悲伤。有一种悲伤只属于当事人——“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有一种故事无须他人知晓——“他不会明白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样种的。”
它在成长,他在成长。因为她的爱,不断的成长。
那棵不断成长的合欢树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我到此刻也不是很明白。还有那个不哭不闹的小孩,只是目不转睛的盯着树影,他能明白那影子的主人么?只是,我不明白。
也许我所写的东西有些语无伦次,我无法深切的感受到他所想传达的东西。等到他回去的时候,那些可爱的邻居,依旧喜欢他,依旧像原先一样照顾他,却无人提及她,怕他悲痛。之后有人说那棵合欢树开花了,心中也随之泛起涟漪。她为自我付出的太多,背负的太多,还没来得及补偿,还没来得及让她为自我骄傲,还没来得及看到合欢树的花。但其实,她什么也不求,什么也不求,因为一切都是自我的心意,不论是苦还是甜,是哭还是笑,不求回报,因为她是母亲。
早早离开的母亲,你,还好吗?院子里的合欢树开着花,今年,也开着花。你看到了吗?
合欢树读后感 第二十三篇
佛教禅语中有这么一句话:“见山是山,见水是水,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是人生的三种境界,是形容史铁生再好不过的句子。
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史铁生二十岁时依然有少年人的锐气,目之所及都是阳光普照,然而,上帝不会让一个人这样一帆风顺。正当他春风得意时,他的双腿却失去奔跑的能力——他的双腿瘫痪了。此时的他不甘又癫狂,每天被圈在尺寸之地,“看着北归的雁群,我会猛然把书砸向墙壁”,他蜷缩在自己的角落,看见自己无力的双腿,他又气愤又无奈,眼前一片黑暗。
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在母亲一点点地呵护下,史铁生的情绪逐渐平稳,“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些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母亲说:”那就好好写吧。”生理上的病需用药医,而史铁生心中的痛苦,则需要时间慢慢调理,这时的他,正缓缓抬起同命运抗挣的头颅,虽然一切并非从前,虽然前方依然混沌,但至少有一缕光线透入心间。
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
岁月翩跹,造化弄人。当史铁生情绪渐渐平复时,母亲却积劳成疾,永远地离开了他,撒手人寰。所幸,史铁生已不再沉弱于伤痛之中,只是淡淡地写下了一句”悲伤也成为了享受”,一句话有多少思念在里面!好像“当时只道是寻常”一般的心境,并非不再历经人间种种痛苦,而是看穿了这样或那样的苦难。虽然山依旧是山,水依旧是水,但因为心境不同,所感知的事物也就不同。
“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也看不见它了。”那超脱一切的心境,和那想象中插曳的树影,竟使史铁生感到一丝憾恨。而他真正遗憾的到底是没见到合欢树,还是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呢?我无从得知。
只是,泪影朦胧中,好像依稀嗅到缕缕花香,唇边有一丝苦涩,好像有一位身着蓝底白花裙的女子,站在合欢树下,浅笑吟吟。
合欢树读后感 第二十四篇
合欢树在传说中一直是不离不弃的象征,它不像牡丹、玫瑰那样有娇艳的花朵,也不像白杨、松树那样有挺拔的身姿;它没有骄人的外表,更没有传世的盛名。但它坚韧、朴素、纯洁,最重要的,还有它的名字——合欢,合在一起才有最欢乐的时光。
是的,母爱如水——如水般温柔,也如水般多变。
当孩子不小心做错了什么事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大海——包容你,体谅你,她知道你不是故意的,需要宽容;当孩子伤心难过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小溪——爱抚你,理解你,她知道你遇到了麻烦,需要引导;当孩子生病闹灾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眼泪——心疼你,呵护你,生怕你因为她的什么过错酿成无法挽回的过错;当孩子失败的时候,母爱变成了激流——鼓励你,推动你,让你跨过一切困难,忘记一切失败;当孩子远行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蒸气——你看不见她,但她时时刻刻在你的身旁,你永远都能感受得到。
珍爱自己的母亲吧!寻遍天下,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如此爱你的人了!无论走到哪里,母爱是你最坚强的后盾,是你前进的保障。别让她受伤,别让她担心,别让她失望——唯有努力奋斗,才能用光明的未来回报这似水的母爱!
合欢树读后感 第二十五篇
史铁生是现代文学史上一位特殊而伟大的作家,他虽双腿瘫痪却身残志坚。艰难的生活与悲惨的命运没有把他打倒,反倒使他在文学上有了巨大的成就。他把苦难化作动力,微笑着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
《合欢树》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史铁生用平凡却寓意深远的语言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故事:“我”的双腿残废后,母亲为“我”想尽一切方法,找药方为“我”治疗,直到一次“我”的胯被熏成烧伤,她才放弃了治疗“我”的双腿,后来又对“我”的写作上了心。母亲去世之后,“我”重新回到了小院,看到母亲从前种的合欢树,睹物思人,想起了母亲。
文章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母亲深沉的爱,而是史铁生自己的乐观与坚强。其实如果史铁生自己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对活下去已经失去了信心,即便母亲再怎么帮助他和鼓励他,他也终究成不了大器,又怎么能有现在的成就?怎么能在文学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正是因为他能在悲剧连连的命运中,绽放出如向日葵般阳光的笑容,展现出顽强的生命力,他才能够成为如此伟大的作家。我由此想到从前绽放于石缝间顽强的生命。
那是一个盛夏,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墙根下,我看到它的时候,它才刚刚在墙缝间冒出一点儿绿色。就是这点儿渺小的绿色,还被石块层层叠叠地包围着。石头压着这株幼苗,压住了它的希望。我不禁在心哀叹可惜。
过几日再去看,它却并未像我的猜测一般渐渐枯黄、凋零,反倒长得粗壮了些,也逐渐冒出了密密的绒毛,抽出了嫩绿的新叶。我终于认出它来了,童年时的向日葵,向着阳光的向日葵。可它依旧只是一株小小的秧苗,与那葱郁的森林相比,显得默默无闻,不值一提。
几年后,再去看他,我发现石块已不再是他的负担了。他已经是一株挺拔的向日葵了,向着生活微笑,不再向磨难低头,朝着阳光,绽放着灿烂的笑容。人人赞叹怪石缝里长出的奇松,但那株迎着苦难与压力向前生长的幼苗,不也值得文人墨客歌颂吗?
不是只有伟大的人物在苦难中成功绽放,才值得人们赞叹;平凡的人物在苦难之中挣扎,更值得被众人歌颂。史铁生不也是一个平凡人吗?没有一个伟人出生就成为伟人,他们不都是由一个平凡的人经历无数苦难,才能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才能绽放出属于他们的花朵吗?让我们在绝望与苦难之中绽放出世上最美的花朵吧!
合欢树读后感 第二十六篇
热热闹闹的年过得似乎少了一分读书的安逸,上班重拾书本,给自我一个安静的空间。立春过后的冬日,多了一丝温暖,午后的斜阳是一种和煦的静怡,阳光早已遗失了正午的力度,洒在身上只觉轻微的暖意。抬眸,窗闪开一条缝,微风从隙中飘来,悄然抚过脸颊。
随意翻书,始为浏览,心知读书需潜心入文。偶然间,看到史铁生三个字文章题目为《合欢树》,想起了上学期县观摩课时听了一节课《秋天的怀念》,令人触动心弦,感动的泪圈眼眶,于是读文,未出声,心已诵。
史铁生用感伤平淡的语调朴实的语言,写了一篇追忆母爱的散文。母爱于他,厚重而又深沉。史铁生一生波折,在三个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上,无一不如影般母亲深深的爱,10岁作文获奖,母亲觉得自我的文学细胞遗传给儿子的欢欣。20岁双腿瘫痪,母亲为儿振作隐瞒病情央求看花;一次次全副心思为儿治病,充满期望后的失望;为圆儿的文学梦全力支持与鼓励。30岁事业有成,母亲虽已离世,但已然成为儿子心灵的支柱,那一句“咱娘俩好好儿活,好好儿活……”鼓舞着史铁生在逆境中更加坚强!
史铁生在文章于平淡中多了一分的“波澜”———“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多次说小院儿说合欢树,而多次又找借口未去小院,去看看母亲亲手精心培育从弱小——长大——强壮茂盛的合欢树,闭眼,我能够想象到史铁生久久的久久的向着小院方向的凝望。小小的院落里,承载了他满满的回忆,以往欢乐,以往悲伤的回忆,在这个小院里,史铁生由健康——残疾——坚强感悟生命,这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如果没有母亲倾心倾力的精心呵护,细心翼翼唯恐触及儿子的敏感,隐瞒病情及至临终前还依然的记挂“我那个有病的儿子,还有那个未成年的女儿……”
也许史铁生的人生会重写,也许史铁生的文字中会充满了对复杂情绪的宣泄,对生活不公的抱怨……在黄叶满地的瑟瑟秋日,史铁生在北海公园回忆起母亲过往的一切,深深懂得了母亲没有说完的话。正因为懂得,所以更愧疚,更忏悔;正因为懂得,所以更悼念更缅怀;正因为懂得,所以更不敢直面那容易让他伤痛的小院和合欢树,不如存留在记忆中……
树影婆娑的合欢树,那是母亲的芳泽和恩德造福儿女及他人,那是母亲“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无私之爱,近乡情怯的史铁生不敢去看合欢树,那是儿子“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深深遗憾,不仅仅如此,更多的是儿子彼时不能体谅理解母亲的一片爱子苦心,那种悲伤是史铁生更深深的忏悔!
当读到“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待一会儿,悲哀也成享受”时,不由思忖,也许史铁生在思念亡母的悲痛中,去感受母亲对自我那丝丝缕缕的厚重之爱,去重温昔日与母亲温馨的一幕幕,每每想起,只想把这一切深深埋于心底,独自咀嚼!虽然悲伤,但回忆中有母亲的存在!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复杂、纠结、矛盾!字里行间虽平淡,但平淡中却潜藏着深远隽永的真情!
放下书本,静静的望向窗外,一抹浅绿入眼,原先,春,到了!
合欢读后感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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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欢树》是史铁生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谱写了一曲感人至深的追忆母爱之曲。曲中音符如行云流水般演绎着,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款款文字渗透着对母亲去世的悲伤之情,跳动着对母亲的真切怀念之心。
乍一看去,觉得文章应是状物类散文,因为题为《合欢树》;然而,初读文章,又心生奇异:怎么是写人叙事文章?通读全篇,才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构思巧妙。
文章以第六段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作为过渡段,乘转结合,非常自然。前部分是追忆母亲,后部分是思索合欢树。对母亲的回忆为合欢树的意义作好了铺垫,打下了感情基调。两部分衔接流畅,浑然一体。
作者在前部分沿着回忆的路径重现定格了母亲身影的两个镜头,以时间为序,信笔而书,笔触所至。无不渗透深情,行文如水流成溪,质朴中显风采,平淡中藏深味。
第一个镜头是:10岁时,我作文获奖,母亲很高兴,说自己当年的作文写得还要好。我不服气,故意气她。年幼的我想来是还没读懂一位母亲对自己的良好禀赋能传给儿子的那份喜悦与自豪的。最后两句话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体现出我重新回首这件事时,内心充满对母亲的敬意与眷恋。
第二个镜头是:20岁时,我两腿残废后,母亲为了让我重新站起来,不辞劳苦,全副心思放在给我治病上。当时,医院放弃了我,我也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而母亲从不肯放弃。这是一位母亲对儿子最深沉的爱。生命是可贵的,母亲把儿子带到了这个世界,儿子成了她另一个生命,她又怎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走向失望?文中说到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人生在世,能为自己疯,为自己痛的人有几个?
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是儿子忠实而坚定的支持者。当母亲发现我想写小说时,鼓励帮助我。她到处给忘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当一个人受到如此厚重的坚持时,怎能不燃起希望之火?
终于,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如此的母亲是伟大的,她们总是默默地为儿女无私的付出。却从不记回报,甚至连分享儿女成功的喜悦也常常被无情的生命剥夺。我怀念母亲,遥想母亲,静静地在树林里遥问上帝,风正在树林里吹过,母亲似乎曾回来过。也许母亲从未离开过,她活在儿子的心灵里,陪伴他一生。
细心读来,可以发现作者选择的三个时间段分别是10岁,20岁,30岁,这都是我人生的重要转折点,母亲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虽然30岁时,母亲已逝世了,但30岁的成就是母亲用一生的付出为我收获的。母亲在儿子心目中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见了。这也体现了作者在选材组织上的独具匠心。
在前部分里,我们始终不见合欢树的半点踪迹,从文中看来,第八段有一句话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合欢树似乎已在作者记忆中遗失了。记忆的闸门在曾经的邻居的一句话中打开了到小院子去看看吗,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当时我心里一阵抖,推说手摇车进出不易,拒绝与合欢树见面。为什么会抖?怕忆起母亲?怕难以乘受悲伤?史铁生内心的疼痛在一个抖字倾泻而出。
接着,作者追忆合欢树的由来,从追忆可见,母亲无意栽种合欢树的时候是我已两腿残废。想来那时母亲内心的伤痛是难以言表的。她挖回这棵刚出土的绿苗,很大程度是寄予了一种生命常青的愿望。因为绿是生命的象征。
我们可以细细品味这段话母亲从来喜欢这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甘太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叼,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这似乎是母亲全心为我找药方到支持我写作的过程的写照。我想这位母亲在料理合欢树时定是充满了对儿子的痊愈的希望的。
合欢树被弃置在路边,在被无意栽种的一年里,无人打理。然而第三年却长出了叶子,还比较茂盛。这是一个顽强的生命,在逆境中生存了下来。苦难是人生最好的老师,只有勇于面对才能拥有充满阳光的将来。
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下的,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它的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凝聚着深沉的母爱。母亲虽已逝去,而合欢树仍在健康生长,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暗喻着母爱长青,母爱永恒。
文中三次提到那个刚来世上的孩子,前两次说他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这里的树影儿,这里的树影儿就是合欢树的影子,最后说到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他自己的妈妈,一言道出,合欢树上处处是母爱的影子,是一生都不能磨灭的。
作者始终对合欢树怀着一种复杂的感情,一方面找借口不肯去看,另一方面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也许是他不知如何去面对失去这一份厚重的母亲吧。也许他只想把这一切深深地藏在心底,独自咀嚼,悲伤也成享受吧。
文章自始至终都没有正面描写过合欢树,只是借回忆之手,托他人之语,一一交代合欢树的情况,不着一笔,却尽显风采,果然不悦是大师手笔。
合欢树史铁生给我们展现了作者的顽强,是一篇借物抒情的课文,希望我们能够好好阅读这篇课文,这样才能够体会到作者的感情流露。
合欢读后感 篇4
《合欢树》是史铁生的作品之一,文章短小精悍,却十分地感人肺腑。’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最难忘的是,妈妈在毛毛细雨中送我上学,虽然是那么平凡,但爱却常常包含在平凡之中。
在这合欢花开的时节,母亲的那片小菜园里的作物也都该开花了吧?
《合欢树》是史铁生的作品之一,文章短小精悍,却十分地感人肺腑。
这是一个关于母爱的故事:史铁生双腿残疾,头上开始有白发。他妈妈总是给他找些奇怪的药方吃,但都不管用。为了让儿子开心一些,母亲挖来一株“含羞草”,种在花盆里,后来才知道这是一棵合欢树,是个好兆头,母亲很高兴。
多年以后,合欢树长到很高了。可悲,他的母亲早已不再人世了。
多么感人,多么善良的母亲。每次找来偏方,洗、敷、熏、灸,忙得不可开交。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但是上帝是多么的不公平,最后一次,儿子的胯上被熏成烫伤,母亲几乎疯了。
为了儿子,她能吃的苦都吃了。正是因为母亲的关怀,史铁生才没有倒下,而是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为一名著名的作家。读到这里,我怎能不感动?
怎能不为之落泪呢?
我的母亲也是这样,为我辛苦,日夜操劳。母亲还活着,但岁月的痕迹,无情地在她额头上刻下了皱纹。有一天,天阴沉沉的。
放学了,我抄写好家庭作业,磨磨蹭蹭地整理书包。当我慢慢走出教学楼时,我知道天气很冷。母亲在寒风中等我,探着身子张望着,我很不好意思。
母亲怕我冷,就让我穿上她带来的外套,还不停地问:“冷吗?没冻着吧?
”没有怨言,眼神里只有温柔。一路上,我和妈妈有说有笑,再也感觉不到一丝寒意。
母亲曾说:“父母给了我十分的爱,如果我只能够还一分恩的话,她也感到很欣慰。”但我想对母亲说的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的父母,为我工作了一辈子,一定要成功,报答你的好意。
文章的前半部分随着回忆,以时间为序,信笔而书,笔触所至。无不渗透深情,行文如水流成溪,质朴中显风采,平淡中藏深味。想起了我的母亲在我10岁、20岁的一些往事。
10岁那年,作者的作文获奖,母亲很高兴,说自己当年的作文还要好,我当时很不服气,年幼的作者没有读懂当时母亲的喜悦和自豪。母亲过世以后,作者回想起这件事,内心充满了对母亲深深的眷恋。20岁腿残废后,母亲为了能够让我重新站起来,用心良苦,所有的心事都放在了为我求医的事情上。
医院甚至笔者放弃后,母亲也没有放弃。天下父母心,任何父母,对待自己的子女,何尝不是这样呢?作者30岁时,他的第一篇文章发表了,但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
读到这里,真是让人感到深深的遗憾。儿子双腿瘫痪后,提交人的母亲尽力为儿子找医生。无论何时何地,她都是儿子的坚定支持者。当母亲发现作者写作时,她帮助儿子借书,并在雨雪中把他推到电影里。
给受重创的儿子点燃了希望之火。作者作品的出版,是对母亲最大、最好的安慰,但母亲却看不到,即使分享孩子成功的喜悦,也常常被剥夺了她无情的生命。
在作者生命的三个重要时期,母亲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虽然,当作者30岁时,母亲已经去世,但作者的成功,母亲的付出是必不可少的。正因为如此,作者对母亲的思念才会更加强烈,这也可以说是一种遗憾。
因此,当我来到我以前住过的地方,得知我母亲种的白化树还活着时,作者感到震惊。这个颤抖的人物形象地描述了作者思念母亲、想看相思树却不敢看、怕受不了悲伤的矛盾心理。相思树是母亲亲手栽种的,由母亲亲自照料。它有着母亲的影子,体现着深厚的母爱。
母亲虽已逝去,而合欢树仍在健康生长,“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暗喻着母爱长青,母爱永恒。
文章的语言淡雅、朴素,娓娓道来深切母爱,犹如一杯清茶,回味无穷。
合欢读后感 篇5
佛家禅学有三句回味无穷得话:
见山是山,见水是水;见山不是山,见水并不是水;
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我忽地想起,这三句话用于描述史铁生最好但是了。
史铁生一生多舛,最嚣张的年纪悲剧两腿偏瘫,之后又患糖尿病,全靠分析来保持生命,这对史铁生而言毫无疑问是精神实质上较大 的严厉打击。
我倒没太担心,想着去世了也罢,去世了倒爽快。它是他在《合欢树》中果断的表态发言。
两条腿偏瘫后,我的性子变得越来越愤怒:看着窗外天空中的野鹅,我可以突然把眼前的三明治玻璃砸碎;听一首甜蜜的歌,我可以把墙上的东西砸碎。这时的史铁生已深陷人生的低潮期,消沉过日子,无精打采,他所主要表现的性情突显了他心里的波动、挣脱和盘绕歪曲的分歧。大家没理由去否认他的作法,所有人都是有享有对挫折与痛楚宣泄的支配权,只不过是宣泄的方法由每个人的性格决策。史铁生在挫折中浮沉,他被打上了许多舛记,结果人生陷入了僵局,命运之神硬是把他牵得茫然,他的手没有力量捆鸡,但他的头脑很清楚。他不容易任运势摆弄,他执着、固执,他硬要逆流而行。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它是他对生命的基本了解。好个真爱憎分明,好个英勇气概,由于真,因此美。
它是史铁生了解人生的第二人生境界。
《合欢树》中有那么一句话:我一心只惦记着写网络小说,好像那东西可以把伤残人解救窘境他写网络小说并不是突发奇想,一个深陷极端化痛苦的人为什么会对这类东西倾心呢?它是史铁生身后默默地适用他的妈妈给他们的驱动力。妈妈在他最失落的情况下给了他最真实的爱,她方知,一个生理学负伤的人全靠药品来医治,而一个人的内心受重挫,务必立即用爱医治。因此,她努力非常多,星辰白头发,积劳成疾,终一命呜呼。史铁生之后懂了他妈妈的用心良苦,填满感谢和愧疚。他却聪明,]有活在忧伤的黑影中,只是令人震惊地抛出去忧伤也变成享有那样回味无穷的哲语。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史铁生成了观念的巨大变化。笑对存亡,是史铁生的豁然开朗。
有一天哪个小孩长大以后,会想到儿时的事,会想到这些摇晃的树荫儿,会想到他自己的母亲。他会跑看一看那棵树。但他不容易了解那棵树到底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我觉得更是史铁生真正的真实写照吗?一生辛苦,一朝怀恋,母子情深,见物思。他也只能有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感慨了,但他在遭到一次次运势的摧残后,早已成熟了许多。他对母亲的思念,是最确定的事情他对父母的爱,是最确定的爱,爱的深度也变成了对生命的尊敬,是理所当然的爱,理解母亲的心,坚定地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活出生命的使用价值!
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生命返朴归真的那一刻,也是史铁生高兴得最璀璨的情况下。运势就在他手上,现在是他操控运势,而不是运势修罗神他了。他活得很洒脱。
人生不苦,苦的是心,把心强健了,再大的大风大浪也无可奈何。
合欢读后感 篇6
刚学过史铁生的作品《合欢树》,为他所流露出的感情所吸引。
第一个镜头是:10岁时,我作文获奖,母亲很高兴,说自己当年的作文写得还要好。我不服气,故意气她。年幼的我想来是还没读懂一位母亲对自己的良好禀赋能传给儿子的那份喜悦与自豪的。最后两句话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体现出我重新回首这件事时,内心充满对母亲的敬意与眷恋。
第二个镜头是:20岁时,我两腿残废后,母亲为了让我重新站起来,不辞劳苦,全副心思放在给我治病上。当时,医院放弃了我,我也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而母亲从不肯放弃。这是一位母亲对儿子最深沉的爱。文中说到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人生在世,能为自己疯,为自己痛的人有几个?
终于,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如此的母亲是伟大的,她们总是默默地为儿女无私的付出。我怀念母亲,遥想母亲,静静地在树林里遥问上帝,风正在树林里吹过,母亲似乎曾回来过。也许母亲从未离开过,她活在儿子的心灵里,陪伴他一生。
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下的,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它的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凝聚着深沉的母爱。母亲虽已逝去,而合欢树仍在健康生长。
看完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母亲那种无私的爱,史铁生面对困境顽强的精神鼓励着我,遇到困难不退缩,勇往直上。
合欢读后感 篇7
《合欢树》是史铁生怀念母亲的一篇散文。文章用平淡的语调按时间顺序分别描述了作者十岁那年自己作文获奖引发的一件事情,20岁母亲为他治病和鼓励他写小说的事,以及30岁后对母亲的那种压抑,在心里让自己悲痛又愧疚的思念。
《合欢树》一文,是一片怀念散文,也是一首颂扬母爱的抒情乐章。这篇以作者亲身经历而写就的散文,在向人们袒露这一秘密的同时,深情地抒写了作者对于亡母的悼念与愧疚之情。歌颂母亲的伟大,与母爱的无私。
在这片怀念亡母的散文中,找不出一句对母亲歌功颂德的溢美之词,无论她在生前还是在她逝后,作者以一种平实、简约、淡泊、洗炼的笔调,甚至颇有惜墨如金的况味。在追求母亲生前和逝后的几件事中,抒发了对亡母的缅怀与忏悔互相交织的深厚而又复杂的情感。对于这些往事和流水华年的追忆,构成了重心所在。
《合欢树》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深切思念,赞颂了母爱的伟大。
合欢读后感 篇8
《合欢树》是史铁生的作品之一,文章短小但富有魅力、十分地感人肺腑。
这是一个讲母爱的文章:史铁生双腿残疾,母亲为此十分焦虑,到处求医,但始终不见疗效。为了让儿子开心,母亲挖出一株“含羞草”,种在土地上,后来才知这是一棵合欢树,是个好兆头。多年以后,合欢树长高了,但他母亲因病已经去世了。
多么善良、多么慈爱的一位母亲,每次找来偏方,洗、敷、熏、灸,忙得不可开交。每一回都抱着希望,最后还是落空,他母亲几乎疯了,为了儿子,她想尽了一切的办法,正是由母亲的细心照顾,史铁生才没有因此颓废下去,而是更加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了有名的作家,我怎能不感动。
在史铁生要向写作这方面发展的时候,他母亲就帮助儿子借书,顶着雨冒着雪推着儿子去看电影,她的做法给受重创的儿子点燃了希望之火。作者作品的发表也是对母亲最好、最大的安慰,可是母亲却没能见到,连分享儿子成功的喜悦也被无情的剥夺。我读到这里时,也真正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母爱的无私,为了自己的儿子而拼尽自己的全力,从而该吃的苦都吃了。
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种的,也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虽然母亲死了,但合欢树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也凝聚了深沉的母爱。
我看完这篇文章印象最深的,就是母亲无私的爱,史铁生面对困境顽强的精神令我们佩服——遇到困难不退缩,勇往直上。
合欢读后感 篇9
前几天,读完《合欢树》这篇文章,我颇有感悟。《合欢树》的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史铁生。这篇文章虽然短小精悍,但却十分地感人肺腑。
这篇文章中,作者回忆了自我与母亲共同生活的一些往事,写到了母亲以往在小院中种的那棵合欢树。史铁生在20岁时,两条腿不行残废。作为母亲,她精心照料自我的儿子,想方设法为儿子治病,不辞辛苦帮忙儿子的写作供给支持。最终,儿子在写作上取得了一点成绩,可她却不幸离世,再也无法与儿子分享这份喜悦了。
在那里,合欢树无疑是母亲的象征,而小院中那个整日盯着合欢树的孩子,也变成了作者的化身。母亲刚栽种合欢树幼苗时,虽然幼苗没有发芽,可母亲还是没有放弃。最终,在母亲的呵护与照料下,合欢树最终成活,并在十几年后开花结果。这就像是母亲照顾儿子,是母亲的爱,让儿子获得了新生。整篇文章,更是包含了作者对母亲无限的思念和缅怀之情。
我的母亲亦是如此,整日为我辛苦,日夜操劳。母亲虽还健在,可岁月的痕迹,却早已爬满了她的脸庞。
初中时,天还不亮,母亲就早早起来,为我准备早饭,准备我中午在学校吃的饭、喝的水。或许每个母亲都是这样。母亲每一天都是送我出家门,看我离开后她才回家,四年如一日,不辞辛苦。我却只顾和小伙伴说笑,未曾想起身后的母亲。此刻想来,不禁感到羞愧。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唐代诗人孟郊的一首《游子吟》,饱含了母亲对孩子的爱,至今传诵千年。是啊,母爱其实就是这样,平平淡淡却无时不在……
合欢读后感 篇10
合欢树的花开得那么美,有那么久,以致于无论是史铁生还是肖复兴都愿意在作品中用它作为最重要的意象去展开写作。
那个叫合欢的女孩就像那合欢一样的美,同样美丽的是合欢的妈妈——蔡老师。那个在公路两旁合欢树下盛绽的花为两个美好的女性的出现提供了绝美的背景——绯红色的云朵在明媚的阳光照耀下,简直像从家里墙上贴着的年画里走出来的漂亮女孩就出现在主人公韩信的面前。
少年的眼中最美的画面成了整个故事的起点,这就注定是一个与美有关的故事。重视教育的'蔡妈妈为了合欢的前途毅然回到背景,善良热情上进的合欢和韩信成了同学,萍水相逢变成了熟识的朋友,这是美好的相遇引发的美好的童年往事。
美好的人生进程也正缘于对美好品质的热爱。合欢和韩信都是多才多艺的少年,这就注定了在学校文艺汇演时的多种交集,因为对合欢范文的欣赏到自己开始认真写作,这就是美的范式的引领,少年时的爱学习有多少是因为懂得了人生大道理,有多少是在美好事物的引领下憧憬学习进而取得进步的,毫无疑问是后者。
美好的人性让小说有了感动人心的重要载体,蔡妈妈与合欢的到来让小学多了许多的美好的事情,因为两人都散发着美好人性的芬芳,合欢无论学习还是才艺都在学校里是翘楚,与韩信的大方交往与合作的节目都是那么纯粹而美好,蔡妈妈智慧地化解疤痢眼与韩信的矛盾,对合欢的温柔呵护都充满浓浓的母爱与师情。
美好的情感在一些重大的变故中更彰显了她的感人心扉的力量。蔡妈妈为救两个学生而出车祸的变故让故事转向了另一面:合欢活泼开朗的性格突然阴郁沉默。家庭的重大变故引来了外公不辞辛苦地照顾合欢,细心地呵护着合欢的喜怒哀乐,关心着她的饮食起居,甚至还在呵护她的朋友圈,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圣诞老人似的善良的老人,我们的生命中多多少少都很喜欢这种善良的人性温情。
实际上这种美好的情感人性,美好的人物和环境在现实世界中是不是那么普遍存在的,现实世界是复杂多元的,儿童是带着怎样的眼睛和心灵去审视这个世界的,决定了他们价值观和审美观的底色,而肖复兴的这本儿童小说无疑给孩子的心灵种下美的种子。
合欢读后感 篇11
读《母爱》有感
寒假里我读了很多有意义的书,其中最使我感动的是一篇关于母爱的故事。故事发生在我国西部的青海省,一个极度缺水的沙漠地区。在这里,每人每天的用水量严格限定为三斤,这还得靠驻军从很远的地方运来,日常的饮用、洗涮、洗菜、洗衣,包括喂牲口,全都依赖这三斤珍贵的水。
人缺水不行,牲畜也一样,渴啊!终于有一天,一头一直被人们认为憨厚、忠实的老牛渴极了,挣脱了缰绳,强行闯入沙漠里唯一的也是运水车必经的公路。终于,运水的军车来了,老牛以不可思议的识别力,迅速地冲上公路,军车一个急刹车戛然停下。老牛沉默地立在车前,任凭驾驶员呵斥驱赶,也不肯挪动半步。五分钟过去了,双方依然僵持着,运水的战士以前也碰到过牲口拦路索水的情形,但它们都不像这头牛这般倔强。人和牛就这样耗着,最后造成了堵车。后面的司机开始骂骂咧咧,性急的甚至试图点火驱赶,可老牛不为所动。后来,牛的主人寻来了。恼羞成怒的主人扬起长鞭狠狠地抽打在瘦骨嶙峋的牛背上,牛被打得皮开肉绽,哀哀叫唤,但是还是不肯让开。鲜血沁了出来,染红了鞭子。老牛的凄厉哞叫,和着沙漠中阴冷的酷风,显得分外悲壮。一旁的运水战士哭了,骂骂咧咧的司机也哭了。最后,运水的战士说:“就让我违反一次规定吧,我愿意接受一次处分。”他从水车上取出半盆水—正好三斤左右,放在牛的面前。
出人意料的是,老牛并没有喝以死抗争得来的水,而是对着夕阳,仰天长哞,似乎在呼唤着什么。不远的沙滩背后跑来一头小牛,受伤的老牛慈爱地看着小牛贪婪地喝完水,伸出舌头舔舔小牛的眼睛。静默中,人们看到的中母子眼中的泪水。没等主人的吆喝,在一片寂静声中,它们调转头,慢慢地往回走。
当我看到这让人揪心的一幕时,我想起了我那至今还在蔗田劳作着的母亲。
合欢读后感 篇12
植物
——读《合欢树》有感
读史铁生先生的《合欢树》,忍不住好奇合欢树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植物。
打开百度图片。合欢树的花,半红半白形似绒球,因叶片“日落而合,日出而开”得名。花叶清奇,清香袭人,耐旱耐贫瘠。看着图片,我不禁觉得,若要把史铁生先生的母亲比作一种植物的话,那一定就是合欢树了。
读着随笔的你一定会想:“嘿,又开始故意附和作者的意图了。”别急,听我慢慢说来。史铁生母亲的爱美,爱生活不正像合欢树的花叶吗?她的坚持不放弃不正像合欢树的耐旱耐贫瘠吗?再有,病中的史铁生脆弱、暴躁、迷茫,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母亲。他如何体味到“合欢”?如果没有“合欢”的药用,他如何走出生死的困惑,走上一条正确的人生路呢? 在我的心中,每个母亲都是一种植物。如果一定要把我的母亲比作一个季节的植物的话,我想,应该就是一株冬天的植物吧。犹记得初一时去杭州参加书法A级测试,那是一个肃杀的冬日,连素来温婉动人的杭州也飘起了鹅毛般飞扬的大雪。参加着理论考试的我大脑中点线面交缠,面对着试题一筹莫展,心里早就开始盘算着如何向母亲解释这次的出师不利。出了试场,雪如精灵般静默落下,温度低得吓人。但道路两侧都被急切的家长围得水泄不通。我盯着地上的青石板不敢抬头,希望这条路能长一点再长一点,最好永远走不到尽头。但那怎么可能?我分明看见母亲和别的家长站在一起。她见了我马上和我走在一起:“感觉怎么样?”这是所有考生最害怕的一句话,我一想到平日里母亲的严厉,心里咯噔一下,说辞忘了个精光。母亲一看我不说话,就把我拉到伞下:“吃饭去。”风一下子小了,但我觉得风更加肆意地开始切割我的眼睛,失望后悔忧虑齐齐涌上心头,眼泪一个劲地打转。母亲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拉着我走。一直走出文化园,走出青少年活动中心,走到车边,她拉开车门让我座进去。我才发现她的伞一直向我倾斜我的衣服上没有雪,而她的肩上早已积起了一层薄雪。考试的失意顿时被愧疚淹没,我的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或许我用植物来比喻细腻敏感的母亲们有很多不恰当的地方,但是还有什么词汇能表达出母亲们沉默坚忍的爱呢? 史铁生的母亲在《我与地坛》中留给我的是一个植物静寂的背影,但在《合欢树》中我看见了她作为植物鲜活的一面。我觉得我就像是文章中那个“光瞪着眼睛看着窗户上的树影儿”的孩子一样,正阅读着一株树的故事,一个母亲的故事。我曾想,史铁生的母亲承受了那么多的苦难,却在史铁生成名前撒手人寰,没有看到儿子踏上的光辉道路,她在天堂是否会后悔呢?她难道就像丰饶圆林中的一株植物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吗?既然历史未能记下她的名字,她只在历史的背面真实而隐形地活着,几十年,几百年,几千年后,人们终将忘记她的存在,她那沉默坚实的人生大爱是不是毫无意义呢?
然而,我分明听见有个声音沉稳而绵长,仿佛起自天地玄黄,悠悠之念。“这对于一个母亲,一株植物来说是圆满的。”
余嘉颖
合欢读后感 篇13
合欢树在传说中一直是不离不弃的象征,它不像牡丹、玫瑰那样有娇艳的花朵,也不像白杨、松树那样有挺拔的身姿;它没有骄人的外表,更没有传世的盛名。但它坚韧、朴素、纯洁,最重要的,还有它的名字——合欢,合在一起才有最欢乐的时光。
史铁生的母亲就像他母亲亲手栽培的那株合欢树一样,或者说,她本身就是一株合欢树。她不像那些所谓的天皇巨星、全民女神那么娇贵、耀眼,也不像网上疯传的各种女汉子那样霸气、强势,但她却能让自己的儿子给他一个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人的评价;她还能让自己的儿子在两腿瘫痪的时候将她作为最坚实的靠山。女人,一旦做了母亲,就会将自己的爱毫无保留地献给她的子女,无怨无悔,毕生不怠。这就是母爱最伟大的地方。没有过份的修饰,没有过多的言语,一切都只需要一颗心——一颗永不磨灭的饱含深情的似水的母亲的心。
是的,母爱如水——如水般温柔,也如水般多变。
当孩子不小心做错了什么事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大海——包容你,体谅你,她知道你不是故意的,需要宽容;当孩子伤心难过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小溪——爱抚你,理解你,她知道你遇到了麻烦,需要引导;当孩子生病闹灾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眼泪——心疼你,呵护你,生怕你因为她的什么过错酿成无法挽回的过错;当孩子失败的时候,母爱变成了激流——鼓励你,推动你,让你跨过一切困难,忘记一切失败;当孩子远行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蒸气——你看不见她,但她时时刻刻在你的身旁,你永远都能感受得到。
珍爱自己的母亲吧!寻遍天下,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如此爱你的人了!无论走到哪里,母爱是你最坚强的后盾,是你前进的保障。别让她受伤,别让她担心,别让她失望——唯有努力奋斗,才能用光明的未来回报这似水的母爱!
面粉娃娃读后感(经典13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参娃娃》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1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叫《菊花娃娃》,它的作者叫曹文轩。这本书为什么叫“菊花娃娃”呢?因为在一个古老的小镇上,有一位美丽的女孩,她每做一个娃娃,上面都会绣一朵菊花。
这个女孩用最美丽的花布,一针一线地做着每一个娃娃。她给每一个娃娃都起了一个名字,再把娃娃送给真正需要的人,让菊花娃娃带给他们快乐。她把菊花娃娃送给了一个害怕黑夜的`男孩,让他不再害怕黑夜,还送给了一个失去妹妹的姐姐,让她不再觉得孤独……就这样她把菊花娃娃送给了很多需要快乐的人们。
许多年过去了,这个小女孩变成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她一共做了108个娃娃,她给每一个菊花娃娃都赋予了生命和使命,让她们给人们带去了希望,带去了快乐。她想最后一个就留给自己吧!让这个娃娃每日每夜的陪伴着她。但是,有一天,一个小女孩看到老奶奶的这个娃娃,她觉得非常好看,也非常喜欢,她的妈妈告诉老奶奶:“这个孩子得病了,过一段时间就看不到这个世界了。”说完,就想带着小女孩要走,小女孩缠着妈妈说:“妈妈,我想要……”这个老奶奶看到这一幕,决定把这个娃娃送给这个小女孩,因为她希望她的菊花娃娃能给每一个人带来快乐。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这本书里的菊花娃娃,我更喜欢给了菊花娃娃生命的美丽女孩,她的无私、善良、爱心及爱帮助别人的优秀品质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2
我有一个洋娃娃,它长着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睛,扁扁的鼻子,小小的嘴巴。扎着金色的小辫子,穿着粉红色的小裙子和一双黑色的小鞋子。我给它取名叫兰兰。
兰兰就像我的守护神一样,每天都陪我睡觉,只要兰兰在身边,我就睡得十分香甜。
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兰兰活了,她变成了一个真的洋娃娃。她把我带到了娃娃国,那里有许多可爱的娃娃,他们都是兰兰的好朋友,兰兰是娃娃国的一名公主。
兰兰带我们游览了海洋世界,把我们变成了美人鱼。我们游啊游,终于游到了海洋宫。兰兰带我们去城堡里玩,城堡里有好多美丽的珍珠。我们把手一挥,那些珍珠就被我们掌控了
后来我们又去了兰花园,看到了许多小仙女在采兰花。兰兰把我们都变成了小仙女,我们在花海里快乐地飞舞着,一阵阵醉人的花香扑鼻而来。
叮铃铃闹钟响了,我从睡梦中醒来,看看躺在身边的洋娃娃,它好像睡得十分香甜。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3
今天,读了《踩着面包走的女孩》这篇文章,我深刻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不能爱慕虚荣,不能忘记自己含辛茹苦的父母。
有一个女孩,因家境贫困,于是被妈妈送到一个富人家去做工。因同情女孩的遭遇和弥补自己没有孩子的遗憾,富人家对女孩特别好,把她打扮得像个“千金大小姐”一样。过了一段日子,富人家的让女孩回家探望她年迈的老母。于是,女孩带着一根长长的面包踏上了探望老母的路程。她走了半天,来到了一块沼泽地,女孩为了不弄脏自己漂亮的衣裙,将面包扔进沼泽地,踩在面包上踏过去,谁知,女孩一踩到面包便开始往下下降,她感到自己快被淹没了,可是周围没有人听到她的叫喊。
女孩为了美丽的外表而忘记了家中忍受饥饿贫穷的的母亲,处在优越生活环境中的我们渐渐地忘记了父母的辛苦,只知道一味的索取,一味的攀比,可怜天下父母心,他们只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好,不用忍饥挨贫,我们要懂得感恩,懂得孝顺,懂得回报父母。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4
暑假里老师推荐我读了《菊花娃娃》这本书,读过之后我非常喜欢。《菊花娃娃》讲述了一个美丽感人的故事。
古老的小镇上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她非常喜欢做布娃娃,天天都在做,她用漂亮的花布一针一线地做,用自己的辛苦和汗水、用自己的勤劳和善良,做出了一个个美丽的布娃娃,每做完一个,她都会在布娃娃身上锈一朵菊花,并给她们起名字。最后,她让这些布娃娃去了最需要她们的地方:为人们解除生活中的烦恼;让睡不着觉的孩子安然入睡;让思念亲人的孩子得到安慰……
这些布娃娃去各个地方,帮助了四面八的人们,为他们解除了烦恼,带去了欢乐。从此,这些人们再也没了烦恼,整天开开心心的,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因此,大家也都非常感激这个美丽、善良的姑娘。若干年以后,在这个小姑娘即将老去之时,那些美丽的布娃娃,都从四面八方赶了回来,来探望赋予她们生命的母亲,给自己敬爱的妈妈送行。
从这个感人的故事中,我读懂了执着与专注,看到了热爱和珍惜,感知了善良和爱心,懂得了感恩和回报。做娃娃的女孩其实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父母,是父母生育、养育、教育了我们。我们要像布娃娃一样,知道感恩,我们以后要多听父母的教诲,善待父母,孝敬父母,多为父母分难,好好学习,健康成长,等我们长大了,我们要好好陪伴和孝敬父母。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又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5
前几个星期,姐姐给我买了一个好大的北极熊。
这个北极熊白白胖胖的,看上去个子还蛮大。它闭着眼,像刚睡着不一会儿。那短短的尾巴有点儿像包子。小小的耳朵显得它小巧玲珑。整体来说就像是一个正在冬眠的北极熊。
这个北极熊虽然是个布娃娃,但是会唱歌。我摸了摸它的肚子,呀!肚子里都是一些电线,看来我不可以把它弄脏了,要是用水冲洗的话,电路电线就会没用,就不能为我歌唱了。它的双手中的右手是开关,用来调节音量大小的。双腿是两个音箱。在双腿中间有个隐形拉链,打开后,里面是一根USB链接手机充电器的线,可以充电使用。
我看了看说明书,基本掌握了让它唱歌的方法。就试用了一下,先把手机里的蓝牙打开,接着把北极熊的开关也打开,会听到它发出“蓝牙配对已成功”的声音,再播放手机里的任何一首歌或者电视剧,音量就会提升很多,音质效果也很不错呢!
记得有一次,在我睡觉的时候把被子熊抱在身上,也不小心压到了北极熊,它的那个开关就马上打开了,还说了这样一句话,“蓝牙模式已开启”,把我吓得立马坐了起来。
这就是姐姐送给我的北极熊。它给我带来了无限欢乐!我喜欢你,北极熊!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6
大家一定读过很多的书吧!我想读了这些书大家一定有了许多的收获吧!没错!读了这些书,我也收获不少。但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踩着面包走的女孩》。
女主人翁—英格在一户有钱的家里做女佣,主人把她打扮的跟小姐一样。一年后,她回家探亲,主人给她一条长面包叫她带给父母。在路上她要经过一片沼泽地,为了不弄脏衣服和鞋子她就踩着面包过去,可刚踩一步,她就陷了下去。比较后,她来到了地狱,变成了一块石头。比较后,英格知道自己不该去踩面包,这时一缕阳光射入地狱,照到她身上,她化作了一只小鸟,重返了世界。这故事中,我比较讨厌英格了,她不珍惜食物,为了不把自己的衣服弄脏,居然还把面包踩在脚下,真的是太可恶了!
这也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是个比较挑食的孩子。常常不吃那个也不吃之个。在学校里,我的菜也常常没吃完,经常有剩饭剩菜。但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我以后一定要好好珍惜食物,把饭吃光,把菜吃完。我们要铭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们也要明白做错了事,是要受到惩罚的。我们做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啊!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丹麦著名作家安徒生的童话故事,其中《踩着面包走的小女孩》,让我感受最为特别。
这个女孩叫英格儿,是个穷人家的孩子,长的十分美丽。可是她有缺点,任性又骄傲,经常做一些令人讨厌的事。她妈妈经常劝她不要这样去做,可她就是不听,依然我行我素。
英格儿长大了,就到一个有钱人家去做女佣人。这家人把她打扮的和自己家孩子一样漂亮。有一次,女主人让英格儿回去看看父母并且给了她一条长面包,让她把面包带给父母。英格儿穿着漂亮的衣服和新鞋子,带着女主人给她的长面包去看望他的父母。在回家的路上,必须经过一块沼泽地,当她走到沼泽地的时候,她怕弄脏衣服和鞋,就把长面包放在泥巴地上,踩着长面包走过去。很快她就跟面包一起沉下去了。后来小精灵让她变成了一只小鸟来到人间,这次她彻底改变了,决心用行动来补偿以前的错误。在冬天她想方设法寻找各种食物,连一点面包渣都不放过,来送给那些饥饿的小鸟,而她自己却舍不得吃一点。有一天,她的翅膀忽然变白了,变成了一只美丽的海燕,一直向太阳飞去。当她听到妈妈的哭声,又听到那位女主人在说:英格儿太不像话了,不该把面包踩在脚下。英格儿听后,知道自己错了,不该把面包踩在脚下,愿意改正错误,请求人们的原谅。
英格儿和我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她的缺点我也有,我也很任性,有时也不听话,不爱惜粮食,经常剩菜剩饭,写作业时不够认真,上课有时说话。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要吸取英格儿的教训,爱惜粮食,不任性,有错误就改,听老师和家长的话。努力把每一件事做好,让学习成为习惯,让仁爱成为品格。很多东西,在我们拥有的时候,不觉得珍惜,但是当我们失去了的时候,才会觉得可贵。食物也是这样,我们再也不要去做把面包踩在脚下这种傻事了。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8
一座美丽的小城里有一个美丽的女人,天天都在做布娃娃,每做完一个她都会在布娃娃的身上绣一朵菊花。从日出到日落,从年轻到年老,女人用一生的时间做了108个菊花娃娃,每个娃娃都去了她需要去的地方。为孩子解除生活中的烦恼,让睡不着觉的孩子安然入睡,让思念亲人的孩子得到安慰。女人就连陪伴自己的最后一个娃娃也送给了别人。在女人很老的时候,她的108个孩子回到了她身边,一起陪伴着她。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被女人的无私奉献精神深深感动着,她所做的一切,让我懂得了人应助人,爱人,有爱心。爱不仅是一种内心的感动,而且是一种行动,一种在现实生活中点点滴滴的付出,这种付出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因为在这付出的过程中,自己也会有好的回报。
我们要学习菊花妈妈的无私奉献精神!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9
当妈妈给我看绘本《菊花娃娃》时,我是一口气就读完的,读完了忍不住还想要再读。第一次读到美的像诗一样的文章,读完了我还依然沉浸在这本书的意境中。
菊花娃娃的“妈妈”是个美丽的女人,天天都在做布娃娃。每做完一个,她都会在布娃娃的身上绣一朵菊花。从日出到日落,从春秋到冬夏,从青丝到白发,她用了一生的时间做了这样一份纯净的.事业。最终,每个布娃娃都去了她最需要去的地方:为孩子解除生活中的烦恼;让睡不着觉的孩子安然入睡;让思念亲人的孩子得到安慰……
菊花娃娃的“妈妈”心地非常的善良。在她年老了再也没法做布娃娃时,她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布娃娃,这个布娃娃就像她的亲生孩子一样陪伴在她的身边,也陪伴她赶走了寂寞。可是当另外的一个妈妈领着小女孩来买布娃娃时,善良美丽的她还是毅然把这个唯一的最心爱的娃娃送给了小女孩。
故事的结尾写的很美,更是我心里期待的结果。108个菊花娃娃相聚时都想到了日夜思念他们的妈妈。于是他们飞奔到自己妈妈的身边,每个孩子的手里都拿着一朵美丽的菊花。当菊香飘满屋子,清晨妈妈醒来看到张着小手扑向自己怀里的孩子们时,菊花娃娃的妈妈是多么的幸福啊!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10
《人参娃娃》的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从前有一座北山,山上有座小房子。屋里住着一个财主叫:胡瓜皮。他家有个小长工,家里什么重活都让他干。有一天,小长工去井边挑水的时候看到一个小白娃娃。这个小娃娃的头上有一颗珠子很耀眼,他会唱歌,会变戏法。他给了小长工一棵人参,说是让他给胡瓜皮用来赎身的。胡瓜皮拿出算盘叽里咕噜地算了半天,然后说钱还不够的。
胡瓜皮像狐狸一样的狡猾,他眼珠子咕噜一转,心生一计,让小长工把人参娃娃逮来就可以给他自由。小长工气急了,自己怎么能干出背叛朋友的事呢。于是他在半夜的时候趁胡瓜皮睡着了就悄悄跑出来想告诉小弟弟,谁知胡瓜皮早有准备,他假装睡着,偷偷地跟着小长工找到了人参娃娃。谁知一眨眼的功夫,人参娃娃钻进土里不见了。胡瓜皮拿起铲子就开始挖洞,结果把自己埋进了土里。
小朋友们,坏人干坏事也会伤害自己,就像故事里的`胡瓜皮一样,恶有恶报,自作自受,自食其果。坏人做了坏事也会掉进自己挖的陷阱里,抢劫犯抢了钱最终也会被警察抓住。好人总有好报,就像故事里的小长工一样。希望世界上的.好人越来越多,坏人越来越少,让那些坏人也变成好人。小长工能吃苦,任劳任怨,热爱帮助有困难的人,不会为了得到自己的利益而背叛朋友。胡瓜皮生性狡诈、自私、贪婪,强迫别人做事。我最喜欢的是人参娃娃,他的性格活泼、可爱、乐于助人,讲礼貌。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11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叫《菊花娃娃》,它的作者叫曹文轩。这本书为什么叫“菊花娃娃”呢?因为在一个古老的小镇上,有一位美丽的女孩,她每做一个娃娃,上面都会绣一朵菊花。
这个女孩用最美丽的花布,一针一线地做着每一个娃娃。她给每一个娃娃都起了一个名字,再把娃娃送给真正需要的人,让菊花娃娃带给他们快乐。她把菊花娃娃送给了一个害怕黑夜的男孩,让他不再害怕黑夜,还送给了一个失去妹妹的姐姐,让她不再觉得孤独……就这样她把菊花娃娃送给了很多需要快乐的人们。
许多年过去了,这个小女孩变成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她一共做了108个娃娃,她给每一个菊花娃娃都赋予了生命和使命,让她们给人们带去了希望,带去了快乐。她想最后一个就留给自己吧!让这个娃娃每日每夜的陪伴着她。但是,有一天,一个小女孩看到老奶奶的这个娃娃,她觉得非常好看,也非常喜欢,她的妈妈告诉老奶奶:“这个孩子得病了,过一段时间就看不到这个世界了。”说完,就想带着小女孩要走,小女孩缠着妈妈说:“妈妈,我想要……”这个老奶奶看到这一幕,决定把这个娃娃送给这个小女孩,因为她希望她的菊花娃娃能给每一个人带来快乐。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这本书里的菊花娃娃,我更喜欢给了菊花娃娃生命的美丽女孩,她的无私、善良、爱心及爱帮助别人的优秀品质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12
《人参娃娃》这一则故事讲了一个十分吝啬的财主每天都让小伙伴干很多很累的活儿,不顺心时还经常打骂他。
一天小伙伴在井边看到了一个小娃娃,小伙计十分喜爱小娃娃,并给她打水喝。小娃娃请小伙计去她家玩,他们走进了一片美丽的大森林,林中白鸟争鸣,地上长满了奇异花草,这就是小娃娃的家。
小娃娃也很喜欢善良的小伙计,便送给他两棵人参,要小伙计用人参换回自由。财主拿了人参,还想抓小娃娃献给皇帝换赏钱。于是小娃娃给了财主一棵大人参,还说吃了这课人参可以长生不老,也许还能成仙! 财主大喜,连忙把人参献给皇帝,可皇帝吃后却上吐下泻,一气之下把财主给杀了。
这则故事寓意着恶毒的人最终会受到惩罚,善良的人也一定会得到回报。我们小朋友从小要学做善良的人,多做好事,关心体贴他人。这样在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人家也会向你伸出援助之手。
面粉娃娃读后感 篇13
暑假里老师推荐我读了《菊花娃娃》这本书,读过之后我非常喜欢。《菊花娃娃》讲述了一个美丽感人的故事。
古老的小镇上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她非常喜欢做布娃娃,天天都在做,她用漂亮的花布一针一线地做,用自己的辛苦和汗水、用自己的`勤劳和善良,做出了一个个美丽的布娃娃,每做完一个,她都会在布娃娃身上锈一朵菊花,并给她们起名字。最后,她让这些布娃娃去了最需要她们的地方:为人们解除生活中的烦恼;让睡不着觉的孩子安然入睡;让思念亲人的孩子得到安慰……
这些布娃娃去各个地方,帮助了四面八的人们,为他们解除了烦恼,带去了欢乐。从此,这些人们再也没了烦恼,整天开开心心的,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因此,大家也都非常感激这个美丽、善良的姑娘。若干年以后,在这个小姑娘即将老去之时,那些美丽的布娃娃,都从四面八方赶了回来,来探望赋予她们生命的母亲,给自己敬爱的妈妈送行。
从这个感人的故事中,我读懂了执着与专注,看到了热爱和珍惜,感知了善良和爱心,懂得了感恩和回报。做娃娃的女孩其实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父母,是父母生育、养育、教育了我们。我们要像布娃娃一样,知道感恩,我们以后要多听父母的教诲,善待父母,孝敬父母。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又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2025安全读后感(经典13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读后感 篇1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名为《安全知识手册》的书,对安全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与认识。
《安全知识手册》主要讲的是关于保护自身的办法与知识。比如:有人落水,先不要盲目的去救,应该迅速找大人来帮忙,让大人去救;在学校发生地震时,应该躲在桌子底下,双手护头,也可以利用书包盖住头,听从老师的指挥;在家里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试图从烟火中冲出去,在浓烟中应采取低姿势爬行,头部尽量贴近地面;不要独自到行人稀少,阴暗、偏僻的地方游玩,以防被陌生人行骗;煤气泄漏时,千万不可使用明火,也不能动电器开关,要先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方可进入现场打开窗户通风……许许多多关于安全的知识。
虽然我知道了这么多关于安全的知识,也明白了安全的价值,可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知道,都明白的。如:去年12月7日那晚,湖南湘乡育才小学踩踏事件。事发当晚,因为天降倾盆大雨,孩子们为了躲雨,按时回到寝室,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一个离寝室最近的1号通道,一时间,楼道人流高度密集。一些同学心急,不管三七二十一,一个劲地往前挤,突然七八个人摔在平台上;后面的同学犹如潮水般涌上来,结果也都摔了。一层叠一层,一朵接一朵的生命之花在慢慢枯萎,伴随着风雨之声消失了。
当老师赶到时,在面积仅有3至5平方米的楼道上,瞬间堆积了几十人……最后,这场悲剧结束了,但8朵年少气盛的生命之花也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那一幕幕触目惊心、血泪交织的场面,那一个个血淋淋的数字,不能不叫人扼腕叹息,心有余悸,也更对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使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安全的重要。
生命仅有一次,对于谁来说都是宝贵的,人生的滑稽只有一次,青春的火焰也只能绽放一次,我们怎能不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呢?所以,我们要以安全为首,敲响安全的警钟,热爱生命,奏响生命的乐章,让生命之花愈加绚丽!
安全读后感 篇2
为了提高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4月29日下午,老师组织我们学习了“交通安全教育片”的知识。
电视开始播放时,教室里顿时安静下来,鸦雀无声。同学们都瞪大眼睛注视着电视,影片中,一个青年男子在过马路是没有走人行横道线,而且也不看左右车辆,竟管自己一的劲儿的往前冲,最后被辆出租车给撞飞了,当场死亡。多么触目心惊的一幕啊!它告诉我们遵守交通秩序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情。可在我们的生活中,同样的悲剧总是在不断上演。今天,仍有很多人,过马路的时候与车辆抢行,不看红绿灯,攀爬道路栏杆等现象。影片中,“安全第一先生”告诉我们,这些惨剧发生的前因,就是有那么多不遵守交通规则,从小培养良好的习惯。“红灯停,绿灯行”不能只成为一句口号。江泽民爷爷说过,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平时,爸爸妈妈总在我身边时时刻刻叮嘱我安全第一,在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有时我会不耐烦的敷衍一句“知道了”。全把爸爸妈妈的话当做耳旁风,左耳进右耳出。看过这部交通安全教育片后,我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左右看,不在路上跑和玩。愿生命斑马线让每个人都熟知,驻扎,代代做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市民。请大家珍惜自己的生命,不再让录像里的悲剧重演。
安全读后感 篇3
学校发了一本《学生安全教育读本》的书。书中主要讲的是“生存、生命、生活”,让我们注意安全,里面写了:如何乘船安全、乘飞机应该注意什么、路上遇到抢劫如何自护……其中有一篇是关于食物中毒的。
上面写了:某学校食堂,午饭新增了土豆泥和凉拌黄瓜,同学们都去买。下午第一节可是,六一班很多同学都肚子痛、想呕吐等症状,老师连忙停止上课,把情况报告学校。不一会,很多班都出现了同样的症状。之后,厕所里挤满了呕吐的同学,教室外过道也站满了肚子痛的同学。开始的时候,学校老师把病情重的同学送到了医院,但是生病的.人实在是太多了,随后医院的急救车便一趟又一趟的开进学校……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又看了下面的“预防食物中毒”,里面写了:做饭、吃饭前一定要洗手、食物一定要煮透、蒸透、发芽的土豆不能吃……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关于生活的知识,我会多读、多看的。
安全读后感 篇4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名为《安全》的书,对安全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与认识。
《安全》主要讲的是关于保护自身的办法与知识。比如:有人落水,先不要盲目的去救,应该迅速找大人来帮忙,让大人去救;在学校发生地震时,应该躲在桌子底下,双手护头,也可以利用书包盖住头,听从老师的指挥;在家里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试图从烟火中冲出去,在浓烟中应采取低姿势爬行,头部尽量贴近地面;不要独自到行人稀少,阴暗、偏僻的地方游玩,以防被陌生人行骗;煤气泄漏时,千万不可使用明火,也不能动电器开关,要先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方可进入现场打开窗户通风……许许多多关于安全的知识。
虽然我知道了这么多关于安全的知识,也明白了安全的价值,可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知道,都明白的。如:去年12月7日那晚,湖南湘乡育才小学踩踏的事件。事发当晚,因为天降倾盆大雨,孩子们为了躲雨,按时回到寝室,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一个离寝室最近的1号通道,一时间,楼道人流高度密集。一些同学心急,不管三七二十一,一个劲地往前挤,突然七八个人摔在平台上;后面的同学犹如潮水般涌上来,结果也都摔了。一层叠一层,一朵接一朵的生命之花在慢慢枯萎,伴随着风雨之声消失了。当老师赶到时,在面积仅有3至5平方米的楼道上,瞬间堆积了几十人……最后,这场悲剧结束了,但8朵年少气盛的生命之花也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那一幕幕触目惊心、血泪交织的场面,那一个个血淋淋的数字,不能不叫人扼腕叹息,心有余悸,也更对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使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安全的重要。
生命仅有一次,对于谁来说都是宝贵的',人生的滑稽只有一次,青春的火焰也只能绽放一次,我们怎能不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呢?所以,我们要以安全为首,敲响安全的警钟,热爱生命,奏响生命的乐章,让生命之花愈加绚丽!
安全读后感 篇5
今天早晨,我看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片,里面主要讲当地震、溺水、火灾、交通事故来临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
当地震发生时,我们要马上跑到操场空地上,抱头蹲下。如果来不及的.话,要注意保护头部,躲到桌子下面去。
我们在游泳的时候,要有大人陪同,不能在游泳池里嬉戏打闹。当有人溺水的时候,不要自己去救人,要去找大人或者救生员来救人。
当发生火灾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从最近的安全出口逃离,不能乘电梯。如果无法逃离,应该躲在有窗户的房间里,打开窗户向外大声呼救。
在马路上行走一定要靠右行,过马路时,要看清楚红绿灯,不要跟汽车赛跑,不要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
通过这些知识的学习,以后再出现这种危险的时候我就知道应该怎么做了。多学一次安全知识,多进行一次安全演练,当灾难来临时我们就多了一次逃生的机会。
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珍惜生命。
安全读后感 篇6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青少年平安知识手册》。我在一边看,妈妈坐在边上给我讲解一些难懂的地方。手册上讲的都是一些教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好方法。如:“落入水中如何求生”这一条里面有教我们一些游泳的方法,还有在游泳时发生脚抽筋怎样救自己的方法,这些方法好像又给我上了一节游泳课。还有独自在家时保护自己的一些方法,这个对我太有用了,因为很多时候爸爸妈妈都很忙,在外面工作,家里就我一个人。他里面说的话我都牢牢记在心里:“要把门锁好,听到有人敲门不随便开门,要认清人再开,遇到不认识的'人不管什么理由都不开门等等。”还有我们在暑假里会玩玩电脑,手册里也有教我们如何安全健康上网。要出去玩的我们看看这手册也很有帮助,他提醒我们坐公交车怎样防小偷;坐火车地铁需要注意什么;遇到电梯出现故障要怎么办。
看了《青少年平安知识手册》教了我很多关于安全的知识,让我更加懂得怎样保护自己,我也会把这些知识告诉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好好珍惜生命。
安全读后感 篇7
古人云:“水火不留情”。这个炎热的暑假,我们往往会听闻一些人生的悲剧,溺水啊、火灾啊……所以我们都应该把安全排在第一。
溺水安全:烈日炎炎、骄阳似火,许多小朋友都喜欢去小河边、游泳池戏水游泳,儿童只能在大人的陪同下游泳,不得擅自下水。如果腿发生抽筋现象,得迅速把腿贴近胸口,并快速游向岸边。发生溺水时,不要惊慌,要尽量把头抬出水面,并大声呼救。
火灾安全:暑假里气温比较高,是火灾的高发期,如果发生了火灾,得马上撤离。现场不要迷恋财物,不得从电梯逃生。如果被困在室内,门外火势很大,门的`温度极具上升,用凉水泼在门上,以便降温。住的楼层比较低的人家,可以将家里所有衣物结成绳子,从窗户逃生。
地震安全:自然灾害防不胜防,发生地震时,要躲在厕所里,因为那里有水。如果被困在废墟里。用身边的硬物敲击废墟,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
交通安全:红灯停,绿灯行,这个规矩老老少少都得执行,因为“马路杀手”太多了。
防盗安全:坏人很多,特别是小孩一个人在家中,有人敲门,不要随便开门,一定要提高警惕。
这些知识在日常生活非常重要,让我们把安全的警钟拉响吧!
安全读后感 篇8
通过了一个美好又充实的假期,回到了校园的我们迎来了一个崭新而又期待的新学期。根据学校的要求9月8日晚上六点准时收看了吉林交通卫视播出的`交通安全第一课《安全出行,从我做起》将交通安全送到孩子身边主题节目。节目中通过活生生的事例,警示我们要珍惜生命,遵守交通规则。回想起那片中一幕幕惨不忍睹的场面,让人不寒而栗!和嘉宾的讲解介绍我觉得我今后要做到以下几点:
1、行人要走人行道走路时,一定要走人行道,如果没有人行道,要靠马路右侧靠边行走。几个人一起走路时,要尽量排成一到两路纵队,靠路边走。
2、走路时要集中注意力走路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要随时观察路面情况,注意过往车辆,不要戴耳机听音乐、看手机、玩游戏机。
3、不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道路上车多速度快,在车道上嬉戏打闹、坐卧停留非常危险。
4、不要翻越护栏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速度都很快,如果行人突然出现,司机往往来不及紧急刹车。因为行驶中的汽车有向前冲的惯性,即使司机紧急刹车,车子还是会向前冲出一段距离,不能马上停下,事故往往就这样发生了。过马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不能为了少走几步路,耍小聪明,害人害己。
5、过马路要遵守信号灯过马路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作为一名初中生,我们应该珍惜生命,重视交通安全,学习交通法规,更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安全的警钟在我们身边常鸣。
安全读后感 篇9
今天观看了安全教育课堂,我觉得教育非常深刻。我们现在还是小学生,安全对我们非常重要,学校老师讲,回家家长讲,让我们时刻注意安全,不去危险的地方、不做危险的事情、不玩儿危险的游戏,在学校、在马路上,不追逐打闹。
现在有很多小学生骑车上下学或骑车在马路上玩耍、飙车,这都是很危险的,我们现在还是小学生,必须在大人的.监护下,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来往行人和车辆,千万不要单独或者和小朋友结伴在马路上骑车玩耍。
夏天到了,天气炎热,小朋友们都喜欢去游泳,还有一些小朋友不听家长劝告,独自到小河里或池塘里,以及危险的水域去游泳,每年都有小学生溺水身亡的事件发生。因为没有大人的监护,又缺乏自救互救的能力,他们把安全抛之脑后,不珍惜生命,所以发生了溺水事件。我们一定要记住,必须在大人的监护下,到安全的地方或游泳馆去游泳。
小朋友们自己在家时千万不要乱动电源和插头、插座,以免触电,还有小朋友自己在家的时候不要乱动火,饿了不要自己开火做饭,以免发生火灾。
小朋友们一定要牢记“安全第一”,我们的安全也就是学校的安全,家庭的幸福。
安全读后感 篇10
因为上帝只给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爱惜生命,而生命安全了才有保障。因此,我们应该培养安全意识,提高我们在面临突发安全事件时的自救能力。那么,我们就来谈谈“安全”这个词吧!
生活中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日日夜夜都在我们身边发生。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因安全莫名其妙的消失了吗?你看到那令人吃惊的场景了吗?就是那红彤彤的鲜血,亲人悲伤痛心的哭叫声,朋友失落无神的眼睛。“生命”多么纯真鲜活的灵魂;“安全”多么让人深思的话题,就是这样两个简简单单的东西,却关系着每个人。自己的`安全不仅是个人的,而且与未来、家庭相连,一个人的安全关系到全家幸福,安全连接着亲人情感的纽带。
安全事故是死亡区域的头号杀手,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欠缺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所以,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有很好的防范,必须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讲安全,学安全,这些都需要我们实实在在的行动,而不是一句口号,在每个人心里,要有安全的认识,认识到生命的可贵。
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为了自己的亲人、朋友,为了未来美好的世界,请大家把“安全记心间”吧!
安全读后感 篇11
当我读完《交通安全知识》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我们必须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地不断提高,马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在网上,我看到一个惊人的数字:我国平均每秒有两起车祸发生。而这个数据随汽车的增加而增加。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范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我们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迫在眉睫。
通过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我知道了行人过马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行人不得跨越攀爬道路的隔离设施。《交通安全知识》书上写到:有一位叔叔,因为急着回家照看小孩,跨越隔离防护栏,想尽快到对面生活区,结果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撞飞,他就这样永远的离开了人世,永远离开了亲爱的.家人,多么可悲啊。
通过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我还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开车不能喝酒。机动车在雨、雪、雾、天气下要慢行等等。今年国庆小长假,爸爸、妈妈带我去外婆家吃团圆饭,到了外婆家,爸爸高兴得眉飞色舞,拿起酒杯就要喝酒,我赶紧告爸爸:“爸爸,喝酒不能开车,开车不能喝酒。”爸爸听了,笑眯眯地说:“哟,我们宝贝女儿懂事了呦。对!安全重于泰山!”然后爸爸放下酒杯不喝酒了,改喝鲜橙汁,外公外婆都表扬我是一个体贴的乖乖女,我心里美滋滋的。
小朋友们,生命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牢记:遵守交通规则,珍惜我们的生命!
安全读后感 篇12
青少年平安知识手册 今天,我拿着刚刚复印出来的青少年平安知识手册,认认真真的读了起来,因为内容比较少,所以我不到一个小时就把这本青少年平安知识手册读完了,虽然字比一般的书很 多,但是我的感悟却非常大。
我翻开一看就看到了第一块:平安进校园。我仔仔细细的把这一部分给看了个底朝天,看完之后我发现我很多的时候都没有按照上面的.内容来做,就随便挑一部分吧,那就“ 2 ——如何在日常体育锻炼做到自我防护。”部分中的第一条:要在运动之前换上胶底运动鞋。我有时不换上胶底运动鞋也会去运动。第三条:运动前,女生摘下发卡、塑料或玻璃饰品,男生不要在衣裤内装小刀等锋利物品。我一般都会因为忘记,而不拿出像针一样的锋利物品。
除此之外,我还看了平安伴出行、平安防灾害、平安享生活……我发现除了青少年平安知识手册之外,还有很多提醒人们安全第一、安全最重要的东西,比如说我们小区里的每幢楼的一楼都会专门装一只专门宣传安全片的电视机。
安全读后感 篇13
周末,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家庭作业。那就是让我们观看《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一开始我很不以为然,认为那些灾害根本不可能发生在我的身边。
今天早上,当我还在睡懒觉的时候,妈妈就把我从梦中扯了出来,让我坐在电视机前等这个节目,当时我很不情愿,但当节目开始的时候,我被深深的触动了。
在节目中,通过案例分析以及专家的讲解,让我了解了在灾难来临的时候应该怎样自救。比如火灾来临的时候,我们应该迅速找到安全通道,尽量是身体贴近地面;有浓烟时,应用湿物捂住口鼻;若身上着火了应在地上打滚,将火扑灭。在农村,许多孩子的父母都外出打工,把自己的孩子交给年迈的父母照看。所以许多小伙伴都在没有父母照看的情况下私自结伴去河边游泳。在这时,溺水的情况就常常发生。由于溺水者缺乏自救知识,不知道应该把自己的口鼻露出水面,因此导致悲剧的发生。所以,当溺水情况发生的时候,我们不应该盲目的下水营救,应该呼喊大人相救。
随着节目的深入,也更加让我了解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如在马路上行走的时候应靠右边行走;在过马路的时候应走人行横道;“红灯停,绿灯行”,“宁让三分,不争一秒”。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安全教育对我们非常重要。通过这次节目,使我们树立了安全意识,了解了很多的安全常识,学会了自我保护,提高了应变能力。这次节目也更加让我明白了生活是美好的,生命是值得珍惜的。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珍惜生命吧!
2025发明小怪兽读后感(经典11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明小怪兽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发明小怪兽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科学家的故事》,这里所介绍的科学家可多了,有波意尔、戴维、伏特、侯光炯等等,而我最喜欢的要数爱迪生了。
爱迪生生于1847年2月11日,死于1931年10月18日,享年84岁8个月零7天。他一生凭靠高度的智慧和惊人的勤奋,创造了20xx多种发明,也就是平均15天就有一种。正是这些发明,给当今世界增添了异彩,使我们享受到了它的智慧和福音。
俗话说,梦想是现实之母。每一个成就了伟大事业的人都是一个梦想家。而他们所完成的工作,又是与他们的想像力、能力、毅力,与他们对理想的执著程度和他们所付出的努力密切相关的',爱迪生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用了毕生的时间寻求机遇,把他的每一个想法付诸实践,他抓住了大部分的机遇。在他身上,直觉和决断能力得到了极好的发挥。
爱迪生为了人们能用上价廉物美的好灯泡,废寝忘食地寻找各种灯丝。他算算他用过的耐热材料,一、二、三、四、五……竟足足有1600多种。后来,他发现竹丝灯丝能燃1200多个小时,最后熄灭了。
熄灭了吗?不,爱迪生的精神将永远照耀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像爱迪生那样无私奉献的人还有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学习他们不达目的不罢休、不怕困难的精神。他们虽然经历了上百次的失败,但是他们仍然从失败中总结经验,继续努力。因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换来的。
发明小怪兽读后感 篇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叶永烈讲述科学家故事100个》,每个故事都十分精彩,让我看了一遍又一遍。
《叶永烈讲述科学家故事100个》是叶永烈写的,是由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在这本书中,有100个关于科学家的故事,如:古代的“博士”亚里士多德、预言的胜利——哈雷、后花园的科学家实验——孟德尔……
这本书让我看得爱不释手,其中,我最喜欢《真金不怕火——塞尔维特》这一篇故事了。
在《真金不怕火》这篇中,主要讲了:塞尔维特指出了古代医学理论家——盖论在著作中的错误。因为盖论认为,血液是肝脏造出来的,通过血管流向全身,被身体各个部分吸收,不会返回了。而塞尔维特认为,血液由心脏的`右心室流出来,通过肺,而“改造”成了鲜红色,再流回心脏的左心室。就这样,塞尔维特指出了盖论的错误。但是,受到了教会的迫害,塞尔维特逃到了维也纳还在研究血液循环问题。1553年,塞尔维特把血液循环的理论写进了《基督教的复兴》中。但又触犯了教会,塞尔维特又逃到了日内瓦,最后,为真理献出了生命。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科学家是多么勤奋,惜时如金;科学家是多么勇敢,知难而进;科学家是多么谦逊,永不满足;科学家是多么好学,孜孜不倦;科学家是多么坚定,捍卫真理……我以后也要向他们学习,长大后争取当一名出色的科学家。
发明小怪兽读后感 篇3
暑假,我在家读了《发明故事》这本好书。书中的主人公们都是知识渊博的发明家:有发明听诊器的雷奈克、蒸汽机之父的瓦特、测地震仪器的张衡、蔡伦的造纸术等等。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他们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都是通过自己平时的生活积累和不断努力,付出无比的艰辛所取得。在日常的生活中,发明创造无处不在,像大到飞机、火箭,小到打火机等,都包含着发明家们的.奇思妙想和辛勤的汗水。发明家们通过生活中知识的积累、科学的实验和锲而不舍的创造精神,最终都取得了成功。
读了每一个发明故事,都被发明家们的创造精神所打动,让我深深的知道:只有现在好好学习知识,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肯动脑筋,也许将来我们都是发明家呢!
发明小怪兽读后感 篇4
暑假,我读了很多好书,有《西游记》、《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和《科学家的故事》。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科学家的故事》了!因为那本书里有许多名人小时候努力学习的故事,我非常敬佩这些名人。
在《科学家的故事》里我最喜欢马妮亚,因为她看书时非常专注,就好像把自己完全融入到了书里,小伙伴怎么打扰她,也不能引得马妮亚对他们瞥上一眼。后来马妮亚与比埃尔。居里结了婚。居里夫妇发现镭之后,拒绝申请专利,公开了提取镭的方法,为人类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这时,我想起了有一次我自己在家写作业,隔壁的电视播放动画片的声音传了过来,我忍不住打开电视看了起来。第二天,收作业的时候我才发现作业还没做完呢!我被老师批评了。和马妮亚相比,我缺少了她那种专心学习的精神。所以我很敬佩她。
《科学家的故事》这本书,它增进了我的`知识,也是我懂得了只有从小努力,长大了才能有成就。我要学习马妮亚爱学习的精神。
发明小怪兽读后感 篇5
在本周我读了一本《科学家的故事》这本书。读完后,它使我久久不能忘怀,科学家们经历的种种磨难。到最后终于成功的经历让我深深感动。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科学家牛顿,他生在意大利,是一个近代科学历史的物理学的大师,他曾发现了力学三定侓:惯性定律,落体定律,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定律。为未来人们研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牛顿对光的理解和研究,打开了近代光科学的大门。他发现了阳光可以分解成赤,橙,黄,緑,青,蓝,紫七色,对人们以后研究光时做出了很大的帮助。
这本书里讲了许多科学家在成长时期的小故事,并且用一些小故事来传达他们的成长道理。而且他们从小就热爱读书,所以才会有今天的伟大成就,并且在这些科学家中,有许多人都是在贫穷的情况下长大的,但成绩都名列前茅。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我在这么好的环境下学习,却不如他们,真是自叹不如啊!
发明小怪兽读后感 篇6
《发明小怪兽》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叫做爱德华的小男孩,他发明了一种叫做小怪兽的机器人。他用它来帮助家里的`家务,并且在他的朋友面前表现出自己的智慧。
这本书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教训,那就是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创造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爱德华有一颗好奇心,他不断尝试新的想法,并且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让他的小怪兽变成了现实。
《发明小怪兽》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它教会了我们要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创造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也教会了我们要勇于尝试,不要害怕失败,要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
发明小怪兽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科学发明故事》一书,里面的故事好看极了,比如鲁班发明工具,华佗的“五禽戏”等等。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查唐纳脱发明人造丝的故事。
那是在一次高级宴会上,一位太太穿了查唐纳脱发明的人造丝衣服。而在她弹烟灰的时候,不小心火星掉在了衣服上,衣服着火了,这一事发生之后,人们把查唐纳脱骂得要命,而查唐纳脱却在接下来的实验里造出了世界上第一根安全人造丝。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的恒心,不要沮丧放弃,而且还要大胆的去做,仔细的观察,用聪明的大脑去想问题,从而解决问题。那时我就暗下决心,长大了一定要当一名科学家,用自己的`智慧和聪明的大脑去创造财富,从而不让自己的祖国落后。
发明小怪兽读后感 篇8
《发明小怪兽》是一本充满幽默的童话故事,讲述了一个叫拉斐尔的小男孩,在爷爷的帮助下,将一只无聊的小怪兽变成了有趣的小怪兽。
本书简单易懂,充满了童趣,引人入胜,让孩子们在一种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了解科学知识,培养孩子们的创造力,增强他们对科学的兴趣,为孩子们提供了一个让科学更加有趣的.平台。
总的来说,《发明小怪兽》是一本有趣的童话故事,既可以满足孩子们的好奇心,又能培养他们的创造力,为他们的科学学习提供了一个有趣的平台。
发明小怪兽读后感 篇9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科学家的故事》。书中那些妙趣横生的故事和科学家们的伟大精神深深吸引着我,使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这本书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其中牛顿的故事最让我印象深刻。有一次,牛顿宴请客人。饭菜准备好后,客人还没有来,牛顿就到工作室去了。客人来了,左等右等不见牛顿出来。于是,大家把饭吃完了,又悄悄离去。牛顿突然想起请客之事,马上出去,一看饭菜已经吃完,自言自语:“我还以为忘记请客了,原来我已陪客人吃过了。”说完,他又回去继续工作,却没想到自己还没吃饭呢!从这个故事中,我可以看到,牛顿对科学的执着,以至于忘记自己的日常生活。
我们都知道,詹天佑是我国杰出的工程师。课文上讲他主持修筑的京张铁路(北京到张家口),是第一条完全由中国的工程技术人员修筑的铁路。其实,詹天佑在此前还修建铁路。他在参加修建津榆铁路(天津到山海关)时,工程进展到湙河,需要建一座铁桥。当时铁路修建权在外国人手中,所以得由他们来设计方案。可是,英国、日本、和德国的工程师尝试了都失败了,最后只好让詹天佑来设计。詹天佑研究了湙河河床的地质情况,经过仔细的测量和调查,终于固定了桥基,完成了铁桥的全部工程!詹天佑展现了他的`卓越才能。
这两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另外一个科学家——丁肇中。丁肇中在瑞典领取诺贝尔奖前,曾仔细地翻阅过有关资料,在众多的获奖者答词中,竟没有一份是用中文写成的,于是他决定用中文书写他的答词。虽然遭到许多方面的非议,但丁肇中坚定不移。最后,他用中文写成的答词终于载入了诺贝尔奖史册。
读完了这本《科学家的故事》,我发现,这些科学家都有着坚强的毅力和为国争光的精神,尽心尽力,为科学献身!
发明小怪兽读后感 篇10
科学家的故事里面记载了四海八荒的科学家们一些幼年时的故事,和创造了什么奇迹怎么样创造奇迹为我们揭秘。
我最喜欢牛顿的故事因为里面记载牛顿为科学问题献出了自己的最好的年华,有一次,1685年他请司徒克博士来他家吃饭博士一来他让朋友等等自己却回去实验室思考着问题,时间慢慢流去,等牛顿去饭厅的时候,司徒克先生早已离开,他却拍拍脑门便说自己已经吃过了。
这段故事体现了牛顿先生为科学废寝忘食,告诫了我们要认真学习,连人家这种家喻户晓的科学家都这么用功学习为人类铺向光明的道路,造福自己的子孙后代人们永远拿他做榜样,拿他做自己的奋斗目标,我们又有河理由不认真学习呢?科学家们向着真理勇往直前的'执着,为了科学而刻苦专研,他们推进了社会发展,甚至改变了人们的命运,他们用自己杰出的贡献在人类历史上留了不可磨灭的标记。
这本书可以让我们知道科学家成才的过程,付莹莹为主编,这本书让人们认定目标,不会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
发明小怪兽读后感 篇11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讲述古代科学家的书,名字叫《中国古代科学家的故事》。
我认真地阅读了这本书,觉得古代的科学家们棒极了。例如:建筑大师鲁班,他一生主要干木工活,在劳动实践中不断发明创造,成为木工的'一代始祖。他根据茅草叶发明了铁锯条,又通过荷叶片的形状发明了雨阳伞。鲁班是一个十分爱钻研的人,他一生的发明不计其数!
还有我国明朝最著名的药物学家——李时珍,他写过一部最伟大的药物著作《本草纲目》。这部书共52卷,190多万字,记载药物1892种,收集药方11096个。《本草纲目》是李时珍经过长期实践和研究,历经数十年亲自采药、制药,在经过医疗实践而编成的一部具有世界性医学科学奉献的医药学巨著。
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了纸是蔡侯发明的,张衡是发明了“地动仪”……这本书真好!所以我建议大家看看这本书。
我与地坛读后感经典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一定有许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体会,此时需要认真思考如何写好读后感。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1
“你不是成为你想成为的人,而是成为你不得不成为的人”—毛姆
初看书名,不太理解这两者之间有何牵连。说是理想与现实,可月亮虽是手不可摘却是自然存在,金钱看似随手可得大多又都遥远。到底谁是理想,谁是现实,本是有些模糊的。难道低头捡了六便士就不能再抬头看月亮么?理性人做久了就是有这种纠结,对虚幻的文学之美少了些许感受力。原来讲的是人到中年是否该继续怀揣梦想并孤注一掷的事儿。
我想说的是关于自我与自我之外,关于梦想和现实之间的故事。
一个42岁的男人,抛家弃子,出走流浪,他该有多大的勇气才能抛弃所有?可是那一切他真的拥有么?一个妻子,混迹于作家圈的中上层社会,攀附着形形色色的表达者,尴尬又小心地提起丈夫,内心并不以一个能给她带来优越生活的男人为骄傲和感恩。作为她的丈夫,不过是她拥有完整的平凡生活的工具和掩饰,是她作为妻子和母亲角色的必然出演。她的丈夫真的拥有她么?孩子自不必说,为了离开而接近的现实存在,不管当初因何带到了世上,他说的没错,养了那么多年,他的责任已尽。那么他自己呢?像大多数人一样,前面四十年过着该做的人生,一份体面且收入不错的工作,一个完整的家庭,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为养家糊口而奔波。当他数十年如一日回到家面对生活的琐碎,心中是否有那么许多时刻想要逃离?是否他也迷茫,眼前的人事哪些点滴是真正属于自己?到底他在做的是那个想要的自我,还是别人眼中的自我?而他的人生到底是活成该活成的样子,还是他自己认为的样子?所谓自我,一方面是一种客观存在,能够区分的该是不同于他人的特征,可大多数都是一个个符号的标注,并不觉得abc有什么本质区别,甚至他人都没兴趣分别;一方面是一种主观定义,本心能够感受和认可的部分。而这方面,大多在现实的蝇营狗苟中模糊了。我是谁?我在哪?我们经常会有这种疑问。当物质越来越多的满足了本身并不需要的虚荣后,内心日益空虚,到底该用什么填满?于是他走了,也许他并不是真的想画画,只是一定要有一个理由支撑他离开,决绝地离开。他选择了画画。他内心有太多迸发的激情需要表达,他找不到出口,他觉得也许画笔可以。正如他身边朋友建议的,也许他应该尝试其他方式。因为在他所生活的年代,并非所有人都有这种被现实所扭曲的内心和压抑的病态,大概金融业就是有这种特征,集中放大了形色各异的人性,使人们能在最短的时间里理解、厌倦并逃离。如果你追寻的是自我,说到底,关他人什么事呢?书中多次提到,他如何不在乎别人的看法,甚至不在乎自己的舒适。我想他是在乎够了,经纪人是一个高压的职业,现实和虚拟的世界中充满了人性的贪婪和恐惧,让人看到所有的不堪和边界的突破,没有底线,而他自己就是底线。他还有什么需要在乎呢?而自我的舒适该是由于长久的麻木吧,习惯了不享受乃至不感受,正急需一些不适感甚至强烈的刺激才能激发出早已麻痹的感官神经,才能引导体内和心中的种种激情。可见长久的浑浑噩噩后再次找寻自我需要透过多大的痛苦才能做到。甚至于到死才能真正释放。我能理解作者写他在完成最终的作品后选择销毁的意图,那样才符合真正自我的态度。但其实,他根本不在意他人是否理解或认同,甚至不在意他人是否得见。对于他而言,创作结束即为圆满。
说说梦想与现实吧。很多人会把内心向往却无法实现的叫做梦想,其实我是不太认同的。既然向往为什么不能把它变成现实?我们是多么轻易地给自己找到各种借口,时间、自由、甚至现实都能成为之一。我们很多时候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对于他人是多么地不可或缺,更多的只是想证明自己的存在感吧。当他离开之后,他的妻子经历了短暂的痛苦,确认他不会再回来时,便理所当然地背起了家庭的责任,按部就班地生活开了,似乎他从未在过。最初的感觉没有错,她只是需要一个角色,而至于他是谁并不重要,只要能满足她的一切虚荣心即可,甚至即便没有也不要紧,她还能收获同情,生活安然无恙。到底是我们觉得自己重要还是缺乏追寻的勇气?如果你知道自己要的并去追寻它,你就会得到。现实是什么呢?我们用尽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认清了生活还能热爱的英雄主义算不算平凡?放弃一切选择了浪漫主义的方式却终无所获算不算平凡?像高更一样致死寻找自我而终被世人所理解算不算平凡。他的荒唐行径以他死后画作受追捧而得以有了更伟大意义的初衷,那些曾经被嘲笑的粗鄙行为似乎也因此成为艺术家不可或缺的缺陷,他的梦想真的不依赖于现实么?如若千百年后都没有人能接受他的作品,那他的一生不就只是他的一生了,连附加的意义都没有。也许更重要的是把梦想变成现实的过程,或者为人所认同的结果。可是在他死后这种世俗意义的现实对他有何助益呢?而他的梦想,与其说是画画,不如说表达,或者内心真实情感的释放。他创作的过程一度受阻,需要借助于最原始的性爱才能激发,而当他发现自己仍囿于身体的欲望时,他害怕了,仿佛又走进了曾经的桎梏和枷锁。最后他在一片现实的伊甸园里,与一个对他无所求的女人结婚生子,并且生活下去,在生病的过程中完成了最终的释放与表达。原来他想逃离的并不是婚姻和家庭,只是身边人企图的控制、摆布和要求,以及世俗的标准和界限。他需要一个家庭,一个女人,但前提是,他必须首先是他自己。
我们很多时候成为了不得不成为的人,可是在此之中或之后,如果还有某个时刻你也在思考自我,追寻自我,是不是也可以在向想要成为的人的路上前行,就那么一步步地走过去呢?当你弯腰捡起六便士的时候,也顺便抬起头看看月亮吧。也许看着看着它就在你心里了。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2
初次了解你,是因为历史老师在课堂上一次又一次提起你,一次又一次提起你的作者。再次了解你,是因为那三种境界。“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罔不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这当中的人生哲理让我好奇,更让我着迷,于是,我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你——《人间词话》
尽管是文言文,但却并不难懂。即使这样,也并不意味着我真正读懂了这本书。只是知道,这本书的核心是“境界”。作者的词学理论也是以“境界”为核心。其开宗明义即说“词以境界为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此言一出,如金石掷地。若无青莲居士的旷达之境,怎会有“西风残照,汉家陵阙”的千古气象?若无欧阳修深沉之境,怎会有“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与月”“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的慨叹?若无稼轩的豪放之境,怎会有“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塞上绝唱?若无李后主幽婉之境,又怎会有“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幽怨之曲?除了揭示“境界”对于词的创作的意义以外,还有对乾坤广大人生须臾这一命运设定的人生悲剧的揭示。他通过诗词向人们挑明,向尘寰苦求乐土是无望的,人生就是一场悲剧。正如词中说:“这个世界上,欢愉只有一种,而愁苦却有千种万种。快乐如此单纯,描来摹去感受总是相若,而这世间之愁苦,千百年来诗人之笔却都写不清道不尽。”这也许也是他对他的人生的感慨吧
当然,书中的优秀词句实在太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三种境界。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境虽过于平直,凄清孤独,不为人知,前路漫漫。然登高远望,无遮无拦,妙在深远、旷达。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境虽有些柔弱,上下求索,不悔不弃,历尽磨难。然感触细腻,凄婉动人,妙在情真、意切。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境之妙在于“顿彻”,豁然开朗,空灵顿彻,无心偶得。要入乎物中,又要超然物外,无宇宙间的大智慧而不可得。或许唯“灵性”二字可当之。
在昆明湖畔,王国维先生纵身一跃,带着一腔的热血以及满怀的无奈与愤懑,在年富力强之际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令人扼腕叹息。也许那人心动荡的民国乱世,无从存放他的信仰,只有那方悠悠清泠的湖水,才是那颗赤子之心安眠的归宿。
我轻抚书册,昔人已去,然而这由几十条短句组成的著作,仿佛珠玉之声,在每个爱词者耳畔轻奏。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3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4
《月亮和六便士》是英国作家威廉·萨姆赛特·毛姆的经典之作,书名取自毛姆另一部作品《人性的枷锁》的一篇评论,评论写道“主人公菲利普像所有年轻人一样,终日仰望月亮,却没有看到脚下的六便士”。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现实的代表。毛姆觉得这个说法挺有意思,就用作了本书书名。
本书情节取材于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原本是位证券经纪人,拥有温柔的妻子、乖巧的儿女和成功的事业。但是人到中年之后,内心中对曾经的绘画梦想的追求越发强烈。他极度渴望成为一个画家,就像被魔鬼附身一般。于是他决然地放弃已经拥有的平淡幸福的生活,抛妻弃子去巴黎追求绘画的理想。在异国他乡,他不仅肉体上承受着贫穷和饥寒,而且为了寻找不同寻常的绘画手法,在精神上亦承受着痛苦折磨。在生活中他性格冷漠、偏执自私,然而在艺术的道路上他拥有极大的热情,完全追寻自我,坚持自己独特的作画风格。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离开了文明的世界,来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在这个宁静又质朴的小岛上他和当地的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震惊后世的不朽之作。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书中几个人物的故事印象深刻。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作者的笔下鲜活而脆弱。
一、施特略夫——尊严和爱情的较量。
施特略夫是书中一个令人唏嘘的人物。他说过:“我爱她远远超过爱我自己,我觉得,在爱情的事情上如果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施特略夫是一个人人都期待拥有的好朋友、热心肠的大好人。但是对待妻子这样一个他意外得到的美丽尤物,他却卑微到尘埃。他对于妻子过分地讨好,甚至使他散发出低贱的气质。然而他的妻子最终还是背叛了他,在施特略夫的懦弱性格的对照下,斯特里克兰德的霸道和原始的雄性气质的呈现,征服了这个外表文明,内心原始的女人。
施特略夫无疑是善良的,但是他不明白的是,并不是一味的宽容和放下尊严就是爱。尊严在这里并不能和爱情成反比,不是低到尘埃里面爱情就能开出花朵,在寻找爱情的道路上,我们应当了解自己,保持尊严。
二、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爱情和理想的较量。
“如果他为了另一个女人离开你,你是可以宽恕他的,但是如果他是为了理想离开你,你就不能了对不对?因为你认为前者是对手,可是和后者较量起来就无能为力了”。这是文中的“我”对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解析其丈夫离家出走的原因,一针见血、丝毫不给对方留情面,这甚至是对爱情的一种赤裸的羞辱——是的我爱你,但是我更爱我自己。
通常人们讨论的都是爱情和面包的较量,一面是心灵所向,另一面又是生存必须。但是或许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二者之外还有更加强大、不能令人拒绝的选择,那就是去追求自己的理想。这是一种更加抽象、存在更多不确定性的东西,它让人充满好奇,想要去征服。在这些人看来,钱没有了还可以再赚,爱情没有了还可以再追求,但是如果失去了追寻内心那份执着的勇气,将永远不能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个人,而成了“不得不”成为的人。
三、斯特里克兰德——理想和现实的较量。
斯特里克兰德先生寻找到了自己的理想,找到了那个拥有茂密的植物,永远蔚蓝的天空,慷慨的大自然和简朴的生活的小岛。与我国诗人陶渊明类似,他们的志向都是隐居山林,寄情山水。陶公不喜现实浑浊之风,于是归田园居;斯特里克兰德不愿受生活的束缚,只想用画笔表达自己。但是陶公并没有将与山水为伴的生活坚持一生,当朝廷再次向他递出请帖,他放弃了自在随性的生活,而投入纷扰繁琐的现实之中,那是因为在陶公心中心系天下的想法从来没有消失过。而斯特里克兰德最终在这个美丽迷人的小岛上,用一场平庸而又窘迫的死亡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现实给斯特里克兰德最后的无情抽打。
其实不论是小说还是生活,理想和现实从来都不能割裂。理想升华于现实,然而又必须归于现实。可以问问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么,如果是平淡舒适的生活,这本身不值得羞愧。因为可耻的不是生活本身,而是你做了违心的选择还心虚地为自己辩护。如果不愿放弃心中的不甘,不愿折服于这枯燥乏味的生活,那么引用书中的一句话“满地的六便士,只有他抬起头才看得见月亮”,用高晓松的歌词来说就是:“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5
这本包含了林徽因诗歌及散文的书是林徽因个人成长中的真实写照。不同于其他的诗集作品,林徽因的诗总是饱含着爱和希望。每每读到,是饱满的温暖和阳光向上。林徽因在描写构建人物时总着力于外貌描写,并在特定时间和特定位置环境下描写人物出场,往往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散文中也同样注重语言刻画,通过作者(第一人称“我”)与人物的对话,或深沉,或明朗,细微的感情赋予其中。在他人的目光追寻处,在感情爱恋里,在文人读者的赞赏中,才女的生活与成长历历可见。
温柔恬淡,这是读林徽因诗歌的感受。她的诗中有忧愁,她习惯性地将感情藏于其中,她所爱的文学是她的全部:“信仰只一细炷香/那点子亮再经不起西风/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她的诗中充满意象之美。信仰,只不是渺茫空间中微弱的光,想来,渺小得不值一提,但在黑暗中,该有如何的光亮夺目?后文感情的一气呵成水到渠成;她的状物,有意向,也有生动的声音描绘。
挚友徐志摩离世后,她饱含无数的难过叹息,字里行间透出深深的叹惋。她清楚知音难求,她以复杂的情感用笔写出追悼。忆佳人才子,忆志摩的年轻才气、风华正茂。她作为诗人甚至将“诗人”重新诠释,“有整个时代的艺术和思想冲动”,也可能“被人的成见看作夸大狂的旗帜”,她知道诗人活得不易,所以更珍惜朋友,她愿和志摩一起面對同时代人对诗对文学的偏见、讥讪与不信任,但命运终究不让两人一起面对了。满篇文章,皆是慨叹。
林徽因的散文《钟绿》,刻画了一个性格独立、外貌惊人的`中世纪姑娘——钟绿。开头部分通过侧面描写,使人人都知晓她,她如神话般地存在。而在一个深夜,她突然到来,带着她身上的闪光点,永远个性、永远独立、永远热爱探索,她追求美好,也追求真实,同时也固执得可笑。就这样,林徽因用感情铺就一个真实的世界,带着自己对世间的美好愿望和构想。在她的文学中,她的理想峰巅是云彩呈霞、独一无二,她营造美好意境,也深谙世间百态,这些都一一呈现在她令人惊叹的作品中。
书名《你是人间的四月天》选自林徽因的一首诗,开篇“我说你是人间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写出了一幅动人的景致,春天的希望、灵动与光艳,逐句绽放着她的深情与无限才气。以此为标题,准确地映照了林徽因的风格,如行云流水,如拂面春风。
世事如书,历历在目。林徽因以绝佳笔墨点染一笔,令人手不释卷。一读再读这优美的诗文,感受文字背后人性的光芒。我以为所谓独特,应是夜半荷塘最美的一枝花,镜花水月相映,始料未及的是你的清雅幽幽。
每当行至人潮汹涌的街头,抓不到那一丝宁静时,我总忆起你的只言片语,如饮清茶,沉寂心绪。
林徽因,你就是那人间的四月天!
韦尔奇自传读后感(经典5篇)
韦尔奇自传读后感 篇1
用了2个月时间,认真研读全球排名第一的管理咨询大师拉姆·查兰全新力作《领导梯队》全面打造领导力驱动型公司。全书提出了一个理念,领导力发展经历6个关键阶段:1、从管理自我到管理他人;2、从管理他人到管理经理人员;3、从管理经理人员到管理职能部门;4、从管理职能部门到事业部总经理;5、从事业部总经理到集团高管;6、从集团高管到首席执行官。现根据这6点,谈下我的感受(有点零散):
一、读书前的自我感受
经常发现中心内部各种流程不顺,职责界面不分,总有员工提出职责要调整,无论怎样调,都觉得还不顺畅;对于员工,从领导的眼光看,总觉得很多工作不满意,领导究竟应该处于什么角色?亲力亲为地督战?还是当好教练员?不少岗位的人员都羡慕别人的岗位工作好开展,抱怨自己的岗位压力太大,是否需要定期开展岗位交流?员工的工作都很饱和吗?是否忙闲不均?分管和直管的团队,是自己抓每一个人,还是抓住组长,组长通过例会等形式抓细项?分管副总的工作,是直接抓分管副总,还是抓分管副总下一级的人员,仅抓分管副总,是否存在指令衰减的问题?等等问题,一直困扰良久。
二、抓基础,坚定的信念、持久的耐心和持续的培养
阅读本书后,感受极深的就是,一切都需要从基础开始,抓基础,万丈高楼从地起。6个阶段的领导培养,需要从基础开始,每一个阶段有梯队,方能保证一个公司基业长青。而抓基础的根基在于,绝对不能“临时抱佛脚”,平日不投入,机遇来临,选不出好的人才;如公司不重视,自己纵使有才,也缺乏实战。6个阶段的培养,注意针对问题进行:
第一阶段:从管理自我到管理他人。一个公司的领导梯队建设,梯队的覆盖不是仅仅指中层领导,而是覆盖80-85%的岗位。而我认为,应该从每一个员工开始,即书中提到的第一阶段,应有机会提拔作为一级经理或主管进行任用。这个阶段最重要的事情,是帮助刚提拔的一线经理和主管,管理好团队,尤其弥补人际关系。必须把握的技能是:制定计划、工作设计、人员选拔、授权和绩效监督。同时要对员工做辅导,奖励或激励,为部门上下左右建立良好的关系。在时间管理方面,要能结合年度工作提供计划。工作理念上,通过他人完成任务,要能接受下属员工的成功,而不是抢功和嫉妒。在管理工作方面要像一位真正的管理者一样开展工作,树立在小团队的威信。
作为部门领导,要随时关注信任的主管经理是否在转型中遇到问题。要新任经理学会向上司清楚地沟通成功的标准、主要的问题,业务的优先顺序等事项,不能让他们处于管理孤岛。
第二阶段,部门总监,从管理他人到管理经理人员。这个阶段非常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没有对一线经理恰当授权,不仅不授权,还可能剥夺一线经理应用的权限。部门总监该做什么?能够选拔和培养有能力的一线经理和主管;让一线经理对管理工作负责;在各个部门/小组中能配置各种资源;有效协调自己的直接下属和其他部门的工作。如何帮助部门总监实现领导力转型:工作效率提高的程度,质量提高的幅度,教练辅导的频率和效果;下属可能升职的人数;工作中的团队合作;在新领域内的团队合作。
第三阶段:从管理经理人员到管理职能部门,即事业部副总。新任本岗位的领导常犯的错误:没有好的参照,会高估自己以前熟悉的领域和价值,对于不熟悉的低估。副总需要具备的:战略的.思维,要胸怀全局。需要一定的领导力成熟度,对于某个职能领域能战略性思考;3-5年的职能战略思维、觉察最新的发展状态,全面了解商业模式细节,长期战略方向和目标,市场中如何定位;我的部门能为公司的竞争优势做出什么贡献?如何努力能影响公司战略?如何运作能实现盈利。对于XX而言,这一条尤其重要。
第四阶段:管理职能部门到事业部总经理。这个岗位和自己很类似,按书中的理论,首先是转变思维方式,管理好错综复杂的问题,学会重视所有的部门,要高度透明。对于新晋的总经理而言,人人都有疑问:能成功吗?能改变战略吗?能争取到所需的资源吗?能维持团队现状吗?是否会改变自己?会偏袒有些部门吗?会过度集权或过分放权吗?是否会受到公司关注?这个阶段容易犯的问题:缺乏激励的沟通;没有能力组建强大的团队,没有掌握业务赚钱的技巧;时间管理有问题,忙于琐事;忽视软环境,尤其组织文化的建设。这个岗位上必须学会自我提升,自学、历练、反省。总经理要和每一位部门经理沟通,学会提问、倾听、和反馈,帮助每个部门设置目标,并把这些目标与公司的目标链接起来;同时养成一个习惯,每次出差大以为部门经理随行,这样更好地了解各个部门的作用和实际情况。这个阶段的转型,向自己提问:主要是战略方向:我们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吗?在正确的市场中竞争吗?竞争优势能保持吗?业务定位有差异吗?可持续吗?选择的客户细分市场合适吗?从组织能力上来说:在满足客户需求方面,我们有正确的流程吗?市场潜力如何?我们产品开发是否授权适当?
韦尔奇自传读后感 篇2
合起《领导梯队》,我长舒了一口气,用16天读完这本书,写下了一万多字的笔记。十多年前,在大学的图书馆,我读过一本《杰克·韦尔奇自传》,那时候他刚从通用电气退休,光环无数,被誉为最受尊敬的CEO,全球第一CEO,美国当代最成功最伟大的企业家等等。现在我已经忘记了那本书的内容,但现在令我又想起他,是因为《领导梯队》的作者拉姆·查兰是杰克·韦尔奇最为推崇的管理咨询大师。甚至有说是排名世界第一的管理咨询大师。
这本书的特点是它把领导力从隐性的概念显像化了。作者把从员工到首席执行官的`领导力发展分为六个层级,每个层级都需要相应的工作理念、领导技能和时间管理能力,这个框架就被称为领导梯队模型。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工具,有了这个工具,雇主可以明晰自己的职业生涯路径,管理层可以用以考核绩效、培养继任者和和教练辅导。这本书还提供了花旗、万豪等世界级企业的案例。无论你是雇员还是雇主,这件工具都使你得益,帮助你成为卓有成效的管理者。
当然任何工具都必然有其局限,比如冲击钻不能用来钉钉子,领导梯队模型是世界级公司经验的总结,所以不适用于微型企业和个体公司,而且作者也说必须根据公司情况对模型进行修改。所以神器在手,端看你如何使用了。
韦尔奇自传读后感 篇3
杰克·韦尔奇,1935年11月19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市。1960年,加入通用电气塑胶事业部;1981年4月,成为通用电气历史上最年轻的董事长和CEO。从入主通用电气起,在短短20年间,他将一个弥漫着官僚主义气息的公司,打造成一个充满朝气,富有生机的企业巨头。在他的领导下,通用电器的市值由他上任时的130亿美元上升到了4800亿美元,排名也从全美上市公司排名第十位发展成盈利能力位列全球第一。位居世界第二的世界级大公司。2001年9月退休,他被誉为“最受尊敬的CEO”,“全球第一CEO”,“美国当代最成功最伟大的`企业家”。如今,通用电气旗下已有12个事业部成为其各自的市场上的领先者,有9个事业部能入选《财富》500强。韦尔奇带领通用电气,从一家制造业巨头转变为以服务业和电子商务为导向的企业巨人,使百年历史的通用电气成为真正的业界领袖级企业。
杰克·韦尔奇是通用电气(GE)董事长兼CEO。在短短20年间,这位商界传奇人物使GE的市场资本增长30多倍,达到了4500亿美元,排名从世界第10提升到第1、他所推行的“6个西格玛”标准、全球化和电子商务,几乎重新定义了现代企业……
《杰克·韦尔奇自传》是韦尔奇退休前的最后一个大动作,他将自己的成长岁月、成功经历及管理经验和盘托出,为渴望成功的商业人士树立了一个经典范例,堪称一部“CEO的圣经”。该书更以700万美元“天价”稿酬,创下美国自传版权收入之最!
如果说领导是门艺术,那么杰克·韦尔奇必定是位艺术大师。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如此充分地演绎领导艺术,而能像他一样使领导艺术不断结出丰硕果实的人则是少而又少。20年来,大公司和它们的领导人在无情的全球经济中就像多米诺骨牌一要纷纷倒塌,他却领导着GE创下一个接一个的丰收和利润的纪录。因此韦尔奇成了全世界企业家和经理的榜样,并享有“全球第一CEO”的美誉,享受着与美国总统一样的尊荣和礼遇。
韦尔奇在这本自传中推心置腹、侃侃而谈,首次透露了他的青年岁月、成长历程及管理秘诀,如这位奇才开创了一种独特的管理模式,帮助庞大多元的商业帝国摆脱痼疾——“金字塔”官僚体制,走上灵活主动的道路……
沃特·迪士尼公司董事长兼CEO迈克尔·埃斯特说:“杰克不仅仅是一个商业巨子,还是一个有心灵、有灵魂、有头脑的巨人。”索尼公司董事长Nobuyuki则这样评价:“杰克·韦尔奇终于透露了他的管理秘诀”!
韦尔奇自传读后感 篇4
这本书是通用电气前CEO杰克·韦尔奇先生以第一人称写的自传。它讲述了韦尔奇先生成长、工作的一生,包含了他对工作、管理、人生的理解和思考。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给我如何更好地开展管理工作以启迪。现在我将我的感受和心得与大家分享如下。
管理者必须要拥有正直的品格。
韦尔奇先生在书中饱含深情地讲述了她的母亲对他的影响。从小他的母亲就言传身教地给他灌输了自信、勇敢、直面现实、正直等为人处事理念。拥有正直的品质是管理者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财富。要想让员工们听你的,你首先要做到那。如果管理者没有正直的品质,员工会觉得你是不值得信赖的。你的命令执行起来也就打了折扣,更不用说激发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了。所以说做事先做人。拥有正直的品质,这样不仅你的员工会拥戴你,而且也会促进工作的开展。工作中我们做出每项决定都要以我们的正直的态度为前提。保持正直的工作作风,这样我们遇到上层的阻力也会相对少起来的。得道者多助在企业中也是一样的。俗话说:“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其身正,不令则行”。让我们把正直的作风,贯彻到我们一生中的生活、工作中。
管理者要有直面现实的心态。
韦尔奇先生的母亲教育他要勇敢面对现实,而不是对问题存在幻想。我们在工作会经常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当我们被各种困难弄得疲惫、困惑、烦躁时,我们有时会产生消极、侥幸心理。这种心理是无利于问题的解决的,而且往往会因为心存侥幸而做出错误的决定或消极应对。我们应当直面现实,积极应对,充分地调动大家的能动性,把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重心。
管理就是交流和沟通。
书中给我印象深刻地是韦尔奇先生为了把一种理念贯彻到管理层甚至整个公司中不断地重复,从各种事项,从不同角度,反复又反复的强调,直到他自己都觉得恶心了为止。让你的想法为大家明白与认同,是管理者应该要做的事情,就是管理的方法。而且交流更多的是双方的沟通。你需要了解你的员工的心里是怎么想的,要了解他们的需求,了解他们对工作、任务、问题的看法。通过沟通了解有利于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有利于挖掘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大家深入、坦诚的讨论、甚至于争吵,让思想不断地碰撞,思路就会拓宽,解决之道也会产生。交流与沟通就是管理。
管理者需要有创新的思维。
现在社会竞争激励,想要从众多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我们除了扎实地做好我们的日常工作,更需要有创新地思维。我们要比别人的想法多一点,事情多做一步,看问题的角度多转换一些。
管理者需要创建优秀的团队。
管理者的工作就是要打造一个优秀的团队。而要创造一个优秀的团队就需要有良好的工作氛围,需要调动大家的工作热情。官僚化的管理方式对一个小团队来说是不适宜的。对一个基层管理者来说,我们需要创造开放、竞争、热烈的工作氛围。管理者需要做好大家的啦啦队,记录并庆祝每一次的进步和成功是非常必要的。
管理是一门集科学、智慧、感觉、灵感、经验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艺术。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听、多看、多思考、多实践,为成为一名农行优秀的管理人才而努力。
韦尔奇自传读后感 篇5
《领导梯队》让我了解作为一个领导者在通往金字塔顶端所要经历的各个层级,以及在每个层级所必须get的新技能。管理工作就像打通关游戏,没有更高级的装备就无法进阶更高级的领域。因此,学无止境!同时也让我检视到目前工作中诸多需改善的方方面面:
一、越俎代庖:
《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的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一直被认为是管理者的美德,被津津乐道,却不知犯了越俎代庖的管理理念错误,阻碍了蜀国人才的成长,最终导致了“蜀国无大将”的局面,领导梯队的断裂也使一统天下的理想化为泡影。以前工作中看到某个项目组成员写的代码待改善时,就忍不住自己花时间帮他改。事实证明这样的工作效率并不高,对整体项目进度反而不利,也浪费了自己和员工应有技能的锻炼机会。后期将加强技术培训,循序渐进地提高工作标准及要求。
二、角色定位及角色转变:
不同的工作任务赋予我的管理角色是不同的,有时不能生搬硬套,因此我需要跳开惯性思维及惯性工作模式,在不同工作项目中对自己的管理角色进行精准定位,然后根据角色要求,或加强自我贡献,或管理项目组成员,或沟通及协调部门间配合等,以期更符合工作要求。
三、自我发展与发展他人:
工作中不能仅仅满足于被动的`完成公司交办的工作任务。还要通过积极自我完善,除掌握当前管理层级所要求的管理能力外,时刻准备向更上一个管理层级靠拢。同时善于发现人才,知人善任,注重对下属的培养,帮助下属做好职业规划,发展接班人,发掘及储备公司内部管理人才。
《领导梯队》如同一面镜子,让我能够正视自我,不断发现问题并加以改善,也如同一座航标,为我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