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取得整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成果的关键环节。扶贫办党组严格按照省委书记提出的四个回应的要求,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扎扎实实进行集中整改,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以贫困群众为中心,不断抓好产业化发展,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改革创新精神,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力求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以过硬的作风和本领,带领贫困群众稳步脱贫致富,实现共同富裕,与全市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一、针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支部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坚持会议讨论决定制度不够好的整改措施:
一是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讨论,查找存在的不足,并广泛征求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党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各项重大事宜必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上会讨论,严格执行会议讨论决定制度。
二、针对‘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的整改措施: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并严格落实张家口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情况报告等制度,强化监督,规范领导班子成员行为,杜绝假公济私和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违法违纪现象,在全办形成人人管我,我管人人的良好氛围。
三、针对落实思想认识不够,制定措施不够有力的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扶贫办违反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及反对四风问题有关制度,加大对违章违纪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一些违纪的反面典型在全市扶贫系统内曝光。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下基层检查调研一律在基层食堂就餐;严格按照公车管理使用标准配备和使用车辆;严禁超标准住宿,切实减少公务消费。
四、针对抓班子带队伍不严不狠,有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的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干部教育提醒打招呼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政治思想、勤政廉政、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醒和打招呼,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督促纠正。二是健全完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管理干部责任制。对抓班子带队伍不力、所在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人发生严重问题的,本单位干部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三是研究制定干部奖惩办法。对认识到位,态度积极,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有突出贡献的干部进行奖励,建议上级提拔重用;对重视不够,推而不动,甚至造成负面影响的干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实施责任倒查追究,情节严重的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并通过办公网在全市扶贫系统内曝光通报。
五、针对学风不够端正的整改措施:
领导班子每位成员都要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履职尽责的重要途径,一是落实学习制度。每年度集体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全办集体学习时间全年不少于24天;二是拓宽知识领域。加强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更新知识结构,特别是要进一步强化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政策的学习,加强工作研究,探索总结规律,切实提高科学谋划的能力、统筹协调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六、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基层调研不够深入的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定期调查研究和领导干部长年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围绕扶贫政策、扶贫工作管理体制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每半年不少于20天,每次调研中都要分别召开一次县乡扶贫干部、群众代表、致富能手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撰写出有分析研究深度、有政策理论水平、有操作可行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二是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月到自己的联系点不少于一次,驻村帮扶不少于三天,及时了解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并想方设法给予解决,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三是加强群众监督。结合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工作和每半年一次的民情恳谈会时机,开展基层扶贫部门、扶贫干部以及贫困群众监督评议办领导班子及成员、各业务科室工作作风活动。四是完善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格、规模和时间,全市性的扶贫工作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天,业务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确保质量、讲求效果。五是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及时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不断增强服务贫困群众的能力和责任意识,促进扶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年内完成全市实现19.35万人脱贫任务。
七、针对创新意识不强,落实工作不力的整改措施:
一要建立完善扶贫到户新机制。用市场思维、市场机制创新到户模式,解决好到户资金撒胡椒面、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大力推行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社+农户五位一体的股份合作模式,构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贫困户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共赢同富。二要建立完善扶贫开发资源整合机制,努力构建大扶贫格局。加大连片开发力度,研究出台市级整合扶贫项目资金政策,鼓励重点县以扶贫资金为黏合剂,整合各项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工作。三是结合中央、省市建档立卡工作会议要求,扎实推进建档立卡工作,准确识别扶贫对象,掌握全市的贫困状况,指导贫困县区分类科学制定脱贫规划,实施精准扶贫。四是建立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和研究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办法。通过专项检查、基层调研、工作调度、情况汇报等方法方式,加强对项目的动态管理,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办法,确保扶贫项目管理的常态化。五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四级平台、三个代办工作部署要求,每年协助市委组织部确定好帮扶企业单位,协调指导帮扶单位开展好帮扶代办工作,切实为帮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六是研究制定《张家口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对有扶贫开发任务的贫困县区扶贫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市委对县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七是建立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机制。针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上力度不够的问题,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完善我市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办法,对扶贫项目从立项、实施、验收、报账、后续管理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八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帮困春雨行动,全力协助市委文明办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和帮扶规划,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帮困活动,指导各县区对首批确定的11146户城乡困难家庭开展创业扶持,确保春雨行动取得实效。
党组书记、主任刘海斌个人整改清单
针对学习不深入、上进心不强、思想上放松,具体整改措施:①抓好党组班子集中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②坚持经典著作反复学、报纸剪贴经常学,在深化学习中不断提高推进精准扶贫、服务扶贫对象的本领,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4天。③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决抵制和杜绝形式主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随波逐流、不跟风赶浪。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针对管理监督不到位,深入基层不够,具体整改措施:①严格实行一级管一级制度,把分级负责与相互协调相结合,形成纵横结合的管理体制。②切实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努力提升思想政治水平,积极投入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③牢记扶贫对象利益无小事,加大下基层时间,深入扶贫对象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掌握、解决扶贫对象的实际困难,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④认真落实蹲点服务联系活动,联系5-10户农村老党员、扶贫对象、致富带头人,定期走访,倾听意见建议,解决困难问题。整改时限:年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为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以及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持续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国资监管水平,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针对班子创新意识不强、思想上安于现状、不够解放的整改措施。
1、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进一步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想办法,多出路子。2、学习其他省市国资委的先进经验,开阔全委干部职工的眼界,培养大家的创新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创新意识,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创新思想、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服务方式,完善管理手段,推进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的整改措施。
1、完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月组织1次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班子成员每次学习必须有学习记录、有考勤,因公事外出未能参加学习的,要及时补课。并按照季度对学习的内容进行讨论,形成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学习进一步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大力推动新的思想解放,打破思维定势和行为定势,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和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发展,促进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2、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学习研讨工作,每年中心组集体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0天,交流研讨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每人讲1-2次党课;每年召开1次理论学习交流会,开展2次践行群众路线主题党日活动。
三、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举措方面还不够深入的整改措施。
1、按照资产捆绑,政府融资,统一政策,全员置换,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国企改革思路,解决国有企业改制资金筹措难。
2、做好企业改制职工分流与安置工作。制定《张家口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身份置换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意见》,破解职工安置难题。
3、制定《张家口市属国有产权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因企制宜分类指导企业推进国企产权制度改革。
4、加快不良金融债务处置工作。在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同时,切实抓紧债务集中打包处置工作,着力解决企业改革在资金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四、关于机关内部管理不科学、不严格、标准低,存在老好人思想问题的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方案》和我委内部工作纪律,严肃考勤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2、严格坚持原则。办事做到对事不对人,切实履行好国家赋予的职责,当好人民的公仆。坚决克服老好人思想,敢于承担责任、敢于有所作为、敢于直言不讳。对个别公务员在企业兼职问题,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项专项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委组织部[XX]27号文件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违规取酬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处理到位。
五、关于工作不实、作风飘浮、指导基层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1、围绕工作部署多,检查落实少,工作推动力度不够。特别是在国企改革中调查研究不力,底数不清、思路不宽、措施乏力、进展不快、实际效果不好的问题,加快制定出台《张家口市国资委党委关于领导下基层开展挂点指导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基层调研或走访活动,带着问题去调研,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增强下基层调研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深入度。
2、调研前要围绕主题,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做到全面熟悉掌握情况后才开展调研,做到有的放矢。不能事先定调,划框框,要从实际出发,善于倾听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第一手的真实情况。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
六、关于进取意识不强,开拓创新精神不足,县区产权场外交易监管不力的整改措施。
组织委机关职能科室全面梳理已有国有资产产权监管制度,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要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用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以及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要予以修订完善或者废止;对于县区产权交易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力求制度建设与产权交易制度改革发展同步推进,持续优化国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制度梳理和修订完善工作机制。
七、关于群众观念淡化,解决群众上访问题不到位的整改措施。
修订完善《市国资委信访工作办法》,使信访维稳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适时对信访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包括信访工作制度适用性,信访信息、案件查办、矛盾排查、信访监督等基础工作,查找薄弱环节,促进信访工作更加规范。
八、关于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1、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委党委的集体决策,全委上下要坚决落实,并长期坚持。
2、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经常性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中存在的缺点、错误,真诚而又严肃地提出批评,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并长期坚持。
九、关于艰苦奋斗观念弱化问题的整改措施。
1、发扬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讲真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
2、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严格遵守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特别要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情。
3、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党规党纪、法纪政纪,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
十、关于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觉树立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
1、组织市国资委机关干部结合业务工作扎实开展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活动,参观反腐倡廉图片展,观看廉政教育片,夯实党员干部忠于事业、开拓创新、务实清廉的思想基础,全力打造服务型、廉洁型、创新型、学习型、绩效型机关。
2、抓好企事业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倡导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的工作纪律,并倡导作风正派、情趣健康的生活方式。
3、按照《张家口市国资委XX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部署,对深入学习贯彻规定和《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进行周密部署,明确追责措施。(jZ139.cOM 迷你句子网)
党委书记、主任方飞个人整改清单
针对学用脱节、知行不一,政绩观有一定偏差,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每天学习一小时,每月熟读一本书,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有一定理论水平的体会文章,不断提高自己科学决策水平和领导工作能力,真正做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二是牢固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政绩观,在想问题、做决策时,都首先把群众利益、群众愿望放在第一位,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使国资委的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实际和群众意愿。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针对注重形式轻视效果,务实作风树立的还不牢固,具体整改措施:首先,从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件做起,每年至少确定1个月为无会月,确保有足够的时间研究政策抓决策、深入基层抓落实。其次,要改进调研方式,通过解剖麻雀、深入分析等方法,掌握真实素材,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3篇以上。第三,要坚决摒弃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的不良习气,把功夫用在抓经常、抓平时上。第四,要把决策后狠抓落实作为关键,通过经常过问、现场指导、专题办公、随机抽查等方式,推动定下的事情件件有着落。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针对落实规定等纪律存在差距,一是认识不到位。二是落实不到位,具体整改措施:自觉在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滥用权力,不搞特殊;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以反面典型为镜,时刻提高警惕意识,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抵制四风的侵蚀。坚决管好家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保持淡泊的心态,艰苦朴素,廉洁奉公。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针对抓班子带队伍严格不够,有老好人思想,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工作。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手段,积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工作,坚持每周1次领导班子谈心交流活动。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实现党委会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工合作有机统一。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支持纪委监察部门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全委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廉政纪律的监督检查。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针对群众观念不强,少了地气,多了官气,具体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每季度与包联的贫困户下岗困难职工见面交流1次,每年驻村蹲点调研不少于10天。坚持在办公地点实行四公开一告知制度,每周六坚持在委信访接待室接待1次群众来访,认真阅办群众来信,诚心诚意地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针对有安于享受心理,缺乏开拓进取意识,具体整改措施:一是深刻领会邢国辉书记关于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总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关于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加快推进国企改革的意见》,力争用2年时间构建起科学完善的国资监管体制。二是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助力四型经济发展。打好改革攻坚战,多种形式、因企制宜推进企业改革,2年内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任务。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针对艰苦奋斗意识淡化,存有讲面子排场思想,具体整改措施:带头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注意生活小节,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针对纪律要求标准不高,思想深处不以为然,具体整改措施: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带头依法依纪做人做事,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以严于律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形象、带动他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针对扶贫开发工作缺乏精准度,扶贫开发创新不足,具体整改措施: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始终把扶贫对象的难处当作自己的难处,时刻把农村贫困人口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以优质的服务,带头树立好扶贫干部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②在推进改革创新上下功夫,主动研究新办法,采取新措施,用市场的思维和办法研究破解工作难题,推动扶贫工作科学发展。③完成全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实现对贫困人口的精准化管理。④强化社会扶贫工作,为每个贫困村确定帮扶单位,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结对帮扶。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针对宗旨观念有所淡薄,还存在家长作风,具体整改措施:①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牢牢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党性锻炼修养,从严要求自己,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③牢记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哲理,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意见,对他人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针对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烈,具体整改措施:①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抵制和狠刹歪风邪气,引导和弘扬新风正气。②压减和规范机关三公经费,进一步规范相关程序。③下乡调研轻车简从,不搞超标准接待。④坚持用好的作风干好工作,用好的作风带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发现的奢靡之事做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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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资产管理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次小学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 全面摸清我校资产底数,建立详细的资产台账。
2. 核实资产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实相符。
3. 查找资产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资产管理体系。
二、工作内容
1. 资产范围:本次清查工作涵盖我校所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器材、办公设备、教学设备、车辆等。
2. 清查方法:采用实地盘查、核对账目、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
3. 清查步骤:
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
制定详细的'清查计划,包括清查时间、地点、人员分工等。
开展实地盘查,逐一核对资产实物与账目是否相符。
对盘查中发现的差异进行核实和记录,并查找原因。
汇总清查结果,编制资产清查报告。
三、时间安排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自即日起启动,预计用时XX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1. 第一阶段(XX天):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清查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
2. 第二阶段(XX天):开展实地盘查,核对资产实物与账目是否相符。
3. 第三阶段(XX天):对盘查中发现的差异进行核实和记录,并查找原因。
4. 第四阶段(XX天):汇总清查结果,编制资产清查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清查工作有序进行。
2. 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成员的工作职责,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负责。
3. 严格工作纪律:要求参与清查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4.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校内广播、宣传栏等方式,向全校师生宣传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师生对资产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资产管理方案 篇2
20XX年,铁东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落脚点,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制度,出台四项具体制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完善的制度是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以国家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针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变价收入收缴等管理混乱现象,结合我区20XX年颁布实施的《铁东区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四项具体管理制度,为加强全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制度保证。四项新制度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制度;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更管理制度;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管理制度;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巡查、督查制度。
二、摸清家底、完成三项清查
要做好资产管理,首先要知道有多少资产,资产基数的统计是开展一切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
1、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类资产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铁东区国资办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类资产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统计汇总,清晰准确地掌握了其存量及使用情况:
①我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建筑物资产共有488处,占地面积376391平方米,资产价值22,014万元。其中帐内资产价值7744.44万元,帐外资产价值5653.58万元,未决资产价值1430.14万元。
②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占地共32处,总面积606931平方米。其中:建筑用地79451.15平方米;教学用地90065.92平方米;操场用地183236平方米;停车场用地2894平方米;绿化用地68646平方米;其他用地182637.9平方米。
③存在问题:部分房屋没有入固定资产账;部分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
2、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等情况
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要求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为了给财政预算工作及“收支两条线”的实施提供准确数据支持,根据区政府【20XX】1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为规范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保障全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建立起适应我区经济发展需要和公共财政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区国资办牵头,区财政局、区监察局配合,组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巡查督察组,历时3个多月,对全区国有资产出租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被检的街道办事处、教育、城建、卫生、文化等系统所属共65家单位中,有34户单位存在土地房屋类固定资产出租情况,共有379处房屋或车场(场地)对外出租,其中房屋173处,车场(场地)206处。20XX年应收租金318万余元,实收租金279万余元,77万元已上缴财政,202万余元未上缴。未上缴租金的原因包括:单位本身为自收自支单位、街道办事处三产收入、个别单位坐收坐支、用于所属企业支付各种费用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随即印发了《关于规范签订固定资产出租合同和及时上缴租金的通知》,对资产出租行为进行严格规范,统一由区国资办代表区政府签订资产出租合同,租金全部上缴区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至年末,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租赁非税收入240万元,国有资产占用费12万元。
3、清查国有、集体企业资产情况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全和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们对未实施转制的国有企业要求其按季度进行财务快报,使我们随时掌握企业的运行情况,为改制做好前期准备。
三、恪守职责、把好两个关口
1、把好转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履约监管验收关
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加强改制企业履约监管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铁东区企业改制履约监管领导小组对改制企业抓紧进行验收工作。
铁东区需要验收企业共有37户,已完成验收8户,正在验收15户,问题较大目前无法验收企业10户,拟解除改制合同企业3户,确认不属于验收范围1户。
按照市国资委的要求,认真审核改制企业履约监管验收要件,严格把关,客观详实地判断改制企业履约情况,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严谨地做好验收工作,使社会、企业及职工的利益都不受到侵害。今年,我们按照企业改制履约监管验收操作程序,根据《鞍山市企业产权转让履约监管验收要件》的规定,对6户国有改制企业和2户集体改制企业进行了验收。其中:鞍山市园森林商场已符合验收条件,正在等待市国资委下发验收文件;鞍山市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鞍山市大光明洗染有限公司、鞍山市图济生产资料服务有限公司、鞍山市温馨宾馆有限公司、鞍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正在按照市国资委要求进行整改,验收材料即将上报接受审核;和平服装厂及和平物资购销站两户集体改制企业,经与市国资委沟通协调后,顺利完成了原企业房屋产权转移手续,保障了职工权益及社会稳定。
对于改制后情况比较复杂的企业,积极地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征询意见和建议,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尽力为企业以及职工排忧解难,加快验收步伐,使企业得以持续良性发展,使职工利益充分得到保障。对待不积极配合的个别改制企业,通过座谈、走访等手段,耐心宣传政策法规,并且下发《限期履约验收通知单》,使其认识到监管验收是国企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若不接受验收,企业改制就是不完整的,并且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后果。
2、把好国有(集体)非住宅房产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审批关
市政府为加强国有(集体)房产管理,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我市国有(集体)非住宅房产转移登记实行新的审批程序。我们按照鞍山市房产局【20XX】1号会议纪要精神及《关于我市国有(集体)非住宅房产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对铁东区域内申请转移登记的国有(集体)房产严格审批,全面细致地进行调查走访,坚持每户房产都进行实地勘测,及时与区谈迁办和区拆迁办咨询沟通,不使改制企业非住宅房产的转移侵害到职工利益,不使国有(集体)非住宅房产的转移影响到我区及我市的城区整体规划。今年,已经对符合条件的10余户房产转移进行了审批。
四、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培训
按照市国资委的统一安排,组织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100余名资产保全稽查监督员参加业务培训,增强了占用使用国有资产单位的国资监管意识,提高了资产保全稽查员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软环境建设。
五、理顺关系、接收四家医院资产管理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各医院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我们对鞍山市粮食局职工医院鞍山市老年病防治康复医院、鞍山市血栓病专科医院和鞍山市商业医院进行了接收。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四家医院进行了清产核资,并要求四家医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卡造册,委派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及时将《铁东区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印发给四家医院,理顺并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六、按章办事、做好资产处置
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铁东区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处置资产的行为按程序进行审批。对新购置或盘盈的资产,严格按照原始票据价值
或评估价值入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合法转让的国有资产,坚持申请、评估、审批、拍卖的程序,保证国有资产变价收入足额及时的上缴到财政专户;对于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坚持实地查看,核对实物与帐面是否一致,是否达到报废标准,将资产回收后按估算价值找对应机构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实现资产的剩余价值。目前,已经处置资产原值100余万元,变价收入7万余元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七、工作中的不足
1、工作中已核实的一些资产报废、盘亏及帐目混乱情况,目前相关部门尚未进行帐目调整,所以帐目中体现的数据与资产清查数据不完全一致,目前正在协调中。
2、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管理工作还不够主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掌握的还不够细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比较混乱,收费标准仍存在不一致或不合理现象,租金收入没有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处理,存在个别“坐支”现象。房屋类资产租期时间过长,租金却始终保持较低价格,这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收益部分流失。
资产管理方案 篇3
20xx年在院党委的关心与支持下,在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的业务指导下,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资产管理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注重业务学习,夯实管理基础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我院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力求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统筹,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需要有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来支持实施,构筑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建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基础。我院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在工作中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资产管理配套实施办法,新修订了资产管理制度,加大了资产管理力度。
三、加强日常资产管理,规范管理程序
在资产的日常管理方面,将单位国有资产层次化、集中化管理,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提升了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一)实施“单位资产动态兼管,资源共享,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二)新增(购买、接收捐赠)资产及时入账,落实保管制度,责任到人。
(三)资产盘亏、报废由院办公室盘点后提出资产盘亏、报废申请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财政部门审批,严格规范资产处置程序。
(四)落实检查制度,对各科室资产的调配、使用、保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特别是对易携带、易丢失、已损坏资产的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有出租、出借、私自带走单位资产的现象,各科室基本做到了账实相符,存放地点清楚,责任人员明确。
(五)各科室均加强了安全措施,本年度无资产被盗现象,使用管理人员都能做好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资产的使用性能。
四、积极探索新型资产管理方式
(一)建立健全单位固定资产的动态监管体制。
(二)在全院开展积极探索创新资产管理方式的工作经验介绍。
(三)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的新机制,促进资产管理科学发展。
(四)实现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有机结合,在坚持采购必要性前提下,确保所采购的物品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工作实际需要,这样可以降低单位行政运行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五、加强资产管理宣传及调查研究工作
加强资产管理的宣传工作,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使大家进一步掌握资产购置、使用、报废、处置等流程,并鼓励各部门进行资产管理的调研,以促进资产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六、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抓住清查契机,认真落实各项资产管理工作
资产信息化管理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现状以及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动态管理的一种手段,是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保证。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能够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有利于及时发现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国有资产的调剂或调配,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和分布,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
通过清查可以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了动态监管,在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的基础上,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
我院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通知》及《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安排部署,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全面动员,确保各类资产数据真实准确,顺利按时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工作。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首先,院领导十分重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送工作,严格按照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健全机构,密切配合,并成立了院资产管理系统实施领导小组。其次,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二)准确核查,全面落实
通过查阅凭证、翻阅明细账、核对资产卡片、查找相关资产信息资料,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进行认真填写,准确入账。通过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审核,最终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单位资产信息完整、准确和真实。
(三)沟通协调,强化督导
注意加强与院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组织管理职能。认真听取各部门关于资产管理工作的汇报,详细了解资产管理状况,帮助各部门分析解决资产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答疑解惑,排除资产管理系统软件的技术障碍,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
七、队伍建设及监管机制
我院在历次资产清查及相关资产管理工作中,均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如在资产清查任务中,按照实现对资产动态监管的要求,顺利完成资产清查及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工作,通过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健全机构,专门成立了以院领导为首的资产管理系统实施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学院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个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类资产数据真实准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上报。
同时我院注意加大资产监管力度,依法行政,理顺工作程序,建立互相制约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变动等制度规定,做好资产监管工作,确保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在资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资产管理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应进一步提高,资产信息化管理手段需进一步加强等等,今后我们将针对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建立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不断开展调研工作,深化资产管理和改革;继续资产核实工作,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资产绩效管理。
九、20xx年工作安排
(一)及时掌握资产动态,对于部分性能不完善的资产按照资产管理流程进行核销;
(二)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制定资产管理奖惩措施;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及管理水平。
总之,今后我们在市局的指导下,通过努力提高资产使用效能,不断创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法,为我院资产管理更上一个新台阶儿努力奋斗。
资产管理方案 篇4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学院决定于20xx年5月-9月开展我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构与职责
为切实保障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院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学院党政办公室、财务处、纪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科技处、教务处、图书馆国有资产管理处等单位负责人。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我院资产清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彻底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院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进一步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我院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配合上级部门充实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效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奠定基础。
4.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和实施计划,做好具体整改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三、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清查工作,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清查单位范围
(1)我院所属所有部门;
(2)我院兴办、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本次清查范围,但须按照本方案规定填报相关数据。
2.清查资产范围
产权属于学院的所有资产,包括:
(1)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2)固定资产:
①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②通用设备(包括计算机、办公设备、车辆、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
③专用设备(包括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医疗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文艺设备、体育设备等);
④文物和陈列品(包括标本、模型等);
⑤图书档案(包括图书、期刊、资料、档案等);
⑥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
(3)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4)对外投资(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等)。
四、工作内容与方法
(一)工作内容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规定,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是指对我院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是指对我院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4.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等工作分工、负责单位及完成时间详见《河套学院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分工表》。
(二)工作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采取各单位自查与学院检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1.各单位自查
各单位根据《河套学院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分工表》的具体任务开展自查工作。学院下发各单位固定资产账单(电子版),各单位根据账单按照以下方式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核对:
账实相符,在下发的固定资产账单中进行标注;
有物无账(资产盘盈),除在固定资产账单中进行标注外,另行填写资产盘盈表,并进行情况说明;
有账无物(资产损失),除在固定资产账单中进行标注外,另行填写资产损失表,并进行情况说明。
各部门应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清查结果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学院检查、抽查
学院对各部门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3.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处理方式
资产盘盈(包括货币资金盘盈、存货盘盈、对外投资盘盈、固定资产盘盈、无形资产盘盈、往来款项盘盈等)、资产损失(包括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对外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资金挂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处理。对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各部门须提供相关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20xx年5月1日-15日)
1.学院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与分工;各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结合学院工作安排制定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参加资产清查的所有部门须指定一名处级领导和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将《河套学院20xx年资产清查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2)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3.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各项工作并组织资产清查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建立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人员QQ群(xxxxxxxxxx),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情况说明和情况讨论。
(二)全面自查阶段(20xx年5月16日-6月15日)
1.各部门依照《河套学院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分工表》对本部门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与查实:
(1)全院所有部门(包括各职能部门、学院、直属单位等)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等进行清理。
(2)财务处进行账务清理。
(3)组织人事处进行学院基本情况清理。
(4)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处等对无形资产进行清理。
(5)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学院占有使用土地及房屋及构筑物进行清理。
(6)图书馆对所管理的图书进行清理。
(7)后勤处、财务处对在建工程进行清理。
(8)财务处对对外投资进行清理。
(9)财务处对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清理。
2.5月25日、6月5日,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召开工作协调会,检查资产清查工作的进度,研究解决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各单位于6月15日前报送相关表格。
(三)检查、汇总与审核上报阶段(20xx年6月16日-7月15日)
1.7月1日前,学院对各单位的自查结果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2.7月5日前,学院对本次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与汇总,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和资产清查报表。
3.7月10日前,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和资产清查报表,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
4.7月1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和资产清查报表报送市财政局。
(四)总结核实阶段(20xx年8月1日-9月30日)
市财政局对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材料进行审核、检查。市财政局批复资产清查结果后,学院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实权限,组织开展相关资产核实工作。核实批复后,学院做好相应账务处理,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建立健全相关资产账卡,完善学院国有资产数据库,逐步实现资产动态管理。
根据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和暴露出来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自纠自改,逐项完成相关整改,研究制定完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六、操作系统
本次清查使用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清查子系统”。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上报工作。学院使用该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加强领导,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确保保质保量并按时完成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资产清查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在资产清查中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
(三)强化督导,严肃纪律。各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对存在的问题瞒报虚报。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认真总结,落实整改。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分析与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巩固资产清查成果,堵塞管理漏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资产管理方案 篇5
1、协助综合管理主管起草部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
2、协助综合管理主管建立部门组织框架,汇总、整理各岗位工作职责,协助制定部门各项工作流程;
3、负责部门年度目标、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半年度目标、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季度目标、季度目标完成情况、月工作计划、月完成情况、月报等各项信息抄报的汇总、整理和提报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办公用品、损耗品的申领、采购及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台帐;
5、负责协助综合管理主管做好部门各项费用的预算与控制,以及年度、月度资金预算的提报;
6、负责部门所有重要文件、资料及档案的收集、汇总、整理、分类和保存;
7、负责部门与其它单位及部门工作联系函及相关文件的发放和接收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8、及时收集和了解部门全体员工的工作动态,协助上级领导协调部门全体员工的业务工作,掌握全部门的主要活动情况;
9、在上级领导下负责部门具体管理工作的实施检查、督促、落实执行情况,并督促办理,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10、负责部门办公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整理、印发会议纪要和会议议定事项,并检查督促会议决议的'贯彻实施
11、协助综合管理主管做好重大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工作;
12、协助综合管理主管做好公司重要来宾的接待安排(机票、酒店、用餐等)及重要会议的组织与会务工作;
13、组织汇编公司大事记、图片库等文献资料;
14、协助综合管理主管搞好部门内部企业文化建设及培训等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
15、负责办理部门各项行政工作的审批流程;
16、负责部门相关费用的报账工作;
17、协助部门上级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
1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资产管理方案 篇6
为了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准确的资产信息,特制定本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本方案将详细阐述资产清查的目标、原则、步骤、时间安排及保障措施,以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资产清查目标
1. 全面了解公司资产状况,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2. 查找并处理资产损失、浪费及不合理占用问题;
3. 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为公司决策提供支持。
二、资产清查原则
1. 全面性原则:清查工作应覆盖公司所有资产,确保无遗漏;
2. 准确性原则:清查数据应真实、准确,反映资产实际状况;
3. 公正性原则:清查过程应公开、公正,避免人为干扰;
4. 保密性原则:保护公司资产信息,防止泄露。
三、资产清查步骤
1. 准备阶段
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制定详细的清查计划,明确清查范围、方法及时间安排;
编制资产清查表格,准备清查工具;
通知各部门配合清查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 实施阶段
按照清查计划,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实地清查;
对资产进行逐一登记、拍照、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汇总清查数据,形成清查报告。
3. 处理阶段
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与相关部门协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 总结阶段
对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报告公司领导,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根据清查结果,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四、时间安排
1. 准备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 实施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3. 处理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4. 总结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五、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技术保障:采用先进的'清查工具和方法,提高清查效率和准确性;
3. 人员保障:加强培训,提高清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4. 制度保障: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为清查工作提供制度支持。
资产管理方案 篇7
1.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包括招聘、薪酬福利管理、绩效管理、培训和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等工作。
2.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薪酬福利体系、绩效体系、招聘体系、培训体系、职业发展体系等),并推行实施。
3.负责拟订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和员工技能发展计划。
4.负责建立公司员工晋升机制,组织实施公司员工能力测评。
5.组织拟订公司及重要岗位的人才梯队建设继任者计划。
6.协助各部门制定建立培训机制和培训计划,监督各部门培训计划的进展,确保实现培训目标。
资产管理方案 篇8
1、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制订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执行与监督,促进管理规范化。
2、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追踪业务部门的工作目标进度达成情况,对董事长、总经理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督办。
3、负责公司外部来访接待、政府部门对接及相关调研工作。
4、负责公司对外的新闻宣传、公关活动等。
5、负责公司三会各项工作及其他重要会议及活动的'统筹安排等。
6、负责公司公文管理、印章印鉴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
7、统筹安排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重点组织实施绩效考核。
8、部门内部其他日常管理及团队建设工作等。
9、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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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篇1】
一、组织机构
成立贵德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各阶段任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有效落实、顺利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武同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太、南见昂德同志为联络员,负责协调、调度、督办各阶段重点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调动、职务变更,由接替该职务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各阶段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专项工作组,定期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导,督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有序开展各阶段工作。
二、总体安排
(一)排查范围。黄河干流及支流(黄河北岸多龙河、浪麻河、昨那河、多拉河、曲卜藏河、龙春河、尕让河、松巴河等8条河流;南岸暖泉河、莫曲沟河/西河、高红崖河/东河、清水河等4条河流),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1公里,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延伸范围。
(二)工作目标。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任务,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20xx年已完成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全面排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常态化排查方案,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排污口底数,建立排查清单,实施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
完成时限:20xx年3月。
(二)开展监测。通过政府向第三方监测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摸清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特点及规律,筛选识别排放量较大、水质较差、环境影响较大的排污口及排污问题。对于呈季节性、间歇性排放特征的排污口,合理选取监测时段,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开展分类监测。监测方式根据实际条件确定,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
完成时限:20xx年8月(黄河干流排口监测于20xx年5月底前完成)。
(三)溯源分析。综合运用现场查看、图纸作业、科技勘测和工程机械等手段,查清排污口污水来源和排放单位,建立完善分类命名编码,树立标识牌。经溯源分析,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工业企业、园区的排污口和雨洪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规模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排污口)、其他排口(大中型灌区排口、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20吨及以上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等四类。污水混合排放的排污口,通过分析污水种类、排放量等情况确定排污口分类,溯源后仍难以确定排污口类型的,纳入其他排口管理。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黄河干流排口溯源分析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
(四)制定方案。按照分类施策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销号制度,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治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报经州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核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五)分类整治。坚持“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原则,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建立排污口整治清单,统筹开展整治工作。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清理合并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各类生活污水散排口、园区企业污水未纳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处理的排污口、工业企业设置的多个排污口、集中分布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规范整治借道共用排污的排污口、雨洪灌区排口、入河沟渠以及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的排污口和管线,入河沟渠及其他排口结合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整治。排污口设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工作清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指导督促排查整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开展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县财政局负责将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城镇雨水排口溯源整治;县水利局负责灌区排口、沟渠、排干等溯源整治;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水产、畜禽养殖排口溯源整治。
(二)依法依规,分类整治。坚持科学精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避免急于求成、简单粗暴,坚决防止“一刀切”。对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排污口,应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对确实存在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应合理设置过渡期并开展指导帮扶;对涉及水生态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排污口,应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合理制定整治措施;对涉及防洪排涝、堤防安全、河势稳定的排污口,应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
(三)加强执法,强化督导。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信息录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工作组要将排污口排查整治纳入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督导,动态跟踪整改效果,持续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通过督办、通报、约谈、追责问责等举措,督促有各乡镇、相关部门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迅速落实许勤书记巡查松花江生态保护工作讲话要求和20xx年度省总河湖长会议及全省入江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题办公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xx〕17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及其分布,统筹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原则
1.标准引领,差别管理。按照全省统一的排查、溯源、整治程序规范体系,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等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与日常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结合本区域特点,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路线图、时间表并组织实施。
2.全面排查,分步实施。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与整治工作,摸清入河排污口现状和问题,建立台账,不留“死角”。
3.落实责任,分工协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等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市水务、工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
4.稳中求进,民生优先。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稳扎稳打,把握整治工作时度效,服务高质量发展。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入河排污口统筹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一刀切”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三、目标任务
1.任务范围。排查整治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
2.工作对象。所有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
3.工作进度安排。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跨县(区)域断面布设工作;6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7月15日前,完成疑难复杂排污口溯源工作;8月31日前,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4.材料报送安排。6月15日前,报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7月2日前,报送排查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成果登记表,同时报送《入河排污口排查报告》〔按照附录B编写〕及排查成果图;7月16日前,报送溯源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和入河排污口溯源结果登记表;9月1日前,报送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和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表。
四、技术依据
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省委主要领导专门安排的集中攻坚工作,原则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开展,上级再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由于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相关多个标准,生态环境部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目前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xx)、《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HJ1233-20xx)、《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解译技术规范》(HJ1234-20xx)、《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xx)四个技术规范。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等在工作推进中,可立足本地实际,考虑排污口问题整治或审核设置的不同需求,从有利于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排污口分类,必要情况下,也可在上述四个规范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xx〕17号)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细化排污口分类。
五、工作程序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程序包括排查、溯源、整治、规范化建设等,按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技术指南》开展具体操作。
(一)排查
1.开展三级排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等依据辖区内水系分布特征,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排查范围,开展深入排查,摸清掌握各类入河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
按照三级排查模式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第一级排查可视排查溯源工作实际需求,通过无人机遥感航测、卫星遥感、无人船监测、智能机器人或其他数据资料排查方式开展,通过第一级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有必要的可通过第二级人工排查予以核实。第二级排查仍无法明确的入河排污口,需要开展第三级排查,通过第三级排查对第一级、第二级排查成果进行查缺补漏。
2.监测要求
在排查、溯源、整治过程中,可通过监测确定入河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类型、浓度,辅助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判定,并明确入河排污口是否需要整治。
水质快速检测。入河排污口排查人员在现场需要快速确定水质状况时,可采用水质快速检测方法。水质快速检测因子包括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采用检测试纸、试剂包等方法进行现场测试。流量依据入河排污口现场条件采用容积法、浮标法等方式进行估算。样品采集为瞬时样品,应选择污水混合均匀、靠近采样断面(点)中心,并尽可能在入河排污口水质不受到河水影响的区域采样。
人工采样监测。对存在异常情况的入河排污口,实施人工常规采样、实验室内检测分析。具体包括:水质数据异常(pH9、COD>100mg/L、氨氮>10mg/L、总磷>1mg/L)、水体水色异常、恶臭等异常情况。人工常规采样、实验室内检测分析参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xx)要求实施。
3.排查成果
在三级排查基础上,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档案存档备查,并按照相关要求上报。排查成果用于后续监测、溯源、整治等相关工作。排查成果包括(视实际排查情况整理):
a.入河排污口名录包括各类排查表、影像资料;
b.入河排污口排查报告,排查成果图;
c.排查工作资料包括排查方案、调研、培训、排查、会议等文件和影像资料;
d.遥感影像;
e.资料汇编包括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信息,基本图件(各类行政区划图、水系图、岸线图、敏感区图、地下管网图、功能区划图、其他相关图件),基本资料(行政区划边界资料、水系水文资料、历史掌握的排污口相关资料、敏感区资料、流域断面和污染源监测资料、重点排查区资料等)。
(二)溯源
排查发现的入河排污口,按规定开展编码命名,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排污口,属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要组织开展溯源分析,查清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属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为责任主体,或由市政府指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从而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管。
(三)整治
实施分类整治,明确排污口分类。根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将入河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其中,工业排污口包括工矿企业排污口和雨洪排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雨洪排口等;农业排口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等;其他排口包括大中型灌区排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等。明确整治要求,根据具体问题类型,按照“取缔关闭一批、清理合并一批、整改规范一批”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四)规范化建设
排查、溯源、整治过程中,按需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对完成整改的入河排污口以及经排查、溯源、监测后无需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开展规范化建设,并纳入日常监管。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负责入河排污口硬件建设,主要包括监测点、标识牌、视频监控系统等设置,软件建设包括入河排污口台账、调查信息、申请、登记、审批、监测、排查整治、监督检查等档案资料。入河排污口台账要按照电子化存储和纸质存储两种形式同步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开展监测的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县(市)区及市生态环境部门报送上年度入河排污口使用和监测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我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推进,市整改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协作,紧盯目标任务,加强组织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等承担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压实各有关部门责任。
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牵头指导监督抽查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牵头市水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参与,依法取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开展沿河湖入河排污口优化整治。
市水务部门(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结合河湖岸线管理、灌区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运行管理等工作,牵头指导监督抽查各县(市)区大中型灌区排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对取缔、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堤防安全的,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追加纳入我市河湖长制年度重点任务、挂图作战任务清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作为河湖长履职及相关责任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入河排污口台账建立后,指导各县(市)区将每个排污口落实到该河段的河湖长,确保管护到位。
市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指导监督抽查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城镇雨水排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指导监督抽查城镇污水处理厂溢流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提供排水许可、城镇排水管网矢量数据、排水管网报批报建信息等相关材料;牵头市生态环境、水务、城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参与,结合《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城〔20xx〕29号)等要求,全面排查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等设施功能及运行状况、错接混接漏接和用户接入情况等,摸清污水管网家底、厘清污水收集设施问题,开展生活污水散排口截污纳管整治工作和城镇雨水排口旱天污水直排治理工作。
市工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在信息互换、确定排污企业责任、督导问责等工作中提供必要协助。
市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等工作,牵头指导监督抽查各县(市)区、省镜管委等港口码头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
市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完成矿山和尾矿库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河流水面、沟渠、水工建筑用地、滩涂等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县区行政区划矢量数据。
市农业农村部门,结合畜牧业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牵头指导监督抽查各县(市)区畜牧业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结合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等工作,牵头指导监督抽查各县(市)区、省镜管委等水产养殖业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
市城管部门,牵头做好违法倾倒餐厨垃圾和占用道路、广场经营性清洗机动车辆或者在室内清洗机动车辆向室外排放污水行为监管工作。
市应急管理部门,提供矿山和尾矿库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包括矿山和尾矿库数量、位置、等级、生产方式、排洪系统等基础信息。
市财政部门,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做好管辖范围内各类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每个入河排污口的责任单位,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省镜管委,做好管辖范围内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落实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承担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明确每个入河排污口的责任单位,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各级河湖长年度重点任务、挂图作战任务清单和年度考核,将每个排污口分到具体负责包保的河湖长。
各县(市)区政府,承担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做好管辖范围内各类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县、乡、村各级河湖长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工作,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县、乡、村河湖长年度重点任务、挂图作战任务清单和年度考核,将每个排污口分到具体负责包保的河湖长。明确每个入河排污口的责任单位,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加强支撑保障,确保完成任务。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管理经费予以保障。在人员、资金、项目方面,加大对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足额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强化技术支撑,可借助第三方技术力量,开展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可利用无人机航测、卫星遥感、水面航测、水下探测、管线排查等实用技术和装备。市生态环境局成立技术指导组,负责指导App和技术操作,组建专家团队,组织交流培训,为全市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明确技术要求,保障工作质量。建立质量控制与审核制度,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抽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情况;聘请第三方技术力量或专家,组成核查组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与审核管理工作。同时,在排查、溯源、整治各阶段,统筹运用人工检查、技术排查、资料核查等手段,采取天空航拍、地面检查、水上巡查等方式,反复校核,不断试验摸索,确保排查整治无遗漏,信息填报无“错判”。
(四)强化督查管理,严格环境执法。市、县政府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及部门职责等,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市水务、工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加强环境执法,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排污口责任主体应当定期巡查维护排污管道,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的,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入河排污口整治过程中,要以严厉打击涉水环境问题为重点,倒逼陆域污染源治理,全面开展涉水企业及其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整改到位,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五)开展督查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将被作为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及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严格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将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六)建设信息平台,部门资源共享。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要依托现有生态环境信息平台,建设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排污口信息平台,管理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核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要组织相关部门,建立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等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七)加强公众参与,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加大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排污口责任主体应通过标识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各级生态环境等部门要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众举报身边的违法排污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篇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实施”四项工作原则,稳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管理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督管理体系。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城乡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置和达标排放。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溯源,建立“三张清单”。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牵头,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配合,对思蒙河、金牛河、安溪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岸线作为排查重点区域,进一步向陆地延伸,重点关注人口集中、工业聚集、排污问题相对突出、环境风险高、生态敏感脆弱等一般区域,形成网状排查全覆盖。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以水质监测作为入河排污口问题排查的切入口,全面摸清全县各类排污口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责任主体、存在问题等信息,建立名录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三张清单”。重点区域既要上岸查污染源和排污口,还要下岸开展相关河段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流域水环境问题成因,推动实现精准治污。责任主体负责入河排污口源头治理以及监测、整治、规范化建设、日常维护监管等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中旬)
(二)实施分类整治,推进“三个一批”。
1.明确分类整治要求。根据《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xx)的要求,将入河排污口明确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四种类型,医疗机构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参照工业排污口中工矿企业排污口管理,实施分类整治。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以“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为总体思路,制定“一口一策”方案,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通过整治形成最终需要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清单,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要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可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取缔、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地方安全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2.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要依法采取责令拆除、关闭等措施予以取缔。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3.清理合并一批。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内企业现有入河排污口应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外的工矿企业,原则上一个企业只保留一个工矿企业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及以上工矿企业排污口的,应告知生态环境部门。对于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要严格执行尾水申报排放制度,逐步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入河排污口。(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4.规范整治一批。要按照有利于明确责任、维护管理、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要按照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的原则,组织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要在各排污单位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必要的监测计量设施,厘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线,要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三)规范设置审核,严格监督管理。
1.加强规划引领。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规划区划紧密结合,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入河排污口布局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严格规范审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 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新设、改设、扩大入河排污口的设置要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要严格控制新设、改设和扩大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设置应提前书面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实施,且入河排污口设置不得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入河排污口审批信息要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严格环境执法。要加大入河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设置入河排污口和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督促指导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定期巡查维护排污管道,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的,应当立即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建设信息平台。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全省统一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管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批、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与“三线一单”、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互联互通。要统筹协调经信、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提升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水平。(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职责分工
(一)丹棱经开区、各乡镇。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实施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资金保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二)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入河排污口设置、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做好监督性监测。必测指标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其他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有污染源普查监测、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等有效数据的入河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
(三)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指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查整治。会同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开展城镇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对城市内各类商家利用城市雨洪排污口借道排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防止影响汛期排水防涝安全,探索建立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模式。
(五)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公路(服务区)排污口排查整治。
(六)水利部门。根据水资源保护规划、河道及岸线保护要求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与整治。
(七)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水产养殖尾水申报排放制度,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将农田退水口、大中型灌区排口等农业面源排口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丹棱实际,研究符合种植业、养殖业特点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
(八)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会同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紧盯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丹棱经开区、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控制入河污染总量,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考核,将此项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工作,对在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公众监督。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要通过标志牌、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篇4】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省、市相关部署,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统筹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二、工作目标
目标到20xx年底前,完成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三、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除前期长江入河排污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已经排查过的排口,参照《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20xx年修订)、南通市“十四五”国省考断面,梳理出本次排查涉及的行政区域及排查范围。
排查范围为全市淮河流域骨干河道(见附件2),根据河道级别确定向陆域延伸的距离,具体为:1—2级河道向两侧延伸500米,3级河道向两侧延伸200米,4—6级河道向两侧延伸100米。同时,加强与前期入江、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近期开展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衔接,避免重复排查。
具体排查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其中沿河工业园区、居民区、畜禽养殖等要全覆盖。
(二)对象。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四、工作内容
专项行动包括排查、监测、溯源、整治4个部分工作内容。
(一)排查。开展全面排查,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二)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溯源。在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掌握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提升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五、具体安排
(一)前期准备。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保障措施等,分解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具体要求:各地20xx年3月3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资料收集。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将原来分散的水利部门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信息、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网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点,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资料整合基本要求》,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资料整合工作。
(三)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无人船监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应查尽查。具体采用“三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一级排查为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二级排查为人工徒步现场排查,组织工作人员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沟渠、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等开展“全口径”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现场人工核查时,可同步开展初步溯源和监测工作;三级排查针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利用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先进设备对水下疑似排口以及沿线工业园区河道再次进行排查,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xx)开展工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一级排查;组织开展二级、三级排查工作,20xx年8月底前完成二级排查,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三级排查。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在全面排查和排污口初步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入河排污口名录,制定排污口监测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根据实际条件,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
具体要求:参照省生态环境厅《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有水必测”的原则,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监测方案,利用现有监测力量或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组织开展监测工作。有污染源当年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20xx年8月底前完成监测工作。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溯源分析。在现场排查初步溯源的基础上,对不能查清来源和监测数据异常的复杂排污口开展重点溯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溯源总则》要求开展溯源工作。根据现场需要,积极探索使用暗管探测仪、管道机器人、无人船等设备。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对涉及工信、水利、住建、市政和园林、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排污口开展联合溯源。20xx年8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并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xx)进行命名与编码。
(六)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排污口问题清单,按照“一口一策”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级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逐步改善。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规范化建设》和省有关技术指南,梳理问题清单,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推进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政和园林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落实监督指导责任。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制定,20xx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建设一批整治示范工程。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实现动态化管理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六、任务分工
(一)属地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市级有关部门
市级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本行业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并做好以下工作:
1.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推动各地工作落实。
2.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全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对专项行动实施统一调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督查和指导帮扶;指导各地申请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指导各地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收集、整合排污口相关资料。指导各地开展二级、三级排查、监测、溯源。督促指导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清单,协助和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工业企业的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做好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经费保障工作。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生态红线等相关资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态红线内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县(市)、通州区、海门区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图、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情况)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7.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指导相关区部门提供市区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图、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情况)等相关资料,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全市市政雨水管网图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等污水排放信息,督促指导港口码头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9.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闸坝、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沟渠、河港(涌)、排干等溯源整治工作。
1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水产、畜禽养殖等资料,督促指导农田、水产、畜禽养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市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10日前向排查整治工作组提供资料,并在行业主管范围内配合工作组完成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个重点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南通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南通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明确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推进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政和园林、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掌握的骨干河道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报送信息等。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工作落实,做到有口必查、有水必测、有源必溯、有污必治。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强化信息公开。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在网站开设“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本区域各项工作情况,定期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可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排查整治,公开一批整治示范工程。各地生态环境局要通过媒体、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定期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统筹推进区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促进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二、总体要求
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三、排查范围和对象
(一)排查范围。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共涉及全市12条骨干河流(见附件2),其中3级河道向两侧延伸200米,4-6级河道向两侧延伸100米;具体排查范围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大,其中沿河工业园区、居民区、畜禽养殖区等重点区域要全覆盖。同时,做好与长江入河排污口及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相关工作的衔接范围。
(二)排查对象。河流上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湖泊(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同时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四、工作内容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包括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部分内容。
(一)排查。开展全面排查,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二)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溯源。在全面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在完成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区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地方主体责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五、进度安排
(一)前期筹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保障措施等,分解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具体要求:20xx年4月1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资料收集。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将原来分散的水利部门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信息、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网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点,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进行资料整合,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资料收集并交泰兴生态环境局汇总。
(三)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无人船监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应查尽查。具体参照长江排污口排查要求,采用“三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一级排查为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二级排查为现场人工核查,组织工作人员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沟渠、湿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等开展“全口径”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现场人工核查时同步开展初步溯源和监测工作;三级排查针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利用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先进设备对水下疑似排口以及沿线工业园区河道再次进行排查,进一步完善入河(湖)排污口名录。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要求(试行)》、省生态环境厅《入河(湖)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手册》等规范开展工作,20xx年7月底完成一级排查,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二级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三级排查。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在全面排查和排污口初步分类的基础上,制定排污口监测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
具体要求:由泰兴生态环境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园区自行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泰兴生态环境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业务指导。有污染源当年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20xx年10月底前完成监测工作。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溯源分析。在现场排查初步溯源的基础上,对不能查清来源和监测数据异常的复杂排污口开展重点溯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按照溯源技术要求开展溯源工作,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根据现场需要,可探索使用暗管探测仪、管道机器人、无人船等设备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查清排放主体、排放内容和排放途径,进一步厘清责任,为精准整治提供靶向支撑。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对涉及工信局、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运局等部门的排污口,要开展联合溯源。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并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进行命名与编码。
(六)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排污口问题清单,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将整治责任及要求具体化、明细化,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级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逐步改善。各乡镇(街道)、园区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按照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政策措施,于20xx年底前完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制定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涉及重大工程的可适当延迟),并建设一批整治示范工程。泰兴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运局等部门落实监督指导责任。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应用全省入河(湖)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入河排污口电子档案,形成入河排污口“一张图”,并明确监管职责,逐步完善日常监管体系,与有关部门共享入河排污口信息。各乡镇(街道)、园区加强日常监管,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六、任务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是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组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二级、三级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根据排查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推动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市级有关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本行业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按要求向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组提供资料,并在行业主管范围内配合工作组完成“查、测、溯、治”四项重点工作任务:
1.泰兴生态环境局作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对整治工作实施统一调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督查和指导;指导各单位收集、整合排污口相关资料;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入河排污口一级排查;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开展二级、三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督促指导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园区加快推进生态经济带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支持,协同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清单,协助配合泰兴生态环境局开展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本级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所需的资金。
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图、市政雨水管网图、闸坝、泄洪口、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情况)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等污水排放信息,督促指导港口码头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7.市水务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闸坝、泄洪口、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沟渠、河港(涌)、排干等溯源整治工作。
8.市农业农村局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水产、畜禽养殖等资料,督促指导农田、水产、畜禽养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泰兴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分管负责人,以及市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泰兴生态环境局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具体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市各相关部门与乡镇(街道)、园区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住建、交运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掌握的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建立问题排口会商机制,及时开展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及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报送信息等。
(三)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各板块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直至问责。
(四)加强工作保障。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谋划,申请筹措各类专项资金,落实工作经费;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一级排查;全力做好二级排查、三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确保区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篇6】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排污口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范围和时间截点
(一)排查范围。
以珠江流域的红水河、龙江、刁江、大环江等为重点,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
(二)时间截点。
20xx年底前,完成市内珠江流域的重点干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同时完成已查明排污口总数30%的整治。
20xx年底前,完成已查明排污口总数70%的整治。
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所有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所在河流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已查明排污口整治;建成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排查溯源。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林业、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36号)的工作要求,完成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摸清排污口底数,开展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掌握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情况,填报广西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管理系统,形成排查工作成果。
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原则,查清污水来源,建立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对难以明确责任主体的排污口,由属地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溯源分析,按照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经溯源分析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属地县(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排污口源头污染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设施更新维护等。
工作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实施方案,及时开展排查溯源与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9月23日前将本县(区)的实施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分类整治。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
1.对于问题简单、可立行立改的排污口,可在排查或溯源阶段直接按照相关技术要点开展整治;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应在统筹协调、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开展整治;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合理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对取缔、合并后可能影响行洪排涝、堤防安全的排污口,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由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排污口,应避免“一刀切”做法,在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整治措施。
3.对具备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纳条件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对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开发区内企业的排污口,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污水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集中处理。对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开发区外的排污单位,原则上一个排污单位只保留一个排污口,对厂区较大或有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及以上排污口的,应将保留理由、排污口位置和污染物排放量等基本信息报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登记备案。对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鼓励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排污口。
4.对存在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要组织清理违规接入排污管线的支管、支线,推动每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单位分清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破损老化、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及排污管线,应采取合理调整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等措施进行分类整治,并根据日常检修需要设置必要的检查井。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按规定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
工作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实施分类整治。每年1月3日前、7月3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四、责任分工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有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市级有关部门。
1.市生态环境局是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对专项行动实施统一调度,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和本市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清单,包括地理位置、行业类别等,配合督导检查工业企业、工业园区(集聚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取水单位信息(包括名称、位置、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等相关资料,配合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本级财政事权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经费。
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6.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垃圾中转站、填埋场排污口、市政污水管网图、市政雨水管网图、箱涵、溢流口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排查范围内港口、码头、港口企业等污水排放信息,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8.市林业局配合开展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中排污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提供有关基础资料,督促指导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人民政府统筹、各县(区)人民政府抓落实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衔接,共同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落实排污口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对照年度目标及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规划引领。全市各级各类规划、区划要充分考虑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排污口监督管理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排污口设置要求作为重要内容,从源头上防止排污口无序设置。
(三)严格考核问责。强化督查督导,将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长制等相关工作考核。对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以及在排污口监督管理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部门在排查工作中要严格落实相关基础资料的保密责任制。
(四)加强公众监督。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将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纳入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科普教育,强化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督促责任主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强化企业自律意识。生态环境等部门要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排污口信息,及时发布排污口监督管理政策,健全公众监督机制和参与制度。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和渠道,鼓励曝光违法排污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嘉咸小学家长委员会会议方案:关于活动策划方案的范文
嘉咸小学家长委员会会议方案
嘉咸小学家长委员会会议方案
会议目的:
向家长汇报学校工作,发挥家长委员会对学校教育的参与功能、配合功能、督促功能与沟通功能,让孩子们在家校双方共同呵护与教育下,健康快乐学有成效的度过他们的童年。
会议时间:9月9日(周三)下午2:40
会议地点:学校会议室
会议主题:共建家校和谐品味教育幸福
与会人员:全体学校家委会成员、年级组长(zz)、今年新进班主任及学校行政
会议主持:zz
会议程序:
一、与会成员签到。
二、校长、书记为新委员颁发聘书。
三、家委会新当选成员代表表态发言(14班家长)
四、部分班级家委会经验交流
1、42班,谢天爸爸家委会活动创新
2、21班,家委会日常事务及管理
3、肖松荣老师,班主任老师与家委会的沟通和交流的经验介绍
五、校服设计介绍
六、校第二届家长委员会主任讲话
刘根林校第二届家长委员会主任
七、陈校长讲话
八、收集家长意见表
会议筹备工作:
1、会议策划及前期资料准备:教育处
①重新理清家长委员会成员名单
②一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的评聘
③聘书、通讯录的制作
2、会场布置及会场服务:
茶水:z
签到、通讯录:z
3、电子横幅(z负责)内容:(1)、欢迎各位家长来校指导工作
(2)、您的光临我们的荣幸
(3)、亲子活动掠影
农业委员会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范文
2025年6月,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XX市“安全生产月”及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25〕13号)精神,农业委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XX市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执法活动,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促进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25年 6月。
(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时间:2025年5月-12月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组织机构
市农业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杨#@6a6@#任担任组长,梁兆强副书记、周荣星副主任、黄平珠副调研员、吴诚副调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廖云智、林为兵、黄剑锋、张超、黄范永、张祖林、谢杰等组成,负责指导市农业委“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
深入宣传XXX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并免费发放有针对性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深入一线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6月1日,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等法规将同步施行,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在前期学习宣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深入细致解读,切实把农机监理“放管服”改革、便民服务等有关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立足落实安全责任,各县(区)要积极开展农机监理部门负责人讲安全、监理干部下基层等活动,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推进农机安全监管新制度、新规定广为知晓、深入人心。
(二)开展2025年“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创建宣传活动
各县(区)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县(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要深化巩固已获得“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示范县(区)的创建成果,学习推广“平安农机”示范县、乡、村、户的经验,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力争取得新的突破、新的成效。
(三)开展“6.16”农机、渔政渔业、粉尘饲料生产等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统一行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表演、演讲比赛、有奖竞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农机安全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和各类电子媒介等,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组织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拖拉机无牌、假牌、脱检、改装和驾驶人无证驾驶、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继续加强变型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变型拖拉机报废,针对重要时节、重点地段、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抽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各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严格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统计报送农机事故情况,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农机事故。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五)开展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组织广大农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深刻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围绕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图片、视频在农机办证大厅、农机培训学校等农机手经常活动场所播放,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广泛深入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等活动,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六)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行动
指导县区饲料管理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涉及粉尘爆炸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和自查自改工作,尤其要突出整治安全管理条件差、规模大、人员密集的涉粉尘企业,帮助、指导、推动企业实现“安全培训全覆盖、排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治理检查全覆盖”。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和防汛物资储备,对原料仓库等进行安全检查,对危墙、危房加固处理或拆除;预防塌方等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厂区内部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防止因排水不畅引发的内涝。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立即进行整改,有效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
(七)开展水上安全整治专项活动
按照自治区和XX市关于集中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以水上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全面排查渡运、涉水旅游、农(自)用船舶和渔船、龙舟赛以及中小学生游泳等涉水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影响水上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和取缔水上非法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八)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
配合自治区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深入开展农机上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渔政渔业等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好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部署,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强化督导,注重实效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要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为目标,通过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安全生产督导等形式,深入基层,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消除事故苗头隐患,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充分利用行业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加强宣传,加大利用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力度,利用视频、广播、宣传橱窗、板报、在企业显眼处悬挂标语、张贴警示标识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报道和专题节目,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及时报送总结和相关材料
相关科室要注意掌握、收集活动开展情况,联络员要及时报送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农机、渔业、畜牧饲料等科室将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和“安全生产月”照片及视频资料分别于6月9日、7月4日前报委办公室,由委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安委会。
广州市2025年纪律教育月活动方案_方案精选
广州市20xx年纪律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室《转发〈中共广州市纪委关于20xx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韶委办〔20xx〕20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教育主题
以“学党章强党性、讲规矩守纪律”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守住纪律和规矩底线,为推动广州实现振兴发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教育对象和内容
(一)教育对象: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各级党的领导干部。
(二)教育时间:7—9月期间,相对集中5—7天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三)教育内容
1.强化党性宗旨教育。着眼于强化党章意识、党员意识,组织党员干部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党章,自觉尊崇党章,切实维护党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组织,不忘初心、为民服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XXX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政策把握能力,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2.强化党规党纪教育。把党的纪律规矩作为教育重点,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学习,特别是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养成纪律自觉,处处用党规党纪对照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规范从政行为。尤其要突出政治纪律教育,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使党的纪律和规矩立在明处,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之规、行为之尺。要结合市县镇换届工作,加强换届纪律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3.强化优良作风教育。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作风教育,持续加强落实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宣传教育,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大力开展家风建设教育,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深入挖掘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官德箴言精华,从中汲取营养和智慧,引导党员干部向善向上。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自觉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以良好家风带民风、促政风。
4.强化保密责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认真学XXX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和《广东省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活动安排
我局将围绕纪律教育的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开展如下几项工作:
1.“一把手”专题报告。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安排,由主要领导作一次纪律教育专题辅导报告;
2.开展警示教育。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省纪委编印的广东正风反腐系列丛书(包括《20xx·反腐倡廉教育读本》、《规矩与方圆——正风反腐评论集》、《廉洁齐家——党员干部教育读本》、《违反规定精神问题警示教育读本》)等;二是开展以案说纪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丧曲悲歌》等反面典型电教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材;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到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任前法纪教育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3.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xx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勤廉典型的示范教育,开展“清廉修身、廉洁齐家”系列教育活动;二是举行一次党员干部“党内两项法规”知识测试;三是组织上党课。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以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的党课教育,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专题讨论,增强廉洁从政观念。
4.积极参加我市各项教育活动。紧紧把握“纪律教育”的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参加我市开展的“十个一”教育活动。
5.开展“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通过利用省纪委官方微信平台“南粤清风”组织开展“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随时随地查阅、学习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等。
6.开展系列谈心提醒教育活动。一是与纠正问题相结合,开展廉政提示谈话。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干部与其进行廉政约谈,面对面交流沟通,指出存在的问题;二是与岗位管理相结合,开展风险防范谈话。围绕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工作开展、干部职务调整等,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风险提示谈话,明确纪律要求。三是与重大节庆相结合,开展专题教育谈话。强调严格执行中央纪委规定,严禁滥发福利、用公款送节礼等。
7.采用抽查的方式,强化纪律教育学习成果。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纪律教育学习月的主题、目的、意义、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主要措施、成效等。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要把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党组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带头认真落实纪律教育各项要求,既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又要站在一线、靠前指挥,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纪律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既协助党组抓好纪律教育工作,又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纪律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全局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形成纪律教育整体合力。
(二)全面准确把握。全局党员干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积极组织参与“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对照检查,学思践悟,熟记条文,自觉用“两项法规”规范言行,指导实践。
(三)注重分类教育。突出教育的鲜活性,不断丰富载体,增强纪律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树立、宣传本单位的勤廉兼优先进典型,深刻剖析近年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积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教育。同时,把我局关于纪律教育的部署要求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开展工作,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领导干部思想状况、心理特征、廉政风险以及教育需求,有的放矢地确定教育思路,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
(四)创新学习方式。除了通过以往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的基础上,尝试利用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便于学习、易于接受的活动,讲好纪律和规矩的“故事”,进一步创新丰富教育载体形式,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五)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对“纪律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检查。要把纪律教育纳入党组宣传思想教育整体部署,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狠抓任务落实,防止纪律教育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科室、直属单位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限期整改。坚持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贯穿纪律教育全过程,针对一些组织和个人在守纪律讲规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市经信工作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