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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2025-04-15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汇总15篇)。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登记注册。

第四条 分公司由x公司组建。

第五条 公司为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以基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公司的宗旨:诚信、优质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核定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住所 第十条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公司出具证明分公司章程范本分公司章程范本。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 根据其出资分额享有表决权;

(二)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 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四)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 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 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简单范本公司章程简单范本。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或有重大活动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 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分、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召开正式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会议,就当于会议召开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公司章程

第五章 执行董事

第十九条 本公司选举执行董事(兼分公司经理)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拟订合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确方案;

(七)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第二十四条 监事1名,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执行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分公司章程范本企业文化公司章程简单范本投资创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下例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一、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市(县镇)路(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xx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 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 公司在册股东共 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认缴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出资方式: (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十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 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四条 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 年 月 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篇2

一、企业内控管理总体要求

诚信守法的进出口经营规范企业,离不开健全、完善的内控管理、财务帐册管理、单证、仓储管理及高素质的从业人员。企业出现违规违纪事件,甚至产生走私违法活动的原因之一是企业管理不善、权责不清、帐册不全、制度措施不力、规范意识不高等因素的存在。根据海关风险管理机制,对于此类企业,海关将予以重点监控。为此,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规模和所处行业等具体情况,积极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内部规范管理,按规定设置进出口财务帐簿,妥善保管进出口单证档案,有序地开展进出口业务。

二、企业内控制度内容

健全的企业内控制度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这些内容可以单独制定,也可合并制定,但如有相关业务发生,则应予涵盖。具体来说企业应建有完整的组织及岗位责任制,明确划分企业管理层、部门管理层、基层业务人员以及各个部门的职责权限;建有完善的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报关管理制度、外汇核销管理制度、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和批文、配额等进出口专有权利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明确的进出口业务分工和完整的作业程序规定,并有效运作;建有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规定、票据管理规定、单证收付管理规定和进出口业务单证档案管理规定,有专人保管报关专用印章、手册、报关单、清单、转厂资料以及有关进出口资料,并有明确的保管、交接、存档制度和手续。

三、企业内部协调、沟通及联系配合要求

进出口经营规范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协调、沟通及联系配合机制,密切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进出口业务的协调工作,保证进出口业务的有序衔接和手册、报关单、转厂资料等有关进出口资料的妥善交接、保管,避免遗失重要业务单证或无法提供有关帐簿、资料等情况的发生。企业应设置健全的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每人的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的进出口业务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并积极予以贯彻落实。形成进出口业务管理协调、统一的整体系统,保证海关稽查的有效实施。

四、从业人员守法信用及素质要求

进出口经营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应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个人资信,具备从事进出口业务相关的知识与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进出口法律、法规、政策,熟悉本单位相关经营情况,定期接受海关培训,做到知法守法,并熟练掌握海关作业程序。其中直接从事报关业务的报关员或主管报关业务的部门经理,应经过海关系统培训,并通过海关有关考核。

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所属各单位、总部各部室:

为推进“业务聚焦,管理改进”提出的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使制度在改进企业管理、提升管理效能、优化项目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集团公司(二十三冶战略发〔20__〕16号)《关于认真做好集团公司新制度文本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我司宣传贯彻集团公司新制度文本的实施方案。

一、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的指导思想

以集团公司制度建设的新思路、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落实新制度体系的对接与执行;紧密结合我司制度建设及效能管理实际,就企业的管控模式、层级定位、业务流程、项目治理予以改进;形成有利于公司科学发展、不断完善的制度环境与制度安排;为促进我司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的主要内容

(一)、改进公司传统管控模式,确立“三级管控、两级核算”新模式

1、公司传统管理模式。管控模式是公司对下属基层单位基于集分权程度不同而形成的管控策略。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公司一直沿用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控、三级核算”的传统管控模式。这种放权式的管理模式曾为企业施工生产、维护稳定等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传统的“三级管控、三级核算”的管理模式存在明显的不足。一是层级职责不清,管理权限混淆;二是财务账户设置重叠,管理费用过高;三是核算单元过多,信息反馈滞后;四是资源投入重复,整体效应欠高。由此,制约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2、改进管理模式的途径。公司就如何改进以上管理进行了反复探究,分析了公司目前生产规模不大、员工数量较多、管理习惯与管理手段滞后等现状,认为采取相对集权的“运营管控型”模式,比较适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态势。由此,公司决定对原“三级管控、三级核算”模式改为“三级管控、两级核算”模式。并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对公司→分公司(直属项目部)→项目部三级管控各层级的职能进行定位,明确公司总部以利润管理为中心、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以成本管理为中心、项目部以施工管理为中心;并规范各层级的管理权限。

二是减少一个层级的核算职能,实施公司和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两级核算;将分公司(直属项目部)所属项目部的成本核算职能归并到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直管,公司和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对参建的项目部进行集中管理;强化施工组织、大宗材料、机械设备租赁、内部招投标、资源配置、成本目标、风险与利益、薪酬归口、资金集中调度等管控;实行公司→分公司(直属项目部)→项目部“三级管控、两级核算”的新模式。

3、“三级管控、两级核算”新模式运行的期望效应。新模式运行旨在规范公司各层级的角色定位及治理职责,通过业务流程的梳理、核算链条的缩短、绩效考核的强化,提升企业的执行力。在实际运营中,既保证公司对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和项目部的全面监督、控制与协调;又充分发挥各层级的积极性,使各层级的经营活动围绕着公司的经营战略目标行进;并以此不断促进生产规模的扩大,市场份额的增加,确保公司各项管理目标的有效和高效实现。

(二)、明确公司“三级管控,两级核算”各层级的主要管理权限

1、公司总部以经营决策、利润管理为中心。实施公司战略、组织、人才、财务、经营、技术、生产、商务等全程的监督与管控。其主要管理权限如下:

一是在目标管理上,统一和优化企业资源,统筹经营,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具体业务;

二是在管控内容上,制订公司战略、控制公司战略实施;

三是在绩效管理上,审核分析企业所有财务和经营状况;

四是在人事管理上,制订人事制度,选拔、任免下属单位主管和业务骨干;

五是在财务管理上,实施资金集中管制原则;

六是在对下属单位的作用上,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2、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以执行公司战略、成本控制为中心。其主要管理权限如下:

一是在目标管理上,贯彻公司管理体系和各项指令要求,受公司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综合任务指标;

二是在管控内容上,负责市场经营与所属项目生产管理的相关业务活动;

三是在人事管理上,协助公司,组织聘任项目经理,并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开发、培训、考核、激励等管理;

四是在项目绩效管理上,适时审核分析所属项目部的经营状况,预测项目经营成果;

五是在生产管理上,对在建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技术、创优等实施过程监控;

六是在经营开拓管理上,组织招投标工作,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予以评审。

3、项目部以施工管理中心。其主要管理权限如下:

一是在目标管理上,实施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对业主履约;

二是在管控内容上,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与流程,对在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物资供应等实施全面管理。

(三)、公司制度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公司制度规范化建设就层级职能定位、业务流程梳理、项目运营治理等三个方面,具体设计了以下“10+1”管理手册:

1、组织管理手册。确定了公司组织结构、各级各部室职责与主要职位设置,明确三层级主要领导及组织者职责;规定了三级管控的两个基本原则;同时对公司管控体系的运行、监督、考核与改进进行了统筹规划。

2、市场营销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市场营销工作、市场开拓、投标工作、客户关系、营销工作关键工作流程(业务信息管理流程、营销策划工作流程、考察接待工作流程、投标工作流程、营销阶段合同管理流程、营销业务审批工作流程)等管理办法。

3、商务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合同、预结算、成本、计划统计、业绩综合考评等管理办法。

4、工程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工程月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分包、工程管理奖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物资、招标等管理办法。

5、技术管理手册。内容包括: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项目检验和试验、技术复核(工程预检)、隐蔽工程、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工程技术资料、工程创优等管理办法。

6、财务管理手册。内容包括:资金集中、资产、担保业务、现金保证金、

备用金、工程款项收付、清欠工作、费用预算、费用报销、会计基础工作、会计稽核、报表报送、税务、内部审计、内控审计、项目审计等管理办法。

7、党群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党务与组织工作、基层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离休老干工作、优秀员工评选奖励、公司党委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公司党委督查与考核、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形象宣传等管理办法。

8、人力资源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员工异动、项目经理竞聘上岗、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后备人才、待岗和富余员工、劳动合同、员工培训、员工绩效考核、员工考勤、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员工休假、员工福利、管理人员内部资格等级认证、员工证书等管理办法。

9、纪检监察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监察、消防工作、保卫工作、法律事务工作等管理办法。

10、行政管理手册。内容包括:标准体系文件、公文、印章、会议、接待工作、办公行为规范、出差、办公用品、通讯费用、公务用车、信息化、保密、档案等管理办法。

11、项目管理手册。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内部目标责任的规定、施工过程的控制、成本管理、工程索赔、工程结算与资金回收管理、行政管理、奖罚等细则。

以上内容为公司制度化与规范化建设内容的总和。有不详尽之处或在管理实施过程中有更好建议,请反馈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我们将本着持续改进的原则,通过管理评审,不断提高本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充分性,不断扩展企业管理空间,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三、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的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上旬)。各单位要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切实提高全体员工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2、第二阶段:学习培训(8月中旬至10月中旬)。依照集团公司新制度文本,对现有公司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疏理,按照“坚持、充实、完善、废止”的要求,切实抓好公司“10+1”制度的拟定与贯彻工作。

3、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各单位根据自身的条件,在一定的范围内对新制度予以试运行,依据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公司企管审计部要加强职能指导,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要加强宣传贯彻的组织与督办工作。

四、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

1、为加强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工作的推进力度,公司成立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建军

副组长:谢帮银、肖云亮、路惠明、王晓帆、戴文斌、付燕、黎胜良

薛沧洋

成 员:张金华、莫铃、宋超、王立新、唐斌、任卫红、吴伟福

周运辉、段青、陈志

具体工作由各分管公司领导及相关业务部室负责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篇3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总则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分则

第一章、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

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

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

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全体职工参加,也可有外聘人员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

1、职工报告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

2、年(季)度的工作计划、行政总结以及表彰先进等。

四、业务会议

按各职能部门所规定的业务职责,根据待讨论的具体事项,不定期的有总经理、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分别召开,要求对某事项达到同一认识、协调配合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各种会议的召开,务须做到事前有准备、事后有记录,凡总经理召开和主持的会议,其会议工作由综合部负责;

其他各种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所在部门负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

公司对所属人员的调配使用按照学用一致和用其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职工的考核

1、考核标准、依据及原则

职工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关键,考核职工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制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

2、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随年度工作总结一起进行。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4、考核组织

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负责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5、考核方法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部门和项目工作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盘片、录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均应作为档案材料。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2、严格档案材料的接收手续,仔细检点移交的归档材料并履行移交签字手续;

3、档案材料的立卷及编制总目录;

4、档案材料的检查工具,制定借阅办法,重视机密文件,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5、做好档案汇编和利用的统计;

6、定期清点档案,经组织鉴定后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簽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1、行政文书类材料,在完成该项目活动后由专职人员于半月内整理归档;

2、工程项目工作类的管理和技术性材料,在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后项目工作组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六、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

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

第四章、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八、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一、处理合同的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怕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

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2、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3、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4、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6、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8、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9、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第八章、质量检查办法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防御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

3、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4、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

5、建立样板制。

各工艺按设计要求、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做样板。

以样板引路,施工中如达不到样板的.质量,视为不合格产品,要进行返工处理;

6、建立三检办法。

各分包单位、外包队、施工班组在施工中要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序自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凡无“三检”记录,上交不及时或不上交的均按该项目未完成论;

7、建立工序交接检制。

各工序在自检的基础上,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上道工序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收,并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耽误的工期和时间由上道工序承担;

8、施工中需要办理隐蔽、预检手续的项目必须办理隐蔽、预检手续,不办理手续,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篇4

合同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资料,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用心的好处。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务必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务必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务必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务必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务必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状况。

六、签订合同务必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务必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务必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资料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光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资料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光,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职责,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职责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务必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务必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务必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职责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职责,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务必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职责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职责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职责,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职责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用心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光,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务必思考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光。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务必主动带给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状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1、一般状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务必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务必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潜力和行为潜力;合同资料是否贴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个性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潜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能够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务必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务必贴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状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状况月报表”。

公司管理制度之工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取承包单位,公司能够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能够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务必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务必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务必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篇5

一: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公司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4.1 冬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晚班 17:30至23:30 夏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晚班 18:00至24:00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 工 天 数 0.5天 1天 1.5天 2天 2.5天 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 10% 25% 40% 60% 80% 100%

5.1.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

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 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5.9本制度20xx年2月9日修订,20xx年2月13日开始执行。

二.绩效考核

第一节 绩效考核基本分析

一、绩效考核范畴

绩效考核,是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个人品德等进行评价,并用之判断员工与岗位的要求是否相称。

绩效考核公式:P=f (s、m、o、e)。各因素的含义。

绩效考核的分类: 按照绩效考核性质划分; 按照绩效考核主体划分; 按照绩效考核的工作组织形式划分;按绩效考核的时间长度划分。

二、绩效考核内容

英美等国家考核制度的“考勤”(工作态度)与“考绩”(工作成果);国外企业考核项目的“个人特征”、“工作行为”和“工作结果”三大方面。

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在绩效考核中,要建立考核项目指标体系,确定各项目的分值分配,并规定各项目的打分标准。

三、绩效考核的原则

(一)公帄公正原则

(二)客观准确原则

(三)敏感性原则

(四)一致性原则

(五)立体性原则

(六)可行性原则

(七)公开性原则

(八)及时反馈原则

(九)多样化原则

(十)动态性原则

第二节 绩效管理流程

一、制订考核计划

1〃明确考核的目的和对象。

2〃选择考核内容和方法。

3〃确定考核时间

二、进行技术准备

绩效考核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其技术准备主要包括确定考核标准、选择或设计考核方法以及培训考核人员。

三、选拔考核人员

在选择考核人员时,应考虑的两方面因素。

通过培训,可以使考核人员掌握考核原则,熟悉考核标准,掌握考核方法,克服常见偏差。 在挑选人员时,按照上面所述的两方面因素要求,通常考虑的各种考核人选。

四、收集资料信息

收集资料信息要建立一套与考核指标体系有关的制度,并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来达到。 生产企业收集信息的方法。

五、做出分析评价

(一)确定单项的等级和分值

(二)对同一项目各考核来源的结果综合

(三)对不同项目考核结果的综合

六、考核结果反馈

(一)考核结果反馈的意义

(二)考核结果反馈面谈

1〃建立和谐的面谈关系的几个方面

2〃提供信息和接受信息,进行反馈的技巧、

七、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的运用,也可以说就是进入绩效管理的流程。

第三节 常用的考核方法

一、简单排序法

(一)简单排序法的含义

简单排序法也称序列法或序列评定法,即对一批考核对象按照一定标准排出“1 2 3 4 ……”的顺序。

该方法的优点和缺点。

(二)简单排序法的操作

首先,拟定考核的项目。

第二步,就每项内容对被考核人进行评定,并排出序列。

第三步,把每个人各自考核项目的序数相加,得出各自的排序总分数与名次。

二、强制分配法

(一)强制分配法的含义

强制分配法,是按预先规定的比例将被评价者分配到各个绩效类别上的方法。这种方法根据统计学正态分布原理进行,其特点是两边的最高分、最低分者很少,处于中间者居多。

(二)强制分配法的适用性

三、要素评定法

(一)要素评定法的含义

要素评定法也称功能测评法或测评量表法,是把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结合起来的方法。 该方法的优点与缺点。

(二)要素评定法的操作

(1)确定考核项目。

(2)将指标按优劣程度划分等级。

(3)对考核人员进行培训。

(4)进行考核打分。

(5)对所取得的资料分析、调整和汇总。

四、工作记录法

工作记录法一般用于对生产工人操作性工作的考核。

该方法的优点和缺点。

五、目标管理法

(一)对于目标管理的认识

1〃目标管理的含义

目标管理法(MBO)是一种综合性的绩效管理方法。目标管理法由美国著名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提出。

目标管理是一种领导者与下属之间的双向互动过程。

2〃目标管理的优点

目标管理法的优点较多,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目标的量化标准

目标管理要符合“SMART”的原则,其具体含义。

(三)目标管理法的实施步骤

1.确定工作职责范围

2.确定具体的目标值

3.审阅确定目标

4.实施目标

5.小结

6.考核及后续措施

六、360度考核法

(一)360度考核法的含义

360度考核法是多角度进行的比较全面的绩效考核方法,也称全方位考核法或全面评价法。 (二)360度考核法的实施方法

首先,听取意见,填写调查表。

然后,对被考核者的各方面做出评价。

在分析讨论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双方讨论,定出下年度的绩效目标。

(三)360度考核法的优缺点

第四节 绩效管理操作

一、控制考核误差

绩效考核误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与考核标准有关,一类与主考人有关。

(一)考核标准方面的问题。包括:考核标准不严谨、考核内容不完整。

(二)主考人方面的问题。包括:晕轮效应、宽严倾向、帄均倾向、近因效应、 首因效应、个人好恶、成见效应。

二、考核申诉的处理

(一)考核申诉产生的原因

(二)处理考核申诉的要点

包括:尊重员工的申诉;把处理考核申诉作为互动互进过程; 注重处理结果。

三、完善绩效考核的措施

(一)采用客观性考核标准

(二)合理选择考核方法

(三)由了解情况者进行考核

(四)培训考核工作人员

(五)以事实材料为依据

(六)公开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

(七)进行考核面谈

(八)设置考核申诉程序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篇6

欢迎你加入本公司,公司将为你提供一个就业的机会,一个展现自我的空间环境,诚望你能爱岗敬业,有主人翁精神,服从管理,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促进公司发展、提高公司效率,增加员工收益,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基本素质

(一)热爱公司,对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发展规划有深刻的认识,愿意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和智慧。

(二)爱岗敬业,准确定位自写嘻嘻嘻嘻嘻嘻己所处的岗位,要有神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满怀热情的投身于工作中。

(三)职业操守,积极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四)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工作中应该有团队纪律性和荣辱观,相互协作,一切从大局出发,团结同事,不搞小团体。

二、考勤制度

(一)公司实行每周六、日单休制(部门内部员工轮休)。休息天数不可叠加,如因其他原因没有休息不再另行安排休息。

(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否则除进行绩效考核扣分外,每次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如有:

1、迟到10分钟内第一次警告处理,第二次起扣除1小时工资;

迟到10—30分钟,扣除2小时工资;

迟到30—6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

迟到60分钟以上,扣除当天工资。

2、早退10分钟内,起扣除2小时工资;

早退10—30分钟,扣除4小时工资;

早退30—6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

早退60分钟以上者,视旷工1天处理。

(三)除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外,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则按照一定的比例扣除离岗期间的工资。

短期病假——1.0(须出具医院就医证明且请假天数不超过7天)

长期病假——1.0(停薪留职)

特殊事假——1.0(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孕育)

普通事假——1.5

(四)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向行政部领取请假条并如实填写,经领导审批后交回行政部备案,方可离开岗位。请假不超过1天者由部门领导签字生效,超过1天者由公司总经理签字生效。

(五)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六)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电话通知相关负责人并在进入岗位时填写请假条,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厂及无薪处理。

(七)公司考勤以最终的书面字据为依据,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八)考勤记录每周公布一次,如对考勤记录有疑问者可以在公布后第二天向行政部查询,逾期者公司可以不予受理。

(九)特殊岗位考勤制度另行规定(施工期间驻工地人员、食堂、门房)。

三、工资待遇

(一)员工进入公司签订上岗合同,拟定基本工资。

(二)公司工资发放方式为现金,员工核对无误后,在工资表上签字。离岗补发工资方式为现金当面发放。

(三)每月15号公司统一发放上月工资,如遇周末,则延后至下个周一进行工资发放。

(四)工资发放标准按照各部门既定的薪酬制度执行。

(五)如果因为特殊情况,需要驻外办公或者出差办公,公司应该按照当地日常生活标准进行补助。

(六)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放后二天内向财务部查询,逾期者公司可以不予受理。

四、考核制度

(一)所有员工进入公司必须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工资按岗位薪酬制度拟定。

(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所属部门应组织内部员工对该员工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评核。合格者上报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签订正式上岗合同交由行政部备案,正式发放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不合格者双方协商是否延

长试用期或解除合同。

(三)如员工在试用期内出现以下情况,公司有权无薪辞退。

1、消极对待工作,不执行公司任务,不服从公司安排

2、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损害公司利益

3、缺乏集体观念,强调个人利益,搞小团体,影响公司团结

4、不按时出勤,迟到早退三次或者无故旷工

五、辞职规定

(一)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需要提前一周将辞职报告提交行政部门,由行政部组织离职手续,开会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工作疏漏,以便公司日后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经所属领导、行政主管签名,总经理审批方可生效。

(三)若已得到批准辞职的员工,公司在半个月内招聘替补人员,所欠工资一律下一次发工资时,统一结算。

(四)所有员工离职必须履行相应的手续,如不履行手续,公司有权扣发剩余工资。

(五)涉密岗位员工辞职必须按照公司保密协议办理离职手续。

六、日常行为规范

(一)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任何人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

(二)各部门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严格执行办事程序,一般不能越级、跨部门管理和反映情况(特殊情况除外)。

(三)各部门领导要以身作则,员工必须服从部门领导的安排。

(四)各部门领导采用考核上岗制,考核评价不合格者自动离岗,另择他人担当。

(五)各部门领导如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者玩忽职守者,公司随时有权剥夺其权力,另指定替代者。行政部必须在下月对其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经总经理审核后成为正式的部门负责人。

(六)公司为员工提供三餐和宿舍(按需要),如果员工不需要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不另行补助。

(七)在宿员工必须保证宿舍的清洁整齐,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如有破坏

宿舍财物者,公司有权勒令其赔偿并搬离宿舍。

(八)餐厅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开饭并且保证餐厅干净整洁。

早上: 7:30—7:50

中午: 12:10—13:00

晚上: 7:10—7:50

(九)餐厅供餐种类为公司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餐厅更改配餐。

(十)餐厅供餐采用签到制,工作人员应及时统计就餐人数,驻外人员或者外出人员必须在开饭前一个半小时通知他人代签,否则不为其准备工作餐。

七、处罚条例

(一)甲类过失(属于重大过失,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罚款)

1、未经允许将公司重要资料外泄者(按保密协议);

2、酗酒后回公司上班,有粗暴语言及侮辱其他员工;

3、威胁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或公司声誉的;

4、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

5、辱骂管理人员及威胁管理人员的;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的(除罚款外还需照价赔偿);

7、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私泄报复者;

8、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9、在公司内部打架斗殴;

(二)乙类过失(属于轻微过失,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罚款)

1、不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其他事情的;

3、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轻微损失的;

4、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秩序的。

注:本处罚条例,如一旦有人被处罚,所有处罚金将在上月发工资时一并扣除,包括旷工处罚及触犯厂规条例的各项处罚。

八、奖励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50—1000元奖金)

1、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态度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评选);

3、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议提出,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节约,有明显成绩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注:奖励审批权限,如一旦有人够奖励条件,由部门负责人提名,经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获得奖励。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和修正权由公司所有,总经理审批方可获得更改。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篇7

一、每月生产工作例会:

每月上旬召开,由公司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对公司重大安全决策进行具体落实,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和教训,针对性地分析近期的安全势态,研究决定对策,部署本月或下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每年年初召开,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和全体职工参加,会议内容: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签订新一年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紧急会议:

根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或针对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而召开的临时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及确定的其他对象参加。

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安全会议精神或安全事故情况,针对情况部署,阶段性的安全生产任务。

四、会议由公司安全副主管主持。

五、会议内容应做出会议记录,形成会议记录材料存档,到会人员必须进行签到登记。

六、参加会议的对象无特殊情况下不得请假,不得迟到、早退。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应向公司经理请假,对无故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置,并计入会议记录材料内。

日期: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篇8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物尽其用;

1.2 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申购、领用、发放等相关事项均适用于本办法;

2 管理组织

2.1 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耗材的采购、保管、发放、费用分摊及报销

2.2 各部门根据行政部领用标准提报并领取使用;

3 管理内容

3.1 办公用品的申请

3.1.1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及耗材管理,在每月5日前根据本部门需要及《部门办公用品金额标准》(附件1),填写《办公用品---月领用申请单》(附件2),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后,转行政部。其中《部门办公用品金额标准》由各公司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报行政总监批准。

3.1.2行政部资产管理专员根据个人办公领用标准(公司自定,报总部行政部备案,并不断优化提高)及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确认各部门领用数量,填写《办公用品需求汇总单》(附件3),报行政总监同意后,转采购专员组织采购进货。

3.2 办公用品购置

3.2.1 采购专员购买到位后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附件4)。

3.2.2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采购。

3.2.3 财务专用办公用品由财务部自行执行采购,但申购、入出库手续必须遵守行政审批规定。

3.3 办公用品的入库

3.3.1 资产管理专员根据《入库单》所列物品与所需采购物品核对,并清点入库,填写《办公用品库存台帐》(附件6)。

3.3.2 资产管理专员应每月对库存办公用品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3.4 办公用品的领用保管

3.4.1 资产管理专员在入库完成后,联系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人领取。

3.4.2 属于需临时支领的办公用品,行政部按定额标准核定后领取,办理出库手续,填写出库单。

3.4.3 对于大件器具类办公用品,行政部应本着多人合用原则组织领用;同时确定使用人。

3.4.4如因工作调动或离职,须按公司规定将个人保管的所有办公用品(耗材除外)全部交回行政部,需要本部门继续留用的,确定使用人报行政,便于行政跟踪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

3.5 机器耗材(配件)管理

3.5.1 耗材、配件申请领用同办公用品,可在每月《办公用品------月领用申请单》中的填写。

3.5.2 计算机配件如键盘、鼠标等出现故障需要更换的,确认不能维修的,可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手续,并将已坏配件归还行政部。

3.5.3对于打印机、传真机耗材,各部门应本着节约原则,提前作出需求计划,通知行政部;同时行政部作为管理部门,应对相应耗材的使用情况有详细了解,对于常用、耗费量大的物件作合理库存。

3.5.4 资产管理专员对以上机器耗材(配件)同时也应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3.6 办公用品及耗材的盘点及费用分摊

3.6.1 资产管理专员每月末应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保证库房物品帐务相符。

3.6.2资产管理专员在每月30日前应对办公用品、耗材按各部门领用情况,将费用分解到各部门,进行费用核定,填写《办公用品、耗材报表》(附件7),明确各部门费用。同时行政部将《办公用品、耗材报表》中的各部门费用抄送各部门负责人。

3.7 库房管理:库房物品必须摆放整齐,非库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3.8 报销:行政部采购人员以《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办公用品、耗材报表》作为报销依据进行报销。

3.9 相关说明

3.9.1 对于不能按时提报办公用品月度申请表的部门,行政部有权认为该部门当月无办公用品申请,不予采购相应用品。

3.9.2 部门申请金额超过计划标准,行政部有权取消相应金额的申请数量。

4 附表

4.1 《部门办公用品金额标准》

4.2 《办公用品------月领用申请单》

4.3 《办公用品需求汇总单》

4.4 《入库单》

4.5 《办公用品(耗材)库存台帐》

4.6 《办公用品、耗材报表》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厂方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厂方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厂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厂方是指;员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3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厂方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厂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5条 厂方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3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4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5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厂方。厂方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6条 厂方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7条 厂方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4条 厂方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招聘和录用条件:(此录用条件仅作参考,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标准)

A、根据本工厂特点,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

B、所招员工须通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例如:造成公司损失达到1000元等)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厂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损失金额达到“严重”的标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厂方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厂方依本条 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厂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厂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示:厂方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把经过何种培训及调整何种工作岗位记录下来,以便作为一份有力的证据)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厂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条 厂方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厂方下列损失:

(1)厂方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厂方支付违约金。

第8条 非厂方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试用期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

知悉厂方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厂方的损失。

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厂区管理

第1条 员工出入厂区需凭本人厂牌,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

第2条 员工上下班时间出入工作场所,须服装整齐,并佩戴厂牌。

第3条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有签准有效的放行条 。

第4条 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请假论处,保安凭签准有效之“外出申请单”放行。

第5条 员工携带箱包等行李出厂,一律自觉接受保安开包检查,否则不予放行。

第6条 凡公司财产(无论有无用处)未持经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课主管)签核的放行条 均不得带出工厂,违者以偷窃论处。

第7条 公司车辆外出,须由需求单位填写派车单,经公司指定主管签核后方可放行。

第8条 员工下班后不得随意在生产区域走动、逗留。

第9条 来访者,由门卫问清来访单位来访事由后联系被访者,得到被访者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表”,发给其“访客证”(访客证须佩戴于来访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进入会客室等候。会谈后,来访者出厂时交还“访客证”,门卫并在“访客登记表”上注明出厂时间(访客单位上须有被访人签名)。来访人员除非由总经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记“访管登记表”。上班时间谢绝私访。

第10条 应聘人员,由门卫通知指定人员,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带其至会客室或者指定考试场所面试。

第11条 未经总经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参观生产车间、实验室等公司管理区域。

第12条 车辆应于指定地点停放,送货车于指定地点卸货、点收,装卸货柜时,保安监督,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第13条 一切违禁品禁止进入厂区,员工摩托车和自行车应于指定地点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条 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总经理特准之人员外,全体在职人员上下班、加班均需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则当事人双方记大过处分。

第2条 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须插在指定的卡位,严守秩序,不得插队、拥挤、吵闹。

第3条 不得提前在打卡处等候打卡,下班时间铃响后方可排队打卡,若有违反,查实后予以处分,领班应负连带责任。

第4条 打上班卡后不得接着打上班卡(即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最低是半小时。

第5条 不得无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后,须按公司规定进行加班申请,否则总务课在统计加班工时时,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核算,严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条 上下班工时均以半小时为单位,未满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员工上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

第7条 因出差无法正常打卡者,总务部凭“外出申请单”签卡,因其它公务无法正常打卡者,应在公务结束后以“内部联络单”形式呈上级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签卡。

第8条 因打卡机故障造成无法打卡或打卡出错,由领班或统计员清点人数,送卡交总务部签卡。各部门主管无权签卡。

第9条 保安监督打卡,上下班时工卡应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动工卡,涂改、毁坏或藏匿工卡。

第10条 上下班认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漏打卡者于当天或第二天上午写内部联系单,员工找主管签,职员找厂长或经理签,人事接单后予以签卡。漏打卡超过连两次的,漏打部分不计考勤,凡打卡时间混乱、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找人事签卡者一律不计工时。

第11条 自己签卡、涂改工卡视为无效,并给当事人记小过处分。

第12条 毁坏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乱画、粘贴他人工卡上的工时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第13条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迹,不能折叠变形,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总务部申请补办。

第六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1条 厂方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自觉打卡,无故未打卡者按缺勤处理。

第3条 厂方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5条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后的法定节假日统一安排休假。

第6条 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公司所属区域内,因公受伤者,凭医院证明,其治疗休养期间给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体规定参照工伤相关规定)。

第7条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方可申请婚假,假期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时子女年龄达到23周岁,男子达到25周岁)增加10天。销假时必须附结婚证明,供人事备案,婚假期间工资照付。

第8条 丧假: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给与3天的丧假,返厂时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供人事备案,假期工资照付。

第9条 探亲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亲假期,此假期不影响年终考绩,假期为生产淡季期间。(探亲假只有国有企业才有硬性规定,一般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给予探亲假)

第10条 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第11条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带薪产假,晚育加15天,难产再加30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再加35天,返厂时提供证明供人事备案,产假工资照付。

第12条 陪产假:女方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陪产假工资照付。

第13条 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第14条 事假:有需要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指定干部核准后方可离开,年终考绩会参考此项,请假期间不付工资。

第15条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须治疗休养者,可请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过20天。

第16条 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干部人员请假须有职务代理人,特殊情况事后需补请假单,延假也需补写请假单。

第17条 原则上年度内请事假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0天(包括年假天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第18条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请者,必须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名批准后,再交至总务课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1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第2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厂方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条 厂方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厂方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条 厂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厂方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厂方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厂方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工厂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6条 厂方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依法支付应由厂方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1条 厂方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2条 厂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条 厂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工厂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条 厂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第5条 用电安全

(1)普通员工应掌握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操作用电设备的员工除应懂得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外,还要懂得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懂得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维护、检收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员工违章使用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4)工厂内的电源开关,未经授权,禁止员工随意操作。

(5)电气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6条 特种作业安全

(1)特种作业是指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目前厂方的特种作业包。

(2)特种作业工作人员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作业。

第7条 消防安全

(1)自觉遵守厂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厂方禁烟区内禁止吸烟。

(3)厂方内禁止私自动用明火。动火作业须得到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5)积极参加厂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学会使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初期火灾技能,了解火灾报警方法,认识火场逃生要领,提高灭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

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2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厂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厂方环境卫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厂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厂方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厂方,维护厂方形象,敢于同有损厂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厂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厂方的商业秘密。

第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厂方;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1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厂方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奖一次,给奖金20元。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3)遇到灾变,勇于负责,措施得当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小功一次,给予奖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灾变,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对于自身事业有重大改善,为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显著利益者;

(3)如公司发生盗窃事件能提供线索,最后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大功一次,给予奖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避免危险减少者;

(2)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产品改良有重大贡献或使成本显著降低者;

(5)确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2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厂方,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3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厂方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厂方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厂方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厂方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厂方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厂方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网络游戏的;

(6)将厂方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厂方外的人阅读的;

(7)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8)未经同意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经查证属实,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并报公安或相关司法、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损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负责任,本人经营看管的公共财物被骗、被盗,或由于本人过失生产废品、浪费燃料、原材料,给企业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的;

(3)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滥用职权,违反政府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滥发奖金的;

(5)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行为的;

(6)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7)违反厂方保密制度,泄露厂方商业秘密,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办法

目的: 为合理评核全厂所有在职人员工作绩效,鼓励表彰先进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达到提升全厂营运绩效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 适用范围:全厂在职人员.

2. 相关权责:管理部、人事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厂绩效评核,并稽核其执行状况.

3.1.评核方式 :各单位每月31号前需对在职员工绩效作出评核,以使弹性薪资发放以及岗位调动有所依据,并将评核结果填写于《月绩效评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课。

3.2.评核方式

3.2.1评核及核定权限:

员工:由其组长进行评核,并送交单位及部门主管核定;

组级干部、技术人员:由单位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部门主管核定;

课级干部、工程师:由部门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总经理核定;

(副)经理级(含)以上干部:由总经理、董事长核定。

3.2.2人事课审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状况、奖惩状况、违规率等,并送交各单位,作为各单位评定级别之依据。

3.3.评核等级评分标准

3.3.1.绩效评分标准依据如下:

(1)绩效成绩评分依据:

a.年度营业目标中月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b.各立项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c.各项目之达成状况;

d.各业绩之达成状况;

e.个人产能、质量及日常表现;

f.其它能体现具体价值的工作。

(2)特别管理项目中,按项目或签呈中涉及的绩效考核因素,或依生产会议或经营会议中决议之评分依据。

6.3.2绩效奖金之评定等级具体办法:

评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被评定人员进行观察考核,将每项达标情况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级别,公司将根据员工之评定结果给予发放浮动奖金。每个员工不论职位高低,连续3个月(含)或者一年内累计3个月(含)的评定结果中出现3个“差级”的,视为该员工不适合本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对其作出调岗工资,薪资将按照新岗位标准发放。

3.4.人事统计:人事课依各单位评核成绩计算需发放奖金并呈总经理核定.

3.5.总经理核定:由总经理依厂内营运绩效,决定绩效奖金总额,评核部分有问题时,则退回人事重新计算.

(企业可以使用根据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1条 工厂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厂方秘密的义务

第2条 以下内容属于厂方的保密范围:

(一)经营信息

1、厂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厂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厂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5、厂方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厂方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厂方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厂方内部管理制度。

(二)技术信息

1、各类技术资料;

2、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厂方。

(三)其他经厂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3条 厂方密级的确定

(一)厂方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厂方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

(二)厂方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

制度等为机密级。

(三)厂方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

秘密级。

第4条 具体的保密措施:

(一)属于厂方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经理办专人执行。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开厂方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厂方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厂方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厂方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厂方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厂方秘密。

(六)厂方工作人员发现厂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第5条 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

1、泄露厂方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2、已泄露厂方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厂方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厂方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6条 知悉本工厂有关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均为厂方的竞业限制的人员,该人员有义务配合厂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

十二章 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1条 办公室员工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雅服饰上班,上班时间一律戴厂牌。

第2条 公司电话、传真机、电脑、空调、复印机等严格按说明书及内部规定使用,下班时最后离开人员应确认所有电源均关闭方可离开。

第3条 上班时间严禁喧哗、闲聊、串岗、看书报、争吵,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同事间遇事应相互协调、配合、沟通,电话办公应长话短说,声音以不影响他人为限,禁止上班时间打接私人电话。

第4条 办公室随时保持整齐、干净,禁止在办公室吸烟。下班后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均应放入办公桌(柜)内(桌面除电话、笔筒、水杯、台历等不得摆放其它杂物),下班时应将办公椅推至桌下。

第5条 非办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室内,客人来访应在会客室,上班时间严禁因私会客。

第6条 维护公司形象,打接电话应礼貌客气,办公时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势。

第十三章 车间管理

第1条 上班时间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厂牌,不得着奇装异服或性感服饰,不得浓妆艳抹。

第2条 对所属主管职权范围内命令不得故意违抗、讨价还价,服从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车间聚众滋事,怠工;不得威胁、恐吓管理人员。

第3条 爱惜公司,保持车间清洁、整齐,不得有污损或浪费现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归其位,定点摆放。

第4条 严禁在车间嬉笑、打闹、喧哗、吃零食、随地吐痰。

第5条 车间内严禁吸烟,禁止把火种带入车间,非公司指定人员开电梯,电梯严禁载人。

第6条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专人保管、收发,放在指定的地点。遗失或恶意损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条 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间宿舍由本室成员共同推荐一人担任宿舍长,直属总务课管理,其职责如下:

(1)水、电设备及本宿舍人员之管理;

(2)本宿舍员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洁卫生状况检查,内务整洁之维持;

(4)节约用水用电之劝导;

(5)室员纠纷之处理;

(6)清点本宿舍就寝人员;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况监督;

(8)宿舍财产设备维修申请;

(9)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之状况向总务课提报处理;

(10)宿舍长要尽职尽责,若督导不周,或疏忽管理将取消其职务。

第2条 宿舍管理相关规定之执行

(1)住宿人员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寝,未经总务课调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室内布局由总务课统一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爱惜室内公共设施,若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节约水电,用水后随手关水龙头,宿舍无人时要关所有电源设备,不得私自接电源线、更改线路或使用煤气灶具。

(4)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刀枪等凶器带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墙壁、公物上涂写、张贴或钉挂物件,发现可疑迹象及时向宿舍长反映;

(6)严禁在宿舍乱扔垃圾、杂物,不得向窗外、楼下扔垃圾、倒水、垃圾应倒于指定地点,个人物品要摆放有序;

(7)严禁坐在阳台走道栏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为;

(8)特许除外,正常上班时间宿舍不可开灯,以减轻用电负荷,使用热水时,注意节约,不得无故浪费;

(9)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按时就寝,禁止在宿舍追赶打闹,高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响;

(10)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闹事或有伤风败俗行为,非因公务,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严禁在异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员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至宿舍区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须经各主管签字许可,否则记过处分;未经公司允许,私自留宿者,记大过处分;

(1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严禁盗窃、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内只可吃水果、干粮,其余一律在餐厅吃;

(13)各宿舍根据宿舍长排定之值日表轮流打扫,由当天值日生负责室内、室外、走道及阳台卫生。

第十五章 饭堂管理

第1条 员工依规定在用膳时间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第2条 应排队就餐,并注意不得将菜、饭、汤乱倒;

第3条 米饭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费;

第4条 每一位员工只能以一张饭卡打一份饭菜,禁止在餐厅以外场所用膳;

第5条 用膳完毕后,剩饭菜渣应自行带走,倒入指定地区,不得留置桌上或洒落地面;

第6条 总务课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次月饭卡给员工,妥善保管,丢失或损毁照价补办;

第7条 请假人员与离职人员须将饭卡交回总务处才算办完手续,请假人员等销假后再将饭卡领回;

第8条 按指定的餐桌对号入座,不要占用他人座位,或错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则

《规章制度》为工厂内部管理资料,每个员工进本工厂工作之前必须熟读并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员工的罚款,建议每月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创造文明整洁的展厅环境,提高销售业绩,完善日常接待流程,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利用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午八点未签到者即为迟到,未到18点半早退同上处理。

第三条上班签到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如确有需要须向直属领导报备。如遇突发事件,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上班时间不能擅自离岗。

第四条中午休息时间不得离开展厅,及时填写回访记录。

第五条请假休息提前一天告知经理及行政人事部,不可代人请假,不可电话请假,周六、日、节假日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条员工上班时必须着装整洁、得体,进入展厅时,须按要求穿着正装上班,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不得漂染过于鲜艳的头发。女同事要化淡妆,长发须梳理成髻或扎起,不可披肩散发,男同事要勤理发,勤刮胡须。

第七条上班时间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私接打电话须简短,通话时不得大声喧哗。

第八条上班时间内不可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聚堆聊天、玩手机;任何时候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和肢体动作。上班时间内不得私自用餐、吃零食。不得在茶水间以外的地方用餐。

第九条八点到八点半为清洁时间,所有销售顾问必须参加清洁工作。展厅展车、展厅地面每天清洁一次以上,做到环境整洁、车辆及各类物品摆放有序;前台、经理办公室、会客桌、卫生间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清洁,保持无灰尘、无杂物、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用品摆放整齐;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垃圾桶不超过3/4满。

第十条公司办公区域、公共区域严禁吸烟。

第十一条销售顾问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客户发生争执,有情况,需及时上报,知情不报造成严重后果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正常工作时间前台必须有值班人员站岗;值班按照值班表轮岗,如接待客户或有事离岗时必须通知下一值班人员,严禁出现空岗,如出现空岗追究交、接班两人责任;值班表定期更换。

第十三条销售顾问必须认真接待客户,客户进店必须声音洪亮喊“欢迎光临”,热情接待,所有工作人员在店遇见客户时,必须以微笑相迎问好,讲文明懂礼貌。客户离店声音洪亮喊“欢迎下次光临”。

第十四条客户试乘试驾时,由指定销售顾问陪同,必须填写试乘试驾协议并复印驾驶证和登记客户信息。试驾时必须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遵守保密记录,保存好各种内部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已售车辆价格,违者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

第十七条销售顾问每天必须总结好当天客户留档信息,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并上报部门领导。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由展厅经理负责监督、检查,违反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现金缴纳成长基金10元,第三次劝退。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快递服务行为,确保快递服务质量,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创立企业服务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客户满意度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支柱,向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既是公司自身发展的基本策略,也是公司必须承担的责任,更是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必然,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公司经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二条公司奉行“以客户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用优质并具特色的服务满足客户期望,树立快递第一服务品牌”的服务宗旨,把“客户满意”作为公司管理活动的终极目标。

第三条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行业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将致力于形象品牌建设,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高效、满意的快递服务。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营运及营运管理岗位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服务质量规范

第一条公司在充分认识快递行业特点并兼顾其他行业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包括了管理人员服务标准、快递从业人员服务标准和运输机动车辆规范,为规范化服务提供共同执行的蓝本。

第二条经营管理人员服务质量标准应做到:公正廉洁、诚信务实让快递人员放心;热情礼貌、语言规范让快递人员舒心;及时高效、倾力而为让快递人员称心;急之所急、想之所想让快递人员安心;人本关怀、温馨入微让快递人员顺心。

第三条快递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仪态端庄,举止大方,衣着整洁,发型朴实。

二、按规定着工装,女性束发。

三、语气和蔼可亲,语言文明礼貌。

四、快递人员应使用规范文明用语:

“您好!我是快递公司的,您的快件已到,请问今天有时间接收吗?”、“请问什么时候上门方便?”、“请仔细查收你的快件!”、“对快件有疑问请拨打”、“再见!”。

第四条快递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发生以下所列行为:

一、与顾客约定好时间,却不按时达到,也没有及时与顾客联系的。

二、在送(收)上门过程中私自收取顾客加急费。

三、在送(收)过程中私吞顾客赠品。

四、在送件过程中,没有等顾客检查完快件就离开的。

五、在送(收)过程中对顾客言语不礼貌的,以及与顾客发生争执的。

第五条热情服务,细致周到。

一、主动解决顾客在送(收)快件后的疑虑。

二、按照顾客要求的时间准时达到,并安全送(收)快件。

三、快递人员上门时自带鞋套和水杯,做到不给顾客增添任何麻烦。

四、因故不能按时到达顾客指定地方的,要提前给顾客打电话或另约时间,以免顾客等待。

第六条诚信服务,童叟无欺。

一、主动了解顾客对服务的需求和期望并尽量予以满足,因客观原因不能满足时,应与顾客沟通,说明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引导“服务提供”与“顾客期望”达成一致。

二、主动告知行业关于由顾客支付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的规定。

三、选择最有利于顾客送(收)件的收费方式,告知顾客并征得顾客的同意。

四、按规定或约定收取送(收)费,自觉主动出具发票。

五、在送件过程中,要主动要求顾客清点所收的快件(货物),对于代收款的客户,要当面给顾客验货,若有赠品要明白的告知顾客,在顾客无疑问的情况下,方可收款离开。

六、在送代收款顾客的时候,若有顾客在验货后因为质量问题拒不付款的情况,不可与顾客发生争执。

第七条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一、当非主观原因使服务提供不能满足顾客诉求时,须如实告知,求得谅解,并友好协商变更服务方案。

二、冷静对待矛盾或纠纷,耐心

第八条特色服务、创立品牌

一、执行预约服务时应严守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耐心等候。

二、了解快递行业的相关知识,在顾客有需求时向其讲解。

三、掌握向不同顾客提供差异化服务的技能。

第九条快递车辆服务质量标准:

一、车身(包括前后保险杠)颜色鲜亮、无明显擦痕,漆面无脱落或单点脱落但面积不超过1cm2,线条和车门字迹清晰、无缺损。

二、机盖中央黏贴专用图案标志平整、无卷边、无破损。

三、仪表板、内饰板、顶棚、后隔物板完好无伤损且洁净无积尘。

四、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设施有效。

第三章服务质量控制

第一条服务质量控制的目的是确保贯彻公司“安全快捷满意,诚信规范温馨,确保顾客满意,追求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

第二条公司建立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安营部经理执行、办公室主任监督、后勤保障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协助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对服务策划、服务评审、服务提供、服务监督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各职能单元履行如下职责:

1、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动态地组织调查顾客期望、评审顾客要求、制定服务标准、分析反馈信息,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保证体系协调运转。

2、安营部负责贯彻服务规范、监控服务提供过程、执行督察制度和纠正措施、评定快递员服务质量等级。

3、客户服务部负责调查顾客期望、拟定服务质量信息调查方案、收集分析服务质量反馈信息、受理处置顾客投诉、实施服务需求和服务质量评审、提出改进建议、评价并改进办公环境和秩序。客户服务服务部

4、后勤保障部负责提供快递运输车辆技术状况保持、车辆故障或事故救援、车容车貌整改等服务支持。

5、人力资源部负责了解培训需求、拟定并执行培训计划、验证培训效果。

第四条公司各岗位尤其是监控岗位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严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快递员的服务工作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工作流程及时高效地处置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组成联合稽查组定期就快递员的执行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如实记录、分类整理作为快递员考评和评价管控手段适宜性的基础数据。

第六条公司对快递员的服务质量状况实行等级管理,安营部依据相关记录对快递员的服务状况进行评价,确定快递员的服务质量等级,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三级。服务质量等级为动态管理,与之相对应的奖惩从《快递员管理制度》相关条款之规定。

第四章持续改进

第一条公司办公室应关注服务过程,抓点带面,通过公司网站、短信、内部刊物、行业刊物、宣传栏等载体及时表扬先进、暴露不足,营造并保持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激励员工创优争先。

第二条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客户服务部、信息服务部等相关部门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积极策划、认真组织相应的活动,以保持公司的活力和推进服务质量的持续提高。

第三条客户服务部要拟定切实可行的服务质量信息调查方案并会同信息服务部予以实施。信息调查的时间间隔应能满足公司及时获取阶段性服务质量反馈信息的需要。

第四条公司设专人值守公司公众网站的公开论坛,进行开放式交流沟通并筛选归纳出有效信息以供制定改进措施的参考。

第五条建立队务会和公司工作例会制度,在不同层面上提供内部交流沟通、互教互学的平台。各级管理者要开动脑筋充分利用这个平台,达到提升整体服务质量水平的目的。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营运一线去发现培训需求,在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针对性培训满足这种需求,并验证培训效果。

第五章其他

第一条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或通过正规评审确认存在缺陷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可作修订。

第二条本制度内容与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行业规定相冲突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篇12

公司规章制度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范围。特制度本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冬天每天上班时间为早晨8:30~12:00下午2:00~6:30。

3、每周日休息一天,一个月4天休。

4、迟到:第一次不做任何惩罚,迟到5次请公司所有人吃一顿饭。如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提前一小时请假,信息请假无效)找审批人签字,一月之内请假不超过4次。

5、每周六开大会,不允许迟到。

6、每周五5:45-6:00为打扫卫生时间。

7、电话营销人员每天下班前把电话关了。

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做好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整洁。

3、在每周六例会上手机全部调成静音,开会期间不可以接听电话。

4、不得在办公室内抽烟。抽烟走廊或厕所。

5、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6、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7、若员工未请假而缺勤,则按旷工处理。

8、严格作息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9、销售人员每天6:00回单位报到(此条现在不做仅作参考)业务人员填写当天工作总结和第二天工作计划。电话营销人员每天交当天电话表(100)和第二天打电话名单。

10、销售人员每周六早晨交一个星期内的客户资料表。

11、公司!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施行。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篇13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规范和完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獐子公司章程》,联系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既包括合同法分则规定的有名合同,也包括其他无名合同。

第三条 对外订立合同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公司名义订立。各部门和分公司,不得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凡与外界达成合作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原则上须签订书面合同。

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协商一致、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凡与公司订立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经营资格或资信。

订立合同的权限依照《公司董事会授权规则》执行。

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订立书面合同:

(一) 合同对方先履行合同义务,无预付款(定金)要求的一般产品采购(注:发货票可视为合同);

(二) 对年中临时增加的一般建设项目,且是合同对方履行在先又无预付款要求、完工后由我方审核(审计)工程决算的;

(三) 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即时清结的零散物资。

第七条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八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语言确切描述的,应由当事人共同封存样品,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九条 合同在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必备的主要条款后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条 合同中引用的法规、规章等,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严禁引用被废止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颁布新的法规和规章造成合同条款必须被修订时,应以新法规和规章的有效标准文本作为修订依据。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经评审人员审核通过后方能签字、盖章。

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每一合同文本必须写明对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签约人为被授权人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填写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

第十三条 严禁在对外订立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盖章。对于不能在同一地签订的合同,应由对方先签字盖章或各自签署后互换文本。遇例外,须法定代表人批准。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合同经办单位分存,其中原件在总经理办公室留存。

产品出口合同文本由合同经办单位保存。

第三章 合同的公证或鉴证

第十五条 在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规定或当事人要求必须鉴证的合同,应当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需公证的合同,应当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第十六条 合同的鉴证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11月3日颁布的《合同鉴证办法》执行;合同的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经办单位是完成合同的责任人,必须按合同的约定组织力量实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有关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转财务部审核付款。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收款单位与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拒绝付款。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总经理、董事长审核通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合同双方形成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二十三条 合同经办单位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向总经理汇报,必要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

第二十五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二十六条 经过公证或鉴证的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后,应送原公证或鉴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合同是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严格保守合同秘密。

第二十九条 合同经办单位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条 各有关人员应于每月月末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合同流转单、有关的诉讼或仲裁资料等)交总经理办公室,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业绩考核范围。

合同经办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合同文本的保管与使用,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合同保管及其保管期限按《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责 任

第三十一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即日起生效、实施。

第三十六条 20xx年2月1日发布的《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附件:

公司

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实施《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大连市技术市场条例》、《大连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规定》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合同起草、评审、签约、履行、终止全过程的管理,还包括资信调查、合同谈判、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纠纷处理以及合同文本的建档、保存等。

第三条 《规定》所称合同对方包括:

(一) 企业法人 是指有法定的注册资本,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

(二) 机关法人 是指有独立的经费,并经批准成立的机关;

(三) 事业单位 是指有独立经费、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依法批准成立的单位(法律规定需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办理登记);

(四) 社会团体法人 是指有独立经费,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依法向社会团体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社团组织;

(五) 个体工商户 是指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业者;

(六) 经纪人 是指依法取得经纪人执业证书,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和经济组织;

(七) 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是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的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合同评审组,合同评审组由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合同订立前的评审。

合同评审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

当以上各部门、分公司为合同经办单位时,不在评审小组之内。

评审可采取会议评审或传真评审的形式。

养殖事业管理部负责苗种和育苗、育成、养成所需物资的采购合同的评审;项目管理部负责建筑维修、基建、修造船、设备采购等职责权限内的合同的评审;市场营销部负责包装物采购与广告宣传合同的评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会议筹备合同的评审;加工事业管理部负责委托加工、货物运输合同的评审;研发中心负责技术合同的评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信息、培训及工作服采购合同的评审;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管理合同的评审;财务部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评审。

第五条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对方自然情况和资信情况调查、合同起草,并将合同对方自然情况和资信情况调查资料与附有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合同评审表》提交评审小组成员评审。

评审人员不应少于3人。

单项或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重大合同须附有总经理、董事长与公司法律顾问的评审意见。

第六条 合同经办人对合同对方的调查评审按公司iso9001:20xx程序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进行资信调查:

(一) 与合同对方第一次往来交易时;

(二) 合同对方的资料超过一年时;

(三) 合同对方改变交易方式时;

(四) 遇有重大合作项目时;

(五) 合同对方的定单骤增或骤减时;

(六) 处理与合同对方的各种纠纷时。

资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概要、背景、业务情况、付款记录(以往对外付款记录及最高信用额及信用期)、财务情况、银行往来、公共记录(包括法律诉讼,抵押记录等)、综合评估、法律意见等。

第八条 与法人或组织订立书面合同,应参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实际编制。与其他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可以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合同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应确认其已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出示《格式条款备案公示证明书》。

第九条 以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及其他企业动产(如车辆)作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应持签字盖章的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以房产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的,应持签字盖章的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十条 发生转包(或转租)时,合同经办人应要求合同对方出具原承包人或总承包人(或原承租人)或产权所有者的委托证明原件,并予以留存,否则不能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 订立的合同必须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对页数超过1页的合同,应加盖骑缝章。

第十二条 严格限制订立传真合同。当合同当事人不能在同一地签订合同时,原则上应由合同对方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邮递至公司,公司签字盖章后及时邮寄至合同对方(或合同对方同意时,也可用传真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合同对方的签约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第十四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合同。

授权委托事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室在接到经审核的合同文本和合同评审表后填写授权委托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签订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第十五条 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产品出口合同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主管副总经理签订);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订;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委托部门、分子公司经理签订。

第十六条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的起草或对合同对方起草的合同进行修改。合同经办人应经常学习《合同法》及与《合同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提高合同书的编制能力与技巧,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书必须具备以下必要条款:

(一) 当事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鉴证的合同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鉴证。

下列重要合同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鉴证:

(一) 租赁经营合同;

(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装饰装修合同;

(三) 委托拍卖合同和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 财产租赁合同(含场地、柜台出租);

(五) 商品房销售合同;

(六) 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第十八条 当事几方愿意公证的,可以申请公证;我方或合同对方要求公证的,也可以进行公证;当事几方均不要求公证的,也可以不做公证。

法律规定某些合同必须办理公证后才生效时,必须办理合同公证。

经过鉴证的合同,不做公证。

第十九条 技术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技术咨询(可行性报告、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技术服务(一般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经约定,可以订立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订立后,可由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或技术交易的中介方,向大连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委托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认定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设合同管理员(定编在总经理办公室),对公司所有合同(劳动合同除外)进行统一编号、归档。合同经办单位应凭合同评审表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合同编号,同一编号不得重复使用。对已废除的合同,应及时予以收回,合同编号不予取消;

第二十一条 公司确定的合同编号,与合同对方合同编号无关。编号示例如下:

dzf —

签订合同的顺序号

签订合同的年份

公司名称的英文缩写

第二十二条 合同评审表、授权委托书、补充协议、解除协议、变更协议、担保书、合作意向书、备忘录、验收报告、监理报告、工程量签证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均在合同归档范围之内。

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合同,其合同档案中应附有诉讼或仲裁的全部资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持合同正本一份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合同正本由总经理办公室留存。合同经办单位可持副本或合同复印件,以便履行合同。

第二十四条 合同持有部门职责如下:

(一)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合同的编号、归档、存档;

(二) 财务部负责合同的收付款业务的执行工作,并对执行完毕的合同与相关账目一起归档;

(三)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的跟踪执行,并对合同标的物数量、质量予以验证,出具验收或发货报告交财务部,作为收、付款依据;

(四) 对工程建设合同,由项目管理部根据工程进度,出具已完成工程量证明及工程进度款数额报财务部支付。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外订立合同可分别由以下相关部门和分公司经办:

(一) 总经理办公室;

(二) 财务部;

(三) 项目管理部;

(四) ;

(五) 市场营销部;

(六) 人力资源部;

(七) 安全管理部;

上述部门、分公司经办权限及业务范围遵从公司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合同订立以后,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适时地对经办人员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直至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合同履行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公司业务人员在履行合同中对涉及到合同履行事宜的来函、传真应向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汇报,并通知合同管理员。对回复的函件、传真应以公司名义(加盖公章)及时回复,不得延误,回复内容必须按相应业务管理权限报批。

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损害公司信誉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要重视合同履行各环节的管理。

合同对方突然大量订货或对合同对方信用状况存在疑虑时,必须考虑稳妥的结算方式。

在合同对方有违约或其他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即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合同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合同履行: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在合同对方违约包括预期违约时应及时采取其他法律手段。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即日起实施。本细则实施之前已经订立的合同,不适用本细则的规定。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存档。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公司厂规

为了规范公司与员工的行为,建立有序的生产、经营、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特规定如下:

第一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全体员工要紧密团结在董事会的周围,坚决拥护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要尽职尽责、心往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团结互助,建设一支高效、务实、爱岗敬业的团队。

第二条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部门和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三条所有员工都必须服从领导、全力投入工作、注重细节,用一个一个细节来奠定公司的成长,使工作向高效率、员工向高工薪、公司向高效益的方向发展。

第四条为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各种形式的分配制度,要求所有员工都精通业务,能自主处理各项事务,达到各负其责的目的,确立责任机制。

第五条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守则、明确其责任、维护其公司与个人的权益。行为规范,做有纪律、有素质、有修养的好员工。

第六条员工进厂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照片2张,填写职工登记表,进行岗前培训,鉴定培训书。用来办理厂牌,领取考勤卡。

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晚上如有加班,加班时间为7:00—11:30;赶货期间另行通知。赶货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厂方增加工资,闹事并罢工者一律无薪开除出厂;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30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七条中途有事需离开本厂者,须提前15天交辞工书给部门主管,经厂方同意,辞工期到后方可离厂。辞工到期者的工资,先结算清楚令其搬离本厂,待本厂发放工资日才前来领取。被本厂辞退者的工资,结算清楚后既搬离本厂。

第八条厂内禁止一切赌博活动,凡是在厂内酗酒、打架、闹事者一律按无薪开除出厂处理。晚上12点30分后关闭厂门,加班时间除外。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车间内一律不准吸烟。

第九条工作上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质量意识,坚持质量第一原则。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出厂,各部门主管、品检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抓好生产进度,如因质量问题而耽误货期所造成的损失,将追究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工资作为补偿。

第十条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办公室人员,不得泄露工厂的任何机密,严禁拉帮结派,搞小集团,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职业道德守则

第一条全体员工要紧紧地团结在董事会的周围,坚决拥护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要尽职尽责,要心向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团结互助,发扬团队精神,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第二条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自我做起,处处起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

第三条服从领导,积极热清,相互信赖,团结同事,互帮互助,努力学习,精通业务,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好点子,认认真真把各项工作做到高水平。

第四条行为规范,得体大方,文明礼貌,说话有礼节,行为有分寸,做一个有修养、有素质的好员工。

第五条同领导和客人在一起,要领导在前,客人在先,尊敬领导,尊重客人,处处要为领导和客人提供方便,礼貌待人,彬彬有礼。

第六条来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该知道的不要知道,不该打听的不要打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第三章工资、福利待遇制度

一、工资待遇:

1、生产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度。注:由于公司定单原因,给予保底工资。

2、设计人员实行保底工资+提成工资制度。

3、管理人员实行基础工资+提成奖金制度。

4、勤杂人员实行基础工资+奖金制度。

二、福利待遇:

1、提供员工中餐和晚餐,每日标准xx元(员工每月餐费扣xx元/人)。

2、免费提供员工集体宿舍(自租房者自理),水电供应(每人每月水电缴费xx元)。

3、加班超过时,免费提供宵夜。

4、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假期。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清明

5、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可享受探亲假天,xx公里以上可享受天,公司可报销单程火车票。

6、已婚女员工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可享受产假,规定产假期发放生活补助每月xx元。

7、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婚假、丧假天。(直系亲属)

8、交通补助,业务人员因公对外联系业务,市内交通费每次往返xx元。

9、通信补助: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通信费每月补助xx元。(指定人员)

10差旅费: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外地办事,交通以汽车、火车为主,出差补助每天xx元,住宿费标准每天xx元。

11、误餐补助: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就餐,每餐补助xx元。

第四章考勤制度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中午12:00—14:00休息,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8:00,根据生产情况,在全年生产旺季、淡季时作调整,但保证平均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第二条员工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时间高效饱和。

第三条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必须如实签到,不得擅自作弊,不得为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以伪造出勤记录,违者罚xx元/次。(两人同罚)

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厂部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征得其同意,事后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请假:

(1)病假:需由社区以上医院出据证明,因特殊情况未能请假办妥手续的,如突发急病等员工须在当日内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以其他方式通知主管,复工后当日须补办请假手续。

(2)事假:若员工因在工作时间内有重大事情须处理,可以书面向部门领导申请事假,领导签字批准后,转交考勤文员备档考勤,假满上班须及时到有关人员外销假。

(3)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批准,连续请假2天或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如未办理手续或没有得到批准擅自休假,而无理由解释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二天处罚,无故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厂部做无薪开除处理。

第六条设立年度全勤奖,资金为xx元:

(1)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全勤奖。

(2)有下列情况者: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产假、婚假、不享受全勤奖。

第七条上班时间每次迟到或早退5至15分钟者,计件工罚xx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30%;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计件工罚xx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80%。

第八条请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办公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抽查。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生管负责完成。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生产部门的部门主管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生产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小殡葬公司规章制度 篇15

公司宗旨:以人为本,诚信服务,追求实效,实现双赢。

目的:为了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程序,控制车辆使用相关费用,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建设节约环保型公司,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车辆和驾驶员(以下称司机)的管理细则

1、车辆管理:每台车设一个管理责任人,对其车辆情况进行定时定期的检查管理,责任人必须清楚了解自身负责管理车辆的保养情况及其它方面的安全项目。

2、每日出车前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工作,例如:1)车辆外购观检查,2)机油、水、电池水、燃油是否足够,3)车身有无油水渗漏,轮胎、传动轴及皮带等的常规检查,4)货箱空调制冷效果是否良好,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需报告车队长协助解决,以保证车辆的基本行车安全。

3、公司实行车辆统一调度制,车队会根据各客户的'整体用车情况进行安排每位司机所驾驶的车辆及出行,司机必须听从车队长的安排。每次出车前后必须检查车辆的安全情况并了解其车辆的油况及公里数,并按要求做好登记。

4、司机需按公司要求完成任务,包括装货、卸货、签收送货回单、收车前的燃油补给,所有工序必须全部完成,如没有按要求完成或完成不合格则当次工资不予结算。

5、司机必须保管好送货的所有单据及产生费用的相关收据或发票,根据客户要求在回来后按时交单,报销费用需凭相关单据向车队确认可报销情况。如有虚报、假报、弄虚作假的则按所报金额的双倍处罚。

6、司机工作期间应洁身自爱,严格遵守各客户的供应商送货管理规定及流程要求并严格遵守客户厂内的厂规厂纪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被客户处罚须自行承担,给公司造成其它损失的还须追究责任。

7、司机必须了解安全行车事故,了解车辆安全性能,车辆发生故障时必须联系车队长,说明情况后由车队安排维修事项。

8、司机出行过程中由于司机自身原因违规所产生的交通违规处罚全部由司机自己承担,但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违规则无须承担,但在客户端损坏物品或违规被罚款的,司机视情况须承担金额20%~100%的损失,另视情况扣除一定的绩效奖。

第二章:入职、请假、离职管理细则

1、入职:每位面试者需填写《个人简历》一份,并确保所填资料的真实性,应聘者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如有提供假证或其它无效证件者,经公司发现一律开除处理,应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应聘者经过面试后进行驾驶车辆出行测试,每位司机在正式上岗独自出车交货前必须跟车5至10天以熟悉行车路线及了解交货流程,并做好跟车笔记己备检查跟车情况,经公司主管复查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2、请假:请假需提前一天通知车队长,超过两天需由队长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无特殊情况不出车或者通知出车后电话关机、无法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到厂装货等而影响出货的,每次扣绩效奖200元,不事先请假不按时出车则按旷工处理,每次旷工扣除绩效奖200元,连续旷工三天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3、正常辞职:司机提出离职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满期一个月才能正式离职,在职其间必须正常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直到离职到期日止,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自行离职的则视为违约,违约司机被认为自动放弃工资,如有特殊情况则需提供相关的证明,否则必须按规定正常办理离职。因考虑工作时部份违章行为无法立即得知,故其工资需一个月后支付。

第三章:奖惩制度

1、司机负责各自管理车辆的车容车况,每月根据所负责的车辆情况发放或扣除绩效奖。

2、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扣除绩效奖50~300元,并在年内奖金内按事故大小扣除绩效奖。如司机故意导致事故的,需赔偿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3、在客户交易有问题的需及时打电话回厂或者公司负责人,如不汇报而又没有处理妥当造成的客户投诉的,当趟工资不予结算,并视情况另行扣除部份安全绩效奖。

4、司机在客户端不小心损坏客户厂内公共物品的,需负责赔偿所损物品或处罚。

5、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底薪按50~200元的标准逐年增加,年终奖按上年度的年终奖每年递增500元。

6、对每位员工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发放年终奖;

1)年度内无交通事故也无客户端的投诉或处罚的

2)有事故及处罚的

3)发放时间分为两次,年前发放一次,春节上班后的第二个月发工资时发放一次,如在发放奖金前或当月离职的,将不予发放。

7、不得偷窥公司及客户端的财物,一经发现,处以罚款及开除处理,有触范治安及刑事处罚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予结算工资。

8、每次事故后司机应检讨并写检讨书,拒写检讨者也视为违规处理。

第四章:薪资待遇

1、公司薪资待遇严格遵守中山市的相关管理规定。

2、每月20日前结算上月公司,公司的工资计算周期的结构为本月的26日至下月的25日为一个计算周期。

3、附件一《工资计算标准》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1、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及人身伤害,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2、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的,其处理办法如下。

1)出现违章停车、证件不全、超速驾车或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等司机主观原因造成的违规罚款,由当事人承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如在保险范围之外,属当事司机负全责的当事人应负责损失金额与保险金差额的50%。

3、因司机驾驶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用;如因此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除支付维修费用外,司机还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六章:名词注解

1、开除:有以下情况者按开除处理(开除不得结算当月工资);

1)驾驶证或上岗证无效或持假证驾驶者,一经发现奖报由公安机关处理,因此期间的劳动薪酬一律无效,不予发放工资。

2)严重违法者。

3)连续旷工三天者(连续三次安排出车都不听从者属旷工)。

4)有偷窃行为者(包含偷窃本公司财物及客户端公司财物)。

以上行为一经发现,未领取的工资一律作废,视为无效,并提请公安机关处理。

2、辞退:有以上情况者给予辞退处理(属辞退者可结算当月未付工资);

1)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或客户端的规章制度者(造成损失的,须扣除损失部份的金额)。

2)因驾驶技术问题经常发生事故者(含在客户端的各种事故)。

3)屡次出错被投拆被处罚或出意外事故者。

4)每年度内2次(含2次)以上的检讨者;拒写检讨者则按客户提供的投诉资料为据。

5)不服从公司领导及车队长安排者。

3、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简称自离,自离则是不按规定提前申请离职,自己不上班自愿放弃工作及工资。

4、车队长:车队是公司车辆及司机管理负责人,所有司机必须听从车队长的合理的调度及管理;

5、客户端:客户端是指本公司的承运单位及个人以及客户端的相关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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