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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应急预案

2025-04-27

低风险应急预案(经典十八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风险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1

为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灾害的发生,使因事故需要救援或撤离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援助,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减至最小,特制定本措施及预案。

一、做好日常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1、分公司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时亲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其他员工分别对应预案的响应负责。

2、按国家规定配置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组建一支经过应急培训的救援小组,确保应急小组成员熟知各种应急处理方法并能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组织对应急救援小组及全体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应急处理

1、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在场人员应采取应急求援、报警。

2、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时,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⑴ 如伤者伤势较轻微,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的险情,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到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

⑵ 如伤者行动受到限制,身体被挤、压、卡、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尽快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至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⑶ 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有多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施行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3、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⑴若现场火势较小,在场人员应立即采用配备的干粉灭火器或消防砂等消防器具进行灭火,并向主管生产的经理报告现场情况。

⑵ 若现场火势较大,在场人员无法控制住火势,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派人拨打火警电话119,请专业消防队员前往灭火,同时将上述情况向主管生产的经理报告。

⑶ 组织将事故现场内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对伤者进行急救。

4、发生交通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⑴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害时,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员从车内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对伤者施行急救,同时通知主管生产的经理前往处理事故。

⑵ 若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着火,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将车熄火,并采用随车配备的灭火器进行灭火,若现场火势较大,在场人员无法控制住火势或火场可能有发生爆炸危险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请专业消防队员前往灭火,并同时将上述情况向主管生产的经理报告。

三、发生一般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

1、 撤离、疏散事故可能波及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将事故区域内的危险品、易燃物品及设备等转移至安全区域。

2、清理路障,并保持场内外的'道路畅通,并在路口为救护车或消防车指示最近的路线;若在夜间应在现场的设置足够的临时照明。

3、协助、配合医护人员抢救伤员,将伤员送上救护车;为消防队员指出最近的消防水源。

4、协助消防队员灭火,阻止事故蔓延扩大,用警戒旗、绳封闭事故可能波及区域,并竖起"此处危险、禁止入内"的警告标志,夜间应使用声光报警设备发出信号,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此区域。

5、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急救援组对事故区域进行必要的整理,项经部经理按《事故调查程序》规定,组织或协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及处理情况作书面记录备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提交事故记录或报告的复印件。

四、对监理过程中的事故应急处理

1、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损伤情况,做好文字和必要的影像记录,同时立即(十分钟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要求施工单位执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3、了解事故的准确全面情况(事故经过,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知道的经济损失,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等)和取证材料,并要求施工单位如实报告。

4、按权限发监理指令如《工程暂停令》,先口头再正式文书。

5、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严重程度、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抢救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下一步事故处理建议等。

6、提供相关工程资料和监理资料,协助调查组做好事故分析,努力做好自身的维权举证。

7、督促施工方落实事故调查组意见,督促检查现场抢救、补救、整改情况。

8、督促施工单位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分析报告和纠正措施方案,对具体纠正措施,监理要进行监督、核查。

9、事故处理结束并具备复工条件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现场监理必须认真核查,然后签批。

10、组织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和监理方的责任,总结教训,形成报告并存档。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2

为积极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本系统春节期间平安稳定,让全区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当日值班人员

指挥部下设一室三组,即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称安全事故应急办)、现场处置组、监督检查组和综合保障组。

二、预防、预警

1、事故预防

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粮食仓库、市场、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管辖领域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建立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等应急资源信息档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应急演练。

各相关企业、粮食仓库、市场、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要对本单位、本行业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备案。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信息监测与报告

帮助各相关企业、粮食仓库、市场、超市、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管辖的领域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测,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救援的前期准备工作。

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以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3)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定,事故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等;

(6)报告人、报告签发人、联系人等。

3、应急报告

相关企业、市场、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单位或行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对其事故国家有关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4、事件报告及前期处置

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本局按规定上报。对于较大(Ⅲ级)、一般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应急办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控制好现场,了解和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5、启动应急预案

指挥部依据现场评估情况,汇总有关信息,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6、下达处置指令

根据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7、实施应急处置

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依据职责开展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遇有新情况要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并向安全事故应急办报告。

8、终止应急处置

各工作小组应急处置结束后,向安全事故应急办报告,经应急办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报请指挥部下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指令。

9、调查和恢复重建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理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应急措施

1、春节放假期间,春节值班人员及领导小组人员的手机要求24小时保持通畅。春节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南岳。

2、遇有事故向春节值班领导报告。

四、急救电话

匪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

五、联系方式

六、应急响应

1、发生事故时,迅速向上级报告;

2、迅速向有关部门报警;

3、按安全应急预案计划实施抢险;

4、做好应急情况处理记录。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3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学校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师生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特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学校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生活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2、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学校分管食品卫生的副校长和总务主任等,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3、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承办各种会议、管理财产、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动态,设立食物中毒报告电话,及时报告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掌握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

4、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现场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取证采样及临时控制措施的实施。对造成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踪已售出或外运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采取样品并送检。

四、应急运行措施

(一)应急准备和预警

1、健全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卫生监督,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点、饮料、水发产品等进行日常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

3、组织各项信息的汇总,通过对常规监督、监测、抽检等综合信息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警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变更或结束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事件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2、学校有关部门或个人发现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尽可能减少或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突发事件给工程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订本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小组。

组成成员: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1、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救援,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2、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3、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清除危险。

4、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的初步调查,组织接待并籍慰事故人员家属和社会关注方。

5、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事故人员的`救治和事故现场的整顿和整改。

6、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二、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

1、项目部设专项急救援经费保障、抢险救护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2、项目应急救援人员疏散措施:产作业场所和员工宿舍救援车辆通行、人员行走通道和疏散路线,要求相应的安全标识和日常保护通畅的措施。

3、项目应急救援现场医疗急救措施,包括:针对不同上伤害采取的现场急救措施;据可能的伤情认定2个最快捷的相应医院,明确标识相应的路线。

4、项目应急救援紧急处置措施:现场如有易燃易爆物品,要明确转移场所及转移路途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5、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急救员》证上岗。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5

1、目的

为营造正确的舆论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新闻危机管理办法、以提高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新闻危机预防和控制的能力。

2、范围

是指因发生知识产权纠纷、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和服务事件、或其它相关信息、事由而引发的媒体较大面积或连续的负面报道、炒作、对企业形象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的问题。新闻危机管理是为了预防、转化新闻危机而采取的一系列维护企业正常运行、使其摆脱逆境、避免或减少损失、将危机化解为转机的一种积极主动的行为。

3、领导小组及职责

新闻危机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主导部门设在总裁办。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企业文化主管、企业文化专员、法务专员、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以及分公司、驻外办事处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调派人员。

3.1、职责

3.1.1、建立健全新闻危机管理相关方案、程序、督促落实新闻危机预防措施、从源头上预防新闻危机的发生。

3.1.2、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时、及时向公司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报告情况、贯彻执行上级指令。

3.1.3、出现新闻危机时、及时启动危机管理程序、统一领导和指挥新闻危机处置、危机后的补救及恢复等工作

3.1.4、调配相关资源、统一对外协调工作

3.1.5、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负责新闻发布

3.1.6、研究决定新闻危机管理的其它重要事项。

3.2、出现影响局部的一般性事件、各单位自行妥善处置、各单位负责人为危机处理责任人、并报总裁办备案。事件涉及到集团公司多个部门的或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

4、预防和防范措施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分公司必须高度重视新闻危机的预防、完善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1、组织开展必要的宣传教育、使员工熟悉新闻报道的`工作纪律、同时掌握应对其它各项紧急情况的工作程序、努力提高全体人员对新闻危机的认识、强化预防意识。

4.2、建立和完善新闻报道及信息跟踪监控机制、定期收集和分析与行业、企业相关的新闻信息、及时处置可能引发新闻危机的信息源。

4.3、与媒体及上级宣传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确保沟通渠道的畅通、保证及时、准确地把握媒体动向。

4.4、加强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

5、危机处理程序

新闻危机处置程序是快速处置新闻危机、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避免、缩小和消除负面影响的操作规范。

5.1、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事件发生的责任部门和事件相关负责部门、应将事件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通报总裁办、并通报应对措施。总裁办应主动跟踪事件处置情况和事态发展、快速、准确掌握事件的真实情况。

对于大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视情况分成三个小组、其中组赴事发现场了解情况、以便准确获取第一手材料一组负责媒体的接待与管理一组留守办公室了解媒体动态信息、与相关部门沟通、掌握全面情况、快速、及时的向领导小组报告事件的发展动态。

5.2、及时采取对策

依据信息分析判断、确定应对方案、指挥相关部门分工展开处置工作。涉及面积较大或事态比较严重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宣传主管部门、小港宣传部及北仑宣传部、报告、提请指导和帮助。

5.3、明确回应策略和宣传口径

确定回应相关事件的公告、声明、新闻通稿或答问提纲、制订发布时间、范围、方式、快速作出回应、争取发布时效、确保信息准确。情况较为复杂的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猜测的情况下、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防止信息发布失真、并根据事态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后续报道。

5.4、统一信息出口

由新闻发言人或指定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所有发布信息必须经公司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同意、要慎重应对一切提问、注意技巧、对未知的事实或不确定消息不得妄加推测。未经领导小组授权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媒体提供相关信息或发表评论。遇媒体记者私自采访时、应给予婉言谢绝并告之已公布的宣传主管部门联络方式。

5.5、综合管理部要协助做好采访事件现场的记者的组织管理。总裁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安排记者采访活动。

5.6、加强与媒体沟通。与媒体有效沟通、随时更新已认定的信息、争取成为媒体最信赖的消息来源、防止谣言和不确定消息的扩散。

5.7、及时纠正失实报道。一旦出现媒体报道失实、要立即与媒体书面或会面沟通必要时、向新闻媒体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诉或申请援助、以便尽快纠正失真报道减小损失。

5.8、当危机得到有效控制时、抓住有利时机、主动协调引导媒体进行适当的正面报道、使公司从危机中尽快得到恢复。

6、总结

6.1、危机过后、进行危机总结、就危机事件吸取教训、提出今后的防范措施、管理办法和思路等、并形成书面材料。

6.2、如危机发生是由于人为因素、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6

为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灾害的发生,使因事故需要救援或撤离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援助,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减至最小,特制定本措施及预案。

一、做好日常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1、分公司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时亲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其他员工分别对应预案的响应负责。

2、按国家规定配置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组建一支经过应急培训的救援小组,确保应急小组成员熟知各种应急处理方法并能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组织对应急救援小组及全体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应急处理

1、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在场人员应采取应急求援、报警。

2、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时,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⑴ 如伤者伤势较轻微,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的险情,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到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⑵ 如伤者行动受到限制,身体被挤、压、卡、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尽快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至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⑶ 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有多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施行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3、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⑴若现场火势较小,在场人员应立即采用配备的干粉灭火器或消防砂等消防器具进行灭火,并向主管生产的经理报告现场情况。⑵ 若现场火势较大,在场人员无法控制住火势,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派人拨打火警电话119,请专业消防队员前往灭火,同时将上述情况向主管生产的经理报告。⑶ 组织将事故现场内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对伤者进行急救。

4、发生交通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⑴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害时,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员从车内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对伤者施行急救,同时通知主管生产的经理前往处理事故。⑵ 若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着火,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将车熄火,并采用随车配备的灭火器进行灭火,若现场火势较大,在场人员无法控制住火势或火场可能有发生爆炸危险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请专业消防队员前往灭火,并同时将上述情况向主管生产的经理报告。

三、发生一般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

1、 撤离、疏散事故可能波及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将事故区域内的危险品、易燃物品及设备等转移至安全区域。

2、清理路障,并保持场内外的道路畅通,并在路口为救护车或消防车指示最近的路线;若在夜间应在现场的设置足够的临时照明。

3、协助、配合医护人员抢救伤员,将伤员送上救护车;为消防队员指出最近的消防水源。

4、协助消防队员灭火,阻止事故蔓延扩大,用警戒旗、绳封闭事故可能波及区域,并竖起"此处危险、禁止入内"的警告标志,夜间应使用声光报警设备发出信号,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此区域。

5、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急救援组对事故区域进行必要的整理,项经部经理按《事故调查程序》规定,组织或协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及处理情况作书面记录备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提交事故记录或报告的复印件。

四、对监理过程中的事故应急处理

1、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损伤情况,做好文字和必要的影像记录,同时立即(十分钟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要求施工单位执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3、了解事故的准确全面情况(事故经过,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知道的经济损失,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等)和取证材料,并要求施工单位如实报告。

4、按权限发监理指令如《工程暂停令》,先口头再正式文书。

5、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严重程度、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抢救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下一步事故处理建议等。

6、提供相关工程资料和监理资料,协助调查组做好事故分析,努力做好自身的维权举证。

7、督促施工方落实事故调查组意见,督促检查现场抢救、补救、整改情况。

8、督促施工单位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分析报告和纠正措施方案,对具体纠正措施,监理要进行监督、核查。

9、事故处理结束并具备复工条件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现场监理必须认真核查,然后签批。

10、组织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和监理方的责任,总结教训,形成报告并存档。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7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重大风险事故的发生,强化重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减少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损失,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炼铁厂区域内发生的各类应急事故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1、重大风险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

2、负责向生产安环部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直接拨打应急部门电话请求支援。

3、负责抢险救灾具体方案和措施的决策,并组织落实。

4、负责组织对伤员的抢救。

5、负责组织车间(科室)对重大事故的调查。

四、组织原则及应急处理

1、组织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指导方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障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抢险;各司其职,各单位层层落实防汛责任,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生产秩序正常。

2、应急处理

2.1重大风险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应迅速向单位负责人、指挥部汇报,由当班调度通知总调。

2.2报告完毕,应当在事故现场适当位置设置警戒,并安排人员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护车。安 排事故处理人员后,应当组织人员做好生产的恢复工作,并及时清点人数,解除警戒。

2.3重大风险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抢救伤员,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中的职工。

2.4事故抢救中,要准确判明事故状况,争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造成事故蔓延和抢救人员的伤亡。

2.5及时抢救所有能抢救的财产,尽可能确保财产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到最小限度。

2.6对事故实施抢救过程中,要尽可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原因,正确处理事故提供依据。

2.7储存、保管与重大风险事故处理有关物资、设备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厂重大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调遣,保障事故抢险和救灾过程中急需设备、器材的供应。

五、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

1、重大风险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防范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职工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六、附则

1、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预案解释权归炼铁厂。

3、附件:《重大风险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图》(略)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全市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

(4)《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2号)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环发〔2013〕85号)

(6)《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3〕141号)

(7)《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8)《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9)《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损害评估规程》(苏环办〔2017〕87号)

(10)《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97号)

(11)《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且本市受到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辐射事故、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和重污染天气等应急工作按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1.4 预案体系

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区(新区和园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四大类组成。出现跨区(新区和园区)、市、省的情况时,启动上一级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京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事故灾难类其他涉环境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其中,《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是全市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指导性文件。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结合自身职责,制定本部门环境应急预案。

(2)区(新区和园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区(新区和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区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的专项应急预案,是各区(新区和园区)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指导性文件。区(新区和园区)级应急预案体系应包括区(新区和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他涉环境专项应急预案及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等。

(3)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是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应急预案。

1.5 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1.6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指挥体系

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专家组组成。各区(新区和园区)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挥体系由各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确定。

2.1 领导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下,成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交通运输局、南京海事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消防支队(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南京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南京供电公司、江苏电信南京分公司、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联通江苏公司南京分公司等企业和各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为主要成员单位,并可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领导机构及职责见附件2)。

2.2 办事机构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包括:

执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和指示;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及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建立和维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平台,收集、整理和评估事件信息;联系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2.3 工作机构

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启动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接管区级现场应急指挥职能。基于有利于现场应急处置的原则,现场应急指挥部由负有应急处置责任的政府部门、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及事件发生单位等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指定,统一协调组织现场应对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类型分别由相应的责任部门负责组建:

(1)企业事业单位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负责。

(2)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负责。

(3)交通道路及其基础设施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4)长江流域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南京海事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5)由干旱缺水和其他环境污染原因引发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6)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和市地震局负责。

(7)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类型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指定负责部门。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国务院、省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在其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设置污染处置组、医疗救护组、应急监察组、应急监测组、综合保障组、宣传报道组、通信保障组等专业工作组,在市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工作机构及职责见附件3)。

2.4 专家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由熟识其所在专业或者领域的专家组成,主要专业或者领域包括应急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测与评价、危废处置、污染控制、化学化工、冶金、环境生态、安全工程、气象、水文水利、应急救援、环境损害评估等。

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由市生态环境局从专家库中选邀专家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和现场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为事件防范、应急救援和后期处置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预防与预警

3.1 监控和风险预判

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的原则,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

市及市派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环境监测。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并在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报告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并通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红色(Ⅰ级)预警:经研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橙色(Ⅱ级)预警:经研判,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黄色(Ⅲ级)预警:经研判,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蓝色(Ⅳ级)预警:经研判,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3.2.2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应实行严格的审签制。经审签后,按《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布。

蓝色(Ⅳ级)预警由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负责发布,黄色(Ⅲ级)预警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橙色(Ⅱ级)和红色(Ⅰ级)预警由上级人民政府发布。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在无法甄别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的情况下,应立即上报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甄别环境事件等级,报市政府发布预警信息。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提升或降低预警级别。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部门应及时按照《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宣布终止预警。

3.2.3 预警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相关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预警级别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1)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准备或直接实施相应应急处置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发生的可能性。

(2)在危险区域设置危害警告标识,告知公众采取避险措施,并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3)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环境监测机构立即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调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5)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公布咨询电话,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组织专家解读,广泛宣传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以及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预防性措施。

4 应急响应和处置

4.1 信息报告

4.1.1 报告程序和时限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社区和市民应当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立即向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和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事发后3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力争接报后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各派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同时按照上述时限要求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达到或可能达到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标准的情况,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不受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和信息报告相关规定限制,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后续及时上报书面信息。市生态环境局按省相关规定负责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互通信息。一旦出现事件将影响到省内其他市的情况,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通报相关信息;出现跨省情况时,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向省生态环境厅报告。

4.1.2 报告内容和方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初报: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尽可能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

(2)续报: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或短信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

4.2 先期处置

涉事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公共秩序维护;控制危险源,采取事故状态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和危害的扩大,控制污染物进入环境的途径。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地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应迅速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污染物向环境扩散,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4.3 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事发地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事发地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具体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有关成员单位协助处置。

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及跨区(新区和园区)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按照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同时,市政府启动本预案,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在国务院或省政府成立的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当超出本级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领导机构提出请求,由上一级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对跨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照已经签订的相关应急联动协议执行。对需要省层面协调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局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请求,或由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请求。

4.4 指挥协调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后,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宣布启动本预案,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成立市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相关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4.4.1 指挥协调机制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各有关部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处置行动。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市生态环境局、南京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现场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现场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监测、应急监察、现场处置等工作的开展。

4.4.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污染影响评估及应急监测结果,确定转移、疏散群众的范围;污染影响消除后,组织疏散人员返回;

(7)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4.5 应急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当涉事单位不明时,由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污染源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市生态环境局应在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应急救援、现场污染处置等先期处置的同时,迅速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应急调查,并安排有关技术人员赶赴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开展污染源排查、事件原因分析、评估污染程度及范围,提出现场污染处置方案和建议。市应急管理局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需要,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并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开展现场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5.1 应急监测

应急监测组根据水体、大气、土壤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以及环境敏感点、气象、水文、地貌等实际情况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确定相应的监测方法及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及时准确开展大气、水体、土壤等监测,研判污染物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4.5.2 应急监察

应急监察组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调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调查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调查事件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监督、指导污染源的控制和处置工作;协助、指导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和防护工作;对事件责任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做好现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5.3 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规定。应急监测、应急监察和应急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过滤式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件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综合保障组迅速建立现场警戒区和重点防护区域,及时告知受影响的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有序组织人员安全疏散撤离,转移受影响的人员至安全区域。

4.5.4 分类处置

针对水体、大气、土壤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不同类型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类采取相关的应急处置措施。

(1)水体污染控制措施:水体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污染处置组立即查明和切断污染源,并根据水务部门提供的水文信息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开展水体污染扩散趋势分析,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的扩大;采取中和、沉淀、分解、吸附、打捞、微生物降解、调水稀释等方式,消除水体污染,并防止消防废水引起二次污染。涉及饮用水污染的,水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应积极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2)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污染处置组立即查明和切断污染源,并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开展大气污染扩散趋势分析,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采取关闭、封堵、喷淋等措施减轻大气污染,并防止消防废水引起二次污染。必要时,及时组织疏散受到大气污染物影响的人员。

(3)土壤污染控制措施: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污染处置组立即查明和切断污染源,并根据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土地信息,开展土壤污染扩散趋势分析,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采取隔离、吸附、去污洗消、临时收储、转移异地安置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措施开展有效处置工作,消除环境影响。

(4)生态破坏控制措施:生态破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污染处置组会同林业等相关部门立即开展查明原因、损害调查和评估工作,提出生态修复方案,并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4.5.5 医疗救护

医疗救护组迅速组织医疗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并根据治疗需要,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及时发布公众自身保护和健康提示,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等工作。

4.5.6 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区域的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

4.5.7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聚集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6 应急终止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以及应急监测结果,突发环境事件已得到控制,紧急情况已解除,由启动应急响应的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负面影响趋于并保持在尽量低的水平。

4.7 信息发布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舆情,应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5 后期处置

5.1 环境损害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环境损害评估工作,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初步判断为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市生态环境局应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按程序开展信息获取、损害确认、损害量化等工作,判断是否启动中长期损害评估及编写评估报告。初步判断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可以组织填报损害评估简表。

5.2 应急过程评价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完毕后,由事发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就环境应急过程、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反映等情况开展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或案例分析材料。

报告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等级;环境应急任务完成情况;环境应急是否符合保护公众、环境保护的总要求;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和方法是否得当;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发布的通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等。

5.3 事件调查

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组,按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开展事件调查,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5.4 善后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单位和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及时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第一时间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确认和理赔。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事发地政府和相关单位要组织制定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方案,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事件应急处置时尚未查明责任主体的所需经费由事发地政府的财政先行垫付,待责任主体明确后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市政府、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环境应急领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组织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协调基础电信企业采取应急通信保障措施,保证现场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组、救援队伍间的联络畅通。

交通运输部门应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应加强应急交通管制,保障运送伤病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优先通行。

6.4 队伍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应加强环境应急监测、应急调查以及应急专家库等专业队伍建设,其他相关部门应强化应急力量支援保障。加强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演练和管理,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规范应急救援队伍调动程序,保障应急工作的有效进行。

6.5 生活及卫生安全保障

由市应急管理局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指导转移、安置灾民,协助交通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管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教育与培训

市及市派出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环境应急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常识,增强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防护能力,鼓励公众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及各成员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7.2 应急演练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跨部门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各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组织本区域单位和公众开展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演练。

通过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检验快速反应能力,落实岗位责任,增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熟悉应急工作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明确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根据演练取得的经验成果和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7.3 责任与奖惩

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处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名词解释

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应急监测: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对污染物、污染物浓度和污染范围进行的监测。

8.2 预案修订和解释

本预案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修订,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发布。本预案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8.3 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宁政办发〔2018〕67号)同时废止。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9

一、防范措施

1.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加强对寄宿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体育馆、食堂等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大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

二、组织机构、人员分工与职责:

(一)、指挥部:事发现场最高负责人

成员:

职责:

1.及时召集力量,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布置救人、抢救物资和灭火,并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火情,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二)、按分工、职责下设三个大组:

1.灭火行动组

负责人: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联络组(人事处)

组长:

职责: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的各职能小组进行联络协调,做好联系社会各救援力量的沟通工作。

成员:

第二小组:灭火组(教务处)

组长:

职责: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成员:

2.疏散引导组

负责人: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疏散组(德育处)

组长:

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物资转移等工作。接警后,督促所有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安全道路有秩序地撤离。并根据各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工作人数及访客登记资料核查人员情况。安全撤离后,防止教职员工、学生未经许可重返事故现场。

成员:

第二小组:警戒组(教科室)

组长:

职责:负责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协助人员抢救和疏散,防止有人借机偷盗和破坏财物。

成员:

3.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损失设备的安全转移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

第一小组:水电组(科教室)

组长:

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关闭电源、保证水源。事故后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成员:

第二小组:急救组(教技室)

组长:

职责:负责抢救和临时处置事故现场伤员,负责护送重伤员到相应医院救治。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防止人员伤亡事故扩大。

成员:

第三小组:保障组(总务处)

组长:

职责:根据人员伤亡或失踪情况,负责联络和接待其家属,处理有关赔偿、抚恤等事宜。

成员:

三、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后,首先通过广播、电话以及喊话等方式、方法向全体师生员工报警;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行政值班和校长报告。行政值班人员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校长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教育局和高新区报告。联络组协助校长做好相关工作。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自救。

4.全校师生按照学校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各救援小组、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灭火组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指挥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急救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警戒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

10.后勤保障组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10

新技术、新项目因技术复杂、操作难度大等原因,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事先难以预料的情况。为了保证病人的安全,减少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严格执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提出后,为保证其安全有效地应用于临床,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之前,有关医师应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著作及文献,并收集、整理、写出书面综述或报告(附相关资料),制定各种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并提交科主任进行全科集体讨论。

(二)全科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参与人员包括科室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认真讨论,并对讨论内容应有详细书面记录,其结果由开展项目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讨论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科教科。

(三)经全科人员讨论同意后,应详细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并附报告及相关资料送科教科,科教科对《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进行初审合格后,报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评估,经论证同意后,报请院长审批,院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严格执行知情同意程序

为对患者的生命安全负责,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实行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患者(家属)知情同意制度。

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详细交待病情,重点交代新技术、新项目给患者带来的好处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尊重患者及委托人意见,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严格执行疗效的分析评价程序

对于新技术、新项目前,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时期更加完善。

(一)认真记录病例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二)定期总结病例,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三)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他医院进行比较。

(四)年终将本年度开展的`新病例进行分析总结上报。

(五)根据开展情况写出报告或论文。

四、建立新技术新项目风险预警机制

医疗风险预警的实施进程可以归纳为风险识别。风险估测和风险评价三个大的阶段。风险识别时对潜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的归纳和全面地分析以掌握其性质和特性,便于确定哪些风险应予与考虑,同时分析引发这些风险的主要因素和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这个阶段是对风险进行定性分析的基础工作;风险估测是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资料的研究,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等工具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这个阶段工作是风险分析的定量化,使整个风险管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风险评价是根据专家判断的安全指标,来确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的程度。

五、报告程序及处置

一旦发生紧急意外情况,立即启动风险损害处置预案。经现场经治医师采取补救后仍难以处理时,立即上报上级医师及科主任,必要时报告医务处或院领导。得到指示后,还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情况,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经治医师对紧急意外情况出现后的病情变化、诊疗方案、上级医师意见及诊疗情况应及时记录,同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至患者病情稳定为止。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11

1、健全组织,明确分工,严履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校园硬件设施安全由总务主任负责,随时观测,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3、校园内人为不安全现象和重大违纪行为的管理由行政值日和值日教师负责。

4、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成员与值日教师,值日学生组成值日小组,维持每天校园的正常秩序。维持每天校园的正常秩序。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并对各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5、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各类隐患如实记录及时整改。

6、学校设兼职情报信息人员,负责了解校园硬件设施安全隐患,人为不安全现象和校园内重大违纪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当日的'值日教师、值日领导汇报,重大事件及时直接向教导处老师汇报。

7、情报信息由专门老师负责收集、整理和处置。当日突发事件由值日领导负责处理,视突发事件的大小分别与班主任、年级组长、家长取得联系,共商教育良策。重大突发事件要根据危害性大小及时汇报校长和有关部门或电话报警,同时即刻着手调查,深追到底,查清事件原因,进行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处置等。

8、节、假日和非常时期,由保卫组临时确定保卫值班人员,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及时处置,失职要追究责任。

9、对重大违纪同学实行督控,防止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走失。

1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校级领导要即刻赶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县教育局办公室。

11、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值日领导需按以下程序即刻反应:

(1)立即将伤员送往医院。

(2)告知校应急小组或110、120电话报警。

(3)通知家长或有关人员。

(4)及时上报教育局。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12

为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灾害的发生,使因事故需要救援或撤离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援助,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减至最小,特制定本措施及预案。

一、做好日常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1、分公司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时亲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其他员工分别对应预案的响应负责。

2、按国家规定配置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组建一支经过应急培训的救援小组,确保应急小组成员熟知各种应急处理方法并能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组织对应急救援小组及全体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应急处理

1、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在场人员应采取应急求援、报警。

2、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时,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⑴ 如伤者伤势较轻微,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的险情,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到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

⑵ 如伤者行动受到限制,身体被挤、压、卡、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尽快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至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⑶ 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有多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施行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3、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⑴若现场火势较小,在场人员应立即采用配备的干粉灭火器或消防砂等消防器具进行灭火,并向主管生产的经理报告现场情况。

⑵ 若现场火势较大,在场人员无法控制住火势,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派人拨打火警电话119,请专业消防队员前往灭火,同时将上述情况向主管生产的经理报告。

⑶ 组织将事故现场内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对伤者进行急救。

4、发生交通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⑴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害时,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员从车内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对伤者施行急救,同时通知主管生产的经理前往处理事故。

⑵ 若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着火,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将车熄火,并采用随车配备的灭火器进行灭火,若现场火势较大,在场人员无法控制住火势或火场可能有发生爆炸危险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请专业消防队员前往灭火,并同时将上述情况向主管生产的经理报告。

三、发生一般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

1、 撤离、疏散事故可能波及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将事故区域内的危险品、易燃物品及设备等转移至安全区域。

2、清理路障,并保持场内外的道路畅通,并在路口为救护车或消防车指示最近的路线;若在夜间应在现场的设置足够的临时照明。

3、协助、配合医护人员抢救伤员,将伤员送上救护车;为消防队员指出最近的消防水源。

4、协助消防队员灭火,阻止事故蔓延扩大,用警戒旗、绳封闭事故可能波及区域,并竖起"此处危险、禁止入内"的'警告标志,夜间应使用声光报警设备发出信号,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此区域。

5、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急救援组对事故区域进行必要的整理,项经部经理按《事故调查程序》规定,组织或协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及处理情况作书面记录备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提交事故记录或报告的复印件。

四、对监理过程中的事故应急处理

1、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损伤情况,做好文字和必要的影像记录,同时立即(十分钟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要求施工单位执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3、了解事故的准确全面情况(事故经过,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知道的经济损失,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等)和取证材料,并要求施工单位如实报告。

4、按权限发监理指令如《工程暂停令》,先口头再正式文书。

5、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严重程度、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抢救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下一步事故处理建议等。

6、提供相关工程资料和监理资料,协助调查组做好事故分析,努力做好自身的维权举证。

7、督促施工方落实事故调查组意见,督促检查现场抢救、补救、整改情况。

8、督促施工单位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分析报告和纠正措施方案,对具体纠正措施,监理要进行监督、核查。

9、事故处理结束并具备复工条件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现场监理必须认真核查,然后签批。

10、组织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和监理方的责任,总结教训,形成报告并存档。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13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综治队教师、德育处教师、各带头负责领导

二、事故防范制度: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活动组织部门事先应向校领导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包括活动地点、行进路线、安全组织措施、紧急情况预案等内容),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书面报告由校长室存档备案。

2、活动组织部门负责对班主任及全体学生进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规和安全防范意识。

3、成立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小组。每次外出活动前必须要组织召开学生安全工作会议。强调学生集体外出安全意识,进行安全部署,尤其要明确德育处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老师及带头、跟班教师的安全职责。

4、学校每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必须事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次外出要指定专人带队负责安全工作,德育处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自始至终都要跟着班级学生一起活动。

5、每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前几天,学校要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让家长明确安全要求,掌握学生的活动内容,回家时间,协同做好教育工作。

三、对学生外出活动中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1、外出活动中,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2、所有带队教师要监守自己的.岗位,确保安全第一,不得擅离职守。

3、对外出活动前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和学校联系,不能违反规定擅自处理。活动中,学生如出现身体不适或体伤事故,带班教师应先及时救护学生,并尽快与家长取得联系。

4、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要在最短的时间做出决策,采取相应措施,有必要时拨打120、122、110等求救电话。

5、突发事件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作好各项善后工作。

四、对具体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处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如遇发生事故,记住肇事车的车型、车牌、颜色,组织活动第一责任人拔打110报警电话,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出事地点及详细情况。同时组织安全人员实施自救。

自救措施:

(1)如学生有受伤尽快由随车安全员(正副班主任)送往离出事点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

(2)将车上其他学生带离出事点,安全员立刻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

(3)在高速路上无论是车祸或车辆故障一律由安全员马上把学生带离车辆,以免发生不测。

(4)如遇车辆自燃、翻车、撞车等情况随车安全员立刻组织学生有序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如撤离时车门无法畅通,安全员应立刻设法砸破车窗以便逃生。

(5)大中型校车必须配备手提灭火器和铁锤、且放置车辆固定位置,安全员必须知道灭火器的操作使用及铁锤的位置。

2.学校立即组织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发现场。

3.随行安全第一责任人指挥人员保护现场。

4.随行安全第一责任人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领导。

(二)处理饮食卫生应急预案

1.各班建立严格信息报告制度,若发生类似食物中毒症状,要求随队安全员(副班主任)立即上报安全第一责任人,并报告随队医生。

2.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时,随队老师作应急处理,首先让医生诊断,根据医生确定是否送医院紧急治疗或临时治疗,如需送医院治疗则由副班主任护送前往。

3.立即组织其他班级安全员对所有学生进行调查,以免造成多人发生中毒事故。

4.组织人员查明中毒原因,并对每项食物留样检查。

5.事发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详细情况,后以书面材料上报学校。

(三)处理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应急预案

1.如遇绑架抢劫事件、安全责任人首先要镇静,要机智应付,巧妙周旋,尽可以赢得时间,报告学校,学校有关领导要迅速查明情况,并根据需要拔打110报警。

2.发生突发事件随队安全员应始终站在学生身前以避免学生受到任何人身攻击或其它伤害。

3.如遇溺水事件,立即组织有水性老师进行现场抢救直至救成功为止,抢救后及时送医院治疗观察。抢救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根据现场水域情况拔打110报警。

4.学生出现摔伤、扭伤、撞伤或疾病,安全员应立即报告随行医生进行了治疗,如伤情较重应马上由安全员送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病由、病情。

5.学生出现危险旧病复发或出现心脏病突发,随队医生边做紧急处理同时组织几名安全员随同医生护送前往就近医院抢救治疗。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14

为准确及时把握我县工业经济发展走势,全面掌握工业企业经营动态,有效监测并及时化解工业企业生产经营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监测与预警的原则

(一)分工协作原则。工业企业生产经营风险监测与预警工作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各镇(街道)是工作的主体,按属地管理,负责做好本区域内企业风险监测与预警工作;县有关责任部门对照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相应的企业风险监测与预警工作。县工业企业风险监测预警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预警办)是监测预警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

(二)及时性原则。在对工业企业监测发现异常现象时,县有关责任部门及各镇(街道)应及时衔接沟通、调查核实,并研究对策措施,相关情况及时上报。

(三)真实性原则。县有关责任部门及各镇(街道)应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风险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掩饰或夸大。

(四)保密性原则。实施内紧外松策略,严禁将企业风险及处置情况随意向外泄露,严格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二、监测与预警的对象

县内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三、监测的内容

对列为监测预警对象工业企业的下列事项进行监测,发现企业生产经营有任意一种异常现象的,该企业列为预警对象:

(一)企业当月用电量异常减少的(季节性因素除外);或电费拖欠情况严重的。(监测责任部门:县供电局、滨海供电分局)

(二)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当月异常减少的(季节性因素除外);或企业达到欠薪预警黄色以上级别的;或群体性劳动纠纷涉及企业职工人数较多的。(监测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三)企业有拖欠税费情况且较严重的;或发生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偷逃税事件的。(监测责任部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四)企业向银行支付利息出现逾期或贷款本金形成不良的;企业自身经营的现金流不足以归还贷款本息等异常的。(监测责任部门:人行海盐县支行、县银监办)

(五)企业当月产值或出口额异常减少的'(季节性因素除外);或产品库存异常增加的;或负债、盈利异常波动的。(监测责任部门:县统计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六)其他将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的异常事件。(监测责任部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质监局、县信访局、县法院、县工商局等部门)

四、监测与预警的责任

(一)明确职责。各镇(街道)作为企业风险监测与预警工作的主体要承担主要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并及时与县级有关部门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同时,对本辖区内未列为县级监测预警范围但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建立相应的风险监测预警工作预案,相关情况也要及时向县预警办报告。

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与措施,细化工作预案,细分异常类别,落实专人加强监测,及时反映。

(二)动态监测。建立县级责任部门和镇(街道)对企业的风险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风险排摸,及时收集信息,一旦发现企业异常苗头,各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跟踪和监控,随时掌握企业动态,分析企业趋势,及时向县预警办报告情况;对产业关联度大、互保牵涉面广、有民间借贷等情况的企业,其生产经营异常情况和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更要加倍重点关注,努力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报告。

(三)分级监管。以及早化解企业生产经营风险,确保我县工业经济平稳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建立分级监管机制,在属地为主的基础上,对重点骨干企业的监测预警要与县级领导、县级部门联系企业制度挂钩,企业相关情况要及时汇报县级联系领导,并请县级联系领导重点关注企业动态和协调落实解困对策措施;县预警办、县级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各镇(街道)做好一般企业的监测与预警工作;各镇(街道)要做好未入围县级监测范围小企业的监测与预警工作。

五、监测与预警的基本程序

(一)各监测责任部门按时向县预警办报送企业生产经营异常事件信息。

(二)县预警办及时将企业异常事件信息告知所属镇(街道);对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县政府。

(三)相关镇(街道)及时深入企业排摸核实情况,研究对策措施,并及时将该企业的实情与应对措施等上报县预警办。

(四)县预警办根据各责任部门及镇(街道)上报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化解企业风险。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监测预警信息。

六、化解风险的举措

各镇(街道)要在风险监测预警的基础上,积极转变观念,建立好政府推动、企业为主、银行参与、协会帮撑、市场运作的风险企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要分析企业风险与问题的严重程度,“一厂一策”地研究有助于企业化解风险的对策措施,确保我县工业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一般程度问题的对策:主要指企业出现暂时性的困难,企业在一定的帮助下能自我扭转局面的。对于该类企业主要是针对企业的需求进行协调,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尽早渡过难关。

(二)较为严重问题的对策:主要是指企业出现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是较难自我扭转局面的,如较严重的资金链问题等。对于该类企业既要针对企业的需求进行协调,更要考虑引导优势企业参与战略重组,在重组过程中,给予企业一定政策扶持,发挥政府政策的杠杆作用,撬动民间互助,使困难企业摆脱困境。

(三)严重问题的对策:主要是指企业救助失败的,或者较难救助的企业。对于该类企业既要运用各种可能继续予以救助,也要有企业倒闭破产的最坏打算,要积极准备各种维护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县工业企业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县政府成立县企业风险监测预警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地税)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安监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人行海盐县支行、县银监办、县供电局、滨海供电分局、县信访局、县法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

各镇(街道)及县级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根据工作职责,精心制订本地、本部门的工业企业风险监测与预警方案,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中层业务骨干担任工作联络员,做到责任到人,并严守企业秘密,确保监测预警工作顺利开展。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15

1 总则

1.1 交通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是指是以减轻人员伤亡、降低损失为目的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较短时间内 采取迅速、有效的手段和措施 防止因此而产生的事故扩大和人员财产损失的重大补救措施。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控制程序》等有关内容制定本应急预案。

1.3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在上下班、公出途中发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中我公司人员。

2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2.1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2.2 职责

2.2.1 组长负责下达启动应急预案命令 领导和指挥现场应急抢救工作。当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 迅速组织应急小组成员上岗 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及时下达指令 组织协调抢救工作和启动应急工作预案 全面了解和掌握抢救过程的人员、车辆损失情况 及时处理抢救过程的重大问题修改预案 分析处理事故 上报处理结果。

2.2.2 救援行动组

2.2.2.1 积极参加伤亡人员的救治 帮助其他人员从危险地带撤离 消除现场存在的各种隐患 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2.2.2 负责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卫、人员救护、抢救车辆等协调工作 及时进行救护及运送人员。

2.2.3 事故处理组

2.2.3.1 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 现场情况

2.2.3.2 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事故

2.2.3.3 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的评估 在短时间内将事故原因及事故基本情况上报领导小组。

3 应急事件的预防

3.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严禁在上下班高峰期间横穿马路或超速行驶。

3.2 公司带车人员 严禁疲劳驾驶 酒后开车 应严格按规定行车 谨慎驾驶。

3.3 通勤班车严禁超员超速行驶 特别是在繁华街道 上下班高峰时 应采取耐心、冷静、谨慎驾驶 防止急躁情绪的发生。

3.4 应定期进行书面或口头安全教育 在经常发生事故地段 应提醒公司员工注意。

4 应急预案的启动

4.1 当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 由当事人或知情人立即向本单位汇报 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时间、地点、伤亡情况 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启动本应急预案 各应急组成员应各就各位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

4.2 各应急小组成员接到命令后 应迅速到位 并全力进行事故抢救。

5 危急事件的应对

5.1 当事故一旦发生时 立即报告交警部门 积极救护伤员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 就近送达医疗部门救治。

5.2 事故发生后 救治伤员时 应该依照先危重后轻伤的原则进行 防止避重就轻 延误救治时机 造成二次伤亡事故。

5.3 公司车辆调度时 必须按照应急小组的要求 保证车辆的'使用和救援的急需。

5.4 如通勤班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应尽快启动应急车辆 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用车。

5.5 保护现场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 应做好标记。

5.6 事故现场勘察清理后 应及时做好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 完成好下一步任务 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6 总结

6.1 在事故发生后 应急领导小组应对该风险事件工作总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的总结 深入调查分析问题的根源 并针对性地对后续的政策提供建议。

6.2 根据实际情况 及时处理好伤亡家属及亲友的安抚及善后工作。

6.3 对由于个人过错造成的重大事故 应根据公司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16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一般设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各1名及成员若干名。对于企业而言,总指挥一般由总经理或厂长担任,成员一般由生产、安环、消防保卫、医院、供应、总经理(厂长、矿长)办公室及有关分厂(车间)负责人组成。规划较大的生产系统及政府,指挥部可设办公室和技术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为:

组织制订或制订并批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队伍训练演习;

保证抢险所需经费并配置必要的物资、设备;

决定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信号,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行动,必要时作出请求有关援阴的决定。

向上级部门和周边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和教训。

办公室为指挥部的常设机构,负责掌握有关信息,协助做好宣传和上级下达的'工作及落实预案精神的相关工作。技术组是指挥部的技术咨询机构,负责预案的起草、解释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二)业防护组视控制对象特点一般由煤气(或其它易燃、易爆、有毒气体)防护专业人员组成。基职责主要是事故时切断易燃、易爆、有毒物料来源,稀释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存放易然、易爆、有毒物质容器可能发生的连锁反应等。

(三)讯联络组负责实施救援信号的发布和解除及系统内外通讯联络等工作。

(四)警戒疏散组负责事故警戒、疏散、治安保卫、道路管制等工作。

(五)消防组负责防火、防爆和灭火工作。

(六)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害人员的医疗、紧急抢救或向临近医院及时疏散治疗。

(七)工程抢修组负责现场抢险、抢修工作。

(八)后勤保障组负责各种车辆调配和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运输等工作。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17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市环保局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意识和应急能力,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组织机构

宁国市环保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以下简称局应急领导组),负责处理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

组长:郭玉峰

副组长:陈立松、李小农、叶强、朱新民、周安勇

成员:吴小兵、徐碧晖、周志宏、殷俊、徐凤鸣、戴成华、韩丰、胡亚廷、张辉、林杰

事故发生,即自动生成宁国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局应急领导组视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紧急响应、救援。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局应急领导组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市政府自动生成宁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通知市政府《宁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涉及部门、涉案企业,按预案要求进行有序处理。

局应急领导组下设现场监察小组、技术咨询小组、环境监测小组、综合协调小组、检查督导小组、宣传教育小组。各小组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职责

在局应急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危机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现场监察小组

组长:叶强

副组长;吴小兵

责任部门:监察队、事件所在地分局

职责: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接警、出警工作;保护事故现场,进行污染源现场调查,对事故现场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2、技术咨询小组

组长:朱新民

副组长:周志宏

责任部门:审批科、污控科、生态科

职责:负责利用已建立的专家库资源,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撑;提供突发环境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消解处理方法,分析污染现状、污染趋势。

3、环境监测小组

组长:李小农

副组长:徐碧晖

责任部门:监测站

职责: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源监测工作,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实施现场监测,为应急事故的全过程处理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报告及相应扩散模式,为实施现场救援提供科学依据。

4、综合协调小组

组长:陈立松

副组长:余凯

责任部门:办公室

职责:负责做好与预案涉及部门的'沟通,针对现场情况协调其他相关救援力量参加事故处理。

5、检查督导小组

组长:周安勇

副组长:童俞阳

责任部门:法规科

职责:负责对各小组职责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并为事故处理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6、宣传报道小组

组长:陈立松

副组长:余凯

责任部门:办公室

职责:按照领导组的统一部署,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上报及宣传报道工作。

局应急领导组其他成员职责由领导组组长根据事故发生发展情况视情机动安排。

局应急领导组设值班电话:

五、预测预警

1、预测

结合日常工作,环保12369举报中心和值班室对公开举报受理情况及日常环境监督性监测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发现污染隐患,形成预警信息,4小时内报送局应急领导组。

2、预警

局应急领导组在得到可能发生污染事故信息后,立即发出预警信息,向监察队及监测站发出警令,要求30分钟内组织完毕,出警,并通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当可能出现重大、特别重大污突发环境事件时,局应急领导组将分别启动II级、I级预警,预警信息立即通报至市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组所有成员,预案涉及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六、信息报送

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凡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在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1小时内,向市政府和宣城市环保局报告。

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在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宣城市环保局和省环保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同时向国家环保部报告。

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在发现和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上报,可通过电话或传真直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自然环保区受害面积和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程度、事件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是进展情况一次或多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危害程度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如果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到辖区外部时,必须立即形成信息报告连同预警信息报市委、市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工作有关要求,通报相关省、市。

如果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到外事工作,领导组将迅速通报市政府,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七、响应程序

1、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响应程序

第一步,环保12369举报中心或值班室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立即向局应急领导组汇报,并通知各应急小组30分钟内到达各自岗位,同时完成人员、车辆及装备调度。事故处理中心即时成立,由领导组负责指挥调度,下达指令。

第二步,接到指令后,现场监察小组由组长带领环境监察人员立即执行环境监察联动程序,快速出警,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保护现场,查找污染源,并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影响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见,及时反馈局应急领导组。

应急监测小组由组长带领同时到达现场,对事故原因、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取样、送样,并做好样品快速检测工作,及时提供科学数据。

技术咨询小组由组长带领有关专家迅速赶到现场,通过对监测数据分析,提供突发环境事件中主要污染物毒性及消解处理方法,提出污染事故定性意见。

第三步,局应急领导组收到各组信息反馈后,及时召开情况碰头会,分析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一步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按照有关意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消解、处置工作及采取其它应急措施,控制污染扩散。

环境监测小组制定详细跟踪监测计划,随时调整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综合协调小组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要求,经局应急领导组研究后,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进行初报。

第四步,在污染事故现场处置妥当后,综合协调小组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要求,经领导组研究后,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进行续报。

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2、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响应程序

按市政府《宁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启动。

3、扩大应急响应程序

当污染事故有进一步扩大、发展趋势,或因事故衍生问题造成重大社会不稳定事态,局应急领导组将根据事态发展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可向市政府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请求援助。

八、新闻报道

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严格把关的原则作好突发环境事件报道工作。宣传报道小组按照领导组的统一部署,不定期就事故预警信息、事故救援情况、现场调查情况、事故认定意见、应急处理结束等信息进行新闻发布。新闻稿件统一由局应急领导组负责审核。

九、应急终止

经现场监察小组连续跟踪监察,突发环境事件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测小组连续跟踪监测,主要污染物质指标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可根据专家组意见,经请示领导组签字同意,发布应急工作终止。

十、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根据现场专家组的科学结论及相应监测意见,组织事故应急处理后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同时,环境监测小组加强跟踪性监测,现场监察小组加强现场巡查。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相应技术支撑部门的科学依据,对事故中涉及的损害赔偿问题,依据行政调解程序进行。

根据事故认定结论,下达行政处理意见,并对事故进行通报。

2、调查总结

现场监察小组根据调查情况形成现场事故调查报告。

环境监测小组根据监测情况形成完整检测分析报告。

技术咨询小组根据专家结论及监测意见形成污染事故认定报告。

以上三份报告报局应急领导组,经审定后,形成完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报告按照程序上报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十一、培训演练

按照规定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门的培训和演练。

十二、社会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应急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专业教育,宣传环境应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环境事件。

低风险应急预案 篇18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接送车辆运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订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车辆接送的学生在回家、返校乘车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伤亡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二、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疏散员:

三、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学生接送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发布和实施。政教处、总务处是参与处理安全事故的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经过作好详细调查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设法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交警等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四、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五、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4、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协助学校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教育局、公安局。

六、应急处理预案措施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教育局。

(2)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通知交警、交管、车管、车队等部门到位。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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