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演讲稿
2026-04-03关于法制演讲稿(范本15篇)。
【1】关于法制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2】关于法制演讲稿
尊敬的程校长、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些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向学校教育提出了挑战。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建设尤为重要和紧迫。小学生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小学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让他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他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基础。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符合小学生认知规律,适合小学生口味的教育资料。市教育局 委组织部分一线的老师,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车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通过图书阅览、上网等方式了解立法背景等知识,提高大家的认识水平。在此基础上,选择小学阶段法制教育的重点和切入点,结合本地的具体实际,用“以案释法”的方式,用平和生动的语言,编写出小学生易于接受的法制宣传讲稿,为法制教育在我市深入开展创造了条件。
小学生是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动脑筋,发掘社会资源,强化法制教育,为构建法制社会、和谐社会,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作出应有的贡献。
【3】关于法制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生命是完美的,更是幸福的,但前提是必须有安全的呵护。没有安全,生命得不到保障,幸福又在哪里呢?我们需要职责,我们选择安全!
今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安全与职责。
安全是个永恒的话题,安全是什么?对于我们来讲,安全就是立足本职,尽忠尽责。职责是什么?职责是一种使命、一种义务、更是一种力量。在隐患危及安全的关键时刻,它激励我们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用行动去阻止事故的发生。
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要从我们工友们的日常生活和日常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做起,无论我们在干着什么,心中都要时刻想着安全,心中都要时刻注意着安全,任何时候都要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牢记安全第一,真正做到不伤害自我,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仅有把安全“印”在心中,加强我们的安全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从身边的小事抓起,把一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每出一个事故,都能总结一二三条教训,日积月累,就成了我们的规章。换一种说法,血的教训换来了我们的规章制度,我们靠规章制度来保证我们的安全。
企业有着很完善的安规制度,我们不缺少各类管理制度,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安全才有保障。安全不仅仅是制度,它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职责心。
职责心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有一句话说得好,“在本位,尽本分”,这应当是每个人对自我工作最基本的要求。要想把安全工作做好,提高职责心是至关重要的,职责心是工作无差错的重要保证。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职责心,那么再安全的岗位也会出现险情。拥有强烈的职责心,再大的安全隐患也能够处理。如果职责心差,那么很小的问题也可能酿成大祸。无差错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动手,综合治理,常抓不懈,只要我们真正把安全装在我们心中,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职责心,安全生产才不受威胁,安全才有保障,生命才会美丽。
有了对安全的职责心,就有了做好工作的动力,做起工作来就会进取、主动、用心。没有对安全的职责,就不敢承担职责,必然造成工作上敷衍了事、庸碌无为,麻痹大意。由此可见,工作有难易之分,本事有高低之别,但关键的还是职责心。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记住自我的职责,无论在什么样的工作岗位,都要对自我的工作负责。
职责是安全生产赖以生存的源源动力;因为有职责,我们才足以从微小的细节中发现事故的隐患;因为有职责,我们才能够从不断变换的安全问题上积累提高的经验。安全生产需要我们的职责,安全生产更加依靠我们的职责。
我们需要职责,我们选择安全!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在安全问题上,我们必须警钟长鸣,肩负起职责使命。在生活中,安全是把双刃剑,你遵守它的规则,他就会保护你,违背它的规则,你就会付出血的代价。安全生产是我们工作的基石,更是我们生活的保障。许多时候,像“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不少警句我们往往耳熟能详,但我们需要的并不仅仅是口号和形式,更重要的是把慎密的思想落实到严谨的行为中,谨于思、慎于行,才是我们做好安全工作的根本。
安全是春天里的花朵,美丽但需要呵护;安全是生活中的一抹抹阳光,明媚而温暖。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仅有抓住安全,我们的企业才能蒸蒸日上,兴旺发达;仅有守着安全,我们的千种累,万种苦,才能结出美丽的硕果。
让我们共同努力,践行职责,保障安全。安全职责永远在我心中!
【4】关于法制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德育处的陈坚,利用早读的机会我在这里作一个简单的讲话,讲话的主题是“法制与安全”。
(一)法制教育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坐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安全教育
去年1至8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4万多起,造成6万多人死亡、33万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6亿元;去年1到8月,我市共发生交通事故868宗,死亡91人,目前我市因摩托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已占到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四成以上……车轮下真实的死亡报告,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震惊和痛心,更重要的是警醒和反思。作为一中的学生,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切身体会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几千人同时离校,如果大家因为归家心切而不听指挥,不守秩序,争先恐后,乱闯红灯或者搭乘无牌摩托车,那么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同学们,一桩桩车祸不仅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损失,而且也给个人带来了灾难,给家庭带来了痛苦。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健康,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同学的生命。
国庆长假快到了,在此我代表学校向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认真阅读斗门交警《给斗门区中小学生的一封信》,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最后,祝同学们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5】关于法制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很荣幸能被邀请到咱们苍山县实验中学,来跟大家一起探讨和交流有关平安校园建设这一话题。说真的,坐在这儿,面对几千名师生,我现在的心情除了激动和高兴以外,还掺杂着另外一种心情,那就是宛如龚琳娜曾经唱红的那首神曲——充满“忐忑”。为什么呢?首先是因为我有自知之明,自己究竟能吃几碗干饭,究竟是半斤还是八两,自然相当清楚。应该说,在咱们教学一流、学识渊博的老师们面前班门弄斧,光有勇气和胆量是不行的,还要有真功夫。可惜隔行如隔山,自己的确不是教书育人的料。其次,我说出了大家千万不要生气,我知道在咱们几千名学生当中,有为数不少的学生是十分反感和厌烦听什么法制报告的。
好了,现在正式切入正题,言归正传。首先,我向大家提一个简单的问题吧。我们知道,咱们中国有句成语叫“众口难调”,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人一个口味,有的吃咸,有的吃淡;有的吃荤,有的吃素;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那么,我的问题来了。请问在座的有没有不吃鱼的?如果有的话,请积极、踊跃、大胆举手,说不准你越不吃鱼,我今天偏偏给你送礼,送礼不送脑白金,送礼就送大鲤鱼。你不吃鱼不要紧,可以送人啊,也可以到咱们西侧的农贸市场去卖掉,挣点银子请同学客!好,我终于发现咱们在座的好像不吃鱼的不多呵,那我准备的礼物就省下来了。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咱们有谁从小到大没捉过鱼啊?我想这个问题就不劳大家举手了。因为除了我们老师和部分生活在库区的同学以外,我知道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没有亲手逮过鱼,因为河沟都被污染了,哪里还有什么鱼虾。现在,给大家一分钟的思考时间,你可以尽情的想象和发挥一下,咱们盘中的美味佳鱼究竟是怎么被捉来的。我敢冒昧打赌,有些手段保准有你想不全的。不信,大家就利用这一分钟的时间好好思考一下。平日里咱们考试时,老师要求不准交头接耳,对于这个问题,今天大家可以进行热烈的讨论!
好了,一分钟时间到。我就不再让大家站起来发言了。因为这个问题我先提前思考了。接下来,我说说捕鱼的几种常见方式吧:一是涸泽而渔,就是把池塘或者河沟的水抽干了捉鱼;二是用各式的网去撒;三是用鱼钩钓(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其他的,还有用电瓶电鱼,用毒药毒鱼,用炸药炸鱼,等等。用一句春晚小品的台词来讲,人类对鱼儿真是情有独钟,煞费苦心。
首先,请允许我从外在的各种危险因素说起。看看现在的马路,虽然比过去又宽又长多了,可是路上的车子也明显增加了许多。据统计,在咱们中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已经超过。同学们,现在我们国家正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咱们不像过去,兄弟姊妹众多,物以稀为贵,咱们都是父母手中的心肝宝贝,每一个做父母的都宁肯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孩子的健康和生命。记得十年前,在下村乡逢大集时,一辆失控的卡车冲向熙熙攘攘的集市。大家能想象得出是什么样的一个惨烈场景。一位英勇的母亲眼见自己将被轧在车底,她拼尽全力,将孩子从自己的怀中扔出,而那位光荣的母亲却永远的离开了人世间。那位孩子虽然得救了,可是从小就失去了母爱,多么令人刻骨铭心啊。为此,我在感慨之余,写了一篇《血染的母爱》,发在几家报刊上,既是彰显母爱的伟大,同时,更是警示大家一定要珍爱生命,远离车祸。因此,我建议同学们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牢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等一等”,走路时一定要善于观察周围,放慢自己的脚步和车速,把危险想的复杂些、严重些,未雨绸缪,平平安安进校园,快快乐乐回家去。记住,从事警察职业马上要20年的我,送大家一句箴言:凡事都是觉着不可能才发生的。大家想想到底有无道理。
好了,咱们轻松过后就是不轻松了。下面我要点一些问题,可能会触及某些同学的痛处,不过,常言道:“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咱们学校有规章制度,不是因为哪一个制定的,也不是单纯约束你一个人的,是大家应该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同样的,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你在不触犯时,会感觉相当遥远;而一旦触犯时,你会后悔莫及的。一句话,守法与犯法仅一步之遥。
啰啰嗦嗦一阵子,老师和同学们为了不让我下不了台,装作很爱听的样子给我台阶。关于校园法制和安全的话题,很大很长,几天几夜都讲不完的,这儿,我只是粗略点下题,让同学们多少有所启发和启示,对于你们的成长和进步有所帮助。但由于本人水平实在有限,耽误大家这么多的时间,实在是很惭愧,讲的不当之处,恳请老师和同学们批评指正。最后,真诚的祝愿全校师生在将来的人生道路上有好的身体、好的心情、幸福的家庭、锦绣的前程!家和万事兴,金榜题名,万事如意!
【6】关于法制演讲稿
让法,与爱同行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说到法律,总会有一种神圣感。
是的,法律很严厉,如一把无情的利剑,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法律也很仁慈。这是公平和公正的。它恢复了受害者的名誉,使我们受到关心和爱护。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上,在学校里,在我们身边。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亲眼目睹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但作为一名工作多年的教育家,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青少年犯罪令人震惊的案例。哥儿们义气、抢劫**、报复社会……一桩桩惨剧发生,一颗颗心灵扭曲,一个个可爱的生命过早凋零,让人不寒而栗,不禁感慨:F236.COM
这些孩子都怎么了?我还曾亲耳听一位家长教育受了欺负的儿子:“下次他再打你,你就打他,往死里打,出了事儿有爸爸妈妈呢!
”那一刻,我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也庆幸,父母从没用这样的思想教育我。试想,在这样一个家庭里,父母的法律意识薄弱。那些精神污染的孩子怎么能学习、知道、遵守和使用法律呢?真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将“法”根植于内心,做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
让法律走进校园,是教育的必然要求,身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担负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增强自身法制观念,同时将法制意识传递给学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应该用爱来感染学生,用爱来督促学生。
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司法部门及我们的上级领导,立足于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进校园”活动,使我们广大师生受益颇多,也真正感受到了法律所给予我们的呵护与关爱。2010年4月1日,在上级领导的主持下,我校隆重举行了法制副校长聘任仪式,聘任红山交警二大队三中队队长孙凤国同志为文钟一小法制副校长。多年以来,孙队长和三中队的交警们始终坚持护卫我校学生放学时通过306国道,查处非法车辆,治理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还时常来校为师生们作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几度春秋,风雨无阻。他们是我们是生中最熟悉的人。他们是孩子们心中最可爱的人。孩子们在日记中写道:
“每天晚上放学时,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走在路上,远远得就能看到等候在路口的警察叔叔。看着他们面带微笑,我们的心一下子温暖了……当大队伍陆续通过,心里却升起一丝不舍,真想让爱在这一刻停留。警察叔叔,你辛苦了,你是我们心中永远的保护神!
”是啊,这就是万千幸福家庭的保障者,正因为有了他们的热血付出,才有了我们的平安快乐。谁说法律无情,人民警察立警察为公,爱民如子。他们让我们感到执法为民在身边,爱在身边。
2010年11月10日,团委和司法部门组织的普法宣讲团来到我校,为师生们带来一堂主题为“与法同行——为了美好明天”的法制教育知识讲座,在讲话中,刘老师结合青少年的特点,以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犯罪行为的概念,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那一串串惊人的数字,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例,就是最真实最有力的反面教材,鞭策着学生们努力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正是因为与法律的一次次近距离碰撞,与执法者的一次次心与心的沟通,我们的师生在潜移默化地接受着改变。就像在浩瀚的生命海洋中,我们找到了前进的道路。我们谈起法律不再陌生,我们学会了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甚至学生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也在悄悄发生着改变。
2011年3月份,我校成立了校园小警察服务队,学生们都争先恐后得报名参加,在启动仪式上,孩子们激情宣誓:为维护校园安全,从我做起,遵纪守法,尽安全小警察的神圣职责,让平安伴我成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们兴奋地说:
“现在的我是校园小警察,我要为同学们的安全做出保障。当我长大了,我想成为一名真正的警察,为人民服务!”普法活动的开展不仅让孩子们增长了见识,更陶冶了心智。
邓小平同志长期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深知,做为培育祖国未来的教育工作者,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渊博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更应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这是时代发展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今后工作中,我会以学生们的健康成长为已任,倾注满腔爱心,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为中国法治建设添砖加瓦,让法,与爱同行!
【7】关于法制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突出,是现阶段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今天要讲的就是农村青少年学法用法,从我做起的问题。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特别是我们农村小学生,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违犯小错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小错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小错有深刻的认识。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农村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教室里,我们给同学一点帮助;在道路两旁、在校园里,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家务。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假如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假如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轻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我想假如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明天,社会的未来,希望你们能时刻记住并做到"学法用法,从我做起”,预防犯罪,奋发向上,茁壮成长,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
【8】关于法制演讲稿
中学生法制课演讲稿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家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
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我们国家的未来。党和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中国共产党和国务院批准的《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儿童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年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律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首先,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出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道路很漫长,奠定良好的基础是人生旅途的关键。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是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善的社会,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具有更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任务将落在青年人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义法制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在校学生犯罪,仍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来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要学懂法律,未成年人要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为了便于叙述,我先介绍一下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
200*年*至*月,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在2000年3月22日下午缴获10元现金;
第二次,在200年4月7日下午,查获现金10元;
第三次,*******
以上,***参与抢劫8次,刘*参与抢劫4次,张**参与抢劫5次,***参与抢劫3次,樊*参与抢劫3次,李*参与抢劫2次,梁**参与抢劫1次,关**参与抢劫1次,丁**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包某、包某等9人多次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包在共同犯罪中起了重要作用。他是本案的主犯,这个团伙多次持刀抢劫。它危害社会,影响恶劣,使学生在学校没有安全感,犯罪严重,应予以严惩。
鉴于保**案发时未满16周岁,应当减轻处罚。刘*、梁**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某、范某、李某、关某、丁某,犯罪时未满16周岁,系本案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法院于15200年非公开审理此案,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百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百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
14周岁至16周岁,该年龄组公民有下列八项犯罪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毒、纵火、爆破、中毒。
16岁以上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十四岁至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刑罚执行有条件中止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一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缓刑不会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不低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低于500元,强制缴费。
4、共同犯罪。两人以上故意犯罪是共同犯罪。
5、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两种情况:
(1)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着组织、策划、指挥的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罪犯。
6、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于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的。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抢劫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
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来排除受害人反抗,从而抢劫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
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
一、四对
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来看,抢劫是一个复杂的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而且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
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被告人离校后,对家庭管理教育不力,在外租房群居,无依无靠,遂决定盗窃钱财。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
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 抢夺军用物资、抢险救灾物资。
案例二:两个学生年幼无知,被人骗进房间
邱*、武**盗窃案。
邱*,22岁,***人,个体户。吴×17,城关区人,中学生。贺*,14岁,**一中学生。刘*,14岁,中学生。
200*年*月11日下学后,在邱*授意下,武**对贺*说:“**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到**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把邱*从**叫来**,6月15日上午,武**、贺*入室、刘**放哨,偷了2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拿着,四个人上**,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挥霍。
案发后,邱*和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客体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不仅包括有形财产,还包括电力、燃气等无形财产和重要技术成果。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2、盗窃罪的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多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 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 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本案的主要教训是:他年幼无知,听信欺骗,引狼入室,造成严重后果。青少年学生世界观没有完全定型,思维方式极不稳定,判断事情的能力差,遇到事情,一定要仔细思量,权衡利弊,切不可头脑发热,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
案例三:在校学生酒后伤害受害者罪有应得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16岁的张**是中专二年级学生。200*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就将张**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说着,候**到了跟前,问:
“什么事?”艾**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孙**说:“没事”。
候**说:“咋没事?”并问张**这件事怎么处理,张**说:
“你想咋办就咋办。”候**就在张**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被候**搡不予考虑门背后时,张**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候的头发,在候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候又捅一刀。当侯**被推到床边时,把张**撕到床上,压在他身下。张**又捅了他的胸部。
大量出血后,发现左腋窝、左胸、右胸和左上腹被刺伤。
【9】关于法制演讲稿
三一文库(演讲稿范文/演讲稿
法制小故事演讲稿(一)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
你好!首先,感谢老师的信任和支持,给了我这次演讲的机会。我演讲的主题是《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
小王和小朱是同一所学校的同学。小王在三年级学习,小朱在一年级学习。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朱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朱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家没人,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了一阵后离开。
第二天,小王知道后,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小朱放学刚走出校门,小魏上去对准小朱就是一刀。小朱虽然脱离了危险,但颅骨骨折,已构成9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
“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小朱也是独生子。她残废了。她将来该怎么办?她父母整天含泪洗脸。
小魏的刀不仅毁了小朱,还毁了三户人家,留下了三朵本该早开的花。
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点钟的太阳”,在我们这个令人羡慕的**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人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10】关于法制演讲稿
关于法制教育的演讲稿篇一
今天我想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跟大家谈谈学法、知法、守法这一个话题。
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像我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针对以上案例,说明以下几个关键词:
1、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可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认年龄段。
14-16岁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上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十四岁至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两种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着组织、策划、指挥的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四。共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于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的。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同学们,这个案子的起因只是同学们之间的一个小矛盾。如果双方都能退一步,这样的结果就不会发生。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
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今天我们之所以要提倡学法,是因为有些同学法制意识淡薄,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犯罪,也不知道未成年人犯罪后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会守法。法律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法律是指人的一切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
它不仅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包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如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学生守则等等,从广义上讲这都是法。守法,要从小做起,遵守身边的规章制度。让我们把握今天,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生命,珍惜自由,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11】关于法制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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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word格式。在**之后很容易编辑和修改,或者直接使用==
这是李煜为您编撰的《法律讲座讲稿》。欢迎阅读。有关更多信息,请关注“演讲”栏。
尊敬的领导人,亲爱的老师和学生
大家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希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
乡镇领导不仅关心学生的学习,更关心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今天,在镇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们齐聚一堂,进行法律讲座。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结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开展这样一个活动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希望通过今天的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
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1、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原因是教育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行为的行质和严重性。
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和抢劫案件中,大多数演员说,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这是平时不学习、不理解法律的结果。
其次,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
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12】关于法制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正义在心镌刻忠诚》
参加过很多次的演讲活动,每次的演讲体会总会有所不同,今天我很高兴能又一次站在这里,代表民行检察科参加这次演讲活动,和各位参赛选手共同学习和探讨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时代话题。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共和国走过了五十六年的风雨历程,在这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人民真正得到了公平和正义的法律保护,成为了国家的主人。翻阅中华五千年浩瀚的历史,在浩如烟海的历史长河里,千百年来人们呼唤着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公平和正义的司法主题!能否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关系到国家命运、人民命运的严肃话题。在人生的考场,面对这张人生的试卷,我们能否交上令人满意的答案,对我们是严峻的考验!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正是应时代呼唤而出,它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就没有正确的行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正确理解法治精髓,把握法律本义,正确执法的关键,它关系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性质与地位,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人心的'向背。没有正确的法治理念,就难以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没有先进的法治理念,就难以在改革开放中做好人民的公仆。
在这个小小的演讲台上我曾无数次地赞美过身边的兄弟姐妹们,一次次为战友们的优秀事迹而感动,之所以总是这样被感动着是因为他们身上特有的一种精神。可曾记得?为了不延误开庭,撇下待产的妻子与辩护人唇枪舌战的公诉人;可曾记得?为了保证严打需要认真审核证据,把幼小的孩子独自遗忘在学校门口的批捕干警;可曾记得?迎风踏雪追捕逃犯,夜行11个小时不休息的反贪战士;可曾记得?一年四季一身汗埋头苦干,
为干警做好服务的后勤人员……这些发生在身边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却每时每刻都在演绎着不平凡。不畏惧恐吓的刘道军;带着钢卡审讯的王立新;扎着吊瓶整理案卷的杨献伟;事无巨细的管家人邓冠军……他们都是新时期我院检察干警中的优秀代表,他们都是新时代我院检察队伍的精英,他们的事迹感人肺腑,摧人奋进;他们的行动体现了“公平正义、拼搏苦干、和谐共进、创新争先”的曹检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他们不顾干扰,公正办案;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不惜身体,加班加点;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不顾蚊虫叮咬,夜行潜伏;正是这种精神使他们不畏压力,奋勇当先。他们---就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遵循者,他们---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实际工作中的践行人。带病工作,他们用生命铸就忠诚;拒礼拒贿,他们用无私捍卫公正;秉公办案,他们用奉献锻造清廉;公正执法,他们用威严塑造严明!他们以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爱戴和尊敬!我们有这样的兄弟姐妹,怎能不为他们骄傲?我们有这样的兄弟姐妹,如何不为他们而自豪?
低头看看胸前神圣的检徽,感到自己的心是和人民一起跳动,做为一名检察官,我在时刻在告诉自己,人民检察为人民。只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到工作中,以依法治国为核心;以执法为民为本质;以公平正义为追求;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以党的领导为保证,才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自觉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才能用实际行动弘扬公平和正义的司法主题!
在全面建设平安xx县的进程中,检察机关担负着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神圣使命,这份使命是要通过严历打击各种犯罪,促进反腐倡廉来实现;这份使命是要通过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来实现!我骄傲,我能够成为检察队伍中的一员!我自豪,我可以用自己的一言一行镌刻对检察事业的挚爱!我奋进,我将用汗水与生命铸造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也许,我们每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可是,只要我们努力去做,把我们的力量聚集在一起,这力量就是无限的,让我们做一块砖、一片瓦、一粒沙,共同筑起一道法治的长城!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13】关于法制演讲稿
全体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新春快乐!经过了一个平安、愉快的寒假,我们满怀着新的希望迎来了生机勃勃的20xx年春季。
我们带着对寒假生活的美好记忆、怀着对新年的憧憬、对新学期的向往,又走到了一起。
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全体师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取得了教育教学的双丰收,我们学校再次获得当阳市初中教育质量评估先进单位和当阳市平安校园两项荣誉,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这是我们的老师为之付出辛勤的劳动和同学们勇于拼搏的结果。
今天我围绕“安全、法制”这个主题,与同学们一起上好开学第一课。
安全法制工作是我们学校工作的重点之一,我们学校自始至终就高度重视安全法制工作。学校建立健全了各种安全法制制度,成立了各项安全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和重点时段的安全法制教育和督导工作,保证学校的安全法制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落实。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像全校集会、升旗仪式、家长会、主题班会、安全征文、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强对同学进行交通、防火、防溺水、防毒、防电、防盗、防传染病和防不法侵害等方面的安全法制知识教育。并与我们的班主任等全体教职工签订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加强日常及节假日巡视检查,不断强化和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感,努力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同学们身心的健康成长。
但是,仍有部分同学无视学校有关的纪律规定,做出了一些有可能伤及自身和伤及他人的违纪行为。这部分同学在安全方面确实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和隐患,例如课间在楼上楼下追逐疯打;自行车不按规定场地摆放和上锁,防盗意识较差;使用体育运动器械时违章操作;违纪携带火种、吸烟;同学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后拉帮结伙通过拳脚打架来解决;节假日双休日结伙闲逛进网吧惹是生非;接触社会闲杂人员;驾乘“三无”车辆等等。从以上种种不安全现象的大量存在同学们不难看出,交通安全和防火、防上下楼梯拥挤踩踏、防意外伤害安全就是我们目前在安全方面最需要注意和防范的几个重点。
【14】关于法制演讲稿
农民法制教育讲稿
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朋友们:
我今天在这里着重给大家讲讲农村普法教育的问题,讲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意义;二是村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三是农村普法教育的基本形式;四是农村普法教育应搞好几个结合。
第一个问题:在农村开展普法教育的意义
(一)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农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方面要达到的目标是:
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完善,农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法制方面要达到的目标是: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制度更加完备,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形成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深化农村普法教育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坚持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民主法制的素质,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增强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民主法制的习惯,提高当家作主的能力,才能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创造全民素质条件。
(二)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上世纪九十年代有一部叫《被告山杠爷》的电影,讲述了一个威信高,敢说敢管的村委会主任,用游街示众的方法惩治教训一个不孝的儿媳,却逼出了人命,好心办了坏事,成了被告,引发了人们对法治问题的思考,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村庄,都要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这就是说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我国是个农业大国,近十三亿人口,八亿在农村,如果不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村级组织,既是广大群众接受法律,按照法律规范自己行为的最基层单位,同时又是国家政策、法律落实到基层的最低关口,也是检验上层建筑能不能做到依法行政的检验点。而且许多法律法规都与农民朋友有着直接的关系,农民朋友既是实践者、执行者,更是对执法者执法水平、执法作风的一面镜子。因此,在农村开展普法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三)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发展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自主决定其经济活动,依法维护其交易安全与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市场的运行秩序,确保农村市场的公正与安全,提高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和效率,促进物质文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依靠法制手段、教育手段、管理手段解决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而产生的利益分配、思想道德、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带来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许多新的问题,促进和保障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四)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政治基础,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畅通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社会经济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渠道,活跃农民的民主生活,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创造生动活泼、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有利于畅通依法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的渠道,及时化解农村在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社会矛盾、经济纠纷和民事纠纷,排除非法律行为的干扰,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建立良好的法律秩序,有利于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惩恶扬善,消除农村各种消极因素和**势力,形成优良健康的社会风气。
第二个问题:农村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去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农村承包经营,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朋友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
如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等。以人身自由权利为例,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均受法律保护。在一些农村地区,非法拘禁、拘禁他人、非法侵入他人房屋、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些行为都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轻微的要受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按《刑法》制裁。还有一个案例,县委派工作组到某乡李家村进行村级领导选举。
村民刘明学等4人出于个人目的,为阻挠工作组开展工作,于8月7日以发表演说等手段****真相的300余名群众到工作组驻地进行骚扰、漫骂、侮辱,冲击达数小时。8月31日,当得知工作组将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村委会班子时,刘明学等4人便带领少数群众冲进会场,对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侮辱、漫骂、纠缠,致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9月12日上午,刘明学等人再次与工作人员发生斗殴,致使选举工作再次中断。
此案中刘明学等4人的行为违反什么法,应受什么处罚呢?刘明学等4人的行为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刑法》。县委派出的工作组,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组织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刘明学等4人暴力抗拒和阻扰,不仅妨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还触犯了《刑法》,犯下了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78条规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熟练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对公民法律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个经常性课题,必须常抓不懈。
(二)关于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草源法、渔业法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流转。村民汪某和周某商量交换了一块耕地;后来汪某又要求再换回来,周某不同意,引起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退还互换过的那块耕地,这是为什么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4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承包合同、转包或者更换承包经营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转让、转包、互换行为无效。”这就是说,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互换等形式流转,但必须依法进行。
农民朋友深入学习《种子法》等也非常重要。如果购买到劣种子,辛苦一年会徒劳无获,颗粒无收。学好《种子法》后,可以在购种时注意以下问题:
(1)查看许可证,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查看是否有农作物种子营业执照或授权书,并且不要购买移动销售商的种子。(2)识别包装:合格种子应有正规的包装,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商、质量指标、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生产年月、净含量等都载明在包装上,不要购买散种子和拆包种子。
(3)保存购种发票和保留种子包装物,保护好现场,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向农业、工商部门报告并申请鉴定,然后可凭种子发票,包装物和鉴定结论依法索赔。这些法律是对农民财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的有力保护,是农民朋友应当掌握的重要法律。
(三)关于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等。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村民之间、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之间进行生产经营,民事经济往来,订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常有的事。因此,有必要学习和掌握合同法知识,否则,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就难以依法保护。
如某村村民李某与本村村委会签订了18亩苹果园承包合同,承包期20年,双方约定果树为集体所有,果园要常有人看管,禁止牛羊进入果园,果树要进行修剪、追肥,保证无病虫害,收益归承包人,承包人每年交承包费2000元给村委会。过了几年后,李某不再履行看管、修剪、给果树打药治虫等合同义务,而在果园内大量种植小麦、玉米、花生等农作物,并擅自在果园内开采石场,造成果树大量死亡。李某不全面履行合同,还擅自进行破坏性和掠夺性生产经营,违反合同约定,应依法解除合同,赔偿集体的经济损失。
又如商贩王某与村民江某协商购一万斤西瓜,单价每斤0.90元,正当双方要达成协议时,村民秦某以高于王某**欲购江某的西瓜。随后,江某终止了与王某的协议,并承诺将其购买给秦某。
第二天秦某和未来购买时,江某曾以0.75元一斤**的**将1万斤西瓜卖掉。后来得知秦某是受人指使故意来搅黄江某的生意,江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秦某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法律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学习掌握这些法律意义十分重大。
(4)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
比如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是发展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本保证,应继续下大力抓好这些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
(5) 要求法律救济和保护合法权益的程序法。
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学习掌握这些法律法规知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来自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的侵犯造成损害时,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个问题:农村普法教育的基本形式
农村普法教育应结合当地实际,充分运用农村的各种宣传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村民学法用法,提**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根据多年的普法教育实践,农村普法教育的主要形式有:
一。建立村民普法学校,定期开展普法教育。以农村党员活动室为阵地,建立村民普法学校,做到有组织(成立村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有计划(制定普法教育工作计划)、有教材(订购农村普法教材资料)、有老师(明确普法主讲人)、有场地(以村党员活动室为学法教室)、有总结考评,有针对性地组织村组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利用农闲季节、阴雨天气和晚间组织村民听取法律知识讲座。
2、在村头寨尾、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必经之地或平时人员集中之地建立农村普法宣传专栏或版报,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刊出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案例进行普法宣传。
三。开展法制广播宣传,将法制知识录音,定期通过村广播向群众广播。
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宣传。我州广大农村的少数民族群众能歌善舞,有条件的村可以组织法制文艺宣传队,编演一些法制文艺节目,如苗歌、侗戏、小品、弹唱、快板、歌曲等,把法制教育富于娱乐之中,扩大普法宣传的影响和效果。
5、组织法律知识竞赛。以村为单位,编制好竞赛试题和复习资料,制定竞赛方案和规则,准备一定数量的小奖品,通过发卷答题竞赛或者组织若干个队进行现场抢答,并组织村民群众旁听,可收到良好的效果。
6。要充分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点和闭路电视开展普法专题宣传。
7、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十一”国庆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和当地的民族节日集会等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既能大造普法宣传的声势,又能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
8、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可先编印一些简易的法制宣传单、学法小册子、农村普法百条等,开展送法到户活动,达到户均一册以上,使村民学法有教材。
9、派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或宣讲骨干到农村中小学校定期作法制教育报告,并给学生布置带法回家的任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来参加普法教育活动。
10、以村为单位开展村民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光荣户或星级文明户等的评比活动,村委会也可组织与农户签订遵纪守法责任书,建立村民学法用法档案等以此来促进村民自觉学法用法。
第四个问题:如何结合农村普法教育
(1) 农村普法教育要与村民自治实践相结合。农村普法教育应结合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践,加强民主制度、民主原则、民主权利、民主程序以及民主与集中、权利与义务、自由与纪律统一性等的教育,通过一点一点地渗透,一点一点地引导,推动村民自治活动不断发展。
(2) 农村普法教育要与农村改革实践相结合。应结合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税费改革、粮食购销体制等的改革实践,组织农民学习相关政策和法律,做到既保证农村改革顺利进行,又能在实践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政策水平。
(3) 农村普法教育应与发展农村经济的实践相结合。一是参加经济诉讼组织,结合经济纠纷调解,研究有关法律。二是结合整顿和控制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学习有关法律;三是组织研究新的生产项目、招商引资、签订经济合同等相关法律;四是结合农民工进城务工、外出务工,组织学习有关法律。通过学习,提高农民在经济活动中依法生产经营的能力,促进和保障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15】关于法制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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