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对活动产生了新的看法时,我们需要撰写自己的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能够反映一个人的思想情况,到底如何才能写一篇优秀的活动心得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治理商业贿赂心得【荐】》,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目前,商业贿赂在我国已达到很严重的程度,它几乎存在于每个行业、泛滥于市场的各个角落,甚至成了很多领域做生意的“潜规则”,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由此而派生出大量的官员腐败案件,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廉洁性和公信力。所以,不论是从经济方面,还是从政治方面考虑,都必须对商业贿赂进行严厉打击。我想,这是中央决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原因。
此次保监会下达的《关于保险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表示要把车险、银行代理保险、团体保险以及此前较少提到甚至有点忽视的大型商业保险项目作为专项检查,并以中介机构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以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作为这次治理行动的主要方式。我们要认识到此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对保险业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机会。过去,在习惯上,人们把商业贿赂只看成是不正当竞争,不当成腐败,而事实上,商业贿赂就是贿赂的一种表现形态,它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规则,不仅阻碍了保险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还增加了公司的经营成本,造成资产流失,也令诚信经营的企业沦为受害者,同时也损害了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蚀了党员干部和保险员工队伍。这就是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商业贿赂在腐败滋生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原因。[泡泡演讲稿 wj62.com]
那么,治理商业贿赂如何才能治标又治本呢?我认为最主要的是要侦破几件有典型代表的案件,首先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让人们改变习惯,不再敬畏“潜规则”,而是相信法律。治理商业贿赂,仅靠宣传是远远不够的,也就是说,不仅要让人们通过媒体知道有人因商业贿赂受到处罚,更要让群众通过执法执纪机关查办案件,看到身边的人因搞商业贿赂受到处罚。只有这样,人们才会改变观念,树立信心。当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最根本的还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不可否认,我国现有的专门打击商业贿赂的规范性文件明显不足,立法层次太低且规定滞后,无法满足打击和惩治商业贿赂的需要。因此,更是有必要把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查办案件的成果落到制度建设上,完善立法。另外,在保险企业内部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也是有必要的。首先,财务工作人员本身就有着对企业资金运用的各个环节的敏感性和监督的职责,因此财务人员对防止企业资产的流失和浪费,起着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管理、监督作用;其次,保险企业要完善员工的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推行反商业贿赂的承诺。
现在,治理商业贿赂战斗的号角已经吹响,只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苟非吾之所有,非一毫而莫取”,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一定会得到遏制,一定会还原廓清公正的道德观念,重建健康、有序的保险规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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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 学习活动的心得体会怎么写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贿赂的存在及其蔓延,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且毒化了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农村信用社作为资金密集度高、外部风险大的特殊领域,极易成为商业贿赂现象的多发地带。在全社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于推进我社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商业贿赂的认识商业贿赂的本质,说到底其实是对公正的社会秩序环境的收买、亵渎,它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大敌,更是社会法治、正义的大敌,而要彻底战胜它,不仅需要从市场经济层面加强治理,更要上溯公共权力的源头,规范权力与经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真正实现公共权力从统治型向治理型、政府职能从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的转型。应该说,我国今天的商业规则形态还未摆脱两种商业传统的制约,一是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习惯,一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商业影响。熟人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商业交易的进行与完成过度依赖人情因素,而不是出于对公共契约的信赖与遵守,而随着社会交往的日益复杂,昔日基于地缘、亲缘上的人情关系又不得不借助行贿等手段来维持,也就是说,在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规则中,商业贿赂是市场生存必不可少的法宝。而来自计划经济时代的商业规则残余则表现为,政府权力还掌握着多余的资源置配权,许多可以由市场来置配的资源,仍然须看权力的眼色行事,如此一来,通过向权力者行贿获取市场收益,就成了某些企业心照不宣的生财之道,这种商业贿赂的本质仍是以人情关系替代公共契约。也正因为商业贿赂存在着顽固的社会土壤,所以,虽然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涵盖了对商业贿赂的制裁,但商业贿赂还是被许多人视为见怪不怪的行为。商业贿赂也就成为人情社会结出来的毒果子。二、商业贿赂的行为危害1、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它的存在和发展,干扰了经营者间的公平竞争,使诚实信用经营的企业论为受害者,以致在现实竞争中出现了名牌优质商品敌不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奇怪现象,影响了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妨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2、大量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国家的税利大量流失。使国家和集体蒙受巨大的损失,形成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的严重后果。三、建立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一是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通过制定内控制度、违规处罚办法和建立内、外部制约监督机制等多种方式,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克服重发展轻管理、重业务轻内控的倾向,正确处理业务拓展和合规经营的关系,重建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从源头上遏制不当行为和贿赂案件的发生。二是提出合规文化建设。开展合规经营、廉洁从业和商业道德教育,强化法规培训,着力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广大从业人员对商业贿赂直接导致不正当交易和动摇整个银行体系稳定性的危害性认识,制定诚信、从业人员责任和问责性等行为规范。三是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银监会陆续出台了《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等监管规章,引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建设“流程银行”和“四眼原则”,健全有明确而完备的反商业贿赂要求的内控体系。四是与时俱进,加大规章制度清理力度,废除隐含、许诺、助长不当竞争和引发商业贿赂的内容。如银监会近期连续制定了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和三个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全面规范自身的监管行为。中信银行组织清理7个重点方面的规章制度。五是强化操作风险管理。银行业的操作风险大多涉及银行干部和职员索取或接受不当利益,串谋第三者进行违法违规操作。所以,银监会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把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操作风险管理。比如,针对票据业务案件高发的问题,开展深度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整改。六是提出加强透明度建设。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改进和拓宽披露的程序和内容,增强市场约束力。同时规范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信息科技和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制度,建设“阳光工程”,从机制上预防商业贿赂行为和案件的发生。
打击商业贿赂个人学习活动心得体会 学习活动的心得体会怎么写
按照我局党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学习以来,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认清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商业贿赂在我国已达到很严重的程度,它几乎存在于每个行业、泛滥于市场的各个角落,甚至成了很多领域做生意的"潜规则",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由此而派生出大量的官员腐败案件,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廉洁性和公信力。所以,不论是从经济方面,还是从政治方面考虑,都必须对商业贿赂进行严厉打击。我想,这是中央决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原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大决策,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转有重大的意义。为此,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到治理商业贿赂、惩治腐败的工作中,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铲除这一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应是我们现阶段的首要任务,也是我们党员干部学习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同时也是我们加强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
二、在工作中找到问题,结合我们自己的工作,总结一些好的经验和措施。
我们局作为一个教育事业管理单位,因此要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一方面要敢于查处和揭露问题,实施有效管理,另一方面,要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紧紧围绕教育这个中心开展工作;注意从促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健全法律等方面入手,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切实注意研究解决在治理商业贿赂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宏观分析,提出合理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治理商业贿赂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塑造清廉、诚信的企业文化。清廉、诚信的企业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要将塑造清廉、诚信的企业文化纳入到廉政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进一步创新形式、扩大教育对象和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廉洁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真正树立起以"诚信为本、守法经营"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理念。
治理商业贿赂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整治工作的联动、协作机制。要明确职能分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与监察、工商、检察、公安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及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将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治理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的整体合力。
治理商业贿赂必须突出重点,着力遏制其不断蔓延的势头。治理商业贿赂,关键要逐步完善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机制,健全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重塑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市场环境。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当前要以涉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重大商业贿赂为重点,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从解决公益性行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入手,集中力量整治医药购销、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治理商业贿赂必须深化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查找漏洞,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铲除商业贿赂蔓延的温床,是根治商业贿赂的治本之策。必须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在规范行政行为中转变政府职能。加快金融企业改革,建立健全金融调控体系,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和协调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管,健全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让群众享受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今后工作实践中,我们将从把握政策、维护大局出发,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综合治理,从而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新局面,确保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国有商业银行警示教育心得—案件风险防范对策【荐】
当我们从活动经历上面受到启发,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所思所感写下来。心得体会是对自己活动经历的一种反思,一篇优秀的活动心得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商业银行警示教育心得—案件风险防范对策【荐】”,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基层机构案件濒发的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国有商业银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其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如何通过剖析案件成因,从源头上防范银行案件的发生,是各级银行机构都应该思考的问题。通过对《代价》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结合自己在银行多年工作的体会,在案件的防范对策方面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端正经营理念,促进银行业务稳健、快速发展。以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早已明确了的经营指导思想。银行各级经营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抛弃只求规模、不讲质量、不惜成本抓存款的短期行为,始终把握正确的经营理念。
(二)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商业银行应根据银行的发展战略、经营思路和年度综合经营计划,建立和完善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权责利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全行员工的风险意识,构筑内部稽核、委派会计主管、业务检查、风险管理、审计监督等多层次的风险抵御防线,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和落实各级分支行经营管理责任,推行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尤其对案件频发的机构负责人要实行引咎辞职制度。
(三)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团队,加强员工队伍建设。银行机构要把每一位员工都当作主人和价值创造者,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薪酬、晋升等激励办法,为员工搭建稳定的、通畅的发展空间。弘扬企业文化,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进取精神,提升员工对银行的忠诚度和贡献度。同时,经常对员工开展警示教育,定期进行员工排查,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将案件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培育合规文化。不断强化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做到人人主动合规,事事处处合规,逐步培育和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
警示教育对防范案件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行警示教育,应该注重引导员工思考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人生态度等问题,对照案例校正人生坐标,增强自律意识。在教育中陈述反面典型的犯罪过程,则应尽可能避免提及犯罪技巧和躲避检查伎俩,以免被居心叵测之人仿效借鉴。同时,要多挖掘犯罪根源,少展现个性细节。尽管犯罪形形色色,种类多样,但走上违法道路,都有其共性所在。应该从纷繁的犯罪个案中抽象出共性的东西来教育人,在提及违纪犯罪实例时要对内容和具体细节把关。通过对违纪犯罪现象的理性分析,让员工明白一个道理:人的堕落,并非偶然,都有一个不知不觉从小变大的渐进过程,都因循从小恶到大恶,最终走向身败名裂的轨迹,如果不拘小恶,忽微常积,明天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就是你自己,从而让员工真正得到警示。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二【荐】
通过对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和高检院、省政法委领导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批示和有关讲话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一、明确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XXX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深入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人民检察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检察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强化司法监督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必然要求。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对做好我的本职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二、明确了五个理念的内涵
通过学习,使我明确了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是最高检提出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保证广大干警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每一名检察官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作为一名党员,一名人民检察官,必须时刻旗帜鲜明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12
社会主义治理念之执法为民学习体会【荐】
学习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学习,更深刻的体会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大局对政法工作的重大指导意义。
从辩证角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政法机关日益迫切的一项任务。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政法机关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政法队伍难免受到影响。政法干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手中的执法权力都可能被错用和扭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
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政法队伍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政法干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应当看到,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一些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
多年来,同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一方面使我们有效地借鉴吸收了其有益的部分,促进了我国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不从我国国情出发,主张全盘照搬照用,甚至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如“三权分立”、“政治中立”等,也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和影响,以实现其政治图谋。
在警惕西方法治思想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依然存在。在政法队伍中,有的人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人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和人权意识淡漠等。这些同样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容的。
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